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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上搜救现状及对策

2018-04-21李志亮刘虎艾万政

水运管理 2018年3期
关键词:渔船

李志亮 刘虎 艾万政

【摘 要】 为提高海上搜救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针对目前舟山市海上搜救现状进行调研,指出目前舟山海上搜救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公务搜救能力不足;辖区渔船数量多、作业较分散;船员整体素质低、互救意识不强;船舶安全性能差;海上搜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优化海上搜救能力对策有:加强公务搜救力量队伍建设;加强对船舶的管理,提倡船舶间的互救精神;建立海上搜救补偿机制;保持既有优势,继续发展民间搜救力量。

【关键词】 宁波舟山港;海上搜救;渔船;舟山海域

0 引 言

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的批复及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发展,浙江沿海海域船舶交通量急剧增加,航行环境日益复杂,驾驶难度不断加大,导致船舶航行风险持续增大,船舶事故屡屡发生。据舟山海上搜救中心统计,仅2010年舟山海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0艘次,遇险人员达542人次,平均6天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次。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命、环境、财产损失,成为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严峻挑战之一。海上搜救作为挽救海上交通事故中人命、财产、环境损失的最后一道防线,分析其现状,根据现状提出合理的优化对策,对于增强搜救成功率具有特别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1 海上搜救过程

海上搜救是指海上搜救中心获得海上遇险信息后协调、组织和指挥相关搜救力量进行的搜寻和救援行动,分为预警、遇险报警、核实与确认、应急响应、应急行动、应急行动结束等6个阶段。这6个阶段是搜救系统从开始发现事故到对事故作出反应的过程中实施的一连串具体行动。对某些特殊搜救事件可能并不要求执行每一个阶段,但对于一些事件来说,某个阶段内的行动可能就包含了其他阶段的行动;因此,两个以上阶段的部分行动有可能会同时或交叉进行,从而导致海上搜救受人、环境、救助及通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2 舟山海上搜救存在的困难

2.1 公务搜救能力的不足

舟山市拥有广阔的海域面积,但公务搜救力量有限,僅配有79艘船艇。另外,东海救助局还拥有两架搜救直升机。舟山海上公务搜救船艇普遍小于500总吨,续航能力、抗风等级并不十分理想,大多数船艇抗风等级低。一般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港内风速为6~8级,近海风速为10~11级。绝大多数公务搜救船舶的抗风等级低于8级,并且97%以上的船舶最大航速低于25 kn。遇险船舶一旦突遇恶劣天气且距离搜救基站过远,则就无法得到及时、高效的救助。加之东海救助局的直升机不能夜航,搜救半径仅为110 ,最大抗风等级仅为9级,一旦夜间突遇险情,其搜救的及时性就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2.2 辖区渔船数量多,作业较分散

舟山市是我国最重要的海洋渔业基地,素有“中国鱼都”之称。全市共有海洋渔船艘,并且大部分渔船由家庭所有或者个体合股共同持有,其在出行方面表现出独立特点,在捕鱼作业方面呈现分散特性。按照船舶出行的办法规定,小型渔船应当在距离海岸小于或等于20 的范围内作业。然而,近几年因为近海渔业生产状况十分艰难,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很多小型渔船会冒险在超过 的海域进行作业。这种捕鱼作业行为呈现出分布线多、面积大和分布点众多的现状,从而增加了海事活动的风险,加大了海上救助的工作难度。

2.3 船员整体素质低,互救意识不强

我国船员整体素质较低的直接原因是其文化程度偏低,其中多数是低学历或者文盲。尤其是渔船的船员,其中大部分人员来自沿海村庄,虽然出海时间长、作业次数多而具备丰富的经验,但均未经过正规的航海专业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这些不合格船员的航海技能自然不能与专业的航海人员相比,在遇到突发的海事状况时不能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和发送遇险报警信号,给海上搜救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很多船舶的船员严重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尤其是缺乏船舶间的互救意识。

2.4 船舶安全性能差

舟山海区船舶主要以渔船为主,船舶小、制造质量参差不齐。随着我国渔业资源的不断减少,捕鱼工作者的经济收入也在不断降低,许多渔民无法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但又不舍得注入资金用以保养和维护渔船,对渔船出现的一些小问题视若无睹,导致渔船在频繁使用中不断损耗,安全性能不断降低,从而出现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目前许多渔船应急设备配置缺失,尤其是相关通信设备相对落后,常常会出现与他船联系时出现通信频道不一致或者遇险时不能发送遇险报警信息等现象。

2.5 海上搜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颁发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但仍存在部分单位不能明确海上搜寻救助法律的相关行政管理责任,以及调和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寻救助的有偿补助机制不健全等现象,未有相关救助船舶与被救助船舶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海上搜救是一项风险相对较大的工作,且没有相应的经济回报,若救助船舶在搜寻救助时产生的燃料耗损等相关经济用度得不到有效补偿,那么,船舶所有人的积极性就难以得到调动。个别海员或者渔业工作者常常将应实行自救的情况(如将船舶机械发生故障说成船舶将要沉没)谎报给当地政府,从而使政府组织的搜救行动受到不良误导,造成搜救资源严重浪费,也使救助船舶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挫伤,严重影响搜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海上搜救能力优化的对策

3.1 加强公务搜救队伍建设

(1)持续增加海上搜救力量规模。加大经费投入,增加搜救船舶、直升机等相关搜救设施数量,扩大搜救设施的基点分布密度,从而缩短搜救航行时间和搜寻时间;进一步改善搜救协调中心对遇险区域船舶的指挥和掌控能力。

(2)通过增加经费进一步提高搜救设施的装备水准。通过高科技手段来改善恶劣环境带来的搜寻困境,提升在大风浪等海况恶劣条件下对遇险船舶或人员的发现能力和救助能力。

(3)增强相应的搜救专业培训。提高搜救人员和搜救志愿者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海上搜救成功率。

3.2 加强对船舶的管理,提倡船舶间的互救精神

加大对船舶的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船舶应按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设施配备、适航能力及海员自身情况的审核检查,一旦船舶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纠正,否则不予出海作业,做到有法必依。对于不能进行安全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坚决不予出海,进而保证海上安全作业,从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和提高海上搜救效率。同时,加强船员管理,严格审核船员的航海能力和相关证书。从专业知识、技能和技术等方面不断提升船员的整体素质,并通过讲座、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措施进行宣传,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宣传且鼓励船舶间的互救精神。

3.3 建立海上搜救补偿机制

面对国内海上搜救相关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建议舟山市可先行建立海上搜救补偿机制。舟山地方海事局可设立专用的海上搜救补偿基金,对于自愿参加海上救助的个体进行奖励,补偿搜救参与者在救助中造成的损失,以提高海上搜救参与者的积极性,提高搜救的成功率。

3.4 保持既有优势,继续发展民间搜救力量

舟山海上搜救经过多年发展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且在一些方面有着独有的优势,但仍任重道远。未来,舟山海上搜救在继续保持既有优势的同时不断补齐搜救方面的短板,使海上搜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要继续重视民间搜救力量的培育,积极推动公务搜救力量与民间搜救力量相结合,在现有的民间搜救力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发展,并建立奖励机制,以解决公务搜救力量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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