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教育消费风险
2018-04-14陶美重
陶美重
(华中农业大学a.公共管理学院;b.高等教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0)
一、引言
国内以“教育消费”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不多,据笔者观察有以下影响因素:教育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学生消费者”身份和地位没有被认同;教育市场观念落后,学生选择机制受到制约;教育投资论成研究主流,消费风险被忽视。在境外教育消费连年大幅度增长后,各种风险开始积累和显现,为此,笔者及团队做了如下工作:对高等教育消费风险类型做了归纳(陶美重,任奕菲,2015);对境外教育消费中的个体风险进行了评析(陶美重,刘红,2016)。近期,笔者又重点分析了境外教育消费中的社会风险。上述分析都是基于教育风险表象和案例进行的研究,本文主要从理论上对教育消费风险进行了辨析,也可以算是再论教育消费风险了。
二、消费是一种有风险的活动
消费分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主要分析生活消费中的风险,生活消费是指人们出于自身的需要对产品或者服务的购买及享用的行为和过程,生活消费活动过程和之后都可能遭遇风险。
(一)消费风险
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中对风险的阐释很多,没有大家一致认同的“定义”或界定,源于风险的边界不清晰。首先,风险有时并不是指向已经发生的具体事件,而是出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一般情况下无法提前预知或预测。所以,风险强调活动的结果可能是不确定性的,或者损失的可能性也是不确定性的。其次,风险往往导致某一方面的损失或损害发生,风险的本质特征是损失性。很多学者强调风险意味着损失,如,美国学者海恩斯(Haynes,1895)在《风险作为一种经济因素》一文中指出:“风险一词在经济学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的可能性。”[1]
正是风险不确定性特征增加了对消费风险的认知难度,国内对消费风险进行说明的不多,顾春梅分析说:“所谓消费风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或消费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产品和服务本身的数量、质量等得不到保证而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或额外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的可能性。”[2]甘亚平认为消费的效用不完全是正的,“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行为甚至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即负效用。这种消费行为结果的不确定性,就构成了消费者的消费风险。”[3]刘尚希等将消费风险分为居民个人消费风险和社会公共性消费风险两种,并认为公共性消费风险是“由居民个人消费风险积聚转化而来的”[4]。
尽管国内对消费风险的研究极不充分,但至少以下几点是明确的:(1)消费风险客观存在;(2)除个人消费风险外还存在社会公共消费风险;(3)消费风险不仅仅是一般效用的减少,还涉及到消费者安全;(4)消费风险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即消费风险在消费活动当期不易感知或表现出来,风险隐藏而可能作用于未来。
(二)消费风险中最常见的是感知风险
个体消费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一方面的满足,通常用效用来衡量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获得的满足程度,效用很难测度,但这种满足与否的感觉实实在在存在着。可以肯定地说,消费活动并不是一定总能满足消费者所需,无论物质方面还是精神领域,消费活动受各种因素影响,当消费者满意度与预期有偏差,就构成了消费风险。所以,消费理论中存在“边际效用递减法则”,边际效应递减其实就是消费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
效用来自消费者的体验或感受,取决于消费者的偏好,消费中经常出现效用非最大化现象,有时甚至出现负效用,就是消费不仅没有带来满足感还令人不愉快,这种主观感觉所形成的风险就是通常所说的感知风险。1960年哈佛大学学者鲍尔(Raymond A Bauer)首次将“感知风险(perceived risk)”的概念从心理学引入消费者行为学研究,特别强调感知风险的主观性,他说:“消费者的所有行为都会产生其自身无法准确预见的后果,而且其中部分后果很可能是令人不愉快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的行为涉及到风险。”[5]
感知风险是消费者通过主观判断,对消费品或服务作出的反应,是一种消费过程的感受体验。感知风险还存在一种社会因素所导致的风险,那就是有时消费者自身感觉满意,而社会其他人员并不认同其消费结果,造成消费者效用下降。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消费中经常出现“羊群效应”、攀比以及“符号消费”等非理性消费心态或行为。
(三)消费风险的客观性
消费活动中也存在非唯消费者意愿的客观风险。消费过程和结果往往是无法预测的,有时候出现的损害与消费者的主观意识没有关联,或者不以消费者的主观意识为更变,这就是消费风险中的客观部分。如消费活动中的安全事故、医治不当对健康的影响、学习到无用甚至有害的知识而自己浑然不知,如此等等,都在现实中客观存在,消费者往往无法感知这类风险的存在,这就是消费风险的隐蔽性。而这种客观风险并不完全与感知风险相隔离,消费中的客观风险一旦发生,会加重感知风险的程度。如健康风险查找出医治原因后的愤懑、对教育经历的不满等都是由客观风险引致的感知风险。
三、教育活动中的消费风险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其投资倾向十分明显,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会基于增进人力资本的考量而投资教育。正因如此,从投资的角度研究教育风险的不少,且实证研究居多,从消费角度研究较少。
(一)教育投资风险与消费风险的异同
人力资本理论盛行开来后,教育投资风险研究受到关注,贝克尔解释说:“人力资本的实际收益围绕着预期收益变动,这是因为某些因素的不确定性。一个年龄与能力既定的人的收益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还有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6]
2005年马晓强、丁小浩对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教育投资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其文献中,“个人教育投资风险,特指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变化情况,而不是单独考察教育投资的损失,并且也认同风险与不确定性是等同的意义。”[7]马晓强是国内研究教育投资风险较多的学者之一,他认为:“在教育投资研究中一个明显的缺陷是缺少对教育投资风险的计量和分析。”[8]
2007年王明进、岳昌君对个人教育投资风险进行了计量分析,他们认为“个人教育投资风险指的就是个人教育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按照前面的划分,这种不确定性既可以体现在非货币收益上,也可以体现在货币收益上。”[9]正如马晓强所说,这类研究并不多。
国内从投资风险视角对教育风险开展的研究还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相对来说从消费视角研究教育风险严重不足。2007年出现直接论及教育消费风险的文章《高等教育服务消费的风险及其防范》,作者曹军、赵雄辉认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与其他服务的购买和消费一样也可能遇到消费风险。“大学生是高等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由于高等学校、学生本身、社会变化等方面的原因,学生可能遇到消费风险,影响消费质量和消费效果。”[10]2010年李峰文中再提我国个人高等教育消费风险中的三类风险:“1.就业风险;2.预期收益偏差风险;3.教育过度”[11]。
在对教育消费风险认知过程中,境外教育风险受到关注,随着国际学生规模扩大,留学低龄化趋势出现,留学中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车伟民、孔令凯认为“世界各国跨境教育的普遍性风险”存在,即跨境教育中存在共性风险,如:1.各国规范跨境教育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的差异带来了质量保障的困难。2.各国教育质量标准与评定方法上的差异造成了质量认识上的错位。3.新技术及政策的发展带来跨境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产生了质量控制的灰色地带。4.跨境教育参与者的动机多样化与能力差异也带来了跨境教育质量监管的困难[12]。廖小健结合“近年侵害海外中国留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关注留学中的安全风险[13]。胡少明是第一个从消费的视角论及境外教育风险的学者,他提出“留学教育服务信息不对称,度量留学教育服务质量难度大,留学教育服务与付费的分离,加之我国出国留学教育服务管理法规的不足,使境外教育消费存在风险。”[14]
既然教育具有投资和消费双重属性,对教育投资风险的研究相对较多,是否有必要从消费的角度研究教育风险?我们认为很有必要,一是投资风险和消费风险存在很多差异,二是一味强调教育投资风险就会掩盖部分消费风险,三是教育消费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其固有特征包括:“较少的选择机会;消费过程的被动性;消费过程中退出和补偿机制缺乏;较少重复消费。”[15]这些特征一方面是构成教育消费风险的因素,另一方面使对教育消费风险的认知和辨析变得更加困难。
投资风险与消费风险的差异主要在于投资风险强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程度取决于收益正负,投资者预知风险的存在。而消费风险除了可能遭受类似于投资风险的经济损失外,还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损失,这些损失可以是经济方面的,也可能是非经济方面,如精神方面或健康方面的。大多情况下消费者是无法预先感知的,主观上也没有冒险的故意,即消费者消费之前没有意识到风险存在,这是投资风险所没有的。正因如此,对消费风险的研究应该比投资风险更为重要,因为投资者是甘愿冒险并做好了承担风险的准备,而消费者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遭遇到风险。如食用不洁食品可能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旅游观光过程中遭遇欺诈等,类似的消费风险的侧重点不在经济方面,而在于这种风险可能持续地影响一个人的心理和未来生活。教育消费风险符合这一长期性的特点,舒尔茨曾说:“教育之所以能满足消费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耐久性,不像食品那样容易消费掉,但它却极像经久耐用的消费品。”[16]这种教育消费的效用具有持久性是肯定的,这一事实可能有利有弊,因为无法保证所有人的教育消费效用是正的,这也是教育消费风险存在的机理。而教育消费效用大小正负、持续时间都会因人而异,正效用自然持续时间越长越好,而负效用多长时间才能够衰减,这些都是值得再研究的。
(二)为什么教育消费并存风险
首先,从教育目的上看。教育是什么?教育是培育人的活动,“培养人”是教育的职能。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呢?这是个争议不断的话题,统治者希望教育中突出政治要素并强化教育的政治经济功用,教育学者认为教育首先是培育“合格公民”,强调教育的“成人”之责。而人们消费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也是个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很多时候在教育公益性导向下受教育者遵从教育实施者的意愿,他们少有选择机会,寄希望于教育成就他们的“事业”。作为“培养人”的教育是统治阶层和教育活动实施者共同制定的一个庞大体系,这个体系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是按照他们的意愿预设的,在早期接受教育甚至是一种“特权”。尽管有理论作为指导并不断修正这个体系,但还是回避不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者的目的和受教者的目的是否高度一致?教育结果是否同时达成教育者的要求和受教者的期望?其实,每个人都明白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教育目的包含理想主义色彩。而究竟教育最终达成哪一方的目的就算是成功了呢?达成教育者的目的可能会损害部分学生的志趣,达成受教者的目的,可能会降低教育功能和效率。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属于教育风险的范畴,所以,教育风险客观存在着,只是我们还没有识别清晰哪些属于教育消费风险范畴而已。
第二,从教育内容上看。这涉及消费对象的问题。日常生活消费中,各类产品和服务有从行业角度规定的准则和要求,消费者一般知道他所需要的产品是否合乎相关规定,甚至是否与自己的消费偏好一致。尽管教育服务行业也有业内标准,但是教育服务过程存在变数,如教育设施、师资水平等都可能导致教育结果的偏离。所以,对教育服务质量的评价一直是个难题。而教育消费者不易识别其中的风险,有时还无法进行风险回避。例如,教育内容主要由学校和教师提供,除了大学阶段有部分内容允许自由选择外,几乎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都处于被动消费地位。这里面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在长期的受教育过程中,学生并不十分了解所学知识的价值和对未来的作用。即使接受了错误的观念和知识,学生不一定能够及时感知其中的风险,而且这样的风险可能潜伏很长时间才能够显露。尽管教育消费是文化消费的一种,但教育消费过程难觅身处文化场馆那种轻松和惬意的感觉,消费者被要求参与学习活动,被要求接受既定的知识,这个过程有时是快乐的,有时却是痛苦的,甚至是失败的。我们通常无法回避教育过程中的竞争和淘汰这一事实,这样就意味着我们无法回避教育中有消费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是,教育消费者所接受的教育与个人内在需求和未来发展是否匹配的问题。这种风险在于学生及其家庭付出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代价换来的人力资本可能非社会所需,出现个人收益非预期甚至就业困难,其教育消费经济和非经济效益下降。
第三,从教育方式上看。涉及消费中的选择权、决策权问题。生活消费中,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机会。教育消费活动中,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制约,其一,对教育资源的消费需要通过竞争(各种考试选拔)才能够获得机会,所以,教育消费者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决策权。其二,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主导意味着受教者有时是被动的,其间甚至强制受教者接受某些指定的知识,接受必要的训练,强制受教者达到规定的教育要求。因为个体的差异,这个过程并不是所有受教者都能够顺利达成目标,所以,对部分受教者来说学校不一定是“快乐之家”,某个时期的教育可能是一段不愉快的经历。
此外,校园环境是否优美、饮食服务是否称心如意、师生关系是否和谐融洽、文化氛围是否浓郁,都会影响教育消费者的效用。所以,教育机构的决策和管理、教学过程中的偏失都可能转化为学生的消费风险。
第四,从受教者消费力来看。教育活动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消费者,他们既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又是教育过程主体之一,没有学生参与,教育活动就难以开展。这是一个特殊的教育消费过程,学生参与教育活动并内化为个体人力资本,期间对学生的教育消费力有一定要求,这里所说的教育消费力是指学生自身具备的继续接受教育的基础和条件。经常出现个体教育消费力差异而导致教育效果(或结果)的不同,这种差异增加了教育消费的风险。
(三)现代教育中可能的消费风险
1.知识本身的风险
并不是所有知识都是有用的,知识有时候是错误的甚至是有害的。消费者是比较难以辨别哪些知识是必要和有益的,从早期的启蒙阶段到后期的专业学习都存在对教育者提供知识的依赖。这种依赖是建立在对教育者信任的基础上,但这并不能够排除现实中存在教育者提供不恰当知识的可能。所以,知识本身是构成教育消费风险的因素。
2.文化风险
教育是一个文化再造的过程,新的文化诞生,旧文化被扬弃,扬弃不一定保存了“精华”,丢弃了“糟粕”,有时适得其反,这方面传统文化往往会受到冲击。基于教育理念不同,教育者会植入教育活动中不同的文化,包括理想、信念、价值观等,经过长期的熏陶,这些思想意识领域的东西会固化为一个人的修为,其潜在的风险在于植入文化的科学性及其现实价值。
3.健康风险
教育过程伴随学生身心发展过程,尽管教育机构重视并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实施体育、德育等有关的教育。但是,体育运动的过量和不足都可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教育者不当行为和言语会刺激学生心理的改变,引发学生心理问题,校园安全事故也偶有发生。所以,教育消费中的健康风险不可忽视。
4.经济风险
无论哪一种教育类型,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教育,在受教育过程中教育消费者都有可能为不合格的教育服务买单,付出较高代价获得较低的收益。在我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始终没有缓解的迹象,说明教育供给不均衡,同一阶段、同一类型的教育存在质量差异,没有机会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消费者意味着必须承担教育中的经济风险。从这一角度来说,教育中的竞争其实是回避经济风险的一种策略。
5.功能风险
教育消费的功能风险主要是教育内化为个体的素质与社会需求是否一致,这也是教育中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的原因之一。但无论教育活动设计多么理想,个体受教育结果不可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所以,职前培训、职后进修学习成为很多行业从业者必不可少的环节。
6.社会风险
教育消费社会风险可以分为个体社会风险和群体社会风险,对个体来说,教育有时达不到预期,甚至自我认为接受教育的过程很失败,这是一种主观感受,即消费中的感知风险。此外,教育不成功可能使个体自尊心理遭受挫折,并将这种情绪释放于社会,增加社会的安全风险。群体社会风险体现在教育所培育的人具有时代性,不同时代的人在教育影响下具体共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反馈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种领域,共同构成一种时代前进的方向。在一个世界竞争的格局中,在某些方面可能超越,在另一些方面可能落后,一定程度上都是教育使然,这就是教育消费群体社会风险所在。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教育消费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其表现形式多样,形成机理异常复杂。从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提升教育服务质量角度来看,需加强教育消费风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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