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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新”意足

2018-03-29王纯刘瑞恒许佳

人民周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监察机关草案监察

本刊记者 王纯 / 特约通讯员 刘瑞恒 许佳

今年两会有些特殊,党的十九大宣示中国进入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也进入第40个年头。在这些大背景下,今年两会除了规划一年工作,还要完成换届、修宪、推进机构改革等一些大事,有不少重磅看点。

今年两会与往年有啥不一样

新一届代表委员首次亮相履职

两会的主角当然是参会履职的代表委员。今年两会,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将迎来履职后的第一次两会。

目前,全国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的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确认全部有效。其中,新代表超过2200名,占代表总数近75%;已经公布的两千多名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中,过半也都是“新面孔”。

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将如何履职尽责、参政议政,将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

换届,这无疑是今年两会不同“平年”的最大特征。

继中国共产党去年完成换届之后,今年全国两会,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将产生。

从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此前完成换届,到十九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诞生,从地方两会完成换届选举,再度到今次全国两会国家层面的换届,中国政坛将完成一次新老交替,形成新的“阵容”。

修改宪法部分内容

这次两会,与换届同样备受瞩目的是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1月份,十九届二中全会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党中央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

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通过,此后经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此次宪法修改也是时隔14年中国再次启动修宪。

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启动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26日起举行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议题之一就是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进行了多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从历史可以看出,新一届政府的上任往往是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启动的时间窗口。

国家机构的改革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这意味着,在今次全国两会上,这将成为一项重要议程和焦点话题。中国如何通过改革来解决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广受瞩目。

本届政府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

每年两会,人大会议开幕当天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是重头戏,因为是换届的大会,今年两会,本届政府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将面世。过去五年,本届政府“成绩单”如何?十九大后开局之年,中国政府的施政重点是什么?诸多百姓关切的国计民生热点,中央政府如何回应?中国政府的“年度答卷”,关注度之高,不言而喻。

国家监察法即将出台

人大“一府两院” 加“一委”

要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的目标,关键在于制度建设,而设立国家监察委正是其中关键一环。

2017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披露了国家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预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此前,国家监察法草案已经完成一审、二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该草案。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国家监察法最终版本如何?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国家监察委如何开局?为何这部法律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还要上大会审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议通过基本法律,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可以说,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所以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那么监察委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童卫东指出,监察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针对反腐等问题独立行使监察权。

监察法草案充分吸收社会意见

这部重要的法律草案,由谁起草,如何出炉的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处长陈国刚介绍,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中纪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最初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的同时,就已经着手考虑到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问题。

据陈国刚介绍,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机关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了国家监察立法的工作专班,一同起草研究,去试点地区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监察法草案。

去年6月下旬,监察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陈国刚说,初审后,法工委将草案送给23个中央国家机关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宪法、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的意见。

去年11月7日,监察法草案在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3000多人提出1万3千多条意见。随后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审,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会议决定将监察法草案提请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童卫东介绍,在去年的一审、二审中,监察法草案进行了较大调整。制定监察法过程中,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注,二审稿主要针对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总的来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对监察程序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进行修改完善。具体来说,一是针对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被调查人权利的问题,二审稿增加了不少规定,二是针对如何做好监察委员会自身监督问题,二审稿也有加强、完善。今年1月,监察法草案根据宪法修改的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

职务犯罪将由监察机关负责调查

据介绍,根据草案规定,在具体调查办案中,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三者职责各有分工,一个总原则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在具体规定上,一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监察对象涉及职务犯罪的,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二是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三是人民检察院对有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起诉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这是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

童卫东称,涉及反腐败问题,主要由监察机关调查,调查过程中有一些措施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比如通缉、限制出境、技术调查措施等,由监察机关作出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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