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探索
2018-03-31官昕
官昕
(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3)
1 概述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特征,其污染存在潜在性和长期性,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1]。因此加强危险废物防治,对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大意义[2]。“十二五”以来,福建省在危险废物防治法规制度,能力提升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在迅速增长,进入“十三五”后,我省的危险废物防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任务更加艰巨和紧迫。本文针对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探索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2 现状与挑战
2.1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目标实现情况
2.1.1 利用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重点调度31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12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省废节能灯管、废弃印刷线路板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问题。截至2015年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共35家,利用处置能力达4.43×105t,处置能力比2010年增加3倍[3]。
2.1.2 监管能力逐步增强
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名单,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10、1 t以上的企业,分别列为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数量遂年递增。2015年,确定国控企业28家、省控企业477家、市控企业403家。实施《福建省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基层环保部门配备便携式固体废物分析仪69台,现场执法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全省设区市环保局均设立了固体废物管理机构,部分县(市、区)设立了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1.3 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2.1.3.1 明确工作责任
制定了《福建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指南》和《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目标和各级环保部门以及企业的责任和任务,将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1.3.2 推进信息化管理
作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3个重点省份之一,已经初步建立起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固体废物进出口企业的数据库,开展了危险废物年度信息系统申报、跨区域转移信息系统审核审批等工作。
2.2 危险废物防治面临严峻挑战
2.2.1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对薄弱
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较为薄弱,2015年省内处置的危废仅占总产生量的42%,跨省实际转移处置的危废占总产生量的13.7%,其余均处于积压状态。积压主要为飞灰、电镀污泥、合成革DMF残渣等,仅飞灰就积压2.17×105 t,占积压总量的86%。
2.2.2 地方政府对固废污染防治重视不够
地方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在引进涉及危险废物项目时,承诺的危险废物配套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
2.2.3 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
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内容不全面,未能准确申报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量、产废类别及产生量数据,造成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出现缺位。
3 “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3.1 削减危险废物产生量
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存量企业,对新建项目做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工作,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对已建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5年。
3.2 重点清理危险废物存量
对检查合格率较低、问题较突出的石化、化工、医药、电镀、制革、机械加工、金属冶炼、危险废物经营、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开展危险废物环保自核查,由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开展强制性危险废物核查工作,防止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责令限期处置;逾期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承担。
3.3 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管理
深度挖掘危险废物资源化的潜力,对危险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4]。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开发或引入成熟技术对含贵金属(锡、银类)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石化化工企业含镍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铅电解阳极泥、感光材料废物等危险废物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提取其中有价资源。鼓励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优先进行再生,培养一批利用处置企业,尽快提高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再生、利用和处置能力。重点开展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含铬污泥资源化利用、医药行业菌丝渣综合利用、废酸(碱)综合利用、火电行业废脱硝催化剂利用等处置技术研究和工程化应用。
大力推进废旧荧光灯管、锂电池、废旧铅酸蓄电池和铅资源、废酸等循环利用平台的建设和完善。鼓励大型冶炼综合企业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船拆解处理工厂,实现精细拆解产物的高质化回收利用及循环。
鼓励利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污泥,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支持沿海地区产生固体废物企业与内陆地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处置工业污泥、垃圾焚烧发电飞灰等固体废物。
3.4 进一步加强处置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服务、指导地方政府统筹设施建设,保障项目用地,争取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填埋场。积极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有条件的化工园区、电镀集控区、制革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鼓励使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鼓励火电厂自行建设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争取到2020年底,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就近就地得到安全处置。
3.5 建设规范化监管体系
3.5.1 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精细化监管
以全过程、差异化、精细化为核心,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对每个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提出“一厂一策”的个性化要求。
3.5.2 强化全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
完善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动态申报、转移网上报告、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运输GPS跟踪、经营许可证审批、现场监管执法等集危险废物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于一体的全省综合性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进行全过程电子跟踪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防止非法倾倒,推动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
3.5.3 开展系统化危险废物监管培训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设备、技术力量、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对执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实战化的政企配合,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有效提升各级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3.6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由于危险废物监管具有全面性、复杂性,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是高效运维的有效方式。鼓励通过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鼓励和促进公众自觉开展城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强化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
4 结束语
针对“十三五”期间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挑战,需要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综合应用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 王琪,黄启飞,闫大海,等.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现状与建议[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3,3(01):1-5.
[2] 郝永利,胡华龙,金晶,等.论我国危险废物分级管理的紧迫性[J].中国环保产业,2016(03):21-27.
[3]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闽环保土〔2016〕3 号[A/OL].(2016-12-23)[2018-03-12].http://www.fjepb.gov.cn/zwgk/wrfz/gldt/201712/t20171218_713189.htm.
[4] 郭军.危险废物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J].现代园艺,2012(10):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