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声音
2018-04-01
“儿童专属”成噱头,公共管理要补位
(河南) 袁 浩
近年来,儿童酱油、儿童面条、儿童酸奶等打着 “儿童专属”旗号的食品层出不穷,其价格往往比同类食品高出不少。事实上,对于3周岁以上的儿童,我国并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更没有明确的儿童食品定义。专家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针对儿童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并规范标签标识,让儿童食品真正区别于成人食品。 (《中国医药报》6月1日)
带着 “儿童”字样的所谓“儿童专属”食品虽然只是一些商家营销常用的策略,但它却契合了当下一些父母 “要给孩子最好的”心理,同时还利用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上的 “恐惧”心理,因此企业只要打着 “儿童”概念加上各种吸引人的形象,就能把平平无奇的食品卖得更贵。
而事实上,专业人士指出,市场上标榜的 “儿童专属”食品与普通食品差别并不大,即便是添加了钙、锌、维生素D等营养物质,其用量也达不到有效剂量。更有不少厂家为了刺激儿童的消费欲望,在生产中人为添加大量的人工合成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儿童专属”成为一些商家忽悠人的手段,折射出相关监管的缺失。仍以食品为例,在国外,非特定严格针对儿童的食品,是不能随意用儿童概念的;或者说,如果用了儿童概念作为营销,就必须在商品上有公开的理由和数据以证实其产品的 “少儿性”,否则随时都可能被消费者控告乃至破产关门。因此各大企业做儿童食品时,会有很多顾忌,既要考虑法规,考虑市场,又要考虑自身的诚信和舆论风险。而我国一些企业往往缺乏对儿童成长特点的深入调研,以为只要加以 “宝宝”的图像和字眼,就能完成细分市场的界定,也不用冒法律风险。于是众多并无特殊营养的“儿童专属”食品大肆出炉,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儿童专属”成噱头,公共管理要补位。当务之急,要从规范市场、保护儿童的高度,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和完善 “儿童专用”产品的相关标准,让生产者、消费者和管理者都有可以参照的依据,使 “儿童专属”名副其实。有了严格的标准、法规,还要依法加强对儿童用品市场的监管。在对待儿童用品特别是儿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严厉惩处,使那些不良企业和个人不敢冒违法的风险。
共筑安全网,防范暑期溺水
(安徽)左崇年
几天前,鄠邑区一所中学一名高一学生小赵落水,同学小松(化名)前去施救时双方出现险情,此时有两名路人将落水者救了上来,但遗憾的是,小松被救上岸后已经溺亡。所在学校确认有救助行为,拟为溺亡学生申报见义勇为。夏季是溺亡事故高发期,其中未成年人占近70%。一个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毁掉了多少家庭的幸福。我们再一次提醒家长,请给孩子筑起一道坚固防线。 (《华商报》6月10日)
每年的夏季,溺水事件频频发生,一起起事故毁掉了多少家庭的幸福,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触动着多少人的神经。对此我们既心痛又无奈。面对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何类似的溺水事故一再发生?为什么人们对 “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熟视无睹?
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一项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万名0-14岁少年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少儿达2万多名。另据报道,每年暑期,全国各地很多溺水死亡事故中,一部分是小学生,另一部分主要是留守青少年,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于子女的看护不够,间接导致了少年儿童溺亡悲剧的经常发生。
对于 “夺命水域”,我们不能只是立个警示牌了事,应该密织防范溺水安全网。有关部门不仅要有生命敬畏意识,而且应该承担起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治保护措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加强安全防范,如对山塘水库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抽调专门人员巡视联防等。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在危险水域加装隔离、防护装置和警示牌,不留安全死角,共同织起一道严密的安全防护网。
安全无小事,只有大家未雨绸缪,共同织好这张安全网,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付费实习套路深
(湖南) 盛 翔
打着内部推荐的口号,把实习机会高价卖给大学生。这几天,明码标价买卖金融机构实习机会的丑闻,正在金融圈持续发酵。(《每日经济新闻》5月30日)
又到毕业季了,大学生找工作,没有最难只有更难。尤其是在外界看来 “分外多金”的金融圈,梦想着有朝一日成为金融精英的大学生们,如果能获得一个去知名金融机构实习的机会,当然求之不得。
不少第三方平台由此看到了“商机”,开始巧立名目贩卖实习机会。网上打着 “保证拿到offer”“有XX企业内推资源” “实习保offer”等宣传口号,通过培训和担保实习机会收费的宣传多如牛毛,课程费用动辄高达五万多元。
付费实习广告里,全都是明码标价的套餐,已经成为一条庞大的产业链。他们向刚出校园的懵懂大学生灌输着 “实习必须花钱”的畸形认知;他们把普通的实习吹得神乎其神,把实习市场描绘得黑暗无比。所有这一切都是套路,只为 “收割”大学生们的求职梦想。
一个简单的常识是,正规的金融机构不会叫卖实习机会。一、《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违法的;二、实习机会如果被拿来与第三方合作叫卖,属于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当金融行业付费实习的丑闻曝出,很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都忙不迭地站出来否认。但是,金融行业付费实习乱象,显然不是空穴来风。某些第三方平台曾经做过的广告,网上都有截图,不容否认。内部员工推荐,本是企业招聘的常见方式。因为招聘信息不对称,内推实习机会被中介机构拿来叫卖,完全有可能。对中介机构来说,这是稳赚不赔的生意,既有了噱头售卖培训课程,也额外多了一条赚钱途径。
付费实习破坏了社会风气,提高了大学生求职成本,有违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企业选人用人,而且涉嫌违反劳动法规,以及商业贿赂犯罪。其中乱象,相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金融小伙伴”等第三方平台,对外宣称的合作机构,不是不乏国内外知名券商投行、基金、研究所、PE机构吗?相关行业监管机构很有必要介入调查。
对于求职季的大学生们来说,应该相信正规金融机构不会叫卖实习机会,而且连实习机会都叫卖的金融机构,自然谈不上正规,还有何吸引力可言?名企实习机会虽然难得,但也不必强求,花几万元买来的,很可能只是复印材料订盒饭之类的经历,还不如去一些中小机构可能得到真正的锻炼。
禁炒 “高考状元”,须破 “考分崇拜”
(河南)张玉胜
5月8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判高考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动员和部署2018年高考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会上强调,严禁宣传“高考状元” “高考升学率”,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北京晨报》5月9日)
又是一年高考季。自2004年迄今,教育部一直十分关注 “高考状元”话题,一再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不要对高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不要公布 “高考状元”,但治理效果并不理想。2018年高考进入倒计时,教育部再度祭出重拳,整肃包括“炒作状元热”在内的高考歪风,充分彰显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心与诚意。
从表面看,遴选出 “高考状元”,就像是从芸芸众生中挑选出了优胜者,可以为学弟学妹们树立起励志的榜样。但细究其不合理之处及负面效应,弊大于利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高考通常只是考查学生掌握学科知识的能力,高考成绩并不能体现学生的综合实力,尤其不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品德素养;考试是一次性的,成为高考状元只是一个小概率偶然性事件,状元的能力未必就一定优于只差一两分的同龄学子,热炒状元对同样付出辛勤努力的多数学生颇显不公平;高考仍处人生初始阶段,是否 “人才”还需看步入社会后的实战,毕竟从 “高考状元”到 “职场状元”还有不小距离,别让孩子过早背负过多的荣誉压力,等等。
其实,在热闹风光的 “状元热”背后,更有着方方面面的利益考量。比如,母校中学可以借机达成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的外宣效应,而校领导和任课教师则可以据此论功行赏、提薪加 “爵”;地方主管也由此脸上贴金,自诩领导有方,加重政绩砝码;高校则借争夺“状元”拉开生源大战,并趁机轰抬学校知名度;而推波助澜的媒体则出于引人眼球的宣传噱头。这便是导致热炒 “高考状元”屡禁不止的种种因素。
不可小视年度高考招生的“指挥棒”魔力。 “禁炒令”想要奏效,除了加大动真碰硬的打压力度之外,更需从矫正 “考分崇拜”的思维与机制的更深层次,着力推进改革与创新,从招生理念和录取机制上破除 “考分崇拜”的单向思维定势,注重对构筑全面发展、多元评价招录机制的改革与引领,这才具治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