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攻坚
2018-03-26刘佳璇王元元
刘佳璇 王元元
近日,无锡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对外宣布:2017年,太湖无锡水域水质符合IV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9毫克/升,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氨氮浓度为0.15毫克/升,达到I类水质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7.3,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这组数据意味着,太湖无锡水域的总体水质已恢复到1997年以前的水平。而太湖治理是全国治水攻坚战的缩影。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多位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的水领域专家均表示,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一系列治水方针的指引下,各地克难攻坚,水污染的治理成效显著,水环境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铁规”+“铁腕”
2007年太湖水危机后,全国又接连出现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水污染事件:2010年紫金矿业造成福建汀江水污染、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廖文根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一系列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进入了高发频发阶段。
游船驶过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湖滨的长广溪国家缴水利风景区
“尤其是5年前,水少、水脏、水浑、水生态失衡等水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因此,治理水环境,到了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刻不容缓的关键时刻。”廖文根说。
南方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郑春苗告诉《瞭望东方周刊》,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及人口增长,导致各类污染物急剧增加,而应对和控制水污染的法律法规以及基础设施没有跟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为水环境治理提供了保障。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新理念下,环境保护法完成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责任更加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更加严厉。“这是我国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最终保证。”郑春苗说。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已于2018年起施行,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排放超标者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報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这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里程碑事件,是我国政府向水污染宣战的路线图。”郑春苗说。
“水十条”以质量改善为主线,提出明确目标:即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完成硬任务,需要硬措施。随着“水十条”的颁布,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已定了铁规、动了铁腕。
新近的一个例子是,河北省日前撤销了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园区的省级开发区资格。这是全国首个因未完成“水十条”规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而被撤销的省级开发区。
消除“看得见的水焦虑”
对于改善水环境的几项关键问题,“水十条”均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关于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水十条”提出的时间表是: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消除。
城镇河湖中的黑臭水体,损害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是一种“看得到的水焦虑”,廖文根将其称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硬骨头”。
这块“硬骨头”有多难啃?无锡市梁溪区对诸家桥浜的治理便是一例。
诸家桥浜是梁溪区的一条“断头浜”,由于水系不通,截污不到位,臭了十一年,自梁溪区成立以来,对其清理了八次仍不见效果。
2017年冬季,梁溪区开始对诸家桥浜“破膛开肚”:对周围的雨水管重排,阻断岸上污染源;对200米长的河床进行干河清淤,运出总量约1000立方米的淤泥。
根据梁溪区水系规划,诸家桥浜即将废除一部分管涵,开凿约300米长的明河与芦村河沟通,增加水域面积,并将在水下种植多种植物,整个工程计划于2018年6月前完工。
流水不腐。因此,“开凿明河,贯通水系”是治理这些“断头浜”的关键。目前,梁溪区正在抓紧编制水系规划,让老城厢的河流脉络通畅。对于没法打通或暂时不具备条件打通的,梁溪区正探索从水体内部循环、生态自我修复等环节寻找治理方法。
在全国各地的多个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都已进入攻坚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100个黑臭水体中,50%完成整治任务;36个重点城市排查确认的黑臭水体中,75%完成整治任务。
一些城市黑臭河段治理完成后,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不久前,南京市宣布,秦淮河经过两年治理,2017年已实现水清岸绿,全市将在2018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
“从全国不同区域看,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不均衡、污水收集能力存在明显短板。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治理过程。”廖文根说。
近日,环保部宣布开展“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明确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和验收标准,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解决岸上的根源
水环境问题,表在水里,根在岸上。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其进入水域,是水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而饮用水源地的防污,又直接关系到饮用水安全。
武汉长江的武昌余家头段水域,有一座上世纪20年代建成的遗存码头,且砂厂成群,环境脏乱。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余家头水厂恰恰也坐落在这里。这一水域正是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水安全关系到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等区域110余万人的日常生活。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余家头水厂上游1公里、下游100米不得有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这意味着紧邻余家头水厂取水口的码头、砂场必须整治搬迁。2016年6月底,11个砂场、9个码头在余家头停止作业,50万吨堆积如山的砂石料,全部转移。
这是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的一例。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5日在重庆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定下了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上的城市,近年来都进行了类似于武汉这样对污染源的“铁腕”治理。
据悉,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一些长期威胁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因素得到了清理整治和有效控制。
“开展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为全国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开了个好头,积累了宝贵经验。”廖文根说。
解决了岸上的污染源,意味着为保证水源质量和水域功能打下基础,消除影响水源地生态的“病根”。
而水源地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又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以太湖治理为例,其水质能够得到提升,除了因十年来坚持不懈的防污外,还有生态修复的原因。
太湖是浅水型、多湖湾的湖泊,周边城市群密集,长期以来污染物随入湖河流进入湖体后形成了内源污染,而生态清淤就相当于给太湖“清肺”。
2017年10月12日,无锡市滨湖区河长钮建春(左)和村民钮俊赞在巡查村中河道情况及河岸改造进展
这被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钱江形容为“采用‘中西医结合办法,既有手术式的清理整治,也有调理式的涵养修复。”
加上岸上的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林建设等举措,无锡市的太湖水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与2007年相比,主要水质指标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下降38.9%、52.9%,其生物多样性指数近年来也显著提高,白琵鹭、小雅鹃、红隼等珍稀鸟类近年来重又出现。
“河长制,河长治”
以往,在地方水环境治理的实践中,最大症结是缺乏责任主体对水体进行全流域管控,导致治理往往缺乏系统性、科学性。
在治理太湖时,江苏省意识到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的必要性,“河长制”由此首创。
2008年,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包括省长在内15位省级、厅级官员,成为了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的河长,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河长制”可以实现部门联动,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治水积极性,在太湖治理体现出有效性后,在江苏省进一步得到推行。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首次将“河长制”写入法律。
2017年,水利部会同各地方,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激励问责,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进程。目前,全国31个省区中已有23个达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要求。
“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河长巡河和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垃圾河、黑臭河,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许多地方创造了很好的典型经验。”廖文根说,“推行河长制,正在逐步实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一些地区的河湖生态环境正在悄然改变,实现旧貌换新颜。”
随着“河长制”在全国的推行,无锡市对本地的“河长制”也进行了升级,于2017年4月出台了《无锡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副主任汪苏湘已经担任了八年的镇级河长,每到春季气温回暖的时候,他都会有一丝焦虑,因为这时的河道水质最易反复。
虽然已是一位老河长,此前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汪苏湘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自2017年开始,还是明显感觉到了更大的压力。
根据升级版“河长制”,无锡河长们的履职任务,从以水质断面达标为侧重点,转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资源保护、河湖执法监督、河湖长效管护和河湖综合功能8个方面。
从“面子”走向“里子”
“河长制”的全面推广,为水环境治理深入到末端提供了机制保障。北京大学兼职教授、E20研究院院长付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国水环境治理,已经从大城市深入到小城镇和乡村,治理的深度、广度和质量皆有进步。另一方面,硬件设施也已经基本完成建设,这几年还开始了地下管网建设,也就是从看得见的‘面子走向了看不见的‘里子。”
治水攻坚战正在走入纵深阶段,任务也更加艰巨。
郑春苗举例说,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一直侧重于地表水而忽视地下水,而地表水与地下水是一个统一系统,在许多江河湖泊,地表水与地下水交互频繁,水污染治理要统筹考虑两者,这是十分复杂而又昂贵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统筹协调,使用好有限的财政资源。”
多位受访专家对本刊表示:水环境治理不仅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仅需要耐心恒心,也需要在纵深阶段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和深化改革的整体背景,让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
郑春苗预测,党的十九大之后,水环境治理会更加重视环境科技的原始创新,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污染治理技术、材料和设备。
付涛则认为,现在还需要尝试“让治理本身获得经济效益,让治理能够自我循环”,而相关模式探索还不够。
“强调市场机制、公众参与,让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政府发挥引导作用,这是‘水十条的一个要求。”付涛说,“目前来看,企业在治理过程中的作用还没有突出出来,治理纵深阶段需解决这个问题。”
付涛认为,目前可以思考的是,如何做到“不花钱去治理,少花钱去治理”,“这在治理模式上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创新,不能仅靠政府砸钱,而要让企业感到有利可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解决我国面临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关键是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树立绿色可持续的价值理念和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考虑各种人文社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廖文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