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冲突之际的迷惘:晚清驻外使节的中西医的比较与认知
2018-04-23夏胜红刘常青
夏胜红 刘常青
摘 要 近代以来,中西文化碰撞冲突,中医与西医之辩尤为突出。作为最早一批走向世界的先进中国知识分子,晚清驻外使节通过对西方医学的实地考察和亲身体会,向国人介绍了西医的最新成果和诊疗优势,对西医表现出较为开放的态度。同时,固有的文化观念促使他们对西医的认知大多停留在表层阶段,对未能理解的西医知识常有批判之意。这种情况反映出,近代中国文化冲突之际,知识分子在文化选择上的迷惘和困惑。
关键词 中医 西医 驻外使节 文化冲突
中图分类号:K825.89文献标识码:A
西方医学与中国的交流,最早可以追溯到汉唐时代,但一直到宋元时期,西方医学由于自身的不发达,也由于传入中国的知识较为零散,因此对中国的影响不大。直到19世纪中叶,由于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进化论的陆续发现并开始影响到医学,细胞病理学、免疫学、药理学逐步有了发展,近代医学体系逐步成型,西医才开始在与中医的竞争中有所优势。单纯从临床治疗进行比较,这一时期的西医除了外科系统外,药物治疗的手段并不比中医突出。不过,西方近代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的传入,使得晚清时期的中国人在治疗疾病方面多了一种选择。随着对西医了解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用西医治疗疾病。但是传统医学发展到晚清依旧还有其旺盛的生命力和现实的价值,因此更多中国人包括对西医西药有一定了解的人,在中医和西医的选择还是更加倾向于前者。这种分立的情况在驻外使節的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1肯定西医,但偏重中医
驻德公使李凤苞在其《使德日记》光绪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日记中记录到:“近日感受潮湿,癣疥烦热,夜不成寐。商之西医,则云治不寐有多术,一以‘摩飞耶水用水管注入肩臂之皮中,少选即寐,其水大约每次用干者六分厘之一以化水。一以‘克路尔海生,则更毒,而能立时昏卧;最烈者‘克路尔房略,嗅之则昏聩如死,脔割不觉,半日方苏,体弱者往往不醒,医生用此施剖割者也。予皆不敢用。”此则日记对集中安眠、麻醉药物进行了介绍,但可以看出,李凤苞对于西药虽有一定了解,但却并不能完全接受。
驻美公使崔国因在一使馆随员生病后服用西药并未起效,而服用崔国因寄去的中药病愈后,颇有感触地说道:“泰西医家多霸道,以治外科诸证尚可,若内伤诸病,断不能也。潘承烈系湿滞,而洋医令其日服牛乳、牛肉、鸡汁,其用药一味蛮补,至于胸膈胀满,舌胎厚分许,其色如酱,而尚不知消导。非因诊视,命不保矣。洋医渐行于中国,信者崇之,而好高者辟之,均失平也。外科刲割之法,一定不易之证,外洋既得师传,又已经验,中医所不及也。若六气交感,内伤纷纭错杂之病,其间表里虚实,洋医实不能辨,无法奏功。此则为持平之论耳。”
显然李凤苞和崔国因对西方近代医学的治疗水平虽有所肯定,但是在中西医的比较问题上,更倾向于中医。
2中医西医互有得失,并重会通
与李凤苞和崔国因不同,首任驻英法公使郭嵩焘及后任薛福成对西医则表现出较为充分的信任。
郭嵩焘在光绪三年五月初十日参加了罗亚尔科里叱阿甫非西升斯(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英国皇家医学院)茶会,观看到各种医疗器械和手术工具,并且亲自通过显微镜观察了脓血虫的生存状况。对此,他感叹西医在医学理论方面“体察入微而探讨入神,直穷于思议矣”。不久,他在参观伦敦一家医院时,对其内部设施设备和组织结构予以了介绍,见证了医院的一场人体解剖实习课,并了解到医院为纪念一些著名的医生而塑立其像的事实,认为“西洋相习为奇巧,其风尚有由来矣”。他还记录了英国19世纪著名外科医生李斯特(J. Lister)的手术消毒法:“有爱敦百里人名立斯得者,医学尤精。西人破骨之法,不敢擅开膝骨,以恐风入其中,于法不得施治。立斯得云:‘风入不为患也,所患太空中尘埃野马,皆生质也,入膝骨中相为生育,故无治法。立斯得能炼药为水,以洗太空中尘埃,就所坐处洗荡尺许之地,可以容足,破骨施治,一无妨碍。其法辄验,一时颇宗信之。”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郭嵩焘回乡时其子生病,他在湖南省城长沙延请西医治疗,并购得四种西医书籍带回家中。回家后,在其管家生病期间因中西医的治疗效果差异,他感叹中医“不如洋药专用外解之为弊少也”。
相较于郭嵩焘,薛福成对西医考察记录较少而描述议论较多。他首先比较了中西医理,认为二者不同但互有得失,“西医所长在实事求是”。他举例说道:“凡人之脏腑筋络骨节,皆考验极微,相互授受。又有显微镜以窥人所难见之物。或竟饮人以闷药,用到剜人之腹,视其脏腑之秽浊,为之洗刷,然后依旧安置,再用线缝其腹,敷以药水,弥月即平复如常。如人腿脚得不可治之症或倾跌损折,则为截去一脚而以木脚补之,骤视与常人无异。……此其技通造化,虽古之扁鹊、华佗,无以胜之。”薛福成颇感兴趣的是心脑功能的问题。中国传统医学认为心主灵明,思虑记忆皆在于心,而近代医学则认为,心是向周身提供血液和营养的器官,思虑记忆皆在于脑。对于中西医不同的观点,薛福成一开始也感到困惑,难于取舍,“然人虽终日思虑记忆,其妙用究竟在脑与否、在心与否,人亦不能自知也。余既不能实指脑之能思虑记忆以证西说之确,亦不能实指心之能思虑记忆以辩西说之诬,只有暂置不论而已”,后来通过阅读西方医学书籍,“复考究其书”,更多地了解了人体解剖学知识以后,基本上接受了西医的观点。对于这一观念,郭嵩焘并未像薛福成一样接受了西医的理论。他在归国途中记录了法国医生删布洛谈到的心脑功能医理:“以心思志虑皆出于脑,而心为血道总汇,吸血而输之脑以助其运用,如机轮之有气炉。……聪明智慧,一主于脑。何以言之?凡人有所思,心神全注于脑,以脑为思虑所从出也。与人接谈,必面向之;闻声则回顾;皆脑气之用。”删布洛还向郭嵩焘具体解释了心脑各自运转的不同效能,但是郭嵩焘并未认同他的观点,而是坚持认为“脑主藏,故记性在脑;心主运,故神明在心”,因此“凡喜怒哀乐之发,而心辄为之动;动者心也,非脑也,此其显证也”。
3绝对的西医优势论者——曾纪泽
与郭、薛二位相比,驻英法俄国公使曾纪泽向来为学者认为是绝对的西医优势论者。在曾纪泽的日记中记录了同治九年(1870)他曾在北京“为母亲配洋药”,可见他对西医西药早有接触并相当了解,而其母之病最终是由西医马清臣数次过往曾家看好的①。不过,对其医学观念影响最为深刻的当属英国医生德贞②。“德君专精医术,求诊者接踵于门,刀圭所投,嘘枯起废”是曾纪泽对德贞精湛医术的描写,“以正中华医术之失,而补其所未备”则是曾纪泽读德贞所著《西医举隅》所作的评价。
出使期间的7年欧陆生活,曾纪泽每年都会带着孩子去英国种痘局按时接种牛痘。曾纪泽记录了他刚到巴黎不久与一位西医的谈话:“德子固之友也。其人不能华语,而好译中国书籍,讲求呼吸图内之术,即以治人疾病,为西人新开一种法门,与谈良久。中华服气炼形,养生却病之书,汗牛马而充栋梁,殊少验者,余生平不喜视之,以为邻于荒诞不经,不意西人乃有笃信之者。渠辈好为细眇深玄之思,或又将生出无数途径,则亦化臭腐為神奇之一端也。”
4结语
中国传统医学对治疗疾病的思想就自然而然地体现出“上工治未病”③,“病已成而后药之,譬如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④的境界。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驻外使节,在医学观念上非常重视整体论,这是中国的伦理道德思想在医学上的反应。而西方医学的治病治疗方法多采用针对性较强的手段,即薛福成所谓“得于实处者多,得于虚处者少”。如头痛之病,西方近代医学将之分类为感染性疾病头痛和非感染性疾病头痛,两类之下另有更细分类,西医针对各种病因探求相应的治疗,有时需要外科手术的介入,这与中国传统医学通过整体治疗的理念是不同的。驻外使节对于西方近代医学的考察正是集中在中西医的对比之上。
由于中医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直至今日仍在某些领域具有西方近代医学不可取代的作用,因而中国的传统士人不能也不可能抛弃中医,但是在经过对西医的认真考察和亲身体验之后,一些驻外使节对西方近代医学表达了认同之感,甚或有某些夸大会夸大西医的神奇疗法的事例,比如薛福成在谈到西医的眼疾治疗时说“若两眼有疾,则以筒取出眼中,洗去其翳,但勿损其牵连之丝,徐徐装入,眼疾自愈”。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医学观念的影响和西医某些自身的缺陷,还有一部分驻外使节并不认同西医,对西医某些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符合的现象进行了批评,这种情况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才得到某种程度的纠正。
注释
① 马清臣即马格里(S.H. Macartney,1833-1906),英国爱丁堡大学医科毕业,曾协助曾国藩兴办金陵机器局,后任郭嵩焘、曾纪泽驻英使馆翻译。
② 德贞(J.H.Dudgeon,1837-1901),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人,1862年获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外科学硕士,1863年受伦敦会派遣来华行医传教,后任京师同文馆教习,翻译了哈维(W.Harvey)《心血运动论》。
③ 《黄帝内经·灵枢·逆顺》。
④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参考文献
[1] 陈左高.历代日记丛谈[M].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4:17.
[2] 崔国因.出使美日秘国日记[M].黄山书社,1988:130.
[3] 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4:233+254-256+619 +918+1012.
[4] 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四卷)[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3.
[5] 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5:161+493-494+552.
[6] 曾纪泽.曾纪泽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1998:17+238+265+483.
[7] 高晞.德贞传:一个英国传教士与晚清医学近代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165.
[8] 曾纪泽.曾纪泽遗集[M].长沙:岳麓书社,1983:158.
[9] 曾纪泽.出使英法俄国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