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体系探讨
2018-03-31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 彭州,611930)
多年来,我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及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但是在此过程中,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时常发生。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某些地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足、安全责任制不够明确、缺乏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制度不够完善等,针对一些隐患的治理不够全面,教育不深、监管不严以及违章违规操作情况的存在。2017年是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初始年,我处按照省水利厅“十个坚持”要求和都江堰灌区水利改革发展“十个坚持”行动方案以及管理处任务分工细化方案进行目标规划。初步规划目标为:2017年健全安全生产行为和监督管理规范,2018年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评审,2019年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启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为了能够深入研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工作模式,本文对管理工作当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获取可行的应对方案。
1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概述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出发,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管理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范围主要囊括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农村水电站等领域。总体来看,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后于其他行业,有待加快。2011年水利部出台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2013年下半年,水利部发布相关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由此全面开启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据相关统计证明,当前至少有600多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正处于一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状态,而水利部审定则公布了3批次总计219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级单位。整个过程中,一些地方二、三级的标准化达标工作也开始不断推进并真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至2017年,水利部快速推动部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由此提出详细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将其达标情况和年终考核相挂钩。与此同时,还采取措施有效提高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机制不够全面
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水利单位指导措施落实不够。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必须大力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然而多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却只是贯彻了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口号与方向,但缺乏相应的执行力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落实手段等,并且相应资金支持不足。
(2)实施简政放权后削弱了监管工作的效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出恰逢国家开始推行简政放权举措,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将导致水行政主管部门部分监管工作开展面临一定困难。
(3)中介机构和达标主体利益相关,两者间存在的利益关系也易导致矛盾产生,甚至影响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常工作。这就必须制定更为细化的管控机制,以此来实现对中介机构的有效规制。
2.2 部分主管部门达标工作推进滞后
虽然在水行政管理方面设立了专家复核监督管理机制,但在部分工作开展的人员配备上存在一定不足。整个复核监督管理工作相对而言较为繁复,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联合下属部门协助办公,也有部分单位安排兼职人员辅助工作。因此,在实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当中,难以有效发挥相应作用。有些省份相关工作开展只是进行文件转发,并未组织开展指导工作[1],甚至某些省份还处在观望状态。尽管从2013年开始,水利部将相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当中,增加了考核分值,但仍然未起到明显促进作用。
2.3 标准化管理效果不明显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需要长期改善的工作内容,其工作特性要求应当进行持续宣传与推广,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面铺开。其中也有部分已经达标的单位在取得达标证书、牌匾后,便放松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因此很难形成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4 标准化工作开展敷衍
某些单位在标准化评审进行审核验收操作时,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详细制度、台账等一系列表面工作做得非常好,但在现场检查方面,则集中突击完成整改目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应的制度始终停留在书面上,难以获得有效贯彻落实。并且一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创建和单位本身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及有效性。
2.5 基层安全生产硬件设施基础较差
有的基层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由于先天条件不足,单位规模小、人员少,或相应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配套不齐全,且多属于淘汰设施等诸多原因,直接导致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即便在实际当中开始组织推行,也因为安全生产硬件设施基础较差的缘故,所需硬件投入的资金需求量较大、相关资料收集难度大等,难以持续推进,后继无力。此外,某些基层单位设施配置经费管理不善,导致管理经费使用的可持续性难以保障。
2.6 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不足
当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转变明显不足,只有一个水利部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该系统本身主要也是针对达标主体在进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时所进行的审核管理而建立的,这其中主要包含了水利安全标准的达标申请、初审、评审方案审核、专家审核、评审报告受理、水利部门审定以及公示公告等多项程序功能。尽管该系统能够满足标准化管理的需要,但在达标申请时仍然采用的是纸质与电子版双保险的报送模式,信息化程度明显偏低,这就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3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体系构建举措
3.1 完善达标评级模式
水利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应当充分体现出全员、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原则,并采取充分有效的方式来实现良好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持续改进,由此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及管理水平。这就要求必须从管理的模式上进行转变。水利部办公厅已于2017年9月发文明确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单位和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由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二、三级评审。在审定之前,还应当加大对现场的抽查与复核力度,充分体现出评审复核工作的严谨性。组织开展评审考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覆盖考核范围、过程,严格把控评审考核的质量。值得欣喜的是水利部已着手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3.2 实施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方法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当中,针对每一个环节都应进行严格的掌控,通常建议由此制定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工作程序书、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方案以及评审报告的编制模板等等[2]。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达标申请单位不会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从而真正实现其标准化评审管理的程序化和常态化转变。因此,建议大力推进水利部门安全生产标准专家库建设工作,形成专家复核监督管理机制,据此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评审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定期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及经验交流会议;针对达标单位设置“标准化员”,具体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好修订与完善的工作。
3.3 采用配套激励机制
这就需要制定相应有效举措,实现其与标准化达标、市场准入、信用评级、绩效考核以及评优评选等多方面相挂钩。直接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到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当中,不断加大考核的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与失职责任追究机制。将信用考核纳入考核范围,以此限制不达标企业直接参与到市场招投标及项目建设当中。此外,还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激励机制,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业绩考核和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参考指标,充分调动水利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4 塑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品牌
在水利厅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依照上级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文件来执行,在完善标准化管理机制与强化绩效激励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塑造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品牌形象[3]。这就要求应制定严格的评选机制与奖惩机制,按照修改完善后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作为评审标准,塑造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品牌,其所具备的公信力、影响力,将在整个行业内发挥出重要的标杆作用。
3.5 引入社会监督,开设社会反馈路径
建议将社会监督纳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督管理机制当中。设置相应的标准化监督人员,在参与监督的过程中,积极地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知识,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地向上级部门汇报申请单位和达标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现存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水利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3.6 积极开展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工作
积极打造服务于达标主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面向水利系统的标准化管理软件。同时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数字资源平台的开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理念及技术制成视频课程,通过资源平台来实现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也可构建相应的虚拟现实教学基地,设置相应的3D运行场景,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学习交流的方式,有效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4 结语
2016年水利部《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如何开展与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推行至今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处将按照省水利厅“十个坚持”要求和都江堰灌区水利改革发展“十个坚持”行动方案以及管理处目标规划,争取以都江堰管理局打造的都江堰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品牌为标杆,构建好我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系统工程,力求切实提升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1〕李秀华,崔玉梅,刘孟强.加强水利施工安全生产建设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14):175.
〔2〕徐 洋.浅谈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239-240.
〔3〕雷明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呼唤统一的规定和标准[N].中国水利报,2011-06-2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