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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苏州乡村女性的兼业

2018-04-02陈艳君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继承权苏州家庭

陈艳君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123)

学术界对近代江南乡村女性的职业和生活情况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①,而民国时期苏州乡村女性的兼业,尤其是其中具有典型性的苏州轿妇,还没有充分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本文在广泛收集留存的贫乏史料基础上,以近代江南社会转型为研究视角,从民国苏州乡村女性的兼业背景、兼业类型和特点及在家庭生计中的重要意义等方面考察民国苏州乡村女性的生活图景。

一、近代社会转型与苏州乡村女性兼业的变化

中国传统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导致小农占有耕地的缺乏和普遍贫困化,小农生产的特性和贫困化压力迫使农民必须寻求副业才能维持生存,兼营各类副业成为他们谋生的天然出路,几乎所有的小农户家庭都紧紧抓住兼业这一谋生手段,进行一些“如纺织业、小商业、小手工业等的具禀赋优势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这种兼业既可以在农户住所中,也可以外出兼职,或者是从事小商小贩等。农户的兼业几乎伴随小农经济存在的始终,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转型和发展相互影响。

在近代以前,江南乡村女性的兼业主要是从事丝棉纺织业,杭嘉湖宁绍以及苏锡乡村地区以丝织业为主,苏松地区以棉纺织业为主。很明显,这种职业分工“是与地区经济作物类型相联系的。”[2]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开放通商口岸,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不断冲击和近代中国社会的大变革中,江南地区首当其冲,近代化因素不断被引入江南社会,近代工业和交通的兴起,社会生活的变化,使江南社会转型日益深入,对乡村女性的兼业既形成了冲击,也带来了机遇。

首先,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侵入和江南近代工业化的进程,冲击了乡村家庭手工业,改变了传统家庭手工业的生存环境。由于产品价格、质量等竞争不过机制品,传统家庭手工业遭到排挤,尤其是纺纱业及手工缫丝业衰落较为明显,逐渐被排挤出市场,被机制品所代替。织布业亦发展艰难,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作为江南乡村女性传统兼业重要内容的丝棉纺织业,“洋布、洋纱、洋花边、洋袜、洋巾入中国,而女红失业”[3]。“家家都把布机、纺车停止起来,藏到灰尘堆里去了”,所以,大部分女子“都抛下梭子,去做‘男人家’的事,即作长工,当‘脚色’,而男人们的劳力反而渐感多余无用起来。”[4]尤其是19世纪3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争相向中国倾销过剩的工农业产品,中国国内农产品价格急剧下降,而江南与世界市场的联系较之国内其他地区更为密切。此外,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动荡,江南乡村经济日趋萧条,农民收入不断减少,入不敷出,农村经济日益破产。而苛捐杂税繁重,各种支出又增多,农民负担加重,在日益加深的贫困化压力下,苏州乡村女性也不得不为家庭生计奔波劳作。作为小农家庭重要的辅助性谋生手段,乡村女性的兼业必然出现此消彼长的发展。

其次,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既给乡村女性兼业带来了复杂冲击,同时,近代社会转型也为苏州乡村女性兼业的新发展提供了机遇。近代化带来了交通和生活方式的显著变化。随着更方便的新式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轮船的通达,江南城镇的外来旅游者越来越多。苏州具有明显的区位、交通优势。苏州北依长江,西抱太湖,依江濒湖,河网如织,四通八达,又有大运河之便,地理位置优越。加之《马关条约》签订后,苏州被辟为通商口岸,以及作为上海的外围地区,深受上海核心区的辐射,加快了社会近代转型的进程。苏州历史悠久,名胜古迹颇多。“盖苏垣筑自吴王阖闾,阅时千百载,城郭依旧,然丘陵犹昔。湖山之胜,风物之美,既甲于吴,亦轶于浙。用是每逢春秋佳日,山塘七里,游人如织;而四方人士之来游天平、穹窿、灵岩诸胜者,寻幽探奇,踵趾相接”[5]。民国时期的苏州,开始把旅游业“作为当地发展的一条主导性道路,吸引了很多城乡冶游者们的目光。”[6]旅游业在客观上为广大苏州乡村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家庭外的就业机会,她们兼业与获取收入的渠道更加多样化。民国时期“在他处所不易经见”的甚至被视为奇风异俗的苏州轿妇,便是苏州天平山下附近乡村女性兼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苏州轿妇的肩扛生活

每年的春秋两季,是去苏州天平山旅游的好时节,游人“终日不断于送”。天平山在苏州西南方向,从阊门雇船到枫桥乡登岸,再有六七里路程即可抵达,但由于这段路程车马不能通行,需要走路,或者乘坐当时唯一的交通工具——椅轿。因此,游人都会有一个出乎意料的发现——有很多女轿夫。每每船还没有到天平山脚下,在路边等着的轿妇就会跟着船在岸上跑着说价钱。她们一看见船在石桥边靠岸,就飞快跑向岸边,用吴侬口音抢着说:“轿子要吧?坐轿子上山去吧!”[7]如果有不坐者,她们必定尾随其后,喋喋不休,并告客曰:“奴呒不男人。苦恼。坐子去罢……”[8]她们轻巧而熟练地扛着椅轿,在沿途不停地向上山的游客争揽生意。

那些特殊的轿子其实只是用一张竹椅子装上两根竹杆,周围并没有围障,加上乘客的重量,都在一二百斤之间。都说“苏州女儿嫩如水”,而苏州天平山附近的那些轿妇,她们大多从十五六岁的时候便开始练习抬轿子,起初开始抬轿子的年轻女子,一般多选择比较瘦小的女乘客,或是小孩子,等到慢慢地有了经验,体力也增加了,她们一天便可以多抬几趟,也不再挑选游客,只要是肯出钱的,她们都争相接揽。她们的皮肤都粗糙枯黄,腿和手臂都很壮硕,衬托着宽阔的肩膀和臀部,已经丝毫没有了人们想像中的苏州女人的柔弱风度。

如果价钱说好了,客人坐上去,她们抬着轿子就走,如果客人太重,便由三个女人轮换着抬。她们抬轿的本领非常不错,即使肩头负荷着上百斤的重担,上山下山,在曲折的山路上亦如履平地。1934年8月11日《申报》上的一篇游记生动地描绘了苏州天平山下轿妇抬轿时的情景:上山的时候一共雇了4顶轿子。抬轿的人中女子占了6个,“伊们是一样的壮健,……其余的二位男子汉,却是一对烟霞城中的俘虏。憔悴,瘦弱,猥缩”。由他们的言谈和称呼中得知,两个烟鬼竟然是其中两个少妇的丈夫。翻过两个山头,走了大概十多里路,“一对烟鬼,当然是全不中用,累得要命。可是6个妇女,却始终健步如飞。但大汗也已似潮水一般从额上滚到嘴边,湿透了颈背,渗入了衣裤,全身如洗了个澡,热气蓬勃地发散着。伊们立刻把外衣脱去,只留着一件短小的衬衫,丰满的乳峰,抖抖地似乎要跳出衬衫外面来了……”[7]这是一种艰苦的体力劳动,她们往往以停下让乘客看风景为借口休息一会。1946年5月23日《申报》上的一篇游记便记载了游客的体会:久闻苏州轿妇抬起轿子来健步如飞,而据自己的亲身体验却并不尽然,“我注意到前面的那一个,尽是把轿杆在肩膀上移动着。她将轿杆斜放在两肩上面(或者不如说她扭转了肩膀承着那坚硬的轿杆),所以老是有点歪来歪去”,她们抬了没有多长时间就停下了。问她们为什么停下来,她们异口同声地说:“看景致呀”,我听见別人的轿夫也是这么被她们放下来了。于是我们茫然地看了一会景致,然后又坐上轿去[8]。

由于春秋两季正是农闲时期,轿妇们抬山轿可以挣得一笔不错的收入。尤其是每到星期日,城里的人出外休闲旅游,便是轿妇挣钱的大好机会。力量大的轿妇一天可以抬三四趟,力气最弱的一天也可以抬两趟。最初要价仅一元半元而已,然而“迨至半山,则又索点心钱。及归,再索不已。客悯其苦。慨然与之”[9]。但因为常年战乱、灾荒等导致经济萧条,大部分游客都不大肯坐轿,往往一整天没挣到钱的轿妇也很多,她们空等乘客的焦虑,自然也都是可以想得到的。《申报》上曾记载了1946年苏州轿妇的收入:由于“抗战以来当推今年的游客为最盛”,她们平均每天约有15000至16000元收入,如果雨水不多,天气好,“就能扯到两三万了”[10]。

三、家庭贡献与家庭地位的不对等

苏州天平山轿妇的本职工作是耕田,是像别的地方的男子那样下田工作。“在那田间,有点点的青布头巾一起一伏,这是农妇在播种,一撮撮的豆或是一撮撮的麦,从她们手中点入土中,埋伏着未来的萌芽,而为人类的养料所仰给。”[11]即使下雨了,雨水打湿了她们的衣服和身体,她们也依然继续在雨中劳作。秋收打稻的工作,也全是由妇女完成。但是天平山附近多山,土地生产力薄弱,游人多的春秋二季,抬山轿,就逐渐成了她们的一个兼业。虽然辛苦,至少终有几毛钱可挣。

除了抬山轿的兼业外,苏州轿妇还有一些零碎的兼业,例如纺织、刺绣、砍柴和织草鞋等等,有的就在山脚下摆一个小摊,货品有她们用树枝砍成的手杖、水果、糕饼、汽水和香烟,这是“她们倾销自己的土产,招揽顾客的必需品”[12]。刺绣的兼业,是她们世传的技艺。上海畅销的顾绣,实际上全是出自她们之手。顾绣庄派跑街下乡,把工作交给她们,再约定时间来取。但是工资很低,一天只有二三百钱。所以天平山的游客会见到那些等活的轿妇,她们身旁都架放着绣花的绷子,没有游客或者价钱谈不好,她们就坐在那里刺绣,可谓粗活细活样样拿手。她们唯一的目的,“便是用劳力换取‘老爷’‘太太’‘先生’‘小姐’荷包里的金钱以补生活之不足”[13]。

那么,天平山附近的男人们在做些什么呢?他们除了种些山田之外,以打猎为副业,……他们把打猎换回的金钱,“除了捐外,便在‘太白遗风’的小酒店里消磨整年的傍晚,晚上呢?给卅二张骨牌迷住了心”[12]。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不出去工作,很多人都有烟癮、嗜好红丸,要么就是泡在茶馆里。他们能找到的工作就是为人开山搬石头,而开山搬石头的男人,更是没有一个不吃鸦片或吞红丸的,他们的工资是三天一元钱,可是一元钱只够他们在鸦片或吞红丸方面消费两天。因此,“不仅他们衣食住的费用,要逼迨着妻子们做牛做马来供给,便是他们的鸦片烟,也要熬煎着妻子们的血汗来吞吸”。而在苏州的这些旅游名山附近的村落中,营业特別兴旺的便是酒馆、茶馆以及烟馆等场所。“年青的汉子们,尽有整天的盘桓在内的。高兴时,还可畅快地赌一阵子。这么着消耗掉的金钱,却都不是用自己的血汗去换来的。至少,有百分之九十,是向出卖着劳力的妻子们,所压榨得来的。自然,家中的开门七件事,不用说得,是完全由妻子们维持着的。”[13]

苏州轿妇的劳动对家庭生计的维持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她们在家中的权利与此却是极不相称的。她们的丈夫“毫无羞愧地从勤苦的女人手中不劳而得来钱,养活自己,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一点不知俭省,一味纵任着自己的劣性情,吃喝呀,嫖赌呀,任所欲为,假使赌输了,或受了外边的气,回家还找寻老婆出出怨,不是打就是骂,做女人的,总是忍受,除了自叹命苦之外,是不加以些微反抗。她们虽是粗糙女子,但因为出身良家,对于服从丈夫的传统观念,不敢也绝没有存心去破坏它”[14]。

四、经济地位与家庭地位

外界的变化对近代苏州乡村女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她们并没有自怨自艾,也没有将商品经济的浪潮拒于千里之外,而是以各种方式向传统农业以外拓展新的就业渠道。苏州轿妇兼业的发展是近代社会转型引发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她们的兼业具有多样性、重要性的特点。她们对家庭生计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了家庭的基本生计需要。都说苏州人是享乐的,苏州女人是娇生惯养的,可苏州天平山附近的乡村女性几乎比任何地方都劳苦,为了养家,她们总是不停息地出卖着自己的劳动,贴补一年的家用,难有片刻清闲。

近代社会转型对妇女地位的变迁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妇女就业“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大的社会变革之一”[15],为妇女地位的变迁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苏州轿妇无疑应该享有平等权,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由形式上瞧来,这种出卖劳力而维持丈夫吃喝的妻子,不啻是丈夫们的奴隶”,但是事实上呢,“丈夫们由妻子们供应着吃喝,那分明妻子们,应处于主人的地位。但是相互着的主子奴才,却大家能相安无事,而且能颇有历史的维持着这么个制度,这真不能不说是苏州风土志中的一个奇迹。”[13]

这种畸形的家庭制度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在传统父权制家庭结构的影响下,我国传统法律没有赋予女性财产继承权,宋元明清时期,女儿在分家制度中的权利也仅限于“在成长时受抚养和出嫁时得到一份嫁妆”[16],确切说是赐予,而不是女性的法定权利。“非其父母特别给予,不许在遗产上主张任何权利”[17]。在婚姻家庭中,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与父为女纲、夫为妻纲、子为母纲对应的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近代社会转型的影响下,出于反封建的需要,提倡遗嘱自由,但是男女继承权仍然不平等。女性意识的觉醒也推动妇女界不断进行争取财产权和继承权等法律权利的斗争。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明确规定了女子有财产继承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也积极贯彻这一主张。但只是部分承认了女子的继承权,仍然排斥已婚妇女的财产继承权,以财产论“应指未出嫁女子与男子同一继承权”[18]。至1930年,才正式确认女子的继承权,规定配偶与子女一样有继承权,同时也承认“女子对个人财产有完全处分权”[19]。尽管民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女子的继承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财产继承权并没有获得良好的保障。

尽管近代乡村女性通过各种兼业途径,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甚至整个家庭生活依赖她们的收入贴补才得以维系。但是在中国农业社会中,土地才是家庭的主要财产,而土地是按照男系原则传递的,由于女性没有土地的继承权,经济地位也就没有保障。因此在家庭地位方面,没有土地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和丈夫相提并论。她们“一方面是生育孩子,一方面是担任烹饪针线等家里的杂务”,此外,“还要下田,(负责)晒谷子,喂猪等较轻的农作”[20]。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要求她们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应尽的职责只是孝女、贤妻、良母以及顺妇,甚至是成为节妇。女性的家庭角色和家庭地位是和传统父权制家庭结构下的经济地位相统一的,所以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乡村女性家庭地位的提高仍然是相当困难的。苏州乡村女性竭力适应近代社会转型的冲击,为家庭生计艰难而坚韧地奔波劳作,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破除封建旧习,提升女性家庭和社会地位依然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 主要成果有:小田《江南乡村妇女职业结构的近代变动》,《历史档案》,2001年第3期;小田《论近代性江南村落女红》,《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年第3期;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妇女的“财产权”》,《史学月刊》,2002年第1期;王庆国《以竹枝词为视角看近世以来江南乡村妇女生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小田《近代江南村妇的日常空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第2期。

[ 1 ] 王亚娟.传统农业社会农户兼业化行为趋向的效率分析——兼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J].人文杂志,2002,(1):65-70.

[ 2 ] 小田.江南乡村妇女职业结构的近代变动[J].历史档案,2001,(3):107-113.

[ 3 ]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M].北京:三联书店,1957.165.

[ 4 ] 陈凡.宝山农村的副业[J].东方杂志,1935,(18):104-106.

[ 5 ] 陆璇卿,颜大圭.旅苏必读:首集[Z].吴县市乡公报社,1922.16.

[ 6 ] 冯贤亮,林涓.民国江南城镇的现代化变革与生活状态[J].学术月刊,2012,(10):146-154.

[ 7 ] 朱维明.苏州天平山下的抬轿妇女[N].申报,1934-08-11(15).

[ 8 ] 蔡钓徒.苏行拾趣[N].申报,1929-05-03(21).

[ 9 ] 钱公侠.苏州的女轿夫[J].杂志,1944,(6):46-47.

[10] 君宜.苏州的女轿夫[N].申报,1946-05-23(8).

[11] 孟晖.苏州散记——农业都市的剪影[J].民间,1936,(2):18-20.

[12] 沈右铭.山游拾得[J].十日谈,1934,(29):187-189.

[13] 周贤.苏州的女轿夫[N].申报,1936-04-11(14).

[14] 江鸟.苏州天平山的女轿夫[J].妇女杂志,1941,(4-5):28-30.

[15] 王纪芒.女性的角色变迁及其对婚姻家庭的影响[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1,(3):14-17.

[16] 白凯.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33.

[17] 郑全红.民国时期争取女子财产继承权的社会思潮与观念变迁[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6,(1):45-50.

[18] 刘王立明.中国妇女运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4.57.

[19] 梁景和,等.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嬗变研究(1919~194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358.

[20] 费孝通.禄村农田[A].费孝通文集:第二卷[C].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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