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2018-03-27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自此粮食的“所有收购量和供应量,收购标准和供应标准,收购价格和供应价格等,都必须由中央统一规定或经中央批准”。
▲1978年11月24日,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包干保证书”红手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农村改革正式拉开大幕。
▲1979年,国家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但政府卖给城镇居民的粮食价格低于从农村的收购价,差额由国家财政补贴。
▲1980年9月,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允许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的“三靠队”(种地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实行包产到户。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提出疏通流通领域,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的议程,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
▲1983年1月,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3年国务院颁布《城乡集市贸易的管理办法》,确定了集市交易的法律地位。
▲198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数量。
▲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并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198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明确提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1988年,为缓解副食品供应偏紧的矛盾,农业部提出建设“菜篮子”工程。
▲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2年底,全国844个县(市)放开了粮食价格,粮食市场形成。1993年4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粮票和油票,实行粮油商品敞开供应,统购统销制度至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国发(1992)19号和国发(1993)1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的重要作用。
▲1999年修改宪法时,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为“家庭承包经营”。
▲2004年起,我国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
▲2004年起,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国内粮食购销市场,同时提出“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按照这一规定,2004年政府对稻谷和小麦等重点产品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2007年和2008年,中央政府针对玉米和大豆出台了临时收储政策。
▲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地方因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财政进行转移支付,同时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补贴。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在保障数量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产品治理安全和食品安全,注重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品牌是信誉的凝结。一个品牌一旦在老百姓心目中确立起来,就可以成为质量的象征、安全的象征,老百姓就会放心购买和消费。”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实行“市场化收购+目标价格补贴”。
▲2015年,根据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的《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2016年4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明确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各自的权能和相互的关系,并提出平等保护经营权。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总体部署。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