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拓展路径
2018-04-03王明世叶美萍王自荣
王明世 叶美萍 王自荣
自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开征以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主动加强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完善内控机制,较好提升了纳税人的自主申报能力,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税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出台后的首个税种,对于今后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在税制改革进程中如何向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涉税专业服务具有风向标作用,值得密切关注。
一、环境保护税涉税专业服务中的问题及相关分析
第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环境保护税为地方小税种,重视程度不够。
环境保护税由于技术性较强,如果说该税种是技术性要求最高的税种,并不夸张。从目前涉税服务行业提供的培训服务来看,有两个不足已逐渐显露。一是将环境保护税涉税服务单纯地窄化为辅导培训,刚开始开发出不少相关培训项目,但蜂涌之状持续未久便转为退潮之势,将业务逐步集中锁定在税法条文解读、基础信息采集与申报表证单书的填写辅导上,遂认为环境保护税业务不太复杂,流于面上的常规培训,缺少深度讲解。二是服务上追求效益层面短平快,缺少环境保护税研究的动能;思想上先入为主,认为环境保护税作为行为税,与某些小税种差不多、体量小,业务拓展空间不大,投入较大的精力却回报有限;加之纳入排污许可的纳税人少,市场面窄带来商机有限,味如鸡胁,不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遂将其作为一般性业务处理。当纳税人对环境保护税有实质性需求时,只能被动应付,流于浅层次的辅导,缺少主动进行战略思考的长远眼光和开拓环境保护税业务的胆识魄力。
第二,与其他税种关联分析考虑较少,综合性生动性不强,缺乏服务的内在动能。
顾名思义,环境保护税就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意在促进纳税人节能减排。从面上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要就应税污染物如何进行纳税申报进行讲解,对行业性排放标准、排放浓度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辅导不多,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政策缺少联动考虑,讲解枯燥单一,关联业务没有彻底打通,与其他税种的业务联系不够,成为“两张皮”,某种程度上呈现割裂与游离状态,甚至故弄玄虚卖关子,不但难以激发纳税人的兴趣,而且还会使纳税人产生畏难情绪。
从培训的成效看,在环境保护税的业务培训中,有的培训受众仅为企业办税人员,没有生产或环保岗位人员参与,而大多数办税员基本上为会计出身而没有环境保护专业背景,对物料衡算法、空气过剩系数、标准浓度、色度等系列环保化工术语非常陌生,需要一定深度的适当剖析,但培训大都满足于表证单书的填写申报,对于这些术语轻轻带过,使培训的效果大打折扣。另外,对于税务机关将来要实施的环境保护税风险管理,开展专项纳税评估和税务约谈可能遇到的场景,普遍预备不足。
第三,对行业污染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监测研究不够,与环境监测机构缺少联合,缺乏沉潜钻研的恒心,最终影响了服务品牌的塑造。
环境保护税特殊性较强,目前涉税服务行业还没有较为全面的环境保护税统一的操作专业服务标准。从全国几家影响较大的涉税专业服务宣传来看,对大气、废水、固废和工业噪声的环境保护标准讲解普遍不全、不透和不深,这跟培训时间短促有很大关系。
此外,鲜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联合培训,市场化操作过重,对外重在一时一地的轰动宣传效应,对内缺少潜心研究的定力,缺乏植根于纳税人个性化需求的实效性服务产品;对新型环保和监测技术跟踪不上,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环境保护税专业服务似呈持续萎缩之势,目前已略显端倪。
第四,对税收征管规律缺少认识,征管机制把握不透,难以满足纳税人即时性需求。
“重实体、轻程序”是不少税务人员、纳税人和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人员长期以来的短板,由于日常业务运作中的有意无意忽视,导致纳税人直面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求解时,往往左支右绌;这次在环境保护税落地过程中,不少纳税人直接问到征管中的许多问题,从网上答复来看,瑕痴较多,有点令人遗憾。
环境保护税脱胎于以前征收的排污费,但其征管与以往排污费征缴区别较大。由于排污费多年来已形成一套固定的、行之有效的收费规则,从排污者初次申报——排污申报审核——排污量核定与排污费计算——污量与排污费核查——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送达决定书——解缴国库,基本反映了收费全流程,但是相对于税收征管要求,该流程并不能清晰地反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也不能体现现代税收征管的内涵。
尤其是排污费申报审核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体现还权明责于纳税人,这些都需要涉税服务行业人员从现代征管理念和内在要求做好解释。诸如纳税人识别、信息采集和获取、账簿凭证管理、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和法律救济等基本征管程序,环境保护税如何体现并融合于现代税收征管流程之中,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人员由于日常对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及征管程序用力不多,难以正面回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业务问题,可能对行业形象有所影响。
二、促进环境保护税涉税专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设计
首先,强化专业服务意识,重视并关注环境保护税的绿色功能和改革趋势,调整服务资源配置,充分挖掘税种潜力。
环境保护税是绿色税制的主力军,融合了现代环境治理与税收治理,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要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要将环境保护税放在税制改革的大框架之下来观照,作为国家绿色税制建设的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将面临持续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目前,就绿色税制建设的现状而言,绿化程度深浅不一,政策碎片化,绿化功能也不平衡,有待新一轮税制改革予以完善。为此,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要坚持前瞻眼光,将环境保护税与其他许多税种一并考虑,找准纳税人的兴奋点,实施打包服务。同时,加强税制方面的理论素养,对绿色税制直至税制改革大势要相当的感知和把握,并渗透于与纳税人的互动之全过程,使服务内容更为丰富、更为专业和实用。
其次,确立集成思维,以加强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联动研究为切入点,开发专业服务产品。
环境保护税是涉税服务行业的“金矿”,需要正视并加以挖掘。如前所述,环境保护税为独立但并不是孤立的税种,它与许多税种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为此,在税收培训或筹划中要主动打通业务,做到“联动+集成”同步推进。一方面,掌握浓度值“双低”要求,持续跟踪应税污染物排放浓度值的变化,用足减免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联动,实现依法减税,争取减税利益最大化。
第三,持续关注污染排放标准调整,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涉税服务专业化和品牌化。
探索建立专业化智库,以实用化服务为目标,研究出台环境保护税专业代理标准,对排污者责任、环保信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排污许可等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着力培养一批品牌叫得响、业务精湛的专业服务机构或者环境保护税专家。举个例子,某使用油漆的纳税人反映,二甲苯和甲苯排放量没有监测报告,又没有自动监控数据,对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用什么计算方法?有的人认为应使用物料衡算法。即:(1)二甲苯产生量=油漆使用量×油漆中二甲苯的含量+稀释剂用量×稀释剂中二甲苯的含量(含量可查看该原料的包装说明);(2)甲苯产生量=油漆使用量×油漆中甲苯的含量+稀释剂用量×稀释剂中甲苯的含量(含量可查看该原料的包装说明)。如果没有吸附设施,那么排放量就等于产生量。如果有吸咐设施,再乘以系数。这是相对有专业含量的个案,从业人员应当结合《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81号),对这些方法如数家珍。换言之,涉税专业服务必须注重客户体验和实操性,让纳税人学有所得,有切实的获得感。
第四,主动采集纳税人业务需求,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税风险内控机制。
从税制改革趋势来看,环境保护税刚启航,其绿化功能承载了社会各界的期待;今后环境保护税必将扩大征税范围,条件成熟时,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任务较重的污染物可能列为征税项目,届时税目覆盖将更为全面,税率结构更为合理,专业服务覆盖面更为宽广。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随着国地税机构合并到位后,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更为强大,企业涉税风险防控和合规机制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对纳税人而言,建立环境保护税风险管控制度,以应对税务合规要求,更具有针对性和现实迫切性。一是促进纳税人环境治理成本控制。涉税专业服务可以帮助纳税人对环境成本进行细分,查清环境成本的产生环节以及流动轨迹,帮助做好环境保护税会计核算,对环境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二是引导纳税人建立环境保护税涉税证据保管制度。由于以前对固体废物停征排污费,对有外包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来说,加强其表单管理将异常重要;妥善保存并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转移联单、利用处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管理台账,以证明发生的综合利用、贮存或处置真实且符合污染控制标准。四是建立财务环保信息传递共享制度,或者开发环保人员与财务人员排污信息共享系统,也是合规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明确环境保护税申报,环保联系人要定期向财务人员传递的申报信息和需要依申请变更的基础税源信息,清晰界定明确内部传递的责任。
此外,由于环境保护税是年轻税种,无论纳税辅导,还是涉税鉴证或者税收筹划,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都需紧盯新问题,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建立百科全书式的专业知识库,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关于施工扬尘纳税义务人界定问题,理论层面其应是纳税义务人,但是“费改税”前不少地区环保部门以建设单位为原排污费缴费人,现在如果以建设单位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与税法不一致。那么,纳税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但环境保护税法并没有规定扣缴义务人。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可以进一步探讨,而不能遇到问题绕着走。
第五,摈弃“重实体轻程序”传统定式,切合税收征管规律,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服务。
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这是现代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按照现代化税收征管的要求,税务机关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税的征管,融入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即:在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应结合第三方信息,对申报数据进行风险识别,启动申报确认程序;对产生的疑点不能排除的,延伸实地核查;确定少缴税款的,启动税款追征程序;对涉嫌税收违法的,移送稽查处理;这其中,自行申报是现代征管的基石。如前所言,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有其他税种共性的一面,如在程序上包括纳税人识别的登记程序、申报纳税程序、包括申报与监测信息比对、复核、调整应纳税额的税额确认程序、违法调查程序和法律救济程序等。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更有其个性的一面,可以采用抽样测算法,对纳税人排污量实行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联合核定应税污染物指标,建立环境保护税风险管理制度、指标和模型,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实施监控、查处违排等。为此,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要紧扣现代税收征管的特征和内在要求,为纳税人提供精准的服务,以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税涉税专业服务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