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行政分权、财政分权与价格稳定

2018-03-30周久俊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价格水平分权简政放权

周久俊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北京 100081)

一、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变可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1979年的“统收统支”时期,在此期间,财政体制由“中央高度集中,统收统支”、“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过渡到“收支下放,计划报告,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和“定支定收,收支包干,保证上交,结余留用,一年一定”,再到最后的“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过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但无论如何变化,核心依旧是由中央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第二阶段为1980—1993年的“包干”阶段,主要特征是1980—1985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1985—1988年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和1988—1993年的“财政包干”。第三阶段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至今的“分税制”阶段。值得说明的是,财政体制的每一次调整都是伴随着政治和经济环境的综合变化应运而生的。

其中,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对我国经济近20多年的飞速稳定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体制有效地释放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活力,在此期间国内的价格水平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上浮。需要说明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是正确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者的积极性,在不损害地方政府利益的同时,提升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虽然从字面上来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在“分”上面,但更为全面、严谨的理解应该是“先合后分”。“合”指的是随着中央财政收入的增加,全国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将集中归中央所有;“分”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根据新的分配比例获得各项税收属于地方的部分。因此,“分税制”的各项改革内容可以概括为:在提升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下的财政分权。虽然改革初期地方政府会存在“阵痛”,但随着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带来的经济收益,将会远远超过这段“阵痛”期的成本;何况当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细节处理上也考虑到了对地方政府的冲击,因而施行的是“增量改革”,有效降低了各地方政府可能因改革而需承受的成本。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价格水平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稳中有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五年我国经济增长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期间的价格水平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其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量的增加,势必会导致经济增速下降、价格指数增速放缓;另一方面也说明现有的模式或体制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为稳定中国经济增速和价格指数提供保障。恰逢2013年中央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帷幕拉开,以“简政放权”为代表的行政分权被推到最前端。“简政放权”就是中央将可以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审批权、事权等权利毫无保留地下放给地方政府,减少行政审批层级、缩短行政审批周期、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发展经济和稳定价格水平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基础。

本文考虑到结合价格水平、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的现状,将尝试以建立“简政放权”虚拟变量的方式,对行政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同时,文章还将结合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财政分权对价格水平的影响,探究财政分权对我国价格水平的综合影响,并根据回归结果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二、文献综述

在众多研究分权与宏观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文献中,研究财政分权、行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文献占据了主体部分,而其中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文献则更为密集;研究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关系的文献相对较少,且主要侧重于财政分权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涉及行政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较为罕见。

张涛和邹恒甫(1998)根据中国28个省15年经济增长的面板数据分析了财政分权与中国经济之间的关系,发现在1978—1992年财政分权对我国各省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阻碍作用[1]。陈抗等(2002)认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财力下降,进而向当地伸出了攫取之手,间接导致地方百姓生活福祉的下降[2]。龚锋和雷欣(2010)总结出我国分权的特点,政治集权统领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负担的支出责任较大、财政收入较大份额归属于中央、出现的财政缺口则需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以及预算外收入进行弥补[3]。马颖等(2015)则根据我国28个地区29年间的省际层面的面板数据,研究分析了各省在财政分权、金融发展、工业化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区别[4]。

本文着重关注财政分权、行政分权与宏观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Brandt和Zhu(2000)的研究发现,尽管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几乎保持在9%,但中国经济展现出明显的周期特征:一段时间的经济快速增长,总是伴随着通货膨胀率的加速上升,而紧接着的又是经济增速放缓和通胀率的下降;他们认为,展现这一周期性特征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分权、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扶持以及央行的信贷计划和管制这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5]。Blanchard和Shleifer(2001)则得出中国政治分权程度低,经济分权程度高的结论[6]。Feltenstein和Iwata(2005)的研究认为,以经济分权为代表的分权指标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而以财政分权为代表的分权指标与价格指数之间同样正相关,因此,文章得出进一步经济分权有助于经济增长,而进一步财政分权则不利于价格稳定、反而会助推价格指数上升的结论。

尚长风等(2008)通过协整检验的方法分析了1980—2005年我国财政分权度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认为随着财政分权度的增加,我国的货币供给增长率和投资增长率都随之上升,进而导致通货膨胀;同时,他们的研究还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分权度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也促使了通货膨胀率的快速上涨[8]。余长林和王瑞芳(2008)则认为已有文献对于导致我国通货膨胀的原因分析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文章从制度变革的角度,研究并分析了财政分权与通货膨胀之间的联系,得出了财政分权与通货膨胀正相关的结论[9]。才国伟和黄亮雄(2010)的研究显示,政府权力的下放,有效地提高了政府财政支出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速率,并且得出相比于行政分权,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政支出和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更为显著和明显[10]。程贵(2012)基于1994—2010年中国各省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对财政分权、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和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随着财政分权度的增加,地方政府拥有的财力也随之上升,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加大投资,最终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协助”下引发了通货膨胀[11]。刘冲等(2014)则使用“强县扩权”代表行政分权、“省直管县”代表财政分权的方式,分析了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对经济的不同影响,其结论是:在县级层面,行政分权通过引入新企业和提高企业利润率的方式促进经济增长,而财政分权则是由于提高财政收入而促进经济增长,但两种方式都没有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仍然是通过投资来带动经济的增长[12]。孙力军和盛文军(2015)利用2001—2007年我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对财政分权、对外贸易和通货膨胀三者之间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其部分研究结果认为,随着地方政府财政分权度的增加,将促使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展开竞争,加剧了通货膨胀[13]。

综合已有文献可以发现:首先,研究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联系的文献中,主要集中于财政分权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机理的研究;其次,研究使用的数据普遍存在所处年份较早、研究期间跨度较短等情况;最后,关于行政分权对价格水平影响的研究较为罕见,且已有的相关文献理论偏多、实证研究偏少。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方面,尝试对行政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主要通过建立“简政放权”虚拟变量来刻画行政分权的方式、并结合财政分权,利用我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991—2015年的面板数据,研究分析了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度与各省和直辖市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本文所用数据涵盖的期间较之前相关文献更长,且所处年份时效性更好,覆盖了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前后及简政放权改革前后。

三、理论和研究假设

财政分权的核心思想是指财政收入的取得权、财政支出的支配权由中央政府分给地方政府。当然,伴随财政支出权下放的还有支出责任由中央向地方的转移。世界银行指出行政分权,主要指中央将提供公共物品的职权、责任以及资源的控制权等行政权力与职责,分一部分给地方政府。不难发现,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的区别主要在于:行政分权涉及的权力转移范围较广,包括中央将规划、管理、对公共项目融资等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属于不同级制政府间职权、支出责任和金融资源的再分配;而财政分权涉及的权力转移范围,则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在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转移。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经济政策具备一定的周期性特征,政策的重心一般都在集权与分权之间进行移转。分权政策在当时主要是用来解决集权式经济导致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的问题,而随着分权政策导致中国经济出现过热现象时,则集权政策又会占据主导地位,以此循环往复。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当时的价格水平是由政府统一控制的,所以价格水平较为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决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取消价格控制便是其中的一项改革要求;同时,分权式的经济政策再一次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政分权的状态一直延续至今,2013年的“简政放权”也对行政放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图1 行政分权与财政分权与价格水平的关系资料来源:Feltenstein和Iwata(2005)。

需要进行详细说明的是,分权之所以会导致价格水平的上涨,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财政分权将使得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财政资金,改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地方的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基础;而行政分权企业减少了过去冗长的审批程序、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有效助推了经济增长。而随着整体经济的增长,居民收入的上涨,有效地拉升了内需,进而助推了价格水平的上涨。另一方面,分权式的经济模式,如国有企业改制等,使得非国有企业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加,随着投资的迅速上升,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回望过去几十年的企业表现,由于种种因素,相当一部分非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优于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为了维持国有企业正常的运营,出现了各地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对当地经营业绩不佳的国有企业以转移支付方式进行救助或支持的现象。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中央政府的信贷管控政策,进而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通过“创造货币”的方式,向国有企业的转移支付进行“融资”,而这又进一步推动了价格水平的上涨,具体影响路径见图1。近些年,中央政府也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申明将允许一部分生产运营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倒闭,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前面的思路。

综上,本文将提出以下研究假设:基于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中央对地方财政分权度的进一步提升,将导致价格水平的进一步上涨;同样,随着“简政放权”为首的行政分权的进行,其对各地价格水平也将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四、数据和模型

(一)数据来源

本篇文章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财政年鉴》。考虑到不同年份的编制标准不同,部分进入回归分析的数据可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一定的换算和处理(具体进行了换算和处理的部分,将于在后文进行详细说明),以期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文章所研究问题涉及到的数据主要涵盖我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991—2015年的面板数据。

其中: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为本文提供了各省和直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城镇登记失业率两项数据;《中国统计年鉴》则提供了各省和直辖市的下列数据:国内生产总值(后简称GDP),GDP增长率,人均GDP,年末常住人口数,消费者价格指数(后简称CPI),第二产业占当年GDP的比值,第三产业占当年GDP的比值;而《中国财政年鉴》提供的数据主要有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以及各省和直辖市当年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大量数据缺失的原因,西藏将不纳入研究范围;同时,从199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开始,重庆市的数据便从四川省分离开,因此,考虑到四川和重庆的特殊历史关系,也出于保证纵向一致性的考虑,本文对四川省和重庆市1997年(包括1997年)以后的各类数据,通过差别的测算方式对两者进行了合并处理,后文将详细说明。

(二)变量和模型

文章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CPI指数(CPII)。本文之所以使用消费者价格指数来代表价格水平,是为了使研究更接近民生,进而研究的结果也更具政策导向性。主要的解释变量是:简政放权虚拟变量(JZFQ),财政分权度(FD),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WAGE),城镇登记失业率(UNEMP),GDP增长率(GDPGR),人均GDP(AGDP),刻画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规模的指标(GS),第二产业占当年GDP的比例(SISI),以及第三产业占当年GDP的比例(TISI)。

本文研究的核心解释变量有简政放权虚拟变量、财政分权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GDP增长率;其他解释变量则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关于简政放权虚拟变量,当其为0时,则说明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当年尚未开展简政放权改革;而当其为1时,则说明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已于当年进行了简政放权改革为了使回归结果不受人口因素和规模因素的干扰,本文的财政分权度采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均财政支出和全国人均总财政支出之比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均财政收入和全国人均总财政收入之比的加权平均值。在稳健性检验部分,本文对财政分权度指标进行了替换,使用在分析财政分权度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相关文献中运用较多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均财政支出与全国人均总财政支出之比作为衡量财政分权度的变量。

需要阐明的是,文章之所以在基准回归分析中使用加权平均的财政分权度而不是以财政支出为核心的财政分权度,主要是考虑到本文所研究的问题是财政分权对价格水平的影响,而影响价格水平的因素应该是多维度的。因此,使用以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进行加权处理后的财政分权度相对而言更为贴切,以上指标的选取综合参考了徐永胜、乔宝云(2012)[14],以及乔宝云(2002)[15]的研究。另外,描绘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规模的变量(GS)主要有所在政府财政支出与当年其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比值来表示;需要进行解释的是,关于政府规模指标的选取,已有文献中还存在使用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本文之所以没有使用政府工作人员数量作为衡量政府规模的指标,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第一,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关于行政分权、财政分权与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使用政府财政支出与当年其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比值来表示政府规模,与所研究的问题相关性更高;第二,本文回归模型中使用的是省际面板数据,为了使研究更具可比性,回归模型中的变量都剔除了各省人口因素的影响,且大多数变量也已经过适当测算转换为比率变量,因此,在本文中,政府规模不宜使用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来衡量。

基于本文均为面板数据的特点,有必要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对回归模型的选取进行甄别。本文使用的计量软件为Stata12,通过Hausman检验,检验的结果显示拒绝原假设,因此,这种情况下应该接受备择假设,进而说明本文的分析不能使用随机模型,而应该选取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本文的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如下:

CPIIi,t=a+b1JZFQi,t+b2FDi,t+b3FDi,t×FDi,t+b4AWAGEi,t+b5UNEMPi,t+ b6GDPGRi,t+cControli,t+ui+rt+ei,t

需要解释的是:下标i代表省或者直辖市;下标t代表时间(以年为单位);模型中的FDi,t*FDi,t代表财政分权度的二次方,用来检测价格水平与财政分权之间,在线性关系外是否还存在非线性关系;Controli,t是一组控制变量(包括人均GDP、政府规模等,具体请参考前文的变量说明);ui则刻画了不随时间变化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的个体固定效应;而rt刻画的是不随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变化的时间固定效应;最后,ei,t代表的是残差项。

表1 描述性分析

表1中展示了参与回归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量,值得说明的是:第一,由于西藏的数据有大量缺失,现有办法无法对其进行恢复,故本文的分析不包括西藏。同时,上海市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001年的数据存在缺失问题,本文使用2000和200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均值进行取代。第二,由于重庆市是直辖市,从199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开始,重庆市的数据便从四川省的数据中分离了出来,因此,为了保证最后进行回归的数据的纵向一致性,自1997年(包括1997年)起,本文根据各变量的特征对四川省和重庆市的数据采取了相应的加总(其中,CPI指数则是由四川省和重庆市当年的CPI指数,以GDP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求和后得出,除此之外的其他变量都是通过对四川省和重庆市的数据直接加总后得出);第三,为了使回归结果更平滑,本文对部分变量的单位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人均GDP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以万元为单位,CPI指数则以增长率的形式体现。

五、回归结果

(一)基准回归结果

回归结果主要针对中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和解释。本文使用的模型是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其对725个观测值的回归结果在表2中列明。需要明确的是:表2中的模型一是对被解释变量(消费者价格指数)、核心变量中的简政放权虚拟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所进行的回归;模型二是对被解释变量(消费者价格指数)、核心变量中的财政分权度和其他控制变量所进行的回归;模型三是在模型二的基础上加入了财政分权度的平方,以检测消费者价格指数和财政分权度之间是否还存在非线性关系;模型四则是本文主要进行解释的模型,其是对被解释变量(消费者价格指数)、所有核心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进行的回归。

表2 基准回归(被解释变量为消费者价格指数)

注:*代表在10%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5%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1.回归结果的统计学分析

第一,从四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简政放权、财政分权度和财政分权度的二次方这三个核心变量系数的回归结果都十分显著,并且变量回归系数的方向一致。

第二,模型三与模型二的区别在于:增加了财政分权度的二次方这一变量,从模型三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财政分权度一次方的系数依旧十分显著,只是在数值上有一定程度上的增加;同时,财政分权度二次方同样十分显著,且显著为负,这说明消费者价格指数与财政分权度之间不仅存在线性关系,而且还存在非线性关系;从财政分权度一次方为正和财政分权度二次方为负可以判断,消费者价格指数与财政分权之间呈现的是一种倒“U”型的关系;到达临界点之前,随着进一步财政分权,消费者价格指数上升,而在临界点之后,消费者价格指数随着财政分权度的增加而下降。

第三,四个模型的回归结果中,除模型一中人均GDP的系数不显著,以及模型四中的人均GDP在10%的水平上显著外,所有其他回归结果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回归结果较好。

2.回归结果的经济学含义

接下来将对主要解释变量系数的经济学含义进行分析和解释,考虑到模型四的全面性,不仅覆盖了线性和非线性关系,而且包含了所有解释变量,主要对模型四的回归结果进行讨论。

第一,简政放权虚拟变量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为正值。这其中的经济学含义是在中央政府确定实施简政放权后,导致价格指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是推高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因素之一。探究其中机理也很好发现,以“简政放权”为代表的改革,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优化了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提升了公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以及社会各个部门的生产和工作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民收入、提高居民购买欲望、进而扩大内需,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价格指数也随之上升,属于价格指数的合理上升。

第二,财政分权度变量的系数一阶为正、二阶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经济学含义是财政分权在实施初期会使价格指数上升;随着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深入,不但不会助推价格指数的上升,反而会使价格指数在一定程度上下降,进而压低价格指数。分析其中原因,财政分权初期,随着分权力度的加大,地方政府的财力相对增强,进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也会相应增加。考虑到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财政支出的增加势必会有相当一部分会投入到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这将产生一个联动效应,对其他辅助性产业(如道路建设,涉及到制造业和服务业等)的增长会起到促进作用。同时,随着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也随之上升,这会有效促进日用品尤其是高档商品的需求量,根据经济学中最基本的供需关系可以判断价格指数将会上升。然而,随着财政分权程度的加深,其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变成负数,主要原因是财政分权拉动各部门增长的边际效应在不断下降,导致临界值右边那部分的边际效应小于边际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政分权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进而降低价格指数的上升。但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综合影响依旧是导致价格指数上升。

第三,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系数显著为正。这一结果比较好理解,随着人均工资的上升,消费者会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生活品质的提高将带动销售额的上涨,商品的需求上升,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从而导致价格指数的向上增长。

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这一结果与经典的菲利普斯曲线不谋而合,失业率的上升意味着失业人群的增加,失业人群的购买力普遍低于非失业人群的购买力,商品需求降低,进而价格指数下降。

第四,各省和直辖市第二产业经济总量占GDP的比值和第三产业经济总量占GDP的比值的系数显著为负。直观来讲,这说明增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有助于降低价格指数,其中增加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对降低价格指数的作用更为明显。第三产业主要由服务业组成,因此,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优化产业结构对稳定价格存在一定积极作用;同时,这也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绝大部分的现状相吻合。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向发达国家前进的必经之路。本文的结果还发现提升服务业占比对稳定价格也有积极作用。

第五,衡量政府规模指标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不同规模的政府对价格指数的影响也不尽相同。随着政府规模的增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价格指数,这意味着政府作为市场中那只看不见的手,对稳定价格有一定积极作用,并且该作用随政府规模的提升而增强。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对价格的影响情况,而衡量财政分权度的指标目前始终没有一个官方或者为大家所认可的指标。根据本文研究的问题并综合学术界使用较多的财政分权度,在基准回归部分则选择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均财政支出与人均总支出的比值和人均财政收入与人均总收入的比值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财政分权度的指标。主要的考虑是研究财政分权对价格指数的影响,不仅涉及到财政支出,而且与财政收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仅仅以学术界使用较多的以财政支出与总财政支出之比作为衡量财政分权度不免有失偏颇。但出于谨慎性的考虑,本文在稳健性检验部分对正文部分衡量财政分权度的变量进行了替换,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均财政支出与人均总支出之比作为衡量财政分权度的替代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3。

表3 稳健性检验(被解释变量为消费者价格指数)

注:*代表在10%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5%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从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替换了以财政支出为主要衡量因素的财政分权度指标后,表3和表2的结果无论是从指标的显著性方面考虑还是指标的方向来看,都基本保持一致,仅仅是各指标系数的绝对值大小存在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也是由于对财政分权度变量进行替换的原因。其中,核心变量里面,简政放权和财政分权度的系数依旧显著为负,且财政分权度与价格指数之间依然存在非线性关系,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对价格指数的影响依然是正向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增加也会降低价格指数,GDP增长会促进价格指数的上涨;其他控制变量的情况也基本与基准回归表2中的结果相似,此处不再赘述。总而言之,基准回归和稳健性回归的结果基本一致,这也进而证实了之前基准回归的有效性和可靠程度。

六、结论和建议

本文尝试通过建立“简政放权”虚拟变量这一指标以刻画中央在2013年推出的行政放权改革,得出了“简政放权”在改革初期对价格指数存在一定助推作用,是导致价格水平上涨的众多因素之一。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价格指数上升就一定产生负面影响,恰恰相反,适当的通货膨胀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存在积极的正向作用。与“简政放权”相对应,财政分权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同样存在正向的作用,但与之不同的是财政分权对价格指数不仅存在线性关联,还存在非线性关系。在财政分权到达临界值之后,进一步的分权反而会降低通膨胀率。因此,财政分权度与价格指数之间的关系相对更为复杂。

政府作为市场的一部分,其主要作用应该是在市场运转失灵的时候进行介入,消除或纠正导致市场失灵的因素,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回归正常轨道。本文的研究发现以“简政放权”为代表的行政分权对稳定价格指数存在正向的助推作用;财政分权度在初期也同样会导致价格指数的上涨,但越过临界值之后,其对价格指数的综合影响反而会稍稍下降。

综上,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当市场出现不正常的价格波动,尤其是价格出现持续走低甚至通货紧缩等情况时,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向地方政府适当采取进一步行政放权和财政分权措施,利用行政放权和财政分权的内在传导机制对价格水平的持续低迷进行修正;第二,当价格指数持续不正常走高时,中央政府则可以考虑向地方政府适当地进行“行政集权”、“财政集权”,有效地降低价格指数,使价格指数回归正常水平。

文章最后需要进行说明,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都缺乏衡量行政分权的统一标准,行政分权度的量化指标尚不存在。因此,本文仅通过“简政放权”虚拟变量的方式对新一轮行政分权改革的影响进行了初步分析;更为细致和系统的研究则需要建立在明确了行政分权度的基础上;同时,本篇文章的研究处在省际层面,随着今后数据的完善和积累,有必要将研究深入到地市甚至县市层面。上述不足的存在,也是今后前进的方向,希望今后有更多学者进行研究探讨。

[1]Zhang T, Zou H 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public spending,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1998 (67): 221-240.

[2]陈抗,Hillman A L, 顾清杨. 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从援助之手到攫取之手[J].经济学(季刊),2002(1): 111-130.

[3]龚锋,雷欣. 中国式财政分权的数量测度[J].统计研究,2010(10): 47-55.

[4]马颖,李静,陈波. 中国财政分权、金融发展、工业化与经济增长的省际差异[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5(2):5-19.

[5]Brandt L, Zhu X. Redistribution in a decentralized economy: growth and inflation in China under reform[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0 (108): 422-439.

[6]Blanchard O, Shleifer A. Federalism with and without political centralization: China versus Russia[J].IMF Staff Papers, 2001, 48(4): 171-179.

[7]Feltenstein A, Iwata S. Decentralization and macroeconomic performance in China: regional autonomy has its cost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05(76): 481-501.

[8]尚长风,许煜,王成思.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通货膨胀:机制和影响[J].江苏社会科学,2008(1): 67-74.

[9]余长林,王瑞芳. 论财政分权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影响[J].当代经济研究,2008(10): 44-47.

[10] 才国伟,黄亮雄. 政府层级改革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绩效研究[J].管理世界,2010(8): 73-83.

[11] 程贵. 中国式财政分权、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与通货膨胀[J].宁夏社会科学,2012(5): 45-49.

[12] 刘冲,乔坤元,周黎安. 行政分权与财政分权的不同效应:来自中国县域的经验证据[J].世界经济,2014(10): 123-144.

[13] 孙力军,盛文军. 财政分权、对外贸易与通货膨胀——来自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J].西南金融,2015(11): 72-76.

[14] 徐永胜,乔宝云. 财政分权度的衡量:理论及中国1985-2007年的经验分析[J].经济研究,2012(10): 4-13.

[15] 乔宝云. 增长与均等的取舍[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猜你喜欢

价格水平分权简政放权
集权分权哪个更好?
临期商品最优定价策略研究
质量指数与收入对价格水平影响的实证研究
高校水果价格水平与不正当竞争情况调查
简政放权≠“减”政放权
取消“两定” 简政放权的好开端
地方政府科技支出与财政分权的促进行为研究
简政放权环保公告真的取消了吗?
简政放权需依法改革放管结合
转型经济中的我国财政分权研究:方法、目标及其特征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