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鸿胪寺述略
2018-03-24冯志君
冯志君
摘 要:北齐始设鸿胪寺卿一职。经过历代更设,清代鸿胪寺成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中的一个职能部门,是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的机构。其地位虽不高,但是其职责却十分重要。封建君主专制的礼教纲常和威福四夷的大国礼仪皆由鸿胪寺来执掌,它的存在对维护清朝封建统治有重要作用。以鸿胪寺机构的设置其职能的变化为研究的对象。
关键词:清代;鸿胪寺;职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1 — 0050 — 03
关于“鸿胪”一词的来历,《唐六典》卷十八《鸿胪寺》有一个概括的叙述:“《周官》:‘大行人掌大宾客之礼。秦官有典客,掌诸侯及归义蛮夷。汉改为鸿胪。”〔1〕卷18鸿胪设为官署,自北齐始,官署名为鸿胪寺,后历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此官职,至明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掌朝会仪节等,清鸿胪寺建制承袭明代,清末并鸿胪寺于礼部。清代统治者虽非汉人,但在其统治过程中十分重视礼治天下,中央礼仪机构十分完善。鸿胪寺作为礼仪机构之一,其设置出现多次反复,在清朝历代统治中不断变迁演化。鸿胪寺的建制与职能的完善,是为了维护清朝的统治。关于清代鸿胪寺的研究,多是出现在中央官制的论著中简略提及,如《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的第十卷清代,在论及中央行政机构时简要论述了清代鸿胪寺。并未将其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本文主要研究清代鸿胪寺设置、官员职掌及选任方式。
一、清代鸿胪寺的设置
清代沿袭明制,顺治元年初设鸿胪寺。清代实行满汉两官制,置“从三品满洲卿一人,正四品汉卿一人,从五品满洲少卿一人,汉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六品汉左右寺丞各一人,从九品满洲鸣赞十有六人,汉鸣赞八人。汉序班二十二人,汉司宾序班二人,学习序班,肄业官生,无定额,八品满洲主簿一人,汉主簿一人,笔帖式四人。”〔2〕卷1094 其后鸿胪寺官员的品级和定额历经调整。“顺治二年,裁汉鸣赞一人,十二年,裁汉鸣赞一人,十三年,裁汉鸣赞二人……康熙十六年,改从三品满洲卿为正四品。”〔2〕卷1094 并“乾隆三十七年,奏准额设满洲鸣赞十六人……乾隆五十九年奏准增设额外学习鸣赞四人。”〔3〕卷33乾隆十四年以后,满、汉卿二人,满汉少卿二人,鸣赞满十四人、汉二人,学习鸣赞四人,汉班序四人,学习班序八人,满、汉主簿二人,满笔帖式四人,经承六人,总人数四十八人。其中鸿胪寺经承属寺内部机构管理官员,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吏部》载:“鸿胪寺堂书一人,档房经承二人,启疏科经承一人,朝仪科经承一人,俸粮科经承一人。”〔2〕卷147档房、启疏科、俸粮科是归主簿厅管理的。
清代鸿胪寺事管理权的归属也有数次的变更。根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初设鸿胪寺一切事宜均由礼部掌行,至顺治十六年规定鸿胪寺应行事宜,由本寺自行办理。到十八年又归礼部管理。至康熙十年,鸿胪寺事,复改归本寺办理。雍正四年,仍隶礼部统辖。乾隆十四年,以礼部满洲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光绪二十四年,鸿胪寺并入礼部,后又分开。至光绪三十二年,再次并归礼部,遂废。
二、清代鸿胪寺官员的职掌
清代鸿胪寺官职虽然不高,其职掌范围却广。《清史稿》载:“卿掌朝会、宾飨赞相礼仪,有违式,论劾如法。少卿佐之,鸣赞掌傧导赞唱,序班掌百官班次,主簿职掌同太仆寺。”〔4〕卷115其主要职责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掌朝会、燕飨礼节。清代大朝会分大朝仪与常朝仪两大类。大朝仪指元旦、冬至、万寿圣节,百官向帝后致贺之礼。常朝仪日常君臣商议国事的常朝礼仪。清代鸿胪寺掌朝会礼节,常朝”与“大朝”的典仪,均由鸿胪寺先传知相关衙门,至期会集,按排定班次行礼。“顺治九年定,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为常朝日。豫期由寺具題,传知各衙门于初三、十三、二十三等日。”〔2〕卷1094在举行册封祭祀等重大典礼时陈设各项桌案等事务,由鸿胪寺办理。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九十六载:“顺治元年,定鼎燕京。御皇极门(今太和门),受群臣朝。鸿胪寺设御座于皇极门正中,设表案于门东檐下。”〔2〕卷296
鸿胪寺主筵燕赞仪,凡太和殿大燕、太上皇帝御皇极殿筵燕、皇子婚礼筵燕 公主下嫁筵燕等燕飨,均由鸿胪寺官引导礼仪。其细节以太和殿大燕为例:
“凡太和殿大燕。本寺官引内外王公、大学士、内大臣暨入殿侍燕大臣并丹陛上侍燕台吉侍卫等,立丹陛上。引百官按翼排班于丹墀内各青幕下,俟驾升座。乐止,引王公暨殿内侍燕大臣等进殿,各序坐,进茶进酒均如仪。鸣赞官等分立于丹陛三成。皇帝进茶进酒时,均举手传示百官行礼。燕毕,引王公大臣出。序王公于丹陛上,百官于丹墀内。鸣赞官四人进至檐下,东西面立,赞排班。引王公百官各就拜位。赞进,赞行一跪三叩礼成。引复原班立,驾还宫。俟乐止,引出如仪。”〔2〕卷1095
由上可见,燕飨的举行,鸿胪寺官作为礼仪引导,负责燕飨全程符合礼制,鸿胪寺官安排百官的进出、坐序以及跪拜礼仪等。其职能是维持宴饮全程秩序按照国家礼制有序进行,维护皇家礼仪威严。
第二,鸿胪寺负责引见或引奏谢恩王公大臣至御前。选授出的文武新官谢恩仪式需先在鸿胪寺进行预演,并由鸿胪寺官员引至宫门前谢恩,方可上任。凡是文武官员选拔授官之后,由吏部和兵部列出名单通知鸿胪寺,名单上的人员则需要在十日之内到鸿胪寺集合,演习礼仪朝谢皇恩。即“凡文武官选授之后,吏兵二部开列名单知会鸿胪寺,俟领凭领劄十日之内鸿胪寺传集演礼,四品以上于午门外,五品以下于天安门外谢恩。”〔5〕卷127如遇外任官员需要紧急赶赴上任的,要身穿朝服,由“鸿胪寺官引至午门前,行三跪九叩礼。”〔2〕卷1094王公大臣在朝见皇帝之前,必须要先经过鸿胪寺“将应行谢恩之王公各官,凡承袭世爵、升迁兼衔、加级纪录、照旧供职、降秩开复、革职留任、宽免解任、各职名移送到寺,已及百人,奏请升殿。”〔2〕卷1094
鸿胪寺还是涉外机构之一,外来使节至京后,鸿胪寺负责教其朝拜礼节,凡朝觐、赐宴、颁赏等典礼,均由鸿胪寺官员赞导,引领行礼。鸿胪寺官负责教习外藩使节朝拜礼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载:“凡外国朝贡使臣至京,由礼部先期知会,由鸿胪寺演习朝仪,届期委官引礼,遇庆贺日行礼,鸣赞官由右掖门引入,序于右翼之末,随百官行礼。其颁赏谢恩,俱鸣赞序班赞引。”〔2〕卷1094
此外,鸿胪寺还有朝会纠仪弹劾之权以及参奏国家大事。在京官员需朝参,有时还包括前来朝贡的外国使臣,按照鸿胪寺所排常朝次序进行朝会。如有错乱礼仪者,鸿胪寺官与御史纠仪弹劾。例如“ 外国使臣宾贡,值大朝之期,随同百官行礼。原令瞻仰朝仪,共申虔恪。嗣后百官于仗外豫先会集之时,即照新定红漆木牌,各归班次,毋得越班趋视。以肃观瞻,违者、纠仪各官查参议处。”〔2〕卷1094鸿胪寺除参朝官失仪之外,还对无故缺席朝会的官员进行朝参。道光十七年曾谕,朝会大典应该整齐严肃,以尊体制,故“著鸿胪寺遵照会典,如有应到之员误不到班者,即指名参奏。”〔4〕第37册,709鸿胪寺卿有参奏国事之权,如“ 兵部议准,鸿胪寺卿江兰奏称,向例营伍废弛。”〔4〕第21册,39并“谕军机大臣等、鸿胪寺卿刘恩溥奏黄村粥厂,就食人数太多,请改为散米一摺。”〔4〕第56册,228
三、清代鸿胪寺官员的选任与升迁
清代鸿胪寺官员的选任要求,据史料载:“三十七年议准,四品京堂以下等官缺出,应由带领引见升用者。如有降革留任不合例事故,照开列人员之例,于引见摺内声明扣除,其拣选引见人员,拣选时即行扣除,毋庸声明。”〔2〕卷48寺卿由部堂官推选。“遇有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缺出。由各该堂官秉公拣选一员,保题咨部,入于应升官之末,一体引见。”〔2〕卷48寺卿的候选者对其为官资历设定要求“均自补授赞礼郎等官之日起,历俸十年以上。曾经京察一等者,方准保送。”〔2〕卷48鸣赞序班的选任要求皆为国语纯熟声音洪亮。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四十四年题准,满洲鸣赞汉鸣赞、及汉序班员缺,由寺选择,拟定正陪,径送吏部。雍正三年定,选取满洲鸣赞,由寺于八旗笔帖式、候补笔帖式、恩监生……满洲举人、副榜贡生内、遴选引见补授。”〔2〕卷1094因为有国语纯熟等要求,选取过程中,出现了官员出身地域偏向的选择。鸿胪寺的序班多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雍正六年,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具呈愿考序班者,今取同乡京官印结、注明委系亲身字样由寺验明拣选,留寺学习,俟有应补之缺。”〔2〕卷1094清代鸿胪寺其他官员的选任,满汉略有不同,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鸿胪寺》记载满汉鸣赞、序班的选授方式,“考取满洲鸣赞,由鸿胪寺唱试,送礼部选择正陪,仍由寺移送吏部选取。序班,由礼部行文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提学,咨送到部,会同本寺堂官选择,由礼部咨送吏部补授。汉鸣赞员缺,由现任序班内选送吏部题补。”〔2〕卷1094
鸿胪寺官员的升迁有定制,遵照京官俸满制度。但鸿胪寺官员升迁考察中,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凸显任人唯贤,重视人才。官员可凭自身才学有所升迁。鸿胪寺鸣赞等官,其主专宣赞一职,考核过程中礼仪娴熟、声音洪亮则是优秀者。因此,多出现升迁到其他部衙门的仍然在鸿胪寺任职的情况。“仍兼本寺行走”〔6〕第19册,827。此类官员遇到国家典礼祭祀等活动,“执事如常,并不藉其专心部务。”〔4〕第19册,827因此,关于他们的升迁考察,应是鸿胪寺堂官的责任,而不必归于部院。清代还采用京察制度来考核在京官员,“太常鸿胪寺官升任部院者,皆由所升之缺注考。”〔4〕第19册,827而鸿胪寺堂官置之不理。虽列有一等官员,都可能是以次充好。既不能体现公平,也不能起到激励百官勤勉。例如,乾隆年间关于永信与乌林太二人的考核,体现了考核重才干。“如前日引见鸿胪寺京察人员,该寺因永信已升刑部,而以乌林太为一等。夫永信在刑部,不过旅进旅退,即二等尚属过分。而在鸿胪传赞,实为杰出之员。迥非乌林太所能及,因将二人等第更置……若仍拘泥成例。于造就人才之道无益。”〔4〕第19册,827
此外,鸿胪寺官员的升迁途径还有因功升迁。鸿胪寺官员常在皇帝身边行走,属于天子近臣,也会因礼仪娴熟,实际礼仪活动操作中有主见,随机应对,被皇帝赏识,而有所升迁。如《清实录》记载嘉庆皇帝于太和殿传胪,因为前引侍卫行走错误,致使仪式进行的顺序出现紊乱,因鸿胪寺官随机应变及时挽救,才得以有序完成。鸿胪寺官员的表现俱佳,故而嘉庆帝封赏加级。“中和乐先时起祝,鸣赞鞭官即接唱鸣鞭,其时鸿胪寺官不唱排班,及朕升殿,中和乐复作,乐止时,鸣赞鞭官不再唱鸣鞭,鸿胪寺官即接唱排班,以后礼仪节次,均得不至紊躐,该鸿胪寺甚有定见,著松筠据实查明,明早具奏,如系堂官,著加恩赏戴花翎。若系唱赞官,著赏戴蓝翎,俱仍赏加一级。”〔4〕第32册,702
四、结语
清代鸿胪寺是主要負责礼仪制度的国家中央机构,从顺治元年建置至光绪二十年官制改革并入礼部,其设置、职掌都经过多次反复。总体上,清代鸿胪寺在组织上、职掌等方面,和明代相比变化不大,基本上继承和延续了职官设置。但是在清代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中国自古就是礼仪大国。礼,对古代统治者至关重要。清代作为封建专制统治的最后的王朝,专制集权制度达到顶峰,天朝上国一直是清历代统治者的自我认知,礼制也是纷繁复杂。因此,清初,鸿胪寺机构的建置,教习百官礼节,教习外邦使者朝见礼节,是强化中央集权,维护君主权威,维护天朝大国地位,维护封建礼教政治,保证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伦理纲常思想对臣民的控制力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皇权至尊,大国礼仪风等方面都曾起到积极作用。
〔参 考 文 献〕
〔1〕李林甫,等.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崐冈,李鸿章,等.大清会典事例〔M〕.北京:中华书局,1991.
〔3〕黄本骥.历代职官年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4〕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5〕皇朝文献通考〔C〕//四库全书·史部(第126—128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6〕清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1987.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