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职业与性别
——近代女子习医论再探
2018-04-01赵婧
赵 婧
(上海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上海 200435)
一、引言
在传统中国社会,女性医者提供了男性医者所不能提供的服务,这种社会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性别隔离所造成的。自宋代以后,这种性别隔离日益严格。宋代以前,不论是拥有各科经验的“三姑六婆”[注]“三姑六婆”中的药婆(卖药)、稳婆(接生)是女性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还是具备特殊技能或处方的女医,时常出现在文人著作或地方志中。尽管在这些论述中,女性医者的身份与地位通常是隐晦不明的,但历史学者的研究拨开了云雾。事实上,女性医者满足了各种阶层的女性就医需求:“来自平常百姓家的女医者有较专精手艺式的医疗技术,例如针灸、艾灸或是皮肤疾病的手术”,“那些来自与皇室较有关系的大家族的女医,则完全是妇女疾病的专家”[1](P 366)。明清时期,尽管男性文人或医者对这些女性医者不断抨击斥责,并试图采取控制措施,但由于反对女人进入公共领域的理学在12世纪后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更为严格的性别隔离,反而促进了对治疗女性疾病的女医的需求[2](PP 240-241)。
19世纪中期以后,在迅速生成与转变的各种社会思潮中,女医及其形象逐渐浮出历史地表。在妇女解放的呼声中,女医生常常与女教师、女职员等女性职业群体相提并论,医生被认为是最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之一。作为妇女解放的代言人,女医及其演变被纳入女权话语,获得了更为凸显的身份与地位。女子习医、女子业医等言论应时而出,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女权运动与妇女解放的成功。近代社会变迁催生了包括女工、女教师、女记者、女律师、女电影明星、女舞者、女招待、女职员等在内的多种女性从业人员。其中,医生(包括中医和西医)、护士、助产士等职业,因其与新知识、现代性的高度契合,成为众多新女性的选择。与女工相比,女医生、女教师、女记者等女性群体的经济收入与社会地位更为优越,因此,她们往往被认为更有可能为自己创造出自身“解放”的条件,是妇女解放与妇女运动的“中坚”力量[3](PP 241-242)。包括女医生在内的妇女职业领域的拓展,通常被纳入妇女争取平等权利的历史脉络下加以论述[4](PP 253-260)。
本文认为,近代中国的女子习医论可以在多重历史脉络中加以审视。女子习医论起初出现在有关“西女精医”的故事与形象之中,中国是这些故事与形象的发生地。随着女权主义及其观念的传播,医学逐渐成为女学的一个门类,并与国族、女权等话语发生联结。女子习医虽是男女平权口号下的妇女解放实践,但女子因性格柔和、心思细密的天性而适于业医的逻辑,实则亦包含了将职业家庭化的诉求,这一诉求在“五四”以后调和家庭与就业矛盾的论述中尤为明显。与此同时,“宁治男子,莫医妇人”的性别与医学建构,强化了女病应由女医诊治的医疗观念,并将女医的实践限定在产科、妇科、儿科等医疗领域。在这一过程中,稳婆等传统女性医疗照顾者则继续充当被讨伐与排挤的对象,女医者内部的权力关系逐渐生成。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女医”泛指近代中国的女性医者,主要是女西医与女中医,不包括护士、助产士等医疗辅助者。当然,女医群体并非铁板一块,其具体言说大多带有或中或西的鲜明立场,需要特别标明其中医或西医的身份认同,不同的身份认同凸显了不同女医群体间的区隔。所谓“习医”或“业医”,其内涵是通过学校或师徒制的医学教育获得相关医学知识与技能;有时也涵盖学习一般的医学技能,如家庭卫生常识、护理与急救技能(看护术)等,这些技能恰恰表明了女子习医所兼具的家庭与社会双重意涵。而“近代”虽泛指19世纪中叶以后约一百年的时间,但在本文中更聚焦于19世纪80年代以后,来华传教女医及其呈现出的女医形象使女子习医与业医问题浮出水面,此后数十年间,有关女子习医的言论不论具体内容为何,始终围绕医学、职业与性别的关系这一重要议题。
二、从西医东渐到妇女解放
女性作为医者,古今中外皆有之。在男性占统治地位的医学领域中,女医很可能是被声讨或排挤的对象,但由于社会对女医的实际需要,女子业医尚未构成公众视野下的“社会问题”。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国家的女医进入中国公众视野,为中国社会提供了重新审视女医群体的契机。
1879年的天津,李鸿章夫人莫氏病重。李鸿章根据西医马根济(John Kenneth Mackenzie)的建议,从北京请来美以美会的女传教医生赫慧德(Leonora Howard,一译“哈华脱”)到李府施治,两个月之后李夫人病愈[5]。此后,赫慧德在天津设立女医院,并于1882年至1883年间至少三次为李鸿章夫人及母亲治病,皆“妙手回春”“手到病除”[6][7][8]。
1883年1月,李鸿章夫人又一次“玉体违和”,“重延泰西女医诊视,闻津沽数女医无闲暇,华人之就医而乞药者,接踵而至,且有医所二处,亦归其管理也”[9]。此报道出自寓津西人,描绘了在华西方国家女医执业的繁忙景象,从某种程度上昭示了西方医学为华人所信服,且大获成功。
西方国家女医的“成功”为国人提倡女子习医提供了理据,女子习医开始被置于西医东渐的脉络之下。晚清媒介对西方国家女医的“神技”大加赞赏,认为她们代表了西医的先进性与专业性。上海西门妇孺医院的女医瑞福斯奈德(Elizabeth Reifsnyder,一译“丽盈始乃逗”)[注]瑞福斯奈德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女子医科大学,受美国基督教女子联合会派遣于1883年来华,1885年创办上海西门妇孺医院(英文名为Margaret Williamson Hospital,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并兼任院长,直至1916年回美。参见《红房子130年》编委会编:《红房子130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页。向世人展示了西医的优越技艺:“西国女医名丽盈始乃逗者,妇科其专门也,而旁通外科。有徽妇生一瘤,其大无匹,就医于虹口之同仁医院,女医按之曰,是可治。出利刃而剜之,下敷以药,匝月而愈。”对此类手术束手无策的华医听闻,“将不免舌跷不下,首俯不禁矣”[10]。
同时代的美国培养了一批瑞福斯奈德式的女医。其中最有声望的当属伊丽莎白·布莱克维尔(Elizabeth Blackwell),她于1849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是美国现代医学史上第一位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女性。布莱克维尔毕生都在致力于女子医学教育,努力打通高等女子医学教育之门,并使女性获得执业资格。
一位国人以域外经验反观中国,论述培养中国女子习医的必要性:“美国(职业)妇女……不可以车载斗量,而其尤多者为医业。中国妇女业医者,竟不常见。”[11]此位国人曾在杭州、绍兴两地各遇见女医一人,表示虽然难免孤陋寡闻,但是推测中国女医数量定不如美国之众。究其原因,乃在于女子的行动范围被限制于家庭之内[11]。1896年,《申报》上一篇题为《劝妇女习医学说》的文章直接将女子习医与振兴中国医学联系起来:“中国既有志振兴医学,其可令妇女而不习为医哉!”[12]以胎产为例,中国人认为胎儿在母体中临产时转身而下,西医则认为胎儿本就蜷缩而倒生腹中。文章作者曾游历日本大学医科,见解剖孕妇尸体,胎儿均为倒生,于是信服西医所说,进而提倡“妇女习医而兼习收生”[12]。
尽管上述论说提出将习医或业医作为女性走出家庭的一种途径,但其宗旨主要在于汲取西医所长,推进中国医学的发展。换言之,其中的女医性别身份与特质较之后来尚未凸显。与此同时或稍晚,女子习医逐渐融入女权话语,女医越来越被视为一种职业,可以使女子从“分利”转向“生利”,自助而后助人。
在《劝妇女习医学说》发表的同年,梁启超完成了《记江西康女士》一文,不仅对留学美国的女医康成做了传记性介绍,更想象了康成与另一位女医石美玉在美国密歇根大学的毕业典礼场景[注]康成与石美玉同于1896年秋回国,而后在九江、天津、上海等多地执业。有关二者的详细研究,参见[美]Connie A. Shemo著,程文、涂明华译:《康成与石美玉在中国的行医生涯:论性别、种族与民族的跨文化边界》,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康成、石美玉、金韵梅和许金訇是晚清最早赴美习医而后归国的四位著名女医者。。在康成身上,梁启超表达了对女性负笈求学、扬我国威的敬仰,亦描绘了中国二万万女性进入公领域的愿景[13](P 79)。
作为晚清革命女权的最有力的代表者,秋瑾通过她未完成的自传体弹词小说《精卫石》建构了女性进入公领域的实践路径。在第五回“美雨欧风顿起沉疴宿疾,发聋振聩造成儿女英雄”中,她描写了西方国家男女同入学堂,女子从事各种工作的情景,表达出欣羡之情:
大家都入学堂的,教育无非彼此间。求得学艺堪自立,女儿执业亦同焉。有许多女子经商或教习,电局司机亦玉颜。铁道售票皆女子,报馆医院更多焉。银行及各样商家店,开设经营女尽专。哲学理化师范等,普通教习尽婵娟。人人独立精神足,不用依人作靠山[14](PP 215-216)。
在秋瑾创作的文本中,西方男女平等,自食其力,互不依赖,女权昌盛。众多女性可以选择在报馆、医院等新兴社会机构中开展自己的职业。秋瑾通过小说主人公之口,建议女子出洋求学,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地位。此外,秋瑾在其唯一一本译作《看护学教程》中,号召女子学习看护,借此阐发了异于革命的另一条女权路径。这一路径并非强调女子与男子的同等地位或权利,而是基于女子“紧密周致”的天性,发挥其家庭与社会的双重职能:“男子性质常粗率疏忽,远不若女子之紧密周致,此所以看护之职,常以女子为多也。”[15](PP 222-223)由此而论,女子因其天性,“幼而事父母,壮而事舅姑,长而育儿女,固其本分之事”,“平时则能保社会安宁,战时则抚慰出征军旅之伤痍,以振其勇气”[15](PP 222-223)。秋瑾希望女性“热心爱群”,从事看护事业,反对将其视为“贱业”。
如果说秋瑾只是将女子习医构想为女权实践的途径之一,那么以张竹君[注]张竹君出生于广东番禺,并接受西医教育,先后在广东、上海等地兴办女子实业、创立女医学堂,并在辛亥革命期间组织战地救护。为代表的清末民初女医者,则以实际行动在女医职业与妇女解放之间建构了切实的关联。作为近代较早习医的女性,张竹君在医学之外,对政治也给予了相当关注,被认为是“妇女运动之开山始祖”“妇女界之梁启超”。从20世纪初至辛亥革命前后,张竹君的媒介形象演变历经“女豪杰”、扶植女界的“实行家”以及“战地女医生”三个阶段。不同媒介形象展示了张竹君社会身份的多重面向,这些身份却有着共同的摆脱家庭走向社会、具有独立意识的新女性形象特质[16]。
尽管如此,张竹君对以女子从军或女子参政来争取“女权”的模式并不认同,而认为只有“女学”发达,“女权”才会成为水到渠成之事。因此,尽管张竹君对女性解放话语积极接纳,并一度以“女政治家”的身份现身各类政治事件,却依旧秉持“女医师”的职业角色。为了伸张女学,她的设想之一就是以医学为一技之长,实现“自立”之途[注]有关张竹君与晚清女权主义者如秋瑾、何震等人对“女权”及社会性别角色的不同理解,亦可参见[日]须藤瑞代著,郑岩芳译:《近代中国的女权概念》,载王政、高彦颐主编:《女权主义在中国的翻译历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22页。。她曾与汤尔和创办“卫生讲习会”,讲授“生理卫生及诊病法与体操”等要略;还与李平书创立“女子中西医学院”,意在培养贯通中西医的女性医者[17]。由此而论,女子习医乃作为女学的一种门类而被倡导,进而加深了其与女权的联结[注]有关女学与医学关系的讨论,亦可参见徐晨光:《女学与医学:近代中国“女子宜习医”思潮之兴起》,载梁景和主编:《社会文化史理论与方法——首届全国青年学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08-212页。。在辛亥革命的激进浪潮退去后,一方面,稳定的政治社会需要更为切实的妇女解放目标,相较于女子参政诉求,包括女子习医在内的女性教育与职业的拓展更易受到青睐;另一方面,女子习医论逐渐成为国族、女权等话语的题中之意,西医神技转而服务于实现民族尊严与男女平等的更高目标。
从晚清西方国家女医来华所展示的先进技艺,到清末女权革命浪潮所倡导的女子职业,女子习医论在这两种历史脉络中若隐若现。1916年,刚刚进入《东方杂志》的胡愈之纵观中外女医历史,对女子习医与女权扩张的关系提出了不同观点:
识者多谓今日妇女业医之发达,实近世女权扩张之结果,熟于掌故者则不谓然。盖就实际言之,世界人种开化之先,无不以妇女司医药之任,其后男子权力发达,疗病之职,始移诸男子之手中。十五世纪之初,欧洲诸国之男医生,曾缔结同盟,排斥女子之业医。降至十九世纪,女医势力乃复澎湃,渐复古代之状况云[18]。
胡愈之认为,女子习医或业医古已有之,女医在15世纪以后的式微乃男医同盟排斥的结果,近代以来女医的复兴态势,与近代女权扩张实无关联。以英国而论,英国封建时代的妇女多谙外科术,能治疗受伤之武士,教会法律亦规定准许英国妇女从事医药业。英国及欧洲大陆各修道院皆附设病院,以专精医术之女僧来管理。这与中国古代女医的职能(如擅于手术)以及被男医排挤的情形颇为相似。随着西方国家女子医学教育壁垒被打破,加之女权运动的推波助澜,“女医之发达,尤可断言”[18]。“女子性质温柔精细,使治医学,自较男子为相近也”[18],女子天性使得女子适于习医,进而有益于家庭与社会,“夫人之视医院,实无异于家庭也,善哉、慈祥、温和为女子之天性,苟能加以科学之智识,教以疗病之技能,俾其利人而济世,所谓人道主义者不当如是耶?”[18]新时代的教育与科学可以确保女医习得新技能,恢复这一古老职业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赋予女性新的社会与国家责任。尽管胡愈之否定女子业医与女权扩张之间的关系,但却指出女子天性为女子习医提供了优越于男子的条件,于家庭、社会皆有利焉。在“五四”以后的妇女解放话语中,女性特质决定女性适于习医的逻辑持续回响,强调并具化了女性肩负的家庭与社会双重责任。
三、救济人群与操持家务
“五四”以后,妇女解放运动不断推进,特别是教育平权、经济独立、恋爱自由的观念迅速传播,女子习医与妇女解放之间的联结愈发明显。有关女子职业的论述,仍遵循“分利”“生利”的经济独立与女权主义主张。其论调是,中国数千年“男主外,女主内”的礼法束缚,使得男子终日劳累,女子却无所事事,男子为供养妻子不惜侵没公款,收受贿赂,致使国将不国。因此,女子应谋职业,以“减少男子生计之累”,“有益于家庭、有益于国家实非鲜矣”[19]。妇科医生、保姆、看护、画家、刺绣、纺织、裁缝,皆为适于女子之职业。虽然中国自古就有女子业医者,但只有“一二妇女标诊治小儿科之名,行欺骗钱财之术,甚至误人生命”[19]。女子应专习妇科,“不独有助于家庭生计,且于社会上亦有补益”[19]。
“五四”时期的思想界对父权、夫权等压制女性的制度提出挑战,把“妇女走出家门”与妇女解放等同起来,而易卜生戏剧《玩偶之家》中的娜拉成为“妇女走出家门”的隐喻。尽管对“娜拉出走”后的争论与焦虑仍不时被提及,但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确实有更多的女性走出家庭,从事各种社会职业。上海是近代从业妇女人数最多的城市。1920年,当时75万左右的上海妇女中,有正当职业者约有30万之众,占整个女性人口的近一半。其中,教师、医生职业人数虽少,却排在最前面,被称为“很有价值的生活”[20]。
女子习医或业医成为可能,首先得益于女医学校的创办以及综合医学院向女性敞开大门。早期女子医学教育主要在教会医院中展开,来华传教医生培养女性医护人员,不仅是为了拯救“迷信异端、深投罗网”的中国姊妹,而且是为了满足以少数医者应对众多女性病患的实际医疗需要[21]。但这种早期的女子医学教育形式通常是松散的,直到女医学校的创办,女子习医才开始制度化的进程。自晚清至民国,专门招收女生的医学院有上海女子中西医学院、广州夏葛医学院、北平协和女子医学院、上海女子医学院等。据1916年的一项调查,中国学医学生人数约为1940人,其中129人为女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6.6%[22](P 70)。1922年,中国教育委员会报告提出:“促进女子医学教育,不在保持固有之女子医学院,而在使女子在男女同学之医学校有同等之机会。”[23]1933年,中国男女同招的综合医学校有25所,在校女生619人,约占学生总数的16.9%[23]。在近20年的时间里,伴随着医学教育的拓展与学医人数的增加,女性医学生的比例亦有所提升。
与此相应,执业女医的数量亦不断增多。上海是中国近代女医教育、从业最重要的集聚地之一,很多女医的生平活动都与上海发生关联。在1909年的《上海指南》中,张竹君是仅有的四位著名华人西医中唯一的女性。1925年《上海商业名录》所统计的中、西女医约有20余名。20世纪50年代初,这一数字上升至约有350名。其中,上海市区开业西医女性与男性的比例几近1∶10[24](PP 311-312)[注]商业名录中的女医数字或来自卫生行政机关根据申领执照者的统计,执业女医的实际数量要高于此。但女医与男医的数量比例基本属实。1936年的上海医师公会中,会员计344人,其中女性医师33人,女、男医师人数比例亦约1∶10。参见《上海医师公会会员名录》,档案号Q6-18-298-1,上海档案馆馆藏。。
与男医相比,女医在数量上仍处于劣势。而与其他职业女性相比,女医者脱颖而出,医生被认为是最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
女子可以从事之职业至多,若教员,若经商,若育养,均得依其资格而为。窃以为未有如学医之最适宜于女子。盖女子心静而专,气柔而婉,非男子所得企及,研究医理,其成绩必高出乎男子之上。尝闻女生在校学医,每次解剖人体之记录,必较男生精详,彼等温柔之特性,可使锐利之钢刀,缓缓割下;如能剖头部时,在粗暴之男生,必一刀分为两半,彼等却先将脑部连贯处与构造看清楚,然后割开,其心思缜密,有如此者[25]。
上述女医学生在解剖人体时的缜密与胆识——而非通常所认为的退缩或慌张——令人印象深刻,“学医学之最适宜于女子”俨然无可争议。一位来自湖南医专的女医学生(或是女医生)提醒女性面对五花八门的女子职业如何选择,如何自立,皆须审慎对待:“惟择业不厌其烦难,尤忌其变易,夫以妇女纯洁之身心,涉足政界,渐染贪污之习气。使卑鄙之徒,目为花瓶衣架者,诚丧女界人格。”[26]故而“妇女之职志,独适于医学”,“今女医果发达,自医而亦以医人,妇女界共蒙无疆之休,小儿身体之发育,并受其福,既强种强国,且可借谋生活”[26]。随着战争危险日益临近,国民政府于1933年颁行《高级中学军事看护课程标准》,强制要求对高中女生施以为期两年的军事看护教育,以“养成女生护病之技能,使能于平日或战时应用之”[注]有关中学军事看护课程,参见《部颁高级中学军事看护课程标准》,《江西教育旬刊》第6卷第1期,1933年,第33-35页。。该名医专女生认为“是医学为女子唯一职务者明矣”[26]。
在这里,女医相较于其他女性职业的优越性被不断论证。更重要的是,女子习医愈发明显地兼具了家庭(操持家务)与职业(救济人群)的双重意涵。娜拉出走或女子就业带来的诸如教养儿女、操持家务等家庭问题,成为思想界“妇女回家”和“贤妻良母”争论的核心。尽管女性就业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其家庭角色,但女医却可以借由其医药知识与慈爱心肠,弥合二者之间的矛盾。一位女中医指出:
说到一技之能,也很不容易,因为妇女职业,必须摆脱操持家政,然而欲操持家政,即不能服务社会……治理家务,犹之本职,服务社会,犹之兼职。人万不应去本分以内之职务不为,而徒事旁骛,且本分以内的职务,犹未能治理完善,而谓为能兼顾他职者,未之有也……女子为医,是最好没有的了!因为当女医师的人,一面为社会服务救济人群,一面还可操持家政,更为了她有高深的医药卫生知识,慈爱的心肠,对于自己的儿女,定能表现她伟大的母爱,组织合于卫生的完善家庭……[27]
女子习医可以调和职业与家庭矛盾,这一话语策略在建构女医职业的优越与完美的同时,也具化了女子天性与女性特质,强化了女子习医的双重意涵,显示出职业家庭化的趋势。这很容易令人联想到民国时期出现的家务社会化或家务职业化的设想,即主张妇女回归家庭,让妇女把家事当作职业[28](P 179)。女子习医强调的是把职业技能应用于家事,虽然表面上与家务职业化背道而驰,但本质上都是在认同传统家庭对女性母职或妻职角色诉求的基础上,对女性如何担负社会职责所采取的不同话语策略。
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向古代社会的女医,会发现家庭对女子学医诉求的久远历史。明代女医谈允贤及其所著《女医杂言》显示,对于终将为人妻母的女孩而言,医学乃是所有学问中最有用的,可以用于照顾丈夫及子女[1](P 372)。清代女医曾懿对于女性传统的母亲和主妇角色,亦特别强调她们作为家庭健康和卫生的守护者这一职责。此外,她对女子习医寄予厚望,并对女性才华予以褒扬[29]。由此而论,近代女子习医论在某种程度上乃是这一性别家庭角色的延续。女性操持家务的主体内容如育儿、清洁、烹饪等并未改变,只是对待家务的态度与方法需要符合科学、效率、合理、秩序、卫生等“现代”标准。而实现这些标准的途径就是女子接受专业化教育[30]。女子习医即为专业化教育的一种,有助于用科学、现代的方法发挥女性天职,虽益于家庭与社会双重职责之实现,实蕴涵以治家而治国之理想。
自晚清至民国,女医不仅在数量上逐渐增加,她们公开发表的有关女子习医或业医的言论亦不断增多。其中,就业与家庭的关系问题不仅回应了“五四”思想界对变化社会中女性角色的讨论,更凸显了女医在执业过程中所遭遇的切实困惑。与男医生相比,女医生普遍结婚晚,独身者多。在某些情况下,独身可能是女子习医的前提条件,也可能是执业女医应对同行竞争或践行个人信仰的个体选择[24](PP 330-338)。对于那些抱持独身主义的女医而言,救济人群与操持家务之间的平衡问题自不在讨论之列。而那些已婚或向往婚姻生活的女医者,对自身在家庭内外所担当的双重角色表示怀疑或焦虑,对女医该不该结婚的讨论始终是女中医刊物的热点话题[注]有关女中医对职业与家庭的讨论,参见章元:《民国女医的性别焦虑与身份认同——以民国女医刊物为中心的分析》,《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第27-28页。。一些女西医因时常陷入职业与家庭的矛盾之中而不得不做出取舍。鉴于家庭与事业难以两全,女医生有时会现身说法,告诫在中国现时的社会条件下,女子不大适合学医[31],也有一些婚后不再行医的例子[32]。女子习医论为女医描绘的理想前景很难转化为双赢的现实,执业女医同时经受着职业的解放与束缚。
不论在家庭内外如何权重,这些女医不会否认的一个观点是,妇女解放并不简单等同于疏离家庭或离家出走。女医选择独身也并不意味着她们漠视家庭与儿童问题,相反,母婴健康与福祉一直是她们关注或从事的事业。正如梁其姿所指出的,个体女医如何看待职业与家庭、民族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女权等话语之间的关联,需要加以区别论述。传教士培养的诸如康成、石美玉、金韵梅等近代早期女西医,其曝光度、单身女性身份以及医疗事业所赋予她们的形象,鼓舞启发了激进的女权主义运动,但她们本身并不支持这种运动。对曾懿这类来自精英家庭的女中医而言,女性的“解放”并非意味着在公众事务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是要通过抚养孩子这类家庭贡献,为国家的建设间接付出力量[33](PP 163-164)。
中医汪士瀛总结了女子习医或业医对女子个人、家庭乃至社会与国家的多重益处。一为服务社会,解决民众疾苦,组织优美家庭;二为经济独立,获得男女平权,助长民权发达。他还引用“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的谚语作为提倡女医事业的重要依据[34]。在国家民族大义之外,女子习医指向的是数百年来的权威男医界域及其难以触碰的女病。这一疾病与话语建构为女性名正言顺地进入医学领域开辟了另一条道路。
四、“宁治男子,莫医妇人”
如前所述,理学在宋明时期的长足发展,大大影响了妇女的活动,因此也影响了社会对女医、女病的看法。与女性有关的疾病很难纳入男性医者的医疗实践与书写之中,从而逐渐演变为“难治之症”。“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小儿;宁医十小儿,莫医一妇人”的医学谚语,在疾病与性别之间建构了次序原则。这一次序原则是到了明代才发生的转变(以前是“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宁医十妇人,莫医一小儿”),妇女的疾病变得异乎寻常地难医。有医学史家指出,其原因在于妇科中“舍四术(四诊)而至求之于意(臆测),无惑乎其难之也矣”。妇女羞于就(男)医,医家难于诊病。在明代一些小说中,可以见到医家为妇女诊病时牵线诊脉的戏剧性描写,虽然其真实性值得怀疑,但并非完全杜撰。与此相应,产科成为男性医者无法涉足的禁区,分娩收生成为稳婆的专属领域[35](P 78)。
事实上,传统社会的女医(并非稳婆)实际从事的医疗领域十分广泛,并不局限于女性特有的妇产科疾患,其医治对象亦未特别指向女性。在女医的性别身份与特质尚未凸显的近代早期,亦即新式女医群体产生之初,其医疗领域与对象亦无限定。石美玉在九江行医时期(1896-1920年)被认为是很好的全科医生,“当时的中国女医生,是包办各种内外疾病的全才,不像美国的医生,是内外科分工精细的专家”。而康成在南昌设立康济医馆,起初看病亦不分男女,后因碰到不少轻薄男子,很感厌恶,改而只看女病人[36](PP 198-199)。由此而论,近代早期业医的女性在进入医疗领域之初,是并未专科化的全科医生,亦即尚未成为专门的妇产科或儿科医生。她们治疗的对象男女皆有,但出于自身对社会性别规范的认知与遵从,以康成为代表的女医转而只选择女性作为治疗对象。
与此同时,“宁治男子,莫医妇人”这一将疾病与性别相勾连的医学建构,开始被重新利用,为女性进入医疗领域提供论据,转而成为女子习医的推动机制。如前所述,1905年,张竹君与李平书共同创办“女子中西医学院”,其公布的招生章程借用了女病多于男病且难于诊治的医学话语,提出了“女子之病皆由女医诊治”的解决方案。章程开头即指出,中国医学自扁鹊后,专研女科者无人,且女子读书者少,习医者更少。“妇女所患之病多于男子,且往往有隐情不能言者。以男医审女病,不过十得其五,若外症之在下体者更无论矣。”[37]因此,该校的创办宗旨在于“贯通中西各科医学而专重女科,使女子之病皆由女医诊治,通悃愫而达病情”[37]。换言之,女子习医最直接的目标即为女子之病不再假手男医。至20世纪20年代,尽管女子拥有与男子同样的习医机会,可以在同一所医校学习同样的正规化课程,但女子习医最为直接的目标以及女子习医独特的性别意义仍不时被强调。一位名为陈秋渠的女医曾在美国纽约留学,回国后亦计划创办一所女医校:
女子有病,即以男医生诊治之,无论一二不肖医生举止轻薄,易授人以口实。而男女生理卫生种种不同,障碍孔多,安从而神附其疗,此其故皆由中国古代以来重男轻女,以女子为男子之附属品,积习相沿,莫知自反,而一般女子之苦矣,而抱病之女子虽日日就医,即谓之如不就医而无不可[38]。
女病由男医诊治,不仅打破男女大防,有损女性名誉,而且男医不明女性生理,女病求助男医不过徒劳。更有论者直接罗列出女子习医的六个益处:其一,产妇之不枉死;其二,婴孩疾病之诊治;其三,看护病人之合宜;其四,急救术之应用;其五,生殖器病之公开;其六,人种之改良[25]。在“婴孩疾病之诊治”中,疾病与性别的次序原则有所改变:
古人谓:“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又曰:“宁医十妇人,莫医一小儿。”可见小儿有病,诊治实不易。然以女子之专心精神,体贴入微,病虽万变,自能出神入化,在吾掌控中矣。况生育儿女,本女子之天职,以科学的方法来育儿,自然更易得法,不至常罹病症也[25]。
在这里,女医的身份首先是女性,具备女子温柔细致的天性,且因与其他女性有共同的生理机能(生儿育女),因而适于并且应当习医。“产妇之不枉死”“看护病人之合宜”“生殖器病之公开”等亦出于相似逻辑。此外,“急救术之应用”一项,包括触电、中毒、流血、溺水等危急状况,“女子而学医,则拯己而救人,功德当无量矣”[25],在某种程度上,女子掌握急救术的功德与女子习医兼具家庭与职业的双重意涵,有异曲同工之效。最有趣的当属“人种之改良”一项:“古时中国之身长率,约高于现在中国人身长率十分之二,所减去十分之二之原因,必系女子在社会上不能得一位置,惟苟安局促于家庭生活之内,束缚其思想,笼络其肉体,始促成社会上人身长率缩减种族之低降者也。”[25]论者将中国人身高之减少归咎于女性空间被限定于家庭之中,而女子习医一则可服务社会,二则有助于未来中国人体格魁伟,俨然已被附会提升至种族前途的高度。
女性身体的特质性延续了古老的议题,同时,在迅速变化的近代社会中,女性身体解放的困顿在女病建构中可见一斑。当时的报纸广告在兜售中西大药房的妇科药“八珍汤”时,直接引用“宁治男子,莫医妇人”的医学话语,以证明此药在医治“构造复杂”的妇女、“极难医治”的女病方面的功效[39]。女病难治不仅可以从女性生理构造与男性不同来解释,更因“妇女性情,每多偏执,羞耻心理,过于常人,病涉幽隐,每不直言”,且“近代妇女,交际繁多,放纵之弊日深,而月经之病症益显”[34],女性自身性情之偏执与行为之放纵也要对女病难医负责。
“宁治男子,莫医妇人”的性别与医学建构,不仅强调了女病的特异性,也暗示着规训女性病人就医行为的需要与可能。女性应学习如何做一个女病人,换言之,妇女就医亦须解放。一位妇科男中医讲述道,诊察妇女疾病时“非特不能裸体以检查其局部,若多问其疾苦,探索病原,每有面泛红光、含羞赧颜、低头不语者,此诊断妇女忧忧乎其难也”[40]。中医只以脉诊诊断女病,无法施行望诊、问诊,贸然处方,致使复诊又复诊,病不得治,归根结底,“病家妇女不肯解放,致碍医生之诊断”,更有无知妇人“对于医生过意默而不言,以试医生本领之大小、诊断之确否”[40]。该医生疾呼,女性为解脱肉身上之痛苦,即便裸体接受诊察又有何羞耻[40]?
尽管男性医者表达了介入女病诊疗的意愿,但也透露出“知难而退”的想法[注]值得注意的是,民国时期一些男中医以妇科为主要从业领域,并强调其数代传承的流派形成与独特经验,如沪上朱氏妇科、蔡氏妇科等。这与男医“宁治男子,莫医妇人”宣言的反差值得进一步讨论。。男医自身的业医经验使其对男医治女病之诸多不便深有体会:“因为女子都有羞耻的观念,见了同性的医生似乎可以互相比较彻底的了解,一切底隐秘都可以告诉出来”[41],因此在这过渡时代,“为体恤病家起见”,治疗女病的任务只好让女医去做[41]。女医生似乎也不谋而合,现身说法,号召女子习医以独占男医生视为“难医”而“不愿医”的“妇幼”两科:
诚以女子之“心理”“生理”与男子不同,自非女子自身不能知道,以“女医”而治妇女,则怕羞难言之事可免,……以“妇女”而治“幼科”,则孩子疾苦之不能言者,以妇女之经验诊断之,自可十全其九,则早日“男医”之视为畏途之“幼科”亦可一举解决[42]。
与此相应,不论是接受医学院教育还是继承家学开业的女医,在自我宣传的过程中,都积极利用女医治女病的性别与疾病话语,着意表明其女性身份以及对产科、妇科、儿科这些领域的精通:
德医陈志方女士为大律师陈瑛永霖先生女公子,在德医学家所组之同德医科大学毕业,潜心探讨世界新医学,实能升堂入室。溯女士学医初意因鉴于国内女界之知新医者寥寥无几,至习德医者更属少数,而一般女界患病者,以性别关系未便举所有苦痛披露于男医之前,遂致隐忍迟误陷于不救者比比皆是。女士为自卫卫人起见,毅然就学同德医校,殚精竭虑,研究内外各科凡五年,而于内科妇科尤有心得,平日亲友等之经其治愈者已实繁有徒[43]。
杨保岐女士,为粤东名医,家学渊源,世擅岐黄,故其医道高明,有病之人,一经诊断,无不立起沉疴。杨女士为欲解除妇女病苦起见,尤注力于妇儿内科,前往诊治者踵相接,同时为应各界要求,特设诊所于老靶子路福生路德康里十五号云[44]。
鉴于男医治女病可能导致“有伤风化”或道德败坏,女医治女病的医疗实践规范得到了国家机关的背书。1936年,上海地方法院办理了一桩妨碍风化案,起因在于一个名叫夏阿四的妇女因堕胎案由男法医检验下体,引起羞愤。于是,国民政府司法部通令各地法院,“为保持妇女羞耻起见,嗣后对放检查程序应特加慎重,非于本案事实之认定有必要时,不得遽令检查妇女下体,万一必须检查时,应命女法医或妇女行之,或送医院由女医生检查”[45]。更有女性将女子学女科与新生活运动联系在一起,提出女医事业发达可推进新生活运动的成效,特别指出女子学女科的必要性[46]。女子习医再次被纳入政治运动的国族论述中,其背后是国族话语对女性角色的多种诉求。
如果说女医(以及男医)主动采取性别优势的策略,通过遵从“宁治男子,莫医妇人”的医学性别规范,为女子习医或业医开辟道路,那么其结局却很难说是“成功”的。一方面,在性别隔离仍是普遍社会规范的历史情境下,女子病的医学建构的确为女医专业化提供了可能性,女医获得了名正言顺进入公领域、解决其他姐妹所面临的私领域疾苦的机会;但另一方面,女子习医被限定在产科、妇科、儿科等特定领域,且医治对象被限定为女性,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男女有别的性别规范。与此同时,女性性情偏执且过于羞耻从而导致女病难治的论调,再现了女性身体与疾病的特质性,对女性特质的强调抑或批判使女性承受着污名化的风险。
在医疗人力资源匮乏的时代,女医更有可能充当全科医生的角色,并有意无意地依靠性别优势招揽女病人。以社会性别规范的逻辑而论,专以女性为医治对象或曰只看女病人的女医,很容易受到女性的欢迎。但女病人向女医生寻求帮助,或许并不局限于女性特有的疾病,还可能涉及内科、外科、皮肤科、五官科、精神科等方面的病痛。相类似的,女医除专治小儿、内科、妇科、产科、耳鼻喉科、神经病科及实验科学外,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如助产学校、妇婴卫生等,都被认为是女子医学职业范围之一种[23]。当“宁治男子,莫医妇人”的古代男医话语被用来正当化近代女子习医论,其蕴涵了女医更应该诊治男医无法触及的女性身体隐私疾病(亦即妇产科领域)的规范;从治女病人转向治女病,明为女医专业化之路,暗则令女医执业范围陷入窄化之境,尽管在医疗实践中,女医未必(也不可能)只看女病人或只医女病[注]同样,男西医并未置身于妇产科领域之外,他们或充任产科医院院长、各大医院妇产科主任,或私人开业,在执业的同时,更着意通过开办助产学校、培养数量众多的助产士推广西医产科技术。参见赵婧:《近代上海的分娩卫生研究(1927-1949)》,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166-169页。由于男医生主导外科技艺,与妇科有关的手术常由男医操刀。因此,现实医疗中的性别实践不可能始终遵从女医治女病的规范,女医与女病人、男医与女病人甚或男女妇产科医生之关系所呈现的医疗与性别的多重面向,是值得继续深入挖掘的议题。。
五、余论
古代女医的养成与医疗活动,展示出医学知识与实践的多样性,她们通过世袭的家庭医疗实践而获得技艺。女医不仅包括精通宗教仪式之类的人,还可能是儿科医生、女按摩师,涉及整容外科,在针灸方面熟练的人,或是拥有大量药物的药师。费侠莉(Charlotte Furth)富有洞见地指出,这些女医似乎有折中的技术,尽管她们的病人经常被限定为女性,她们提供的服务范围是根据阶层而不是由性别来决定的[2](P 249)。以正统女儒医而论,其影响力受限于家族之内。自晚清始,女性在家族以外受正统的医学训练才成为可能,此种正统女医的普及化也终于迅速地得以实现[1](P 374)。社会期望出现更多的女性医疗从业者,当时中医和西医女性从业者的数量不断增长。女中医大多秉承了上述悠久的传统,而女西医的出现则与医学传教教育直接相关[33](PP 152-153)。
具体而论,中国近代的女中医养成不仅延续了拜师习医的师徒制,而且增加了女中医学校这一新式教育形式。女西医的来源包括教会医院培养、留学归国、国内医学院校毕业以及国内毕业再赴国外进修。此外,尚有学习中医出身、兼习西医者。学校教育使女中医的培养目标不再限定于家族内的知识流传或特定阶层的医学活动,而是与女西医一样,遵从规范的现代教育模式与服务人群的宗旨[注]以谈允贤为例,谈允贤走上习医之路是由于祖父对其天资的赏识,令其继承医学家学。而近代女中医,不论师承父兄抑或接受新式教育,皆显示出自身在职业选择与教育路径上的能动性,且强调以救世济人继而强壮国族为己任。。尽管中西医之间的论争交锋与不同医疗社群之间的区隔意识,在女中医与女西医身上时常显现,但二者交汇于中国近代的时空之中,共同使这一古老职业焕发新的生机。
但近代的这些“新”女医及其形象却试图与她们的古代前辈保持距离。这不仅是因为在西医东渐的浪潮及“五四”“赛先生”的呼声中,女医被赋予科学之名;更因与近代女权主义的联结,女医与其他女性职业一起成为女权主义的代言人。女子习医作为一种女权实践,被视为女子走出家庭、实现自立的重要途径。女子习医兼具照顾家庭与济世救人的双重意涵,亦强调女子不同于男子的天性与特质,从而使得女医技能难免带有职业家庭化的色彩。对女性温柔细致等特质的强调,在鼓励女子从事护士、教师等职业的论调中亦清晰可见。正如连玲玲指出,护士与教师也被认为是最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乃将妇女职业视为母职的延伸,所以要求于女护士及女教师者,不在她们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而在她们的性格[47]。
与此同时,基于女病难治、女医更宜治女病的话语逻辑,女医的服务对象被限定为女性,服务领域被限定在妇产科,进而强化了男女有别的性别规范。一些女医也主动利用这一性别规范,强调自己的“女性”身份,以拓展业务。其另一结果是女医的执业领域窄化,或者说,产科、妇科医生的性别化[注]根据姚毅、王秀云等学者的研究,“女子之病皆由女医诊治”与来华医疗传教士提出的“woman’s work for woman”的理念颇为相近,其关联、差异与相互作用亦值得进一步探讨。参见赵婧:《近代上海的分娩卫生研究(1927-1949)》,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104页。。这一规范至今仍在中国的医疗领域发挥影响。但颇有趣味的是,在现实中仍可窥见女性医者的多种生存状态,其医疗实践的多样性又与女子习医论有相当的距离。从各式各样的女医广告中可见,女医在接生、妇科、推拿、针灸、眼科、喉科、皮肤花柳、仪式医疗等多种医疗领域,合法或不合法地从事各种医疗活动。
不合法的女医无法获得开业的法定执照,是合法者共同斥责与排挤的对象。《劝妇女习医学说》即提醒国人不应将收生一事委托给稳婆,亦不应将其视为“贱业”,女子习医的目标实际在于从稳婆手中接管收生领域。当医学正统正致力于建立和巩固的时候,对非我族类的稳婆的不信任有普世性[1](P 361)。古代女医与稳婆虽同为女医者,但分属两类,女医必不肯与稳婆为伍。近代女医在确立职业权威与地位的同时,与古代男医相类似,亦势必要将稳婆作为批判对象。助产士是取代稳婆的现代职业,而女西医不会认同自己与助产士在医疗职业等级中处于同等地位。类似地,女中医一方面抨击女西医为赚钱而招摇过市、欺骗病家,另一方面批评自己的前辈不懂卫生、颜面尽失[48]。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子习医论亦暗含了职业中女女之间的权力关系,值得深论[注]有研究者指出,有关女性职业群体的既有研究着力点都放在不同男性群体的社会观感,以及男女之间的互动关系,但女女之间的权力关系也能反映职场中的性别问题,是某一职业性别文化的重要组成。参见周巍:《弦边婴宛:晚清以来江南女弹词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33页。。
吊诡的是,夹杂着卫生与健康、解放与革命、先进与文明等语汇的女子习医论充斥着现代性的想象,西方文明、女权运动乃至女性职业均被构想为业已实现的社会进步与成功案例。实际上,尽管1915年美国就成立了女医生协会,但女医生的比例增长缓慢,到1970年时只有7.6%[49]。更重要的是,中国女医生所受到的男医生的歧视,与美国社会的女医生相比要少得多:“作为一种中国社会机制的性别隔离,在传统上向各阶级的女医生提供了一个职业领域,并极可能开启了一个公共领域,而这一领域对中国女性的准入,是西方女性所无法企及的。因此,中国女医生不必为职业层面上的性别平等而进行女权主义斗争。”[33](P 160)女医与其他女性职业一样,在近代中国的现代性想象与跌宕起伏的现实之中拓展开去[注]有学者总结了影响职业女性发展的诸种因素,包括女子教育的发展、妇女运动、经济发展、政府的能动作用。本文探究的近代女子习医论或多或少涉及这些面向,但仍具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与可能。参见吕美颐、郑永福:《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女性职业简论——从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谈起》,《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