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师联盟》著作权纠纷案开庭:原告索赔3500万元
2018-04-13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3期
2月28日,青島知识产权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及广东省分公司侵害热播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著作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3500万元。本案未当庭宣判。据了解,2017年7月25日,原告向青岛中院申请诉前禁令,要求被告停止通过视频平台向公众提供该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剧系热播剧,被控侵权行为系网络传播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故依法发布诉前禁令,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