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政策回顾与展望
2018-03-30吴亦九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吴亦九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近些年,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成为困扰中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顽疾。
早在2013年,为规范农村环境治理,原环保部发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项目提供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2015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垃圾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并提出农村垃圾污染治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为应对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巨大需求以及满足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需要,2016年原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方案提出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创新污染治理模式,在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中引入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模式、互联网+模式等多种环境治理模式,并通过补贴等多种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提升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效率。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再次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基础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更是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位列六大重点任务之首。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再一次强调构建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以实现农村垃圾污染的有效治理。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中国农村环境治理尤其是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认可,农村垃圾治理也取得了一些喜人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2017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显示,中国仍有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此外,在资金投入与运用、工作部署、社会资本的投入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