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的必要性
2018-03-29余佩真
余佩真
摘要:高中阶段是青少年思想认识培养的关键阶段,正确的价值导向能够端正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观念,而一旦其思想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学生容易走上不健康的道路,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在高中阶段开设法律常识课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本文对法律常识课进行了介绍,并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开设法律常识课的重要性,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培养措施。
关键词:高中阶段;法律常识课
一、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介绍
法律常识是指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常识总结了基本的法律内容,学生遵纪守法的前提是了解法律,了解哪些形为为合法的,哪些形为是违法的,因此高中生要熟悉法律知识和法律内容,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法律常识具有以下的特点:①广泛性,法律常识覆盖了社会生活,为正常的社会活动提供评价参考;②基础性,法律常识是基础性的法律条款,是长期形成的法律规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指导意义;③习惯性,法律常识是社会法则的指导思想,在社会中形成习惯性和无意识性的规定,指导社会活动的开展。
二、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的必要性
1.学生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蚀
高中时期是青少年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有健康的法律指导,让学生明辨是非,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树立其遵纪守法的意识。由于高中阶段的青少年属于思想还不成熟、价值观不健全的阶段,对于某些行为具有很强的模仿意愿,其思想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同时青少年过早接触了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产品,能够从网络上获取各种资讯,网络上的不良思想会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周围人的行为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学生如果长期和品行不端的人交朋友,其行为难免会带有不良的社会习气,有些学生盲目追求所谓的仗义,甚至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高中阶段的学生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甚至会走向犯罪道路,因此开设法律常识课具有现实的意义。
2.高中生心理特点的特殊性
高中生的表现欲望强烈,对于情绪的控制能力较差,同时学生的自尊心较强,缺乏相应的包容心理,对于矛盾的处理方式不正确,很容易引发严重的后果。高中学生的不良心理特殊性表现为:①表现欲望较强,高中生处于青春期激素分泌旺盛的阶段,其容易出现情感活跃,表现欲望过强的现象,同时开始追求个性行为,喜欢表现出特立独行的行为,这种强烈的表现欲望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诱导;②学生的自尊心较强,高中学生思想尚未成熟,对于某一件事情往往会认知偏执,从而表现出强烈的自尊心,对于自己不认同的行为和语言往往会表现出过激的行为;③包容心较差,高中学生的包容心较差,对于矛盾的处理不成熟,一些小的矛盾甚至会引发严重的冲突。
3.高中犯罪现象频发
高中学生的行为特点具有盲目性和偏激性,随着社会的发展,高中生的课后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很多学生很早就进入到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而这些场所往往藏污纳垢,学生一旦结交了品行不端的朋友就会陷入到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从而做出越轨的犯罪行为。根据统计显示,高中生犯罪的现象频发,犯罪的原因包括偷窃、抢劫、打架斗殴等,犯罪频发背后暴露出了他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对于自己的行为没有深刻地反思,从而引发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
三、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措施分析
1.课堂教学中真实案例讲解
通过分析,我个人认为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可以让学生们认知各种行为的法律界定,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哪些属于犯罪行为,哪些属于严重犯罪,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另外,开设法律常识课要注重课程的教学方式,教师可以结合实际的案例开展教学,通过真实案例的播放让他们了解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从而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端正自身的行为准则。法律常识课具有价值观评判和价值观引导的作用,课程要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让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将法律作为规范行为的准绳,树立遵纪守法的行为理念。
2.家庭教育中渗透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课教学的开展应当和家庭教育结合在一起,家庭教育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家庭应当承担法律知识宣传的任务,班主任和学生的家长要进行沟通,通过家长监督课后作业完成来督促学生学习,保证学生在家庭环境中也受到法律的熏陶。当前,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诱导性较强,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和举动,对潜在的犯罪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并通过法律常识讲解让学生明辨是非,明确认知自我的行为是否触及法律的底线。
3.法律常识课和多媒体教学结合
多媒体教学是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通过多媒体教学来展示法律常识能够强化学生的学习效果,传统的法律常识课都是采用口述或板书的形式,这种教学方式不能全面、直观展示法律知识,而多媒体教学的引入则能够借助视频等教学资源来辅助教学,并通过计算机的模拟技术来还原真实案例,從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深入思考的积极性,从而全身心投入到法律常识课教学中,教学效果也更加明显。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对高中生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从外部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泛,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网络上犯罪、暴力、毒品、赌博等信息容易将学生引向犯罪的道路,同时高中生的犯罪现象频发,呈现了显著的低龄化趋势,部分学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和相应的法律观念,对于违法犯罪的后果认知不足,而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高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常识课能够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从而端正自身的观念和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