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的分析论”看康德对美的调和
2018-04-17陈可依高清宇
陈可依 高清宇
[摘 要]康德的美学作为其哲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秉承着其一贯的综合统一的特点,要求达到对经验主义美学和理性主义美学的调和。他深切意识到不论对感性还是理性都不能做单方面的理解,他试图将二者统一起来。而如何调和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近代西方美学的难题所在,这一问题的提出,促使近代西方美学发生了关键性的转折。结合《判断力批判》中美的分析论,可以更好地理解关于康德是如何实现对于审美愉快这种主观情感却能具有理性性质这一问题的合理解释。康德从质、量、关系、模态四个方面分析了审美判断的特点,对美进行了说明,康德称其为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从结果来看,他的调和一方面纠正了前期美学思想各执一端的缺陷, 指出了一条新的美学思想的道路;但另一方面其理论同时也存在矛盾之处。在第三契机中康德将美划分为自由美与依附美,然而依附美的提出无疑是对其审美四契机的一个巨大挑战,康德的理论在此出现了前后不一的情况。矛盾的存在确实表明,若想真正达到审美中感性和理性两者的辩证统一,仅仅依靠调和是不够的;但调和却也恰恰彰显着其思维的辩证性和深邃性,正是这种深刻吊诡、试图综合一切的充满矛盾的思想体系留给了后来者无数的研究可能和宝贵的启示。
[关键词]康德;美的分析;四个契机;调和;美的理想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8)04-0150-05
康德的批判哲学,是在对其之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哲学两大流派的继承和批判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总目的是在知、情、意三方面达到二者的调和,他的美学思想也是一样。而《判断力批判》是其晚年作品,初衷是在其前两大批判间建立桥梁,即用判断力实现自由和自然之间的过渡。同时它作为一部美学著作,也是康德既不满于经验论美学将审美当作感觉愉悦,又反对唯理论美学将审美当作对完善概念的模糊认识而对美进行的一种调和,赋予美以独立的价值。
一、经验派美学与理性派美学
康德无疑是西方哲学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转折性人物。在他之前,近代西方哲学分为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大派。前者只承认感性世界的存在,因此我们的一切认识都只能来源于感性经验;后者则主张超感性的理性世界的存在才更为基础,只有先验的理性基础的存在知识才得以可能。这进而影响到了他们在方法论上的巨大分歧。经验派只用机械论的因果律解释世界,而理性派则信奉目的论。康德的批判哲学就是在力图调和二者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的。
近代美学思想的发展可视为哲学上这种划分的一种延伸,也有着“理性主义美学”与“经验主义美学”两个流派的划分。理性主义美学以鲍姆嘉通为代表,继承了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基本主张,将“美”和“完善”相等同,主张审美的过程就是一种认识的过程。沃尔夫认为“美”是事物的完善,并且这种完善足够令我们产生快感[1]。鲍姆嘉通在此基础上把关于“感性认识”的理论加以系统化,将其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成立了一门新的科学。而另一派,以博克为代表的英国经验主义则继承了洛克和休谟的主要观点,主张知识开始于感性经验,在美学上他们将“美”等同于“愉快”,将审美感与人的生理快感相关联。这两派美学思想无疑区别明显,但他们也有共性,即共同存在的问题——都假设了审美主体与客体的分离,“近代经验论和唯理论美学一开始就把美的本原问题当成一个自然科学问题来追问,并极力……进行无偏见、精确化的把握”[2]。
这一点被康德注意到,也成为他调和这两派的关键着眼点。康德早期在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思想笼罩下的哥尼斯堡大学学习了近7年,可以说理性主义对康德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當然也包括美学。康德在潜移默化之下接受了许多鲍姆嘉通的美学观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也认为美是对感性认识的完善,对审美活动的理解实则是对审美主体的判断力的一种判别。但鲍姆嘉通用理性评判人的审美能力,在这一点上康德是竭力批判的,当然这少不了卢梭、休谟等人对康德思想转变中所起的作用。卢梭教会了康德尊重人性,将认识价值与道德价值联系起来。不论对感性还是理性都不能做单方面的理解,而如何调和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近代西方美学的难题所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康德提出了自己的美学观。
二、康德“美的分析”对二者的调和
在《判断力批判》第一卷美的分析论中,康德从质、量、关系、模态四个方面分析了审美判断的特点,对美进行了说明,康德称其为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同时也是对审美活动当中感性和理性是何关系的一种阐述,回答原本是一种情感性质的审美愉快凭何能够同时具有理性的性质。概括来说,第一契机,美是无利害的;第二契机,美是无概念而普遍有效的;第三契机,美是无目的而合目的的;第四契机,美是无概念而必然的。前两个契机首先阐明了审美愉快的两个特点——无利害和无概念而普遍有效,区分了美感与其他快感、审美判断与其他判断;而后两个契机则追溯到这两个特点的先验原则。
(一)质
康德在第一契机开篇的注释中就对鉴赏判断做了一个总体概述,“鉴赏是评判美的能力”[3]37。这种判断也就是主观的感性判断,是把表象通过想象力联系着主体的情感进行反思。鉴赏判断是不同于其他判断的,这里插入第二契机中关于判断的划分有助理解。判断,总体上分为两种,逻辑的和感性的。逻辑判断是基于概念,具有客观普遍性的判断的量,关于善的就是逻辑判断;而感性判断是基于感觉,又可以划分为无审美的量的感性判断和具有主观的量的鉴赏判断。感官判断和鉴赏判断都是感性单一的判断,但前者,指向感官趣味,即快适;后者则指向反思趣味,即美。康德首先对审美愉快同快适和善做了明确的区分。快适和善都与利害相结合,而审美愉快无利害。所谓“利害”,就是不讨论对象的存在,只直观该对象在主体里引起的纯粹的快感。而康德对“快适”的定义是“那在感觉中使感官感到喜欢的东西”[3]40。这里的感觉指的是主观感觉,也就是以满足感官需要上的令人愉快进而产生“爱好”,因而这是一种对那个对象的实存性质的追求,是直接与利害相结合的。康德对“善”的定义则是“借助于理性由单纯概念而使人喜欢的”[3]42。这里的“善”其实包含两个层次:作为手段的善和“最高善”,前者是与利害的间接结合;而后者也会使人会对其存在感兴趣,进而能够产生某种愉快感,它们都与利害相结合。只有鉴赏,只是静观的,无关欲求能力,它既无感官利害,也无理性厉害。
(二)量
承接着上一契机来谈,正是因为美没有利害,所以就不存在过多隔阂阻止它成为一种共同的愉悦。这一推导不是从事实上来说的,而是从其可能性和必然性来讲,也就是说可以有如此的指望。美,同快适和善,在普遍性这一点上,又有所区别。快适没有普遍性,也就是“趣味无争辩”;善有普遍性,但是是通过概念达到的客观普遍性;而鉴赏的普遍性来自于情感本身,所以具有的是一种主观上的普遍性。康德在第九节中继续深入,探讨美的分析论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愉快感和对象之评判谁先谁后。之所以需要高度注意,是因为此问题涉及鉴赏是否具有先天性。如果情感先于对象之判断,那么产生的只会是不具有普遍性的快适,所以对象之判断一定要先于情感。这样鉴赏的愉快就有了先天的根基,是一种先验的愉快。也正是基于此,康德在两大批判之外,认为还有必要建立一个第三批判。普遍可传达性的规定根据只应被主观的设想,却又要保证这些人的表象力能够与一般知识的这种普遍性达成一致,这听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但通过康德将鉴赏同人的认识能力相联系,理论得到了自洽。有别于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时期和《实践理性批判》时期只将这种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能力划归为一个纯属心理学的问题,“所以内心状态在这一表象中必定是诸表象力在一个给予的表象上朝向一般认识而自由游戏的情感状态”[3]52。那么这个规定着鉴赏判断的无非就是反思的判断力使诸表象力出于这样一种相互关系的内心状态——一种作为自由游戏的情感的心意状态。而一旦将情感能力安放在一个先天原则之上,恰恰就在原有的两大批判之外,独立形成了一个第三批判——连接着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欲望能力、感性自然和超验自由之间的桥梁。而至于这种人的情感能力的先天原则是什么,则是他接下来在第三、四契机中所要详尽阐述的。
(三)关系
在第三和第四契机中,康德分别从两个层次对审美判断中隐藏着的先验原则进行了说明。一是分析了对象所体现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二是指出,每个人都具有的“共通感”使审美判断具有了类似于客观必然性的主观必然性。
第三契机开头,康德就先对“目的”和“合目的性”的概念作了规定。“目的就是一个概念的对象。”“而是一个概念从其客体来看的原因性就是合目的性。”[3]55不同于机械论的因果关系,在目的论中,原因与结果是相伴随的,且是结果先行原因,目的是原因的原因。合目的性又分为有目的的合目的性和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前者是一种意志行为;而对于后者,意志被假定为它的根据,却又不把它放在意志中而只是考察这一形式的可能性,这是指通过反思看出合目的性的反思的活动,而不是通过理性去洞察的那种认识的活动。而审美判断就是以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为根据的。鉴赏判断的规定根据是愉悦,如果愉悦本身又有一个“目的”作为它的根据,那么有目的就是有利害。因此没有任何诸如感官、喜好、欲望的主观目的,也没有任何实践中的客观目的作为鉴赏判断的根据。而这样一种愉悦,既能够构成概念又可以普遍传达,就只能是那无目的的主观合目的性,即合目的性的单纯形式。这个根据,在康德看来是先天地规定愉快的,但却又不是像原因规定结果那种机械的规定。因为愉快和不快的情感是不可能与其前提构成因果关系的,那将只是经验性的后天关系。康德在这里类比了《实践理性批判》中敬重感的例子:敬重感就是自由意志的内心状态本身,而不是自由意志的结果,因而这鉴赏的愉悦是能动的,但沒有目的的,是先天的而不是经验的。
接下来,康德通过将鉴赏判断区别于快适的刺激和善——也是分别从批评经验派美学和理性派美学这两方面,来纯化鉴赏判断。针对经验派美学,康德区分了鉴赏与快适的感官刺激之间的区别,刺激虽然常常冒充美,但这种被激起的判断完全不能要求愉快具有普遍有效性,只是用愉悦的质料冒充了愉悦的形式;而纯粹的鉴赏判断不受刺激和激动的影响,只受形式的合目的性的规定[3]59。只有将杂多统一为单纯的形式,才能实现愉悦感的先天普遍转达。而针对理性派美学,康德则区分了鉴赏不同于善。善是一种客观合目的性,它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外在的,即有用性,是作为手段而被人所喜爱的,因而这是一种相对的善;一种是内在的,即完善性,自身即是目的,因而这是绝对的善。鉴赏的愉悦是绝不会建立在外在有用性这种合目的性之上的,不然它将带有某种利害而不是直接的愉快,这一点之前已经阐明过。而内在的合目的性即完善性,由于同美极为接近而被理性派美学所采纳,将其视为对美的规定,这正是康德所批判的另一学派。完善性不论从质还是量上都预先规定了“该物”应当是什么概念,此判断就会是一个认识判断而不是审美判断了。以鲍姆嘉通为代表的理性派美学,对美和善的概念从逻辑形式做的区分——即美是含混程度下的完善,而善是清晰程度下的完善,这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因为诸概念不论含混还是模糊,其能力都是知性。
当然确实存在带有概念规定的美,甚至大多数情况美都是处在概念和目的的条件之下的,为此,康德做出了严格的区分。“有两种不同的美:自由美,或者是依附的美。前者不以任何有关对象应当是什么的概念为前提;后者则以这样一个概念及按照这个概念的对象完善性为前提。”[3]65康德在这里说得很明确,之前我们谈论了许久的那个无利害的、无概念的、无目的的,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美就是自由美,而与其相对的,这些康德花了大力气剥除掉的却正成为依附美的前提。这也是我认为康德在论述中存在最大矛盾的地方。当然,康德无疑是意识到了纯粹的审美判断是同实际生活中那丰富多彩的、具体的美相脱节的,也正是为了弥补这种不足,他在区分了自由美和依附美的基础上,特意用了一节来论述美的理想问题。美的理想就是一个符合美的理性概念的具体事例,这就决定了它绝不会在无概念的纯粹的自由美领域。康德接下来又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论述,有一个被客观性和目的性概念固定了的美,它不可能归属于纯粹的鉴赏判断的客体之中,而只能是被部分智性化了的客体 [3]69。很明显,美的理想只会在依附美那里,需要通过它们的概念来规定。
(四)模态
在第四契机中,康德首先阐释了所谓判断的模态有可能性、现实性和必然性这三种。就审美判断而言,可能引起审美快感就叫作可能性;快适的东西在人心中已经产生了愉快叫现实性;而真正的审美判断的愉快就是必然的,这种愉快不涉及利害,且你相信别人也会赞同你对于美的东西的评判,但这种必然性不同于理论的客观必然性,也不同于实践的必然性,而只是一种榜样性的示范。那么,这种范例性的必然性又是从哪里来的呢?真正的鉴赏判断绝不同于认识判断,不然那就具有无条件的必然性了;也不同于单纯感官的趣味判断,趣味无争辩,又何来必然性,因而它就必定具有主观的原则。“但一条这样的原则将只能被看作共通感。”[3]74这个共通感正是我们可以必然地推断和期待别人的赞同的主观先天条件,而康德所说的此“共通感”与18世纪欧洲用来表达普通知性的“共通感”有本质的不同,而是感性情感的,即不是逻辑思维能力,而是感性的感觉能力。这无疑是一种假设,而我们又有何根据假定人人都有这样的共通感呢?康德在这里,仍要借助于认识上的普遍知性。审美判断尽管不依照概念,但它既然能普遍传达,那么想象力和知性的协调,就也同样可以。不然认识不可传达,人与人都不可能相互了解。康德同时又强调,这种普遍认同是情感上的一种要求,是想象力的感性的理念,然而在事实上,是否真有这样一种共同经验可能性的共通感,还是在它之上有更高的理性原则使它只能作为一种调节性原则,康德在此做了保留。
三、对这一调和的评价
必须承认,康德看到了唯理主义美学和经验主义美学各自体系的缺憾,同时也看到了它们的合理之处,因而试图对二者进行调和。一方面,他矫正了在其之前的美学的缺陷,开辟了美学新道路;然而另一方面,调和的结果却又不那么令人满意,我们能明显地看到其思想中存在着前后不一的状况。
在第三契机、关系契机中,康德插入了对美的这样一种划分——把美分为了自由美与依附美,然而依附美的提出无疑是对其审美四契机的一个巨大挑战。即使康德未在完整地论述完四个契机后单独来谈这一问题,但要想不注意到它实在困难。康德花了大力气剥除掉的利害、概念、目的等等,在这里反而成为他所肯定的。虽然康德对此给出了解释,称自由美是纯粹的鉴赏判断,依存美是应用的鉴赏判断[3]67;也虽然通过这样的区别,康德是为了“调解鉴赏者们关于美的好些纷争”[3]67有其充分的理由,而我依然认为这是康德对经验现实的让步。不少研究者也曾指出,康德美学思想中表现出了不少矛盾[4] 。显然,自由美与依存美是分裂的、对立的,而符合他所提出的“美的理想”的却是依附美,也就是他回到了他所批判的看法中去了。可以说,康德对审美中感性和理性这两个截然对立的方面的调和确实不那么成功,但康德思想一贯的辩证吊诡的体现,在美学思想中也不例外。因而对于这一矛盾之处,我也想尝试做出一种辩证的理解。
(一)向道德的过渡
康德在对两派美学进行调和的同时,实则也是给其截然对峙的感性世界和物自体的超验道德世界这两岸间架设了审美判断力的过渡桥梁。这座桥梁,在康德美学本身、具体到美的分析论这里,又错综复杂地表现为由纯粹美向依存美的过渡,也就是一种与道德的主观类比。
从鉴赏角度、从“趣味判断”角度在美的分析中提出的这个美的理想,就是指向道德的过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所谓的理想就是指理性理念的形象,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也说,“本来,理念意味着一个理性概念,而理想则意味着一个单一存在物、作为符合某个理念的存在物的表象”[3]68,理性理念不是认识的对象,不是任何知性概念可以表达的,而是指向超经验的道德实践。之所以说“本来”,是因为美的理想又不是理性理念,它在有限的形象中展现着无限、在感性里展示理性,而不像理性理念,将个别与整体、感性与知性全然分隔开。就二者关系来说,理性理念是美的理想的具体形象的展现,美的理想是其最高表现。这种美的理想只在经验范围之外的道德实体。理解了这种美的理想,也就能理解康德为何不惜自相矛盾也要将美的理想归于依存美中。因为只有依存美是以目的概念作为前提,因而具有道德的以致功利的社会客观内容。“纯粹美”到“依存美”实则就是认识到伦理在审美领域中的过渡。因而康德后来做出的这种划分,以致产生的这种矛盾就是可理解的。
(二)对理性主义的偏重
那么康德的这种调和因何而未能成功呢?我认为是其对理性主义的偏重造成的。表面上康德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调和,是二者并重、各取其长,然而事实上,他还是更加侧重理性,并未达到真正的“公正”。在美的分析论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康德“美在形式”的倾向。康德的基本思想导源于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唯理论,这是无可置疑的,康德的三大批判依然是一种理性主义和形而上学,只不过是经过改造了的、超越了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了的理性主义和形而上学。更确切地说,在美学问题上,康德接受了鲍姆嘉通的影响,即使后期转而批判他。若没有卢梭和休谟等人的刺激,康德会一直沉浸在唯理论的迷梦里,成为莱布尼茨-沃尔夫学派的信徒[5]34。他的思路基本继承了形而上的理性主义,从先验的概念出发,以先验理性为基础,秉持着其对待经验知识、实践道德上一贯地追求普遍性的原则,解释审美活动也用分析的方式。经验性的东西总是不能具备绝对的普遍性,因此康德的理论基石绝不会是感性经验,而只会是先验唯心主义,以先天的意识形态为依据才可能构成知识,人的认识能力所具有的认识形式只能是先于经验。这无疑是和笛卡尔的先验论一脉相承。当然他也有借鉴经验论的地方,这无可置疑,而在此想表达的是他更偏重于理性主义。这就是康德对审美中的诸多矛盾只能加以调和而不能达到真正统一的基本原因。
可以說经验派美学和理性派美学之于康德的美学思想是源泉,而康德对二者的调和又开启美学史上的新纪元。他在对理性派美学和经验派美学的考察中,看到了他们各自的合理之处和缺陷,通过调和,审美活动不是涉及利害的实践活动但却会产生类似实践功利活动的那种愉悦感;不是凭借概念的认识活动却有认识活动那种普遍有效性;不具有明确的目的却要求一种主观合目的性;明明是种主观判断却又具有必然性。
四、结语
德国人仿佛天生就有一种试图把一切都综合统一起来的执念,不论它们看起来有多么的矛盾对立、不可调和。这种精神在康德这里尤为浓烈,这本身就已值得钦佩。一切看似截然对立的却都在康德这里取得了理论上的自洽,他的理论中有着矛盾之处但并不能掩盖其理论的深邃和吊诡,这正是康德哲学的魅力所在,也是其保有长期学术研究价值的原因。当然你也可以说他的调和未完全达成,但我更愿意看到其价值,世界本就是矛盾的。确实,现实生活、或者说我们的审美实践中,康德所主张的这种认识上的纯粹美是根本不存在的,康德追求的纯粹性、普遍性正是使他多年来为人们所诟病的原因。但在这个万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代,康德却教会了我们以一种无利害的眼光重新审视自然,即使达不到绝对纯粹,但以此为目标,驱动我们去无限地趋近它,陶冶自身、提升境界总归是好的。
[参 考 文 献]
[1]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296.
[2] 戴茂堂.超越自然主义——康德美学的现象学诠释[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98.
[3]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 曹俊峰.试析康德美学中的若干矛盾[J].复旦学报,1981,(6):44-51.
[5] 邓晓芒.冥河的摆渡者——康德的《判断力批判》[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34
〔责任编辑:徐雪野 刘奕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