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为“高富帅”的那一年
2018-04-20午歌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身高已经惊人地蹿到了1.75米。那时候我瘦得好似一副风筝架子,为了和普遍比我矮半头的同学协调混搭,我在走路时拼命弯腰,好似一尾水中游弋的虾蛄。这种常见的海洋生物,在北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富贵虾”,可是用我们的土话喊出来却是——“拉尿虾”。
磊子是我的最佳损友,和我同在校运动队,他的专项是百米跑,而我练篮球。他上小学五年级那年就能和初二的学长跑得一样快;而我虽然是全队个子最高的,但常常在比赛中打不上主力。磊子很帅,高鼻梁、大眼睛、头发乌黑发亮,最重要的是头发还有点自来卷;而我除了“海拔”略高,在他面前一无所长。
当然这样的差距还有很多,比如:磊子他爹是桥梁工程师,满世界出差旅行,满世界给他买各种漂亮衣服和帅气的运动鞋;而我爸爸是一个木匠,对,一个木匠!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爸爸常常告诉我,他制作的柜子其实是一种神秘的时光机。人钻进去,关上柜门,时间就会飞速地流转——以至你在柜子里坐了很久,开门出来的时候,发现时钟其实只走了小小的一格。
我喜欢隔壁班一对姐妹花的微笑,高一点的叫马晓,矮一点的叫沈玉。马晓扎一个马尾辫,看上去清新爽利。沈玉扎着两个马尾辫,看上去双倍的清新爽利。马晓和我的情况差不多,虽然个子略高,但身材一般。她们同时启动微笑,而我很自然地会将目光和沈玉纠缠在一起。她会不自觉地脸红,我也会,我会心跳加速,我猜她也会,这是我们之间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
有一次,校队打比赛,磊子、沈玉和马晓都在场外观看。我抢到后场篮板,一路带球突破杀进前场,起三步时,被对方球员撞倒。在加速坠落中,我将球迅速抛向空中,然后狗吃屎一样地重重倒地。球在篮筐上颠了几下,还是弹出来掉在对方球员的手里。
赛后,我胳膊搭在磊子的肩膀上,一步一瘸地滚回家中。马晓和沈玉迎面走来,我有些羞愧,不敢看沈玉的眼睛。马晓则很奇怪地没开磊子的玩笑,只是淡淡地对我说:“虾蛄哥,其实那个球很棒啦!”
天哪!在我人生灰暗无光的时刻,她居然没有用土话叫我“拉尿虾”,而是在我的小名“虾蛄”之后,有情有义地加上一个“哥”。我在马晓难得的柔声细语中,还是将目光锁在沈玉美丽的身影上。可那天她什么也没说。
几天后,磊子找我上树薅桑叶,说是要送给一个女孩养蚕。
我问:“你打听到哪里有了吗?”
磊子说:“咱们语文老师石春梅家的后院就有!”
我说:“那咱们上语文课的时候溜出去薅,好不好?”
磊子说:“就知道你小子一定有主意!”
我说:“去的时候,带个篮球!”
磊子说:“带篮球干什么?”
我说:“石老师回家看见树上的桑叶被撸光了,一定会追查的,但是应该不会怀疑那一对翘课打篮球的小伙伴吧?”
磊子说:“就知道你小子一定有馊主意!”
就这样,我和磊子翘了语文课去语文老师家的后院薅桑叶,折腾了两大包回来,挂在男厕所的瓦房顶上,又赶在下课之前,捧着篮球晃晃悠悠地从后门溜进教室。
出人意料的是,石春梅老师正在讲台上正襟危坐地念着我的作文《爸爸的时光机》,看到满头大汗的我,石老师忽然停了一下,指着黑板说:
“这篇想象力很丰富的作文,就是最后排那个逃课打篮球的午歌同学写的。”
同学们齐刷刷地扭头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我顿时呆住了,心中对石老师的知遇之恩感激得无以言表。磊子把头窝在课桌下,扭过头,嘟嘟囔囔地说:“是你写的吗?啥时候练出了这文笔?”
接着,磊子又翘了数学课,屁颠屁颠地从男厕所取下桑葉,冲进操场。我蹲在教室里的最后一排,从门缝里,远远地看见磊子把两包桑叶塞给了马晓,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
磊子回来后对我表达了无限感激之情。他说,多亏了我的好主意,才帮他达成心愿。但是,好人要做到底,今后代他写情书的事,我就要包圆了!
我本想推辞,但想到沈玉和马晓的关系,于是爽快地答应下来。
就这样,我帮磊子写了两个月的情书。春天快结束的时候,《唐伯虎点秋香》在学校附近的影院上映了。磊子让我陪他和他喜欢的女孩子去看,我又一次爽快地答应下来。
磊子说,他会穿上他爸从美国给他买来的大风衣,他让我也收拾得利索点儿,别给他丢人。我溜回家中,心头小鹿乱撞,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折腾了好一阵,找出了我爸的一套西装——那是前年我小舅结婚的时候,我妈买给我爸的。我的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啦,我完全驾驭得了这样一套拉风的行头。更让人惊喜的是,西装的上衣口袋里,居然藏着一张50元的人民币。
我大步流星地走出门,揣着50元的大票,我觉得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这样高大、帅气、富有过!
红星影院的门口,沈玉和磊子已经提前到达。沈玉捧着一小袋糖炒栗子,磊子抱着一个中筒的爆米花,不停地撸起他的美国大风衣的袖子,查看手腕上的手表。他们对我这样伟岸的形象熟视无睹,让我觉得多少有点尴尬。
最后,还是沈玉打破了尴尬,在大家为数不多的接触中,一向沉默寡言、温文尔雅的沈玉,终于跟我说了一句话:“要不,你在这儿等马晓吧,我们先进去?”
“我们”——磊子和沈玉点头示意。我最后一眼望向沈玉,她吐字明白又轻快,就是这简单的几个字,像带着锯齿的钢锯条,一点一点,彻底割裂了那些曾经无言的默契——为什么不是我和她,不应该是“我们”才对吗?
马晓终于来了,虽然穿着长裙,可还是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
“给我们来个最大筒的爆米花!”我豪爽地对服务员说。
走出影院,已是黄昏时分。
正像唐伯虎点中了秋香,而沈玉和磊子自称“我们”一样,佳人眷属,美好爱情的大结局总会给人长久的温暖。
马晓忽然说:“好帅啊!”
“你是说唐伯虎吗?”我显然明白马晓是在夸赞我西装革履的样子。
“不!是你刚刚买爆米花的样子,阳刚劲儿十足,真的好帅!”
我憨憨地笑笑说:“所以,你是那个负责传递桑叶的女孩!”
马晓说:“所以,你是那个代写情书的男孩!”
我大惊,忙问道:“你怎么知道?”
马晓说:“沈玉给我看信上写‘你头顶扬起的马尾,像我出手的三分球弧线时,我就知道是你啦!”
那天,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居然邀请了马晓去我家小坐。在前厅的大柜子前,我生平第一次有点自豪地向马晓介绍了我老爸的时光机。
没曾想正说着,我居然听到了老爸从后院开锁进门的声音。
为了不让我爸发现我偷穿他西装的糗事和免于一顿胖揍,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拉着马晓的手,跳进了我爸做的大柜子。在我听到我爸“嘭”的一声锁门离去之后,我的手还是紧紧地和马晓的手攥在一起。
如果这真是时光机该有多好,我们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躲在里面,走完一辈子……
马晓在我胡思乱想时,将手迅速抽了出来。我在撑住木柜门的瞬间,闻到了一种幽幽的味道——那不是木屑味,是香的、甜的、似有若无的。我的脸颊迅速红热起来,在抬起头的瞬间,看到了马晓比我更为红热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