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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定价模型研究进展评述与比较

2018-04-26

关键词:边际规制定价

卞 振

(苏州大学, 江苏 苏州 215000)

一、电力产业的特征和定价的一般原则

电力产业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特征,具体表现在电力产业在提供服务时形成的网络系统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生产阶段大规模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电力产业提供多种服务的范围经济效应以及电力产业投资时形成的固定成本的沉淀性。[1]夏大慰指出电力产品是一种准公共产品,电力产品不易贮存性以及电力核算的特殊性决定电力产业自身的产业特征。[2]随着经济发展和理论认识的深化,一些学者提出规模经济与自然垄断关系的重新认识,他们证明规模经济不是自然垄断的本质性必要条件。[3]这个结论的推出使人们重新认识自然垄断的特征,特别是对自然垄断的公共规制理论产生比较大的冲击。

一般认为自然垄断可划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强自然垄断指垄断者能够自由选择其价格函数,他既可以选用线性价格也可以选用非线性价格价格,有时还可以对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弱自然垄断指垄断者只能制定线性价格,无法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电力产业具有强自然垄断的产业特征,电力产品一旦生产出来必须及时使用,而消费者使用电力具有季节性、非同步性,易于出现消费的高峰与低谷,这给电力企业的生产造成很多变化,要求电力企业必须按照最大电力需求来进行投资,这会造成电力设备的大量闲置与固定成本的大量沉淀。

定价目的是指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保证资源被有效率的使用,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就电力产业来说,电力定价目的是既要保证电力生产的充足性,涉及到电力投资与生产能力、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保证电力产品被有效率的使用。考虑到电力产业公共产品的特性,电价制定还要满足每一类消费者公平无差异使用电力产品,电价制定就不再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规制机构参与到电价的制定过程来保证一些社会目标的实现。植草益曾指出电力产业作为受经济性规制的产业,电价制定应满足以下目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企业内部效率,避免收入再分配,保证企业财务的稳定性。当然这几目标之间可能出现冲突,不能同时得到满足,例如资源有效配置与企业财务的稳定性之间会出现冲突。刘树杰也指出电价的制定原则是:确保企业正常经营,普遍服务与公平原则,电价体系反映供电成本,有利于环境保护,便于理解执行。[4]

二、电力定价的理论模型

(一)边际成本定价模型

(二)平均成本定价模型

(三)垄断定价模型

三、电力定价模型的实际应用形式

(一)电力企业公正报酬率定价模型

(二)电力定价的三部收费模型

三部收费是采用完全成本分摊方式的基本收费类型的一种变型,从企业的角度考虑成本结构因素的影响。[5]电力企业的总成本分为固定总成本与可变总成本,固定成本包括两类:需求成本与用户成本;可变成本指从量成本。需求成本指与供给设备的大小成比例的固定成本,用户成本指在用户家中发生的费用,从量成本指随电力使用量的变化而变化的成本。三部收费是能进一步反映成本结构的收费。电力企业把电力输送到用户手中的流程如下:

电力企业生产电力后通过超高压、高压、低压的输电线以及配电所和配电线向用户供电,各用户使用家里的电表测量使用量。电力企业的总成本根据上述流程分类如下:

其中b0表示发电的能源费用,k1、k2表示输电、配电过程中的损耗率。

产业用收费 P1=b0[1+k1](q)+[a10+a11]+c11

家庭用收费 PH=b0[1+k1+k2](q)+[a10+a11+a12]+c12

(三)电力企业的激励性定价模型

政府对电力企业实行激励性定价,指对电力企业实行价格上限规制。李特查尔德提出的最高限价模型给予电力企业提高企业内部效率的刺激。[6]价格上限公式可表示为Pt=Pt-1(1+(I-X)%),其中I表示t年的零售物价上涨率,X表示t年电力企业生产上升率。生产率上升率在电力企业与政府规制部门以合同的形式提前规定,当年的物价上涨率又可以得到测算,据此价格上限模型规定企业一年价格调整的幅度。例如生产率上升率规定为3%,当年的物价上涨率为6%,企业的价格调整幅度就不能超过3%。但是企业能实现超过3%的生产上升率,由此实现的利润由企业自由支配。当然生产率上升率会根据技术进步的周期应加以调整,限制企业获取过多的利润。

(四)电力企业的高峰负荷收费

(五)电力企业节点边际定价模型

近年来随着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进行,网络产业研究的加深提出一种新的价格定价模式,节点边际价格(location marginal pricing)定价模型。[8]节点边际价格反映电网使用中每一个节点的真实生产和消费成本以及网络阻塞的费用,可以向投资方提供正确的经济激励。节点边际定价的原理如下,

电力在传输过程中依次通过节点①节点②,在节点①和节点②之间没有阻塞时,节点①的价格等于节点②的价格,P1=P2,同时在每个节点企业销售价格等于消费者购买价格,PS=Pd。如果节点①和节点②之间出现阻塞时,节点①的价格不再等于节点②的价格,节点②的价格将高于节点①的价格,P1>P2,两者的差额等于传输使用费。在电网出现阻塞时,节点①的廉价电力无法传输到节点②,电网的调度者被迫使用成本更高的节点②发电厂,由此发生的成本增加由节点②的消费者承担。节点边际定价实现了由引起阻塞的市场参与者来负担阻塞费用,而不是由全体市场参与者负担阻塞费用,较好体现效率原则。

四、电力定价模型的比较分析

通过对企业定价模型的分析,发现电价制定可以归为两种定价模型,边际成本定价与平均成本定价。按边际成本定价或接近边际成本定价的模型有企业的高峰负荷收费模型、企业的节点边际定价模型;按平均成本定价或接近平均成本定价的模型有企业公正报酬率定价模型、企业的三部收费定价模型、企业的价格上限定价模型。上述的定价模型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都被使用过,各有利弊。从理论角度分析,边际成本定价的经济福利要高于平均成本定价,资源配置效率高于平均成本定价的效率。但由于电力行业是一个强自然垄断行业,具有庞大的固定资产,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平均成本有下降的趋势,按边际成本定价企业会处于亏损的情况,不能保证企业获取正常利润,所以只能采用能保证企业收支平衡的平均成本定价模型,虽然经济福利要受到损失,但能保证企业财务的稳定,只能退而求其次,获得一种次优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 [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5.

[2]夏大慰.产业组织:竞争与规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2.

[3]Baumol and Panzar and Willig,1982,“Contestable Markets and the Thorey of Industry Structure”,NewYork,Harcout Brace Javanovich Ltd.

[4]刘树杰.垄断产业价格改革[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5]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150-153.

[6]Littlechild,“Regulation of British Telecommunication Profitability”London,HMSO,1983.

[7]于良春,张伟强.自然垄断定价理论与中国电价规制制度分析[J].经济研究,2003,(9):23-25.

[8]李 虹.电力市场设计:理论与中国的改革[J].经济研究,2004,(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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