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州市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8-03-24任绪伟
任绪伟
(德州市水利局河道工程管理处,山东 德州 253014)
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投入的加大,德州市水利事业进入了新的蓬勃发展期,从而使防汛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然而在各项防汛工作逐步完善、有效推进的同时,防汛抢险队伍(专业队伍、群防队伍等)的建设相对滞后,与原来相比进展不大、有待提高。
1 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1.1 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早在2006年1月,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并颁发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其中对抢险队伍建设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及流域主管单位也先后出台了有关法规、条例。
1.2 德州市现实情况的需要
1)地势平缓、重点防御工程多。德州市地处广袤的华北平原南部,属海河流域;境内的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河(简称三干流)以及恩县洼滞洪区等,都是重点防洪工程;黄河、漳南卫河分别南北相依。其中黄河流经市南端,河道长63.4 km,是著名的地上悬河,防洪水位与背河地面之高差有10 m以上,古有害河之称;漳卫南运河流经德州市6个县(市、区),部分穿市区而过,河道总长316.6 km;恩县洼滞洪区是漳卫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大蓄洪库容7亿m3,最高水位24.82 m,最大淹没面积325 km2,涉及武城县5个乡镇,15万人;三干流流经9个县(市、区)堤防长645 km,沿河共有大中型拦河坝19座,调水闸1座,排涝涵闸200余座,险工险段24处,其长度16.34 km,薄弱段36处。
2)降水和洪水特征。德州市大气降水呈明显季节性,丰枯交替、连旱连涝。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并且丰枯周期性变化比较明显。一年中的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47.6 mm,其中6~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6.0%,7、8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5.0%。由于年降水量相对集中,夏季暴雨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
河道洪水主要由上游河道来水及当地暴雨所形成,由于地处平原(地面坡比1/8 000)河道流域坡度缓,洪水涨落比较缓慢,上游涨洪一般2~4 d,中下游涨洪一般5~10 d,如遇到连续暴雨,易形成复试洪峰或连续洪峰,从而造成洪涝灾害。漳卫南运河的洪水主要是上游河道来水,受上游省市的地形地势影响,洪水水势急促。每次行洪,都使市各级政府及两岸百姓高度紧张。
3)洪涝灾害情况。德州市是水旱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地区。根据历史资料记载,从1840—1948年的109年中,共发生旱灾57年,涝灾57年,洪灾51年。除去旱涝同灾61年,实受灾害年份104年,占95.4%,所以历史上称德州十年九灾是有过而无不及;1949年至今,发生洪涝灾害30多次,较大洪涝灾害10多次。2010—2016年6年间发生3次特大暴雨,强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均为历史罕见,直接经济损失近70亿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
2 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对防汛队伍演练的持续性重视不够
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具有综合性、社会性等特点,需要多部门协同、多单位合作;应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进行。因此专业抢险队伍(由转移技术队和激动抢险队组成)与群众抢险队伍(由常备队、后备队等组成)的常态化训练尤为重要。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十几年来,由于领导的更替,重视程度不尽相同,专业抢险队时而演练时而中断,即便演练,有时也如同走过场,表面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群防队伍很少组织演练。
2.2 专业队伍缺乏实战经验
受气候影响,近十几年来,德州总体上旱多涝少,河道上游大的行洪较少,防汛专业队伍参加防汛抢险实战少,经验不足,对检查方法、各种险情的预兆及处理措施不十分清楚,基本技能不高,关键时刻缺乏独立的、专长的实战能力。
2.3 抢险手段落后
由于常规技术培训和演练较少,使用新装备不多,抢险能力不具特长,技术含量低,时常沿用过去的传统抢险方法,效率低,一旦真的险情出现可能贻误战机。
2.4 群防队伍组织困难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人力资源布局和用工方式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青壮年劳力大都外出打工,留守人员数量少且年龄大,很难满足急难险重的抗洪要求。
2.5 资金投入较少
2005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对防洪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尤其2010年以来,国家加大了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防指加大了防汛物资储备力度,如:救生器材、抢险机具、通讯材料、水文测报器材等,德州市的抢险物料也得到了相应补充,然而组织防汛抢险队演练的投入却少之又少。
3 几点建议
3.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落实。
3.2 建立防汛队伍演练长效机制
为提高全市防汛队伍的实战水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防办或同省级单位一起,单独或共同出台刚性文件规定,形成诸如每年的汛前检查、汛前开动员会一样,将防汛演练程序化;也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结合德州实际,每一年或两年内,安排某一时间段或天,为市“防汛演练周”或“防汛演练日”将防汛演练制度化,使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共识,以提高防汛演练的连续性和持久性。
3.3 提供经费保障
防汛抢险是政府的责任,具有公益性政府职能,因此,由政府主导建立的抢险队伍所需资金主体来源应是财政性资金,主要保障与抢险职能相关的部分如:演练人员补助、设备经费、培训演练经费等。在市场经济下,只有财政经费得到保障,才能使防汛队伍尤其群防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长久性、可持续性。
3.4 坚持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防洪抢险知识宣传、强化群策群防、推行全民防洪。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印制防洪抢险专业知识宣传资料并发放给人民群众,在新闻媒体、报纸、网络上专题刊载防洪抢险的有关知识和切实有效的防御措施,以提高人民群众防洪抢险意识和防洪抢险能力。
3.5 加强管理
群防队伍是防汛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大都是生活在沿河乡镇的青壮年,地形熟悉、身体强健,对恶劣天气和环境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通过政治学习、思想引导,提高他们的大局意识;通过经济补偿,使他们想参加、愿意参加到群防队伍中,以提高防汛队伍的整体实战水平。同时,继续按照军事化编制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并登记造册,签字备案,以切实将德州的防汛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