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出台措施促企业科技创新
2018-03-31山东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张军刘广博
□ 山东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张军 刘广博
本刊讯 日前,省国资委与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六条措施》,对内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对外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招才引智,双轮驱动;同时,加强服务保障,力促省属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
鼓励企业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一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高研发创新能力。要求企业建立稳定增长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到2022年,研发费用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不低于10%。加速聚集新生产要素,孵化培育潜在的“独角兽”企业脱颖而出。组织创建一批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加大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力度,集聚一批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带动作用的首席科学家、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激励政策,对省属企业引进的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
加强考核引导,激发创新活力。一是落实“四视同三激励一奖励”等科技创新考核政策,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户数、研发费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研发平台建设、“四新”收入占比等指标纳入对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考核内容。三是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方式,或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方式进行激励。允许对聘用的国际高端科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制度。
借力招才引智,加强协同创新。一是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平台,组织省属企业走进中科院,借智借力,开展产业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二是定期汇集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亟须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择优纳入省科技计划,聚集各方资源共同攻关,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
加强资金支持,促进成果转化。一是推进设立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搭建转化平台。培育科技型企业并积极促进其挂牌、上市,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为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财政补助及税收优惠。
强化服务保障,形成创新合力。一是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联合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培训,确保科技创新政策在省属企业落地实施。二是探索建立“互联网+科技服务”新模式,为省属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联合成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协调小组,帮助协调解决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