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
2018-04-12王芳
王 芳
(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2.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248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1]意识形态是非常特殊的精神产品。精神产品生产与其他生产也不同。精神产品生产在人类发展史上由来已久。人类通过充分发挥智慧和才能创造了大量的精神产品,有力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丰富了人类的精神生活。作为近代哲学史上第一个提出精神生产概念的哲学家,黑格尔早在《法哲学原理》中就把艺术、哲学、科学知识的创造称为“精神生产”,把精神技能、科学知识、艺术等称为“精神产品”。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关于“精神产品”观点:“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2]404精神产品是人类精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思想观念形态的产品。国内学者董立人认为:“主要通过思维加工、直到精神生产过程完结之时所创造出来的思想观念形态产品。”[3]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系统化了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理论学说的总称,是人类社会一种以理论形态呈现的高层次精神产品,在推动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精神产品出发研究意识形态,对认识意识形态的属性、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识形态产品“生产”的特殊性
政治、哲学、法律等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的诸形式不能用社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去机械地解释,尽管也是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的“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但其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并不相同,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根据物质生产方式建立相应社会关系,又根据特殊的社会关系生产出相应的观念体系,哲学、宗教等人类诸种意识形式就是“特殊种类的生产”,它与物质生产一起生产出——以不同形式和不同方法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关系。人们在生产物质产品的同时也产生了物质关系,在生产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时,则将物质关系抽象地反映到意识形态的生产中。而且,意识形态的生产总是通过外部“知识”工具使社会关系生成精神产品,每个个体就是借助这种“思想体系化”的产品形式“联合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但是,思想关系绝不是现实关系在镜子上的简单照影,它所包含的是已经改变了形式的现实关系,这种形式是受职业思想家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制约。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2]419。
进一步讲,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的生产规律相对于物质产品生产的价值规律又具有特殊的抽象性。我们反观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形式在成为抽象思维以前,这种关系具有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抽象性质,是脱离了人并成为人的独立社会本质在人的头脑中的思维抽象,是以理想形式、抽象符号和哲学思维进行的,是对现实事物抽象性的再生产。
二、意识形态产品“生产”的现实条件
1.物质生产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生产的经济基础和根源
属于精神生产领域的意识形态的生产与物质生产密切关联。首先,一定的经济基础是意识形态得以生产的前提。意识形态作为人类社会的典型思想观念,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认为,人们首先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来满足吃、穿、住、行等基本的生理需要,然后才能从事政治、哲学等意识形态形式的精神生产活动。思想、观念等意识的生产最初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物质交往和现实生活的语言相互交织。其次,物质生产生活实践决定和制约着意识形态的生产。每一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观念由当时代的经济条件、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决定,并受同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所以,意识形态自身形成的历史就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生活实践发展的历史,人们在改变现实的同时也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再次,经济发展决定意识形态生产的方式是间接且不明显的,特别是远离经济生活的意识形态形式更是如此。物质生产生活实践不能直接创造出意识形态,但以间接的方式改变着思想观念的生产和发展的方式。这种间接作用表现在经济基础对意识形态是一种“共时性”的“趋势决定”,而不是“历时性”的“起源决定”。
二者的关系可分为3种情况:第一,意识形态落后于同时代的社会存在。旧的意识形态并不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而立即消失,而是在较长时期内制约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比如,现代社会中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三纲五常”等封建意识形态的残余并没有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而完全消失。但是,这种旧的意识形态迟早会被先进的阶级意识形态所淘汰。第二,意识形态是社会变革和存续的先导。先进的意识形态不仅可以预见社会的未来发展趋势,而且也会引导社会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例如,马克思主义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学说成为指导人类社会最终前进方向的科学理论体系。第三,某种情况下,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不一定先进,经济落后国家的意识形态不一定落后。“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4]612比如,目前虽然我国经济上落后于美国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但是,我们是以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其先进性远远超过以自由主义主导的资本主义腐朽的意识形态。
2.意识形态生产的主体是深刻掌握物质生产关系、精神文明传统和群众思想的职业思想家
意识形态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一种非常艰辛和复杂的思维创造过程,这种劳动必须由专门从事精神劳动、依附于统治阶级的职业思想家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成为可能。“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5]642为什么思想家具备生产意识形态的能力?
第一,由于人类社会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专职从事意识形态创造的思想家。马克思指出:“分工也以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的形式出现在统治阶级中间,因为在这个阶级内部,一部分人是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的。”[2]179由于分工,在历史发展和实践的进程中,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专门由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专职从事理论研究的思想家,意识形态渐渐成为思想家专门(独特)活动的对象和产物。
第二,人类丰富的生产生活实践赋予了思想家创造意识形态的能力。人类的物质生产生活实践的变化和变革会诱发许多现实问题。新的思想的产生通常起始于某种不大清楚、不大定型的共同的物质生产关系变革,起始于反映社会不安并最终集中反映某种问题情势的某种思潮的表现,这时候就需要思想家创造新的精神方法和工具体系来解决问题。“‘思想家’之所以称为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为它指出道路,善于比其他人更早地解决运动的‘物质因素’自发地遇到一切理论的、政治的、策略的和组织的问题。”[5]思想家通过对大量纷繁复杂的物质生产实践现象进行抽丝剥茧、严密深刻的理论反思和抽象概括,对现实中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判断和推理,剥离出真正推动生产力发展、反映事物本质的思想观念,生产出各种内蕴不同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第三,思想家们创造意识形态的直接理论依据是人类的精神文化传统。物质生产关系状况只是思想家生产意识形态的间接因素。思想家创造思想观念并不是直接来自于物质生产实践,更多地是对人类精神文明发展中已产生或正产生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的丰富材料进行总结、优选、凝练。“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4]612政治、法律、哲学等各种意识形态,无论其内容还是形式,并不是同以往时代的思想成果彼此隔绝、毫无联系的,而是有着或多或少的继承关系,从而获得了可追溯的历史轨迹。但是,思想家一方面必须肯定各阶级阶段性的先进观念和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更要从历史发展的眼光批判阻碍历史发展的落后观念,创造先进的理论观点、思想观念体系来指引历史前进的方向。所以,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不是无条件的、原封不动地兼容并蓄,而是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根据既有时代状况,对既往意识形态进行既保留又克服式的优化过滤、选择、吸收。
第四,思想家的深刻思想同时来源于对有较高觉悟的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高度把握、凝练、优选。马克思说: “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而决定历史结局的却是广大群众。”[6]群众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直接当事人,他们更能深刻体会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所以思想家必须高度重视群众的思想变化和观念创造能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非常坚决地承认群众的革命毅力、革命创造性和革命首创精神。历史上人民群众创造先进思想观念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在我国率先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从此,农村联产责任制成为中国农村的主要生产形式。当然,马克思所说的人民,是一个由广大劳动群众构成的有机群体,其核心是由先进阶级引领的、其外延是一切顺应和推动历史发展、处在历史前进的客观坐标的所有人。
三、意识形态产品的价值特性
人类社会创造了哲学、文学、艺术、政治、法律、道德等极为丰富的精神产品,然而,精神产品有其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性,其使用价值在于其内涵的精神内容和精神意义,体现为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效用。作为一种理论形态的精神产品,意识形态则有非常特殊的价值,我们将从政治经济学、哲学等维度来厘清意识形态的价值内涵,以体现其作为精神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衡量意识形态价值的质与量的维度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审视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其维度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意识形态的非商品性价值。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定性和阶级立场。它既不同于可见的物质产品,更不同于文学、绘画、电影等精神产品那样具有商品交换价值。绝对不能在两个对立阶级之间进行买卖,否则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非商品属性,其使用价值表现在与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坚决斗争的不妥协性以及在巩固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安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性等方面。第二,意识形态精神产品质的价值体现。“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社会价值的论述,精神产品作为商品,它在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也是社会价值的内容。”[3]94思想作为哲学家的活动产物,只不过是社会现实关系想象的“等价物”。抽象的意识形态反映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的真实性成分越高,其价值越大,反之亦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成为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意识形态,其反映的现实物质关系的真实程度最高。第三,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的量的价值体现在。首先是前人和他人形成既有观念的价值量。思想家把凝结在前人所创造的思想材料中的劳动量有选择性地部分转移到所要创造的意识形态中。其次是思想家生产意识形态时所消耗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或价值量。思想家耗费的脑力和体力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其价值越大,反之亦然。历史上许多思想家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创造意识形态,比如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穷尽毕生精力创造了关于自然、社会、人类一般规律的科学体系,使其本身的理论成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价值最高的科学的意识形态。当然,还包括思想家的人力资本价值,即思想家接受教育与培训费用等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2.从哲学层面衡量意识形态的真、善、美价值
从哲学角度来审视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其内涵主要体现在真、善、美3个维度。第一,评价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的“真”价值是其真实性、科学性和真理性,其衡量的根本指标是其能否真正体现无产阶级的普遍利益。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虚假实质体现在剥削阶级假借实现全民的利益来掩盖其自身利益,并把自己的思想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而且,当统治阶级的落后思想观念同先进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愈大,伴随而来的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以及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分裂也愈大,则统治阶级最初的思想观念同生产关系矛盾愈大,也愈不真实。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历史上任何一个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都会失去其持久的“真”价值。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因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并能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所以其主流意识形态才具有“真”的价值。
第二,评价作为精神产品的意识形态的善恶的价值尺度是其能否有益于人的思想境界的提高。马克思认为,善恶观念是人的主观意识对社会所发生的复杂的道德关系的反映,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条件下人们的利益和实践活动的要求,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意识形态的善恶价值因其是否能够真正彰显和倡导社会和谐友善、风清气正为其判断标准。在阶级社会,每个阶级都以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由阶级利益引申出来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行为来评价善恶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出为自身物质生产服务、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并力图证明这种意识形态“在生产上的”有用性。而且,生产力的发展越是违背和破坏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家越是竭力把以往陈旧的法权观念运用到这个受资本宰制的世界。我们看到,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弥漫着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价值理念,使得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自由散漫、思想堕落、精神颓废等病态,使得资本主义产生了大量的社会犯罪,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体现了恶的价值。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以一切为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从而体现了善的价值。
第三,意识形态具有美的价值。美是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引起人们精神愉快和高尚情趣的客观表现形态、生活形象及其在艺术上的能动反映,是指客体的属性满足了主体身心的一种特殊的需要——“美感”需要。精神产品的美所要给广大受众的是一种和谐、愉悦、享乐、惬意、满足的美的感悟。意识形态的美则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给人们带来愉快的享受和高尚的道德感。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因其宣传的抽象的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理念在现实中并未真正落实,使其意识形态呈现出伪善性而失去美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人为己,鲜见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高尚的感人事迹。马克思曾经指出:“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7]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其弘扬、传播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承担净化和提升人们精神世界的责任和使命,具有强烈的感召力,使社会涌现了许多为人民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感人事迹和品质高尚的优秀人物,这些都有力彰显了其主流意识形态内蕴的崇高美。
3.作为精神产品意识形态价值的“保值”和“增值”
意识形态因其复杂的原理和运行机制必然也涉及到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其“保值”和“增值”不同于文学、艺术类等精神产品,它具有其特殊性:第一,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解放和促进生产力,即使用价值体现在提高综合国力的效度上。作为观念形态的精神产品,意识形态以隐蔽的形态作用于社会物质生活生产活动上,具有规范或扰乱物质生产、提高或阻碍经济绩效的能力。进步的意识形态可以转化为促进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与调整的精神力量,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实践证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动力。
然而,意识形态和解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关系并不是始终一致的,而是呈现出阶段性的“正相关”状态。意识形态的生产必须与时代主题相结合,不断拓展自己的价值空间。如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在本阶级刚建立和上升时期能够解放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启蒙时代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等在资本主义建立之初促进了以市场化、自由化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后期,其以自由主义为主的腐朽意识形态已破坏了生产力的健康发展,迟早会被先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取代。而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政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品质,不断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进行意识形态的“再生产”,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实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的增值。
第二,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被民众所接纳,即使用价值体现在民众认同的效度上。民众是否认同并践行某种意识形态,既与意识形态本身是否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利益相关,又与传播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的方式、手段和载体相关。纵观历史上的各个阶级的意识形态,若通过有效的灌输,民众也会被剥削阶级的虚假意识形态一度甚至很长时间所蒙蔽,接受甚至成为宣传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布道者”。如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资产阶级的自由化等腐朽思想在其阶级社会解体后仍在长时间内有很大的生存空间,被某些人所使用或“贩卖”,某种程度上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产生了消极作用。尽管经过中国共产党长期不懈地正确引导,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已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方法、手段的有效性,最大程度上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意识形态的保值和增值还体现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人的精神境界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能力和志趣、道德精神和审美情趣等多方面的发展理论。作为特殊、高层次的精神产品,意识形态在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发挥人自身的自觉能动性,促进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其他精神产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意识形态的正确性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实践上不是呈现完全“正相关”的关系。比如,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所持有的自由、平等、民主等抽象的意识形态相对于封建社会而言,有其暂时的“先进性”,但因其内在固有的剥削属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已暴露出其降低人们思想境界的腐蚀性和无法调控社会秩序良性发展的落后性。而以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为精神导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其为了实现全人类的利益、实现人的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从而不断促进了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四、增强作为精神产品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8]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而国际上意识形态斗争形势也日益严峻和复杂,作为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全面把握作为精神产品的主流意识形态的生产规律及现实条件,时刻保有、培育主流意识形态的真、善、美特性,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增值,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才能领导好作为中华民族精神产品的主流意识形态“生产”工作,不断开创意识形态精神产品生产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战略,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力量。当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和战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总指导和总抓手,应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的途径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
一方面,必须始终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四个自信”,增强作为精神产品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民众共识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先后提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是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精神产品根本理念的体现。具体来说: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就是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次,制度自信就是坚持对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再次,理论自信就是增强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高度自信。马克思主义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广大劳动大众利益诉求的真理,其广泛认同的群众基础来自于其内在地包含着人民群众对于现实生活和社会矛盾的勇敢面对和自己解放自己的历史定位,以及每一个人对自由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最后,“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这种力量来自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及一个政党对民族传统文化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和持续不断地积极践行。党的十九大强调,必须“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1]
另一方面,必须着力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发展战略,提高广大民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四个全面”是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认同,实现价值增值的战略保障。当前,广大民众特别是在思想家们的内部,思想意识呈现出分化甚至是对立的复杂状况。面对严峻形势,惟有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精神和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着力点,才能不断彰显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优越性,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和价值观念,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保值。具体来说,必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兼顾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平衡发展,方能实现共同富裕,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全面深化改革,着重整合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化解人们群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必须全面依法治国,坚决抵制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侵蚀甚至是颠覆性的“隐蔽”策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优良的法治秩序,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权威;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同向发力,以维护党的权威和纯洁性。只有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建立意识形态建设的动力机制才能充分突显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精神产品的“真、善、美”的价值,实现其价值保值和增值,不断开创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 结 语
通常,人民群众对意识形态的一般认知总是停留在把意识形态作为远离日常生活的政治理想的层面,从而可能会在思想上悬置意识形态,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粘合剂”的重要价值的发挥。从精神产品的角度来理解意识形态的生产条件、价值特性以及民众认同,使得意识形态不仅呈现为“道”的理念,而且体现为“器”的工具,兼具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双重功能,成为人们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的精神产品,更好地发挥其在人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方面的指示器的重要作用。
[1]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 (2017-10-18)[2018-1-11]. 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
[2]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董立人. 精神产品社会价值及其生产导向研究[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 列宁. 列宁全集:第5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26.
[6] 列宁. 列宁选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79.
[7]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9.
[8]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 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