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一法一例 依法保护草原资源
2018-04-12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草原监理工作站812299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草原监理工作站 812299
主题词:草原;保护;一法一例
1 海晏县草原基本情况
全县草原总面积532.55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448.36万亩,其中冬春草场面积233.81万亩,夏秋草场面积214.55万亩。由于我县属于高原亚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5℃左右,天然牧草生长期为150天左右。全县主要以高寒草甸、高寒草甸草原、温性草原、温性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等5个草原类型为主。
2 草原退化趋势
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448.36万亩,其中重度退化草原面积1.8万亩,中度退化草原面积为51万亩,轻度退化草原面积为395.56万亩。全县草原鼠害发生面积280万亩,危害面积240万亩,通过近两年治理,防治率达50%,目前危害面积仍有120万亩;毒杂草发生面积有50万亩,危害面积达到35万亩;虫害发生面积30万亩,危害面积10万亩。
3 保护治理措施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情况。通过补奖机制政策的落实,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有了逐步地改善,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牧民保护草原、合理利用草原的责任意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禁牧草场208.64万亩,草畜平衡区涉及禁牧区域以外的239.72万亩天然草原,主要是全县的冬春草场。我县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契机,不断加强牲畜棚圈、储草棚及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饲草料种植,不仅有利于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提供大量的优质饲草,满足家畜补饲和牛羊育肥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对天然草地的放牧压力。
(2)天然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程逐年实施情况。近四年来,草原鼠虫害毒杂草防治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海晏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累计防治面积达497.5万亩,投资642.63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446.26万元,州级、县级投资196.37万元)。通过有效的防治,草原植被得到了恢复,草地生产力得到了提高,农牧民群众收入得到了增加。
4 草原植被恢复状况
我县每年连续对草原进行监测,其中设国家级固定监测点1个,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监测点17个,草原治理生态功能区监测点12个。随着各类生态治理项目的支撑以及广大农牧民群众保护草原意识的增强,草地生产力监测结果逐年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比前五年平均提高3%、草原植被高度平均提高2.24cm,草原产草量平均提高11%。
5 中央环保督查中反馈的乱占草原情况
根据《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青海省农牧厅制定的《青海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草原征占用专项整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整改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及进行整改工作。我县涉及占用草原的企业单位共23家,占用草原总面积为84.6372公顷。经核查,23家企业单位入驻前,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复,已将草原变更为建设用地性质,而且经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挂牌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国家征地的补偿标准缴纳了征地补偿费和征地养老保险金,企业属于合法用地。因此,在省人民政府下达批复之日起,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已无权管辖。综上所述,经与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接洽,拟对23家企业单位使用草原问题进行销号处理。
6 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牧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禁牧推广难度较大。另外由于草原流转,草原承包者不顾草原的承畜能力,超载放牧,导致草原退化严重,草原监管难,执法难度大。牧区生产经营技术水平还不够成熟。草原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不利于草原生态保护成果的巩固和扩大。草原监督队伍亟待加强。因草原管理和草原监理系合署办公,加之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较少,同时还承担着全县的草原监管工作,所以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7 解决措施
深入乡镇、农牧民群众中进行宣传,拓宽宣传的方式和渠道,让农牧民切实认识到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共识。强化草原法制建设,结合“七五”普法,健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相关制度、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草原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解决现有草原违法案件的处罚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推进现代化畜牧业发展,加强牧区养殖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母畜的饲养扩繁,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