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为抓手提升检察档案服务功能
2018-03-30李霞
李霞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档案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使检察档案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业务,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为抓手,在省院和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帮助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正规化。
1978年,张家口市检察院恢复建设以来,档案室同时恢复重建,全院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1990年市院晋升为省三级管理标准,2004年晋升为省二级管理标准,2009年又晋升省一级管理标准,2012年晋升为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5A”标准。2017年年底晋升为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6A”标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中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形成符合本院特点的档案管理体系。
一、领导重视,层层把关的组织机制
以档案服务检察业务为宗旨,完善档案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配备配强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形成了以专职部门为核心,各职能部门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实现了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在年度工作部署上,制定档案管理长远规划,明确领导分工和专、兼职档案员职责,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每个档案工作人员都认真填写年度工作任务表,工作任务细化分步落实。对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更是做到年初有要求,年终有结果。对全年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讲评与通报。在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择优选用,鼓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
二、严谨细致,档案管理制度成体系
市院将档案工作制度纳入全院管理制度体系,形成《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结合市院实际情况,制定档案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统计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14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等相关规定的和高检院、省院有关要求,制定文书档案、诉讼档案、技术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及时更新。《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文件归档和不归档范围》编印成册并作为归档工作的重要指南。对文书处理和文件归档做到了规范、及时、有效。交接登记规范,做到了手续完备,有据可查。2017年,市院对档案全宗又重新进行了划分,使档案分类更加科学合理,查阅更加便捷,各门类、各载体的档案排列有序,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装订牢固、整齐、美观、大方,加盖归档章正规,各要素填写齐全、规范、清楚。市院现存档案涵盖7个门类:文书档案,诉讼档案,会计基建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光盘等,规范对各门类的档案编号,编制了各门类档案目录和著录机读目录。完成以档案数字化扫描录入为中心的档案管理上档升级工程,对档案数据及时统计更新。不断完善库房建设和库房设备配置,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实行了三分设,所有库存档案符合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尘和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光等 “十防”要求,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三、快速精准,信息化助推档案查询服务平台
市县两级检察院对库存档案进行了改造升级和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录入,两级检察院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市院还对档案管理专用网络版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与现有服务器进行了联接,真正实现了检察系统档案管理、档案查询互通互联,為检察系统档案查询、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丰富了两级院档案检索途径,机读、目录、手工检索等多种方式并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整合档案查询和电子化技术,授予不同用户不同的查询权限,在内网上实时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使档案查询迅速准确,查全率、查准率均为百分之百。完善档案利用反馈登记制度,精准主动服务检察业务工作。
现在,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共18个院,已有14个院,晋升为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5A”标准。张家口市检察院将继续在档案收集、管理、开发、利用上下功夫,当好全省表率,继续引领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水平质效双提升。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