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基层党建成果保障乡村振兴发展
2018-04-01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2015年选调生
文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2015年选调生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当前,如何发挥好基层党建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
巩固基层阵地,增强乡村振兴组织力。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保障实现乡村振兴的政治领导力量。要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者。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扩大党组织影响力、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思路,结合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突破行业和地域界限,开展村村联合、村企联合、村居联合等方式,通过设立产业、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领域的党组织,建立联合党组织,形成组织形式多样化、广覆盖的格局。二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政策宣传者。依托村级活动场所、党群活动中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阵地,借助“互联网+”创新开设“网上党课”和“云党课”等平台,通过创新村民夜校、流动党校等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惠民政策说明白、讲清楚。三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改革发展的参与者。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治理等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纳入村“两委”班子队伍的考核范围。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领导力。一是选好负责人。通过党员个人自荐、群众评荐、村组织推荐、乡镇干部举荐等方式,多渠道选拔培养村级班子候选人,把一批思想政治品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优的干部选入党支部班子。注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常态化教育,针对村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理论培训、务实业务培训、思想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把脉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各项要求,更好地促进工作落实。二是选优带头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业等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树一批各行业带头模范,通过选聘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实习村干部等方式,吸引一批致富能手、在外创业人士、退伍返乡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发展,多渠道助力乡村振兴。优化乡村吸引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人才引进特岗补贴、职位晋升、职业发展、子女就学等政策,强化村级人才保障待遇落实,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助力乡村建设。
转变工作作风,汇聚乡村振兴保障力。作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硬任务和硬要求。要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制度完善、机制建设等,进一步优化农村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作风,确保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一是优化激励奖惩机制。结合党建脱贫“双推进”、抓党建促经济社会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价、量化考核、定期评估等机制,完善组织选拔农村干部标准、工资薪酬动态考核发放标准等,发挥好考核奖惩“指挥棒”作用。完善农村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在保障各项工作执行决策、依法合规的同时,对在基层实践中敢于创新、勇于创新者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鼓励其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等新领域开展探索试点,让农村干部安心干事、放心干事、大胆干事,在乡村振兴发展中争创一批鲜活的基层典型。二是深化基层监督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查找各岗位风险点,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聘请群众义务监督员、党员评议员等,对日常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强化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和审计制度,抓好党支部成员及分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村级“三资”管理、运转经费支出等重点领域的定期公开公示,实行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推进村“两委”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发挥好公开监督实效。三是强化基层作风治理。强化农村“四风”问题整治,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和效能建设。严厉惩治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下访、巡察等工作制度,开展农村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案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锤炼广大农村干部聚焦干事创业、保持干净做人、忠诚做事的品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