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品牌发展问题的几点认识
2018-04-02周琳琳
周琳琳
推进农业品牌化,是提高农业质量安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显著标志,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由之路。在发展农业品牌过程中,要依据资源优势,加大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开发力度,突出标准化生产,重点发展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优特产品,以地域品牌优势为基础推进农业品牌化。
1 当前农业品牌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业经营主体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农业产业链主要集中在原材料生产及初级加工阶段,链条短、附加值低,在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但绝大多数带动创新发展能力还不强,有的总体规模还偏小、层次偏低、功能单一、辐射带动能力差,创建品牌意识较弱。
1.2 品牌化水平亟待继续提高
近年来,该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但名特优农业生产规模偏小,农业品牌效应远未放大到位,还缺少知名度高的品牌产品,农业品牌化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消费需求提高、农业增效增收和农业质量安全监管等的要求不相适应。
1.3 对品牌的保护管理不到位
虽然在宣传农业品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在保護和管理品牌方面下足功夫,部分农业经营者商标意识淡薄,对一些农业不能及时地注册商标,很容易被模仿、冒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品牌信誉度。有些品牌通过认证后,往往放松了后期的管理,未能产生名牌效应,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1.4 品牌农业销售市场单一
该市农业加工企业生产的品牌农业大多走向国际市场,缺乏对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一旦出口受阻,将会给企业带来致命打击。同时,由于重传统轻创新,该市现有的农业中,传统农业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特点却形成不了特色,有产品却出不了精品,有招牌却叫不响名牌,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2 原因分析
一是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实力弱,品牌发展投入不足,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扶持方面相对滞后;二是部分农业经营者商标意识淡薄,对一些区域品牌农产品不能及时注册商标,很容易被模仿、冒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品牌信誉度。三是放轻品牌管理。品牌通过认证后,往往放松了后期的管理,对品牌的保护意识不强,监管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等。
3 搞好农业品牌发展的对策
当前,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要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培育农业品牌,积极管好农业品牌,努力促进农业品牌化。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必须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原则,从全局出发,综合谋划,突出重点。按照“布局合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原则,坚持走“一村一品、一品一业、一业一社、一社一牌”的专业化路子,认真分析当地农业创名牌的客观基础、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科学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
3.1 打造农业品牌
通过加大整合力度、完善扶持政策等措施,积极打造农业品牌。对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要鼓励其通过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使企业成为市场份额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骨干型企业,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3.2 开发农业品牌
切实加大对现有知名商标等品牌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提升品牌价值。特别是在蔬菜、畜牧精深加工和出口创汇方面要有大的突破。以统一品牌、共创品牌、共享品牌为方向,千方百计推动以品牌为纽带的企业资本和技术联合,逐步改变目前品牌分散、有牌无货、过度竞争的状况,积极整合现有品牌。立足资源禀赋,对现有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名特优农业、地方名吃等资源进行筛选排队,将具备一定规模、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作为培育重点,确定培育方向,大力开发地方特色品牌。
3.3 提升农业品牌
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种植、养殖和加工,是争创农业品牌、提升农业品质的基础。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带动千家万户生产,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品牌发展。以品牌发展引领全市农业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农业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突出源头控制,狠抓过程监管,全力打造“安全菜篮子”,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提升品牌竞争力和科技含量。
3.4 推介农业品牌
农业的品牌营销主要包括产品特色、包装、品牌和服务,不仅是质量的竞争、价格的竞争,还是智慧、文化和营销的竞争。通过宣传片,利用交通要道广告牌、建立专业网站等方式,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着眼于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开拓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强化与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的合作,逐步建立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加快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力争更多的农业进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切实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农展会、农业推介会,让更多的名优农业走向全国,吸引更多的外资到本地来开发名优农业。
3.5 激励农业品牌
制定农业品牌发展奖励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形成一批产业优势突出、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品牌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和辐射作用;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山东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和奖励。同时要开辟农业品牌认证绿色通道,强化行政管理和服务,营造好保护名牌的法制环境。
3.6 保护农业品牌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品牌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商标、名牌保护自律制度,逐步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品牌质量保证体系和诚信保护体系,科学规范品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