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崇廉我们要敢于“亮剑”
2018-04-18余波
余波
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国已进入实质性的攻坚阶段。为了取得反腐斗争的最后胜利,我们必须从制度、文化和信仰三方面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工作和活动,争取早日取得反腐工作的良好成效。
在我国,与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斗争由来已久。时至今日,反腐倡廉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攻坚关键期,“腐”与“反腐”的斗争也进入了决战阶段。我们要想打赢这场反腐攻坚战就必须找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所在。面对当下日益复杂的反腐形势,面对屡屡出现的腐败大案要案,如何行动、从何处入手也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人们对待反腐倡廉工作的态度和观念上着手。由于过去我们在这一问题上认识不足或者是认识上产生了偏差,从而使我们的反腐倡廉工程缺少针对性,这使得反腐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面对当下惩治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新一届的中央领导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全国人民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惩治腐败,坚决打击各类贪腐分子。在APEC北京峰会上我国政府更是发表了《北京反腐宣言》,向全世界发出了我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愿意加入世界反腐败联盟、共同打击腐败的庄严承诺。
我们必须敢于同各类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作最坚决的斗争,对各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让他们在完备的反腐治贪律法和惩腐机制作用下、在公众的广泛监督视野与舆论的一致导向行动中、在崇尚廉洁楷模与自我的自惭形愧里无处遁形,销声匿迹。一句话,我们要敢于向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真正“亮剑”。为此,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要敢于亮“制度之剑”
在我国,贪腐问题的重灾区往往是那些拥有常人所无法具备的“特殊权力”的人和部门,“权力寻租”现象也最为明显。要想彻底斩断“权力寻租”的念头和行为就必须用一整套完备的且行之有效的防腐、治腐、惩腐的制度机制来约束,并且这种制度机制必须有极强的针对性。虽然我们常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对于这些特殊群体或者特殊部门的贪腐问题则要“罪加一等”。因为他们的行为和影响比普通群体和普通部门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影响也更恶劣。因此,我们在对待党员群体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更要讲求“非特殊化”。一旦其在贪腐问题上逾越了“红线”,就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和惩戒。唯有如此,他们才会对我国的反贪腐举措有敬畏之心,从而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亮制度之剑”也才能使“人人平等”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针对权力决策者们公共权力的决策、使用和监督的三方制衡机制,以确保整个公权执行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要防止出现各种滥用公权、公权他用以及公权私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杜绝权力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腐败的冲动”。
此外,还要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权力监督”的保障和激励制度。对特殊群体和特殊部门的权力监督往往意味着面对风险甚至牺牲。高高在上的贪腐个人或群体往往会使用一切手段去打击和迫害我们的“反腐斗士”。因此,要让“权力监督”不成为一句空话,我们必须用有效的制度保障来确保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还要建立有吸引力的“权力监督”激励制度来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共同完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意义上将权力纳入到“监督者”的“牢笼”里来。
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们要敢于亮“文化之剑”
如果说“制度之剑”主要是为体制内人员树立了警示碑的话,那“文化之剑”则是为全体社会成员都树立了标杆。它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将古往今来人类在反贪腐斗争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和成功经验融入到反腐倡廉的文化建设工程之中。用文化的导向、指引和示范功能为我们勾勒出了反腐的发展蓝图,也为世人彰显出我国反腐斗争中文化的力量。
反腐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艰巨性同腐败产生的社会文化基础直接相关。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难题就在于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资源相当短缺。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败引申到反腐败文化的高度,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基础性的课题。
我们还应当高度警惕“腐败文化”的蔓延趋势。现在我国的腐败问题正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这就意味着,腐败容易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或生活方式,渗透到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观。当前,我国的集团性腐败、体制内腐败以及人们的羡腐心理等,都是“腐败文化”滋长蔓延的可怕信号。此外,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中外文化碰撞中的变异现象、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负面影响等,都为今天的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严峻挑战。
因此,我们应该切实加强反腐败的文化建构。下大力气去纠正那种“笑贫不笑贪”的扭曲现象,去改变那种习以为常、见惯不怪的“腐败文化”,在社会上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因此,反腐败不单单是一场政治斗争,也是一场文化斗争。努力建构与培育反腐倡廉的“文化之剑”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我们要重视对全体公民反腐倡廉文化意识的培养和塑造;要在反腐斗争中增加文化反腐的含量;要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要在反腐败斗争中进一步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和方式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之剑”在反腐斗争中的威力。
三、“坚守道德底线,净化精神家园”——我们要敢于亮“信仰之剑”
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精神颓废、底线尽丧这些问题在不少当代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事实证明,信仰丧失后,人就会从根本上放弃理想、改变信念、背离宗旨、道德沦丧,最后落于窠臼。反腐倡廉,打“虎”灭“蝇”,不仅仅是对权力腐败等行为的查处和整肃,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和告诫:不仅要保持政治上坚定,还要保持道德上纯洁;不仅要做到公私分明,还要做到作风过硬。归结到一点,就是保持崇高的信仰不动摇。信仰是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总开关”、总根源,如果我们曾在信仰上有所迷失,那么,就应该在反腐倡廉中有所警醒,重树信仰。
总之,要想把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取得成效,就要多提倡和树立廉政、廉洁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多发挥他们作为反腐倡廉的社会正能量的作用,并引导社会公众多了解他们、支持他们、推崇他们,最终让反腐倡廉成为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真正信仰!反腐倡廉一直在路上,拒腐崇廉才是我们“亮剑”精神的最好注脚!当我们三剑齐發之时,也就是天下无贪腐之时!
【本文系2016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供给侧改革引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转型发展研究”(2016SJB710120)、2017年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建思政课题重点项目“习近平新时代廉政思想的实效性研究”(DSZ2017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