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的思考
2018-03-25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石家庄 050021)
1 概述
西大洋水库位于河北省唐县境内大清河南支唐河出山口处,控制流域面积4420km2,总库容11.37亿m3,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城市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1)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水库枢纽由1座主坝、4座副坝、正常溢洪道、非常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电站等建筑物组成。由于水库修建年代久远,虽经续建和加固,水库仍存在防洪标准偏低、建筑物不安全、管理设施陈旧老化、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影响水库的正常运用,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总投资1.98亿元,总工期3年。
西大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由政府进行投资的建设项目,依据我国法律,对由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中项目应当由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2 工程结算审计的有效措施
西大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入建设期后,相继发现或出现了一些问题:依据水工模型试验调整了溢洪道体型,溢洪道石渣开挖量减少、主坝贴坡培厚石渣量不足等,造成料场数量及混凝土、浆砌石用量增加;对因节省投资在初设阶段没有解决的工程遗留问题,业主和管理单位强烈要求追加处理措施等。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该工程超概现象较为普遍,投资紧张,工期也大大延长。同时审计时间也与工程建设时期的间隔较长,客观上造成了结算审计工作的难度,也有可能为施工单位带来潜在损失。
2.1 施工合同条款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对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约定的一系列书面文件,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合同中的条款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条款同样与结算审计工作密切相关,这是因为工程量的计算原则、工程变更调整办法、索赔及材料价款调整的具体规定都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是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例如:合同条款中规定,“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变更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施工单位可根据本条款,在适用时及时申请调整合同金额以减少损失。
2.2 工程施工资料的完善
西大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工作人员采用了全面审查法,这种审查方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审计质量高,效果好,但审查工作量大,时间长,所需的工程施工资料相当完备,这就要求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资料的完善。例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保存好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过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始测量数据、竣工图、现场签证单、所用材料造价信息、单价编制依据、监理批复等相关资料。收集完善的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义务,也是保证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2.3 重视与审计人员的沟通
水利工程中的结算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该项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求极高,而实际情况是专业的水利工程审计人员数量较少,很多时候由建筑专业审计人员实施水利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由于专业的不同,审计工作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政策、预算定额编制规定和编制办法了解不够详细。例如在索赔项目审计时,由于索赔计价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时效性很强,按合同的规定,一项索赔提出后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审定,而审计是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期间的时间间隔较长,因此审计人员不能充分了解索赔发生时的政策文件,造成对索赔事件中的人工、机械审核定价不准确,这时就需要施工单位加强与审计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事实依据、实际案例等去说服审计人员。在沟通过程中,施工单位还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既要做到不畏强势,又要据理力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西大洋水库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大坝、渠道、堤防、涵闸等项目,具有项目多、规模大、工期长、施工战线长的特点,工程项目对地质条件要求较高,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明显,这些特点都对工程的结算审计有重要的影响。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在完善工程施工期资料的基础上,正确认识结算审计结果的法律地位,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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