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室运行及管理模式分析
2018-04-18白云天侯福江王德库马栋和
白云天 ,侯福江,王德库 ,马栋和
(1.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2.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科学研究院,吉林长春130021;3.水利部寒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21)
0 引言
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室,即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独立于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于工程现场设立的为工程质量检测及管控服务的检测机构。相比于施工单位的自检部门与监理中心的平行检测部门,第三方抽检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控方面的优势非常明显。第三方试验室的科学性就在于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处在客观的角度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真实地反映出工程质量情况。因此,迫切需要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进行分析与研究,总结现有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成熟经验,对国内水电工程建设第三方检测的质量管理模式提出建议。
1 资料搜集及调研
搜集整理国外工程如美国、法国、德国等工程第三方检测质量管理模式,同时在国内针对吉林、云南、西藏、青海、四川、浙江、广州等地区典型的水电工程第三方检测质量管理模式展开调研。根据调研工作的目的,创新调研思路,本着科学性、宏观性、针对性,对调研工作进行规划,具体步骤如下:
收集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关于质量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了解工程第三方检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全国各地区大型水电工程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进行普查,了解现有国内水电工程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根据普查结果,针对不同试验室运行模式,选取目前水电站建设较为集中区域的典型的水电站工程,选定典型工程进行细致调研,了解其在实际工程建设中运行情况;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的不同模式的第三方试验室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的特点,为提出适宜国内水电工程发展规划的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提供实践依据。
2 国家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水电工程试验室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制定,应建立在水电行业的管理规章制度之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对共同参与水利水电的工程建设的单位(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及施工单位)或个人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做出了要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6号令),规范了水电行业检测活动,对检测单位资质、取样、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管理办法》(中水协[2009]2号),对从事水电行业人员要求,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应结合自身管理制度,制定适宜的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3 国外工程调研结果与分析
国外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大多属于中介服务机构,多是由国家政府出资建立,这些质量检测机构通常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而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和协调,行业协会成为政府和检测机构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从而避免政府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干扰,以及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自身管理方面,无论是否需要通过资质认可,其管理体系都必须执行国际通行的准则(ISO/IEC 17025)。根据其具体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归纳来讲大致有3种模式。
3.1 美国直接参与模式
美国“直接参与”模式,即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管控。参与工程项目管控的人员其一是政府内部相关人员,此外由政府聘请或要求建设单位短时间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该类专业人员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逐个过程及各分部工程的督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进行下一环节的施工。对于原材料、半成品等质量的检验及检测,由独立且法定的机构检测完成。
3.2 德国间接管理模式
德国“间接管理”模式,体现为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的间接监督管理。德国的各州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对国家进行认可后的质量监督工程师们组件的质量监督检查公司进行授权或委托,由该公司代表政府实施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强制审查。对于原材料、半成品等质量的检测由施工方送至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3 法国工程保险模式
法国“工程保险”模式,该种模式主要体现为政府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直接运用法律、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并使得建筑单位提高其工程质量,而非直接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政府制定强制性的工程质量保险体制,如在《建筑职责与保险》中明文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必须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要求在工程实施建设的过程中需委托某独立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施工原材及相关变成品的质量检测,并给予投保单位降低保费的优惠政策。为保证质量检测工程的客观、公正及独立性,要求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在国内参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外的任何商业性活动。质量检查公司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从工程最初的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开始,到最终的工程完工,需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法国的质检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4 借鉴
1)转变角色,恢复执法地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转变角色是指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方式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对实体工程质量的层层管理向随机抽查转变;由经验式的了解向借助检测设备、严谨准确的试验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直接审验工程质量等级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通过角色的转变,使得政府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具备执法力度与监督职责,依法对工程参建单位的生产行为、质量及成果实施严格与工程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2)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建设市场良性运作,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健全的工程质量形成,涉及到多个单位或部门的参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包含了勘察设计、筹建施工、施工建设及运行等整个过程,全面系统的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问题,必须树立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观点,对工程进行全程、全面、系统的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即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和社会监督控制体系。以规范建设主体质量行为为重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生产能力;以社会监督控制体系为突破口,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为驱动力,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建设市场的高效运转。改善建设市场要素,增强建设工程质量转化能力,保证建设工程整体质量。
3)改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随着科技进步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持续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的科学技术含量,这在客观上要求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措施与程序应随之改变以符合工程的需要。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以前沿的技术为依托,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监督管理手段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质量检验检测设备,以有效地适应水利工程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能。
4 国内水电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分析
通过对上述典型水电工程的调研结果整理与分析,普查工作显示的3种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因地域差异、环境差异、专业领域等因素影响,均有其特色又存有缺点。现结合典型工程调研结果,对上述3种第三方种试验室运行模式在实际运行中优点及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4.1 一方模式
“一方”模式:建设单位(业主)通过独立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建立试验室,受业主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承担业主第三方检测任务,负责监理及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数据处理与分析、试验研究和试验检测的管理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工程第三方试验室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并可通过各试验室间检测结果比对消除“系统误差”(人员、设备、环境);不足之处就在于第三方的抽检频次太低,难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4.2 两方模式
“两方”模式:建设单位(业主)通过独立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建立试验室,受业主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承担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检测任务,并对施工单位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这种模式的优点就在于可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亦可通过各试验室间检测结果比对消除“系统误差”(人员、设备、环境);不足之处就在于检测频次虽较“一方”模式有所提高,但仍难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4.3 三方模式
“三方”模式:建设单位(业主)通过独立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建立试验室,受业主监督管理且独立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承担业主、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检测任务,对工程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便于施工质量集中管理,节约资源检测成本低,检测频次大代表性强,与其它各方无利益关系独立性高;不足之处就在于工程现场仅有一家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发生争议时,需由业主单位额外引入一家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比对,或由施工单位(主体结构)额外承担20%~30%的检测工作量进行比对。
5 结论
1)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其建设体制相适应,将大型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质量管理监督的重点对象,重视发挥社会上各种专业人士、组织(学会)和行业协会在建设市场中的专业管理作用。而政府主管部门是否直接参与微观层次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应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工程第三方试验室检测管理体系。
2)国内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对工程第三方试验室称谓不同(如业主试验室、中心试验室、第三方检测项目部等),但其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相同,同是受业主管理,又独立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但因建设单位对其在工程中的定位不同,表现出3种运行模式,即“一方”模式、“两方”模式、“三方”模式,3种运行模式均有其优点与不足。因此,国内水电工程制定第三方试验室运行模式,建议参考第三种模式(“三方”模式),与此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弥补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以便第三方试验室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