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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聊斋志异》中的春秋笔法

2018-03-28高强

牡丹 2018年6期
关键词:篇目蒲松龄聊斋志异

高强

“春秋笔法”也被称为“曲笔”,因这种叙事手法始于孔子作《春秋》,故而得名,晋代杜预在总结这种笔法的精要时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也即刘勰所谓之“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大略言之,“春秋笔法”的要点有二,一是作者在叙述事件、描写人物时,表面上不表达爱憎好恶,而是将其真实感情和评价寄托于行文之中,让读者自己去感受;二是作者一般用一两个重要的字,让读者结合背景知识,来理解作者的深意和价值评判,此即“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一字之贬,辱甚斧钺之诛”。在古代文学中,这种笔法一般用于涉及帝王将相等显贵人物,或者与作者关系密切的师长亲友等有关的叙事中,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不过,这种“讳”并不是改变或歪曲事实,而是如同上文所述,作者表面上不直书好恶臧否,而是将真情实感隐藏于文字之中,让读者自己理解。

在《聊斋志异》中,春秋笔法得到了应用,这种笔法主要应用于和明末清初真实人物事件有关的篇目中,其目的主要分为褒扬和贬斥两种,以后者为主,以贬斥为目的的篇目也可细分为半晦半显和完全隐晦两类。该笔法也用于非与真实历史相关的篇目中,以表达作者对权贵和社会丑恶现象的抨击、对人物的褒贬。春秋笔法的采用很大程度上是蒲松龄在清初文字狱高压下的无奈之举,同时也展现了作者文字功底的精湛和行文技巧的高超,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和传播性。

一、与真实历史有关篇目之春秋笔法

(一)褒扬

此类篇目涉及真实存在且在蒲松龄生活时代的语境中颇为敏感的人物,作者内心对其持褒扬态度,但碍于许多原因不便或不能公开表达,于是采用平实且表面看来不着态度的叙事方式,将其情感寓于行文之中。

比如《黄将军》篇,文字甚短,记录了“黄将军”黄得功微贱时的事迹,作者叙述平实,从行文表面很难看出其尊贬情感,但作者的真实态度隐藏于两个字之中——靖南。黄得功,字虎山,祖籍合肥,后在辽阳投军,因其作战勇敢,积功逐步由亲军、游击、参将升为总兵官,崇祯末年率兵抵御农民军,并讨伐叛将,被明廷封为“靖南伯”,甲申之变后南明政权建立,黄得功位列拱卫南京的“江北四镇”之一,被封为“靖南候”,驻扎于滁州、和州地区。清军渡江南下,南明弘光帝逃至黄得功军营,黄与清兵交战,且怒斥投降清军的原江北四镇之一刘良佐,交战时被弓箭射中咽喉,于是引刀自刎。可以看到,黄得功一生仕明,“靖南”为明朝赐予的封号,且他最终为抗清而死,蒲松龄在《黄将军》篇称呼这位前明将领的封号,且行文简叙黄得功微时武功奇事,内心对其态度可推想而知。

(二)贬斥

蒲松龄在与真实历史相关的篇目中采用“春秋笔法”,主要目的是为了鞭挞和讽刺,贬斥世道的黑暗和当权者的残忍酷虐,这种笔法又可再细分为半晦半显和完全隐晦两种。

1.半晦半显类

这类篇目属真实历史基础上的艺术加工,往往涉及明末清初诸多敏感事件。清初文字狱严酷,蒲松龄作为清朝臣民,投鼠忌器,自然不敢放开直书,而是将真实历史杂糅于鬼怪奇谈和传奇故事中,同时在其中又加以曲笔叙事,在半虚半实、半晦半显之间,灵活巧妙地记录历史,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

《鬼隶》中,作者通过城隍庙中鬼隶之口告知人们,济南很快将有大劫,杀人之数将有“约近百万”,果然,“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抗尸百万”。此篇的真实背景是清兵对济南城的屠戮,明崇祯十一年(1638)皇太极派多尔衮统帅十二万八旗大军绕过蒙古进入关内,如入无人之境,当年十二月围困济南,城内军民殊死抵抗六十余日,但寡不敌众,第二年正月城池失陷,清军实施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济南焚毁一空”,巡抚、布政使、副使、济南知府等大小官员大半死难,就藩济南的德王朱由枢被俘,事后明廷派云南道御史郭景昌巡按山东,共埋葬积尸十三万具之多。作者揭露“北兵”的暴行,但并未直书历史,而是以冥府鬼隶的虚妄之谈来叙事,而且全文并未名言屠杀济南的军队为“清兵”,而是以“北兵”这种模糊的名称代指,既将真实的历史融于鬼妖奇談之中,又不直笔明书而致招灾祸,该篇文字不多,蒲松龄的春秋笔法却展露无遗。

《公孙九娘》篇以“于七之乱”为背景,于七是山东栖霞人,顺治初年曾反清,后被招抚,顺治十八年(1661)再度起事,起义烽火燃遍登莱地区,后在清兵进攻下失败,清廷随后兴起大狱,对登莱地区人民进行大肆屠杀。作者在文中对清廷的暴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直笔揭露,如说“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因给被杀者准备棺木,结果“济城工肄,材木一空”,可见杀戮之惨,这是直笔明写之处。不过作者在篇中也有所保留,亦采用了曲笔叙事,首先是“于七一案”之“案”字的选择,作者并未用“乱”或“役”,而用“案”字,其意应在淡化于七造反一事的政治色彩,避免惹怒当权者,而将之归类为治安案件。其次是以鬼妖玄幻的方式继续暗写“于七之乱”后人民的悲惨处境,由于死难人数过多,亡魂在冥界又结村而居,形成了一个大村落,“约数十百家”,村名为“莱霞里”;篇末莱阳生为公孙九娘迁葬骸骨不成,半年后返回九娘墓地,“但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这是何等凄惨恐怖的景象。

再如《张诚》及《乱离》二则,《张诚》篇中明末齐大乱,张诚父亲的原配“为北兵掠去”,委身于“黑固山”半年,生下张诚之兄,《乱离》二则中“北兵”入境时,刘芳辉家人离散,其妹为“牛录”俘去;“姜瓖之变”后“大兵”凯旋,“俘获妇口无算,插标市上,如卖牛马”。在这两篇中,“北兵”“大兵”离散亲属,抢掠妇女,贩卖人口,如此穷凶极恶、罪行累累的军队究竟来自何处,蒲松龄在字面中并未表露其身份,但提供了充分的背景信息供读者辨认,“固山”“牛录”应分别指固山额真和牛录章京,皆是清军八旗组织中的官名,“姜瓖之变”发生于顺治六年(1649),清朝降将姜瓖在大同举旗反清,后被清军平定,杀戮甚惨,如此作者虽未言明,但“北兵”“大兵”的身份如何,已昭然若揭,这也深契“微而显,志而晦”的意旨,在晦明之间表明作者的真情实感。

《野狗》篇和《林四娘》篇也是如此,《野狗》篇文字甚少,然而其笔法也颇值得玩味。此篇也是以“于七之乱”为背景的故事。在该篇中,作者开门见山地指出“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但并未指出是何方势力“杀人如麻”,随后写乡民李化龙从山中逃归,因大兵进攻,其“恐罹炎昆之祸”,于是假扮死尸,僵卧于死人丛中。此篇中“炎昆”为点题之笔,其出自于《尚书·胤征》篇“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后代指同归于尽,蒲松龄在此用“炎昆之祸”来形容乡民的遭遇,明显是指责清军在平叛过程中滥杀无辜、残害乡民的罪行。林四娘正史并无其人,却是清初著名文化符号,不独《聊斋志异》,王士祯的《池北偶谈》《带经堂诗话》,张潮的《虞初新志》等著作皆对其有所着墨,也即是《红楼梦》中的“姽婳将军”。对于林四娘的来历,一说其原为就藩青州的衡王府宫人,明清易代之时遭难而死,末代衡王朱由棷于崇祯十七年(1644)清军进攻山东时降清,第二年被押往北京软禁,顺治三年(1646)清廷借口衡王谋反将其处死,并抄斩衡王府,衡王家族及衡府宫人死难殆尽,王府也最终被夷为平地,传说中的林四娘应该就是在这次劫难中香消玉殒。这点蒲松龄在文中也有隐笔,文中林四娘自剖身世时说,“妾,衡府宫人也,遭难而死,十七年矣”,考《青州府志》,陈宝钥于康熙二年(1663)任青州海防兵备道,十七年前正是顺治三年(1646)衡王被杀、衡府被抄斩之时。另外,蒲松龄还在此篇中寄托了其深重的故国之思,不过也非明写,而是通过女鬼林四娘所作的诗文:“静镇深宫十七年,谁将故国问青天?闲看殿宇封乔木,泣望君王化杜鹃。海国波涛斜夕照,汉家萧鼓静烽烟。”十七载岁月流逝,故国已成遥远的追忆,曾经富丽堂皇的王府,凌夷破败,树木苍苍,烽烟消散,但已经不是原先的故国,作者抒发对明朝的追忆和思念,但没有直接写出,而是以“鬼唱诗”的方式婉转间接表达,明显也是一种春秋曲笔之法。

2.完全隐晦类

上述几篇的笔法在半隐半明之间,还有一种“春秋笔法”表现地更为隐晦,更不易为读者所发觉,当然在这样的反差之中,其鞭刺意味也就更强烈。例如,《鸽异》篇,张幼量误以为其父朋友“某公”爱鸽,故赠其两只上等鸽子,孰料“某公”将鸽子当作美味吃掉,张大惊说“此非常鸽,乃俗所言‘靼鞑者也!”,某公回曰“味亦殊无异处”,表面上看来是讽刺某公“叶公好龙”“焚琴煮鹤”之举的,但其讽刺意味远不止此。“靼鞑”或“鞑靼”是长期以来中原王朝对蒙古族、满族等游牧民族的蔑称,明末中原地区人们习惯上将清兵称为“鞑兵”或“鞑子”,这在正史中也多有体现,蒲松龄通过文中人物之口,说“靼鞑”乃非常鸽,但一旦烹而食之,其味道也“殊无异处”,自有其深意。清朝入关后,制定了“首崇满洲”的国策,旗人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均享有特权,往往有许多旗人显贵不学无术,但轻松入仕,获得高官厚禄,似蒲松龄这样刻苦攻读、身负学识却常年科场失意、困于场屋的贫寒文士对这种不公平现象极为不满,故此才借助虚构的故事来表达这样的意思:旗人虽然享有特权,是“非常之鸽”,但本质上也无甚特殊之处,理应与汉人和其他民族享有同等待遇。

再如《罗刹海市》一篇,作者虚构了一个子虚乌有的海外罗刹国,这儿的人们审美观念与中国完全相反,英俊倜傥,素有“俊人”之称的马骥在罗刹国民的眼里奇丑无比,如妖物一般,在马骥眼中该国民的形象也是如此,罗刹国民选官以貌不以才,“双耳皆背生,鼻三孔,睫毛覆目如帘”的奇丑之人为相国,狰狞怪异之辈为大夫,且“位渐卑,丑亦渐杀”,诸如此类。表面看来,蒲松龄是用异化的手法,用罗刹国的种种颠倒之状,讽刺官场的丑陋黑暗和官员的粗鄙无学,此意固然有之,但还有一深层意思隐藏在行文之中,且看该篇末尾“异史氏”的按语,“若公然带须眉以游都市,其不骇而走者盖几希矣”,“须眉”原指胡须和眉毛,古时男子以胡须和眉毛稠秀为美,又代指男子气概。此句意思为:若有人公然带着须眉在都市中走动,很少有人不被吓走。在笔者看来,“须眉”改为“须发”似乎更合理,也更能表达作者的隐藏之意,即是对清廷“剃发易服”暴行的指控。清朝定鼎中原后,顺治二年(1645)在蒲松龄的乡人孙之獬的建议下,颁布“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以武力逼迫,强令中原士民改变原有的发式和服装,而一概遵从满洲式样,许多人群起反抗,在大江南北掀起了一场血雨腥风。此后“剃发易服”成为清朝定制,违抗者往往要被处以极刑,故此蒲松龄才在篇末说须眉(发)以游都市的骇人之处。

二、非与真实历史相关篇目中的春秋笔法

蒲松龄在叙述与明末清初真实历史和人物有关的故事时,因题材敏感,有所顾忌,故而采用“春秋笔法”,曲笔叙事。不过,在非与真实历史相关的篇目中,春秋笔法也有运用,在行文中隐晦婉转表达自己的价值评判和思想情感,这样的篇目大体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权贵和社会不公的抨击和嘲讽,一类是对人物的褒贬臧否。

(一)對权贵和社会不公的抨击嘲讽

这类篇目和上文所述明末清初真实历史基础上创作的篇目有所不同,后者有史实可据,人物事件皆可稽考,此类篇目无真实人事可查,完全属于社会现实的艺术虚构,然而这两种文章的目的无甚分殊,皆是服务于作者对黑暗现实的控诉和讽刺。无史实可凭的篇目看似敏感性更低,包袱更少,可以放笔直书,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清初的政治高压和文网束缚下,对统治集团和社会现实严厉的批评同样会给作者带来麻烦甚至灾祸。《聊斋志异》这部作品的伟大高明之处即在于“写鬼写妖”,以阴喻阳,以幻喻真,用冥府鬼乡的奇谈怪论来映照真实世界的种种不堪,以此抒发胸臆,同时减轻文章的冲击性和针对性,以保护自身,这同样是一种春秋笔法,如《梦狼》《席方平》《珠儿》《伍秋月》等。

《梦狼》中白翁之子在外为官,白翁梦中见其子的官衙“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堂前台阶上“白骨如山”,此处作者欲表达何种意思,即指官员皆是穷凶极恶啃食黎民血肉的恶狼,但巧妙地通过“梦”这种虚无缥缈的事物来表达。《席方平》中席方平之父为奸人所诬,被冥使搒掠,席方平先赴城隍处伸冤,但城隍已被奸人贿赂,他只好魂入冥府,到冥王处控告,孰料整个冥府皆被买通,对席方平威逼利诱不成,便对其严刑拷打,滥用各种酷刑,妄图使其屈服,但席方平始终不屈,用其铮铮铁骨,最终使其父冤屈得雪。此文虽写冥间之事,但作者深意所指,岂不也是血淋淋的人间现实:各级官吏贿赂公行,官官相护,百姓冤屈在身,上告无门。《珠儿》中珠儿之姐小惠生前原本是平民之女,故去后在冥间嫁与楚江王的王子,便“珠翠满头髻,一出门,便千百作呵殿声”,声势烜赫;珠儿之父病重,两鬼持绳杖坐床头,将要捉之而去,但楚江王王子来探视岳父,两鬼便“俱匿床下如龟鳖”,其父之病也随之痊愈,且王子临走时言“归白大王,为父母乞百年寿也”,此文主要写发生在珠儿身上的奇事,但其中穿插其姐小惠的桥段,蒲松龄不动声色地告诉世人,趋炎附势、裙带利益无论在阴间还是在阳世都大行其道。《伍秋月》中冥府鬼役贪赃枉法,索取贿赂,枉捕王鼎之兄,而且“撮颐捉履,引以嘲戏”,猥亵王鼎的恋人伍秋月,为此王鼎两次出入冥府,杀掉鬼役,分别救出其兄和伍秋月,但也未遭冥罚。在此文中,蒲松龄也采取以阴喻阳的方式,不仅揭露官差的罪恶无耻,表达了民众对此等官役的深恶痛绝,也展现了他们色厉内荏的丑态。

(二)对人物的褒贬臧否

除去以各种方式批判现实、抨击权贵的篇目,《聊斋志异》中也不乏剥离政治,对世情百态、各色人物进行描写的篇目和内容。在这些篇目中,蒲松龄同样利用春秋笔法,用一字或几字之褒贬,隐含地对人物进行评判和臧否,如《翩翩》《婴宁》《公孙九娘》等。

《翩翩》是一部遇仙类主题小说,作者写了罗子浮与仙女翩翩相爱相守到离别的经历,表面看来该篇是如刘晨、阮肇类的遇仙故事,对男女主人公均无价值评判,但实际上作者的评判寄托于二人的名字中,“翩翩”一词最早见于《易经·泰卦》:“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意思为人像飞鸟联翩下降,虚怀若谷,这样与他人相处,不互相戒备,彼此以诚相见。从文中看来,女主人公“翩翩”是有这样的品质的,她不嫌弃“败絮脓秽”,恶臭满身的罗子浮,而是将其接入洞府,与其相守,并诞育子嗣。在罗子浮“饱暖思淫欲”,调戏翩翩的好友花城后,翩翩也仅以戏谑的方式对罗进行惩戒。反观罗子浮,人如其名,举止无行,轻浮浪荡,先是因宿娼嫖妓,床头金尽,被逐而出,满身疮脓在闹市行乞,后因遇到翩翩,在洞府中得到安顿,身体康复,但甫得饱暖,就胆敢调戏勾引翩翩的好友,同为仙姬的花城,果真是一位浮华浪荡子。在《婴宁》中,通篇叙写婴宁之笑,表面上作者对此种笑及爱笑之人未加主观评价,但作者的态度在文中有两处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是婴宁的名字,“宁”来源于“宁馨儿”一词,该词初见于《晋书·王衍传》,王衍“神清明秀,风姿详雅”,幼时曾拜访名士山涛,山涛赞其曰“何物老妪,生宁馨儿”,此后成为对少年男女的夸赞之语,蒲松龄为女主人公命名为“宁”,自然含有赞扬之意。再一处即文末“异史氏”按语,“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我婴宁”,在女主人公名字前加“我”字,作者对婴宁的喜爱之情溢于行文之间。再如《公孙九娘》,讲述一位莱阳籍士子和鬼女公孙九娘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人们发现,文中女主人公有名有姓,但男主人公无名亦无姓,甚至男主人公的同邑故旧也有姓,而其本身仅以“莱阳生”称之,这样的安排绝非偶然。男主人公莱阳生经其外甥女引荐,与公孙九娘相识,后在冥间成婚,九娘拜托莱阳生将其母女的骸骨迁葬到其自家墓园,“使百世得所依栖,死且不朽”,莱阳生应诺,但最终未能履践诺言,致使两人的人鬼恋情以悲剧告终,不给予其姓名,而仅以籍贯称之,应是作者不齿这位薄情郎的为人而不屑于为其命名所致。

三、结语

“寫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聊斋志异》看似是志怪小说集,但实际上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蒲松龄“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用一个个天马行空、神鬼狐妖的故事,不仅表达其满腔孤愤,也抒发了对世间真善美的热情讴歌,对假恶丑的鞭挞嘲讽。不仅如此,不论从作者“异史氏”的自我定位,还是作品的实际功用来看,《聊斋志异》在很大程度上亦是一部史书,其中许多篇目记录和反映了明末清初诸多历史事件、人物和社会风貌,是进行相关历史研究的重要佐证,清初文字狱峻烈,而这些事件、人物往往与明清易代和清朝统治者有关,易于牵动当权者的敏感神经,在这样的背景下,为避免触怒权贵,保护自身,蒲松龄采用隐晦婉转的春秋式曲笔实属无奈之举。然而,事物皆有其两面性,《聊斋志异》中的春秋曲笔促使人们去找寻和探究背后的历史真相,在很大程度上还原和记录了历史。作为一部文学作品,这种笔法也深刻展现了作者高深的文字水平和行文技巧,阅后使人掩卷沉思,受益良多,大大提高了作品的可读性和传播性,促进了《聊斋志异》在社会各个阶层间的快速传播。

(菏泽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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