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干担当肩负起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新使命
2018-04-14孔军
文/孔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作为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履行新时代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新使命,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净化企业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增强狠抓落实的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抓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建立“三项体系” 筑牢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要坚持强教育、抓重点、严防范,构建廉洁预防、预报、预控体系,织密廉洁“防护网”,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党员干部廉洁思想防线。
一是构建廉洁教育预防体系。围绕政德教育、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创新廉洁教育方式方法,丰富廉洁教育载体,深入开展廉洁承诺、廉洁征文、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演讲比赛、主题书画展、廉洁微信推送等活动,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和针对性教育内容相结合,确保廉洁教育长流水、不断线,提高廉洁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构建廉洁信息预报体系。要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党员实时信息报告、廉情研判报告及全面信息报告等,畅通信息渠道。要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分析党员廉情信息,掌握党员实时信息,跟踪盯防短期失联、长期请假党员,如实填报存在的问题情况,报送党员违法违纪线索,提高违法违纪党员处置的时效性。
三是构建廉洁风险预控体系。要强化“一岗双责”,选点带面开展廉洁风险排查活动。对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党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采取自己查、群众评、领导点、组织审的形式,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让每一名党员、每一名重点岗位责任人员查权力、照镜子,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提高廉洁防控的针对性。
践行“四种形态” 精准落实纪律审查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践行“两个维护”,履行监督首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力纠风肃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转变执纪观念。要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长期抓下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不断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要抓住重点,针对企业行业特点,精准施策,分类治理,把对政治生态影响最大、最典型的“烂树”坚决拔掉,继续保持从严惩治的高压态势。同时,要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领导干部的恶劣行为,对乱写信、乱告状诬告陷害领导干部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给予组织处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真正使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二是突出审查重点。要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产品营销等利益交织比较集中的领域,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个别党员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大搞利益输送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经销商打成一片等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关系网,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要突出搞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违反“六项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等五个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等“三类人员”,严肃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恶劣的案件,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纳米”,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注重挺纪在前。注重精准执纪,要处理好“全覆盖”与抓住“关键少数”的关系,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精准把握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既不能无限扩大范围,又要强化全面从严的震慑,形成“头雁效应”。要注重程序监督,重点关注干部选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制定出台等事项,严把审核关口。要注重抓早抓小,在用好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与监督问责结合起来,抓预防,治未病。要注重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以及组织处理手段,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出现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强化“五位一体” 不断放大监督整体成效
要立足国有企业工作实际,注重监督优化协同,用活用好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积极创新实践纪检、巡察、审计、组织、民主评价“五位一体”监督机制,使内部监督资源收指成拳、形成合力。
一是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巡察的内在逻辑是发现—整改—收效,基础是发现问题,收效是关键,整改是保障。要坚持政治巡察不放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台账,细化责任,限期整改。对巡察查出的各类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各级党组织或纪检组织移交,努力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实施专项巡察,以经营管理的事后监督为切入点,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发挥好“摄像头”作用。
二是强化民主评价监督。要注重发挥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开展职工代表民主评价工作,用公开倒查问责的方式聚焦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剖析问题根源,着力根治问题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增强职工管企治企的主动性。
三是深化审计监督。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内控指标的内部审计评价,抓好领导人员任职审计和年薪制审计,强化纪审联合,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挖掘问题线索,集中整治违规违纪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落实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以党章赋予的权威为保证的监督路径,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整个监督体系中最基本的,更是第一位的。但仅仅有党内监督是不够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增强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注重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监督主体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条规,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政工人员的党建指导员、督导员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工作督导,规范党员干净履职的行为,强化党员的廉洁自律管理。
五是深化执纪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这一职责定位要求,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重点围绕定责、明责、查责、追责等关键环节,健全可落实、易操作、好考核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要注重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的监督,重点加强资金审批、合同招投标、产品营销、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
党的事业“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认清大势,高度重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弛而不息,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坚定不移完成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以良好的业绩和务实的形象回应组织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