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摄影在我国的流行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8-04-03石艺利赵楷夫
石艺利,赵楷夫
(辽宁大学 a.文学院;b.广播影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一、什么是私摄影
“私摄影”这个词从几年前就已经开始流行了,人们对它并不陌生。从字面的理解——私人记录摄影,用视觉化的方式去记录生活。私摄影和“大众的摄影”相对应,强调私人体验、私人空间、私人问题,强调个人情绪和意念的表达,甚至展示一些在外人看来属于个人隐私的问题。私摄影是一种摄影流派、一种创作理念,但绝不是故意暴露隐私;运用的摄影技术也不一定很高超,视角大多是令人意外的。
说到私摄影,不得不提到两个人物:一个是美国的女摄影家南·戈尔丁(NanGoldin),另一个是日本的荒木经惟(Araki Nobuyoshi)。南·戈尔丁1953年9月12日出生于美国华盛顿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14岁离家出走与各种自我放逐于美国主流社会以外的青年人共同生活。以摄影方式如实地拍摄他们的群体生活,展示了处于社会主流边缘的一部分美国青年的生活实态。于 1986 年以《性依赖的叙事曲》为名结集出版,引起巨大反响。在这本摄影集中她甚至放入了自己被男友打得鼻青眼肿的形象,打破摄影者只是观看者的惯例,开创了一种大胆地将私人生活纳入纪实摄影视野的新型体裁。荒木经惟1940年出生于日本东京平民区,1959年进入国立千叶大学主修摄影与电影,1963年毕业进入日本著名的电通广告公司任广告摄影师。1971年,他自费出版了以新婚旅行为题材的成名作《感伤的旅程》(センチメンタルな旅),名声越来越大,成为目前日本最具国际影响的在日本乃至全世界最多产的艺术家之一。荒木经惟是一位备受争议的摄影家,他的作品中有不少是性爱题材的,甚至有些被称为色情图片,他的拍摄对象与拍摄方式以及他的摄影观念,让人们在有着激情与香艳过后,是无尽的忧伤与感叹。
二、私摄影在我国的流行过程
在国外私摄影的流行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然而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它的流行,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着时间、经验与技术的积累。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从事摄影的往往是记者或者是政府宣传部门人员。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当时的摄影作品大都选择一些新闻或者是公共事件,涉及个人的也仅限于纪念照等。1989年,中国摄影家协会第一次举办中国摄影艺术节,是当时国内最大的摄影活动。这一时期举办了人体艺术摄影(绘画展)等,很多出版社出版了一些国内外人体摄影作品集,使得人体摄影这一敏感话题在大陆摄影界得到接纳。2001年,山西平遥举办了享誉国际的摄影大展。在这次大展中,许多摄影家举办了特色各异的个展,引来了不同的评价甚至争议。正是这些评价和争议,使得人们渐渐认识到摄影应该有不同的流派,应该百家争鸣,一些强调主观感受的作品渐渐地被人接受,私摄影迈进了一步。私摄影的迅速普及是在2010年以后,手机拍摄技术的成熟和智能手机的出现,尤其是QQ、微信等的应用。摄影的发展一般包括影像采集系统的发展和影像传播展示渠道的发展。过去想照相必须先买相机,想发资讯必须有电脑,现在是有手机就可以拍摄并广泛传播。因为价格及使用费用的降低,手机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比起相机,手机可以快速掌握拍摄技术,快速抓取想要的瞬间,为个人的拍摄提供了便利。它更多的拍摄功能,让人们对于情感的表达、事情的记录不再望而却步。手机阅览也大大满足了人们的需求,随时随地掌握更多资讯,便于拍摄技术和拍摄内容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新媒体具有开放性、强交互性、跨时空性、快捷性、平等性、虚拟化、个性化、海量信息存储和高效信息资源共享性特点,催使信息传播领域发生了巨大变革[1]。手机能够摄影和上网是摄影史上的一次革命,在推动摄影发展的同时更意味着摄影的设备垄断、技术垄断、传播渠道垄断局面均被打破,摄影迅速普及成为大众化的活动。强化个人空间、个人感受的图片逐渐增多,私摄影开始普及并得到发展。现在在网络搜索“私摄影”,会看到大量的消息和图片,人们欣赏这些图片也不再持惊悚的态度,早已习以为常了。
目前私摄影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写真集,这部分拍摄群体以年轻女孩为主,拍摄后或私人保存或在一些媒体上展示;(2)私人空间,手机持有者很随便地拍摄一些私人衣食住行等照片,然后在社交媒体展示;(3)个性化的照相方式,现在手机提供了很多个性化的拍摄模式,一些年轻人娴熟地运用这些模式把自己个性的一面展示给别人,抒发自己的情绪。
三、私摄影面临的问题
私摄影在最初只与自己有关,验证自己的个体价值,慢慢地变成了一种个体展示和社交方式。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多和商业介入等,私摄影变得“越来越不私”,甚至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
1.私摄影与人体摄影、艺术与色情的边界难以划分
现在人们谈论私摄影,很容易和暴露、裸体、色情联系起来,而不是思考作品想要传达的思想与摄影者想要表现的。私摄影代表人物荒木经惟就一直备受争议。他选择的那些女体拍摄对象和他猥亵色情的拍摄方式使人们称之为“躲在镜头后面的淫秽摄影者”,他的作品也不乏施虐受虐狂的裸体、暴露的年轻女孩。现在很多人对私摄影产生了特殊的认识,给它贴上色情的标签,“私摄影”成为一个贬义词。实际上现在确确实实有一些人出于商业利益或个人想法以私摄影的名义唆使一些女孩拍摄裸体甚至色情照片,以私摄影的名义在网络上公开甚至牟利。在网站上、QQ群或微信群里经常有一些人发布色情照片、拍摄色情照片的视频,也有一些人因为经济利益愿意拍摄这样的图片。这种行为把私摄影直接限定在人体方面,故意模糊与色情的边界。他们的行为污染了网络环境,很容易使一些年轻人走向堕落甚至犯罪,让私摄影朝着不好的方向迈进。
区分私摄影与人体摄影、艺术与色情的边界一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创作动机、拍摄手段与内容、展示的方式与对象。色情的作品拍摄往往是出于经济利益,在拍摄过程中故意展示隐私部位;展示的对象往往不加区分甚至是儿童;人体艺术一般强调光影造型效果、强调美感,如果有展示则界定特定人群等;私摄影不全是裸体,即使是裸体也不故意暴露隐私,重点表达个人情绪,往往对特定人群展示。
艺术是用来欣赏及增加人审美情趣的,是应该倡导的,而色情是阻碍人类社会发展的,必须禁止的。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即使有上面的基本标准,有时候区分艺术与色情也很难。比如同一幅作品在情侣间展示是艺术,在陌生人甚至小孩面前展示则是色情。这些都给网站等媒体的管理者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当私摄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导致色情与艺术相混淆,真正的艺术被忽略,色情又打着艺术的旗号进行可耻的消费,给我们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带来了麻烦。
2.对社会风气造成的影响
本来私摄影是一种摄影流派,是摄影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当私摄影和商业利益结合以及关于私摄影拍摄法规的不健全改变了私摄影的性质和初衷,使社会风气往不好的方向发展。根据新闻报道,由私摄影产生的社会问题日益加剧, “私摄影引发的个人图片曝光”“以私摄影的名义淫乱”等问题屡见不鲜。私摄影是有特定的展示群体的,现在很多人拍了照片后随便展示,从而使人觉得“私摄影圈里很乱”,让观者持着疑惑,拍摄者感到恐惧。因为先有私摄影,出现问题后才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使得私摄影的很多问题处理起来无法可依,非常棘手。新事物的产生往往伴随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上述问题在私摄影产生前一般不用考虑,现在随着私摄影的普及,必须纳入日程,这才符合我们倡导的文明、和谐的社会要求。
3.私摄影泛滥对当事人的影响
商业模特,是为商业广告等工作的人。她们以拍摄的摄影师名气、报酬以及拍摄后的反响作为评判。她们参与这些拍摄活动都是以“私摄影”的名义,一般都幻想赚足以后转业,在私拍过程中的很多模特为实现目的配合摄影师的各种要求,希望引起更多的关注从而带来更多的利益。在拍摄过程中当然想不到图片传播出去后可能对她们自身产生的影响。然而当图片出现在网络上才知道网络世界的可怕,有的本来在艺术上有更好的发展,却因一些图片曝光不能从事这些工作,有的对家人朋友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的因此而自杀。
私摄影普及的同时也涉及隐私泄露的问题。很多人不能认识到图片暴露后产生的严重后果,在拍摄过程中无所顾忌。现在网络上经常有“浴室照片”“浴室直播”的新闻。被拍者不知情,拍者也不是故意,而照片泄露后则对当事人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有些摄影者触犯了法律。实际上这些地方是不允许拍照的。有的私摄影图片存在电脑或U盘、手机中,因为丢失被别人传播出去,都会对当事人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4.以偷窥冒充私摄影
严格来说,偷窥和私摄影没有必然的联系。私摄影是主观想拍摄,偷窥是被动地被人拍摄,二者的法律边界不同,目的(出发点)、拍摄手段不一样,但是在司法案例中确确实实有以偷窥来的照片当私摄影展示的,因为不管是私拍的还是偷窥来的图片传播过程都是一样的,对消费图片的人来说结果也是一样的。很少有人来鉴定图片的来源,然而对被摄者造成的后果却更严重。把偷窥来的影像当作私摄影传播,其主要目的是使其“合法化”,从而规避法律的处理。因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私摄影可以随意传播,但因其有“个人私事”“艺术”的外衣,所以在很多时候对私摄影还是网开一面的。另一方面,在中国境内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建立偷窥群或网站。现在很多网站上偷窥的图片往往都标有“私摄影”字样,在一些私摄影群里也大量传播着这样一些图片。作为被偷窥者即使发现了也往往难于取证,难于对犯罪分子追究责任。
5.私摄影过程中的色情视频录制
通常私摄影都是以图片的形式展示的,至于在拍摄过程中是否录像,需要摄影者和被摄者进行沟通,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范,最后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拍摄并呈现。然而现在很多私摄影拍摄过程同时拍摄视频,事先并没有约定,拍摄过程有的被摄者知道,有的不知道。最后因为各种原因被传到网络上,变成色情视频。这种行为是以“私摄影”的名义干着色情的勾当,被摄者有意或无意地成为色情视频录制的帮凶。因为可能说被摄者不知情,也可能说是私摄影过程的记录,所以在法律上量刑很困难,惩治更难。
四、对策研究
新事物的产生往往带有一些负面问题,社会的管理者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私摄影的产生是摄影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不能取消或遏制的,但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必须认清。
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法制建设针对的是以私摄影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人或法人,主要包括拍摄者、被摄者、传播者(有时候传播者可能是拍摄者或被摄者)及图片的传播媒体。现在我们国家往往对拍摄者和传播者进行处理,对被摄者和媒体很少处理,即使对被摄者处理因为很难评估其社会危害,在量刑方面也相对较轻,很多时候只是口头警告而已。由于犯罪成本过低,根本达不到彻底根除的目的。对于拍摄者要严加惩处使其不敢拍、不想拍、不敢上传;对于主动被摄者不能光从道德上批判,也要进行相关的法律处罚(受强迫者除外,但此种情况对拍摄者可能处罚更重),因为他毕竟是违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换句话说,如果他不配合则可能不构成违法;对于故意传播淫秽的网站要予以警告,对多次违犯者予以关停甚至处理法人等。另外还要通过一些量化指标界定色情与艺术的边界,从拍摄目的、展示范围、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细化,使得参与者知道什么是违法,执法者有法可依。
其次,要加强社会教育与引导。现在很多私摄影者在拍摄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很严重的后果甚至是违法。这里面主要涉及是否是色情、隐私照片泄露可能对自己对别人造成影响、自己的保管不善可能造成泄露、自己拍摄可能使无辜人受到伤害等。通过梳理一些典型的案例引导人们认识到私摄影可能产生的后果、图片泄露后造成的社会危害;教育被摄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拍摄后注意保存自己的图片;通过法律手段对泄露者进行追责使其他人得到警示。
最后,还要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包括私摄影活动的参与者和可能涉及到私摄影的其他单位。摄影社等私摄影拍摄单位应该和被摄者有严格的协议,包括保密、自愿、拍摄现场安全等;对于出现违规但不违法的行为或者说虽然违法但社会危害不大的行为予以行业处理;对于浴池、厕所、宾馆房间等一旦拍摄可能造成侵犯他人隐私的地方要禁止使用手机、摄像等拍摄工具,对于一些虽然是公共场所但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而泄露隐私的地方(如女生宿舍走廊)安装摄像头,应有明显警示标志;对于公安、医院等使用涉及公民隐私影像的单位有严格的保管规定,一旦泄露必须严肃处理。
五、结 语
私摄影是社会观念变化和社会进步、摄影器材不断改进、普及带来的新事物,新事物的产生往往伴随着质疑和问题。私摄影是摄影审美的又一种形式,但由于发展时间短,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所以要积极面对。我们应从立法、教育等方面进行改进,规范其良性发展,为艺术提供更多的可能。
[1] 王 延.新媒体视阈下高校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现状及创机关报路径思考[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报,2017,13(2):284.
[2] 荒木经惟.写真的话[M].彭盈真,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3] 顾 铮.世界摄影史[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06.
[4] 森山大道.迈向另一个国度[M].苏志豪,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 孙京涛.纪实摄影——风格与探索[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