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打造新时代大国工匠队伍
2018-03-27吴绮雯
文/吴绮雯
党的十九大为建设一支以优秀产业工人为代表的高水平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打造新时代大国工匠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为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绘就了路线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先行,努力打造一支大国工匠队伍,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技能支撑。
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其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是目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措施;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是保障。这些都为新时代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育更多大国工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
要从新时代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来认识。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离不开产业工人的历史贡献。党的十九大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赋予了产业工人新的历史使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需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
要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来认识。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关键在于建设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化的经济体系,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由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带来的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将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撑,也是经济增长动能转换的重要推动因素。
要从新时代中国国际地位来认识。技能人才是中国制造和中国品牌的基础,是中国品牌走向世界,建设制造强国的支撑。但技能人才的素质、规模、结构仍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需要,与新时代中国国际地位不匹配。技能劳动者仅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21.26%,其中高技能人才4791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的29%。相对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的40%以上,还有一定差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努力打造新时代大国工匠队伍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打造新时代大国工匠队伍,实现从“向人口要红利”到“向人才要红利”的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将打造一支大国工匠队伍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培养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优化就业结构,释放人力资本红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增长动能转换的重要推动因素。要以贯彻落实《改革方案》为基础,把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打造一支大国工匠队伍上升为国家战略。
把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作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重要原则。把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的主体交给企业,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让企业在结构调整升级和市场竞争中完成劳动者的职业转换。政府的职能就是制定政策、发放补贴、监管服务,这样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国家用于技能素质提升资金的有效性。
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思想基础。新时代的工匠精神是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重要推手。要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思想基础,夯实产生工匠精神的人力基础,优化培育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营造培育工匠精神的良好市场环境。
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提供保障。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真正搭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建立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分离,逐步将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学会实施。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越级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
将创新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作为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动力。《改革方案》中提出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研究创新激励方式。在落实中,要鼓励地方制定对重点领域紧缺技能人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多样化的收入分配方式,支持技能人才分享成果、品质、品牌增值收益。在技能强省探索建立技能人才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相比照的机制,把产业工人中的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技术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