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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试点 树标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018-03-23宋亚欣

劳动保护 2018年2期
关键词:排查隐患北京市

文·图/本刊记者 宋亚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尚文启,介绍了我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北京市作为特大型城市,从政策法规做试点,创标杆,推经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 尚文启

为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福建泉州举办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研讨班,组织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地区安监局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进行了研究讨论。

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尚文启,介绍了我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状,及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体系建设形成常态化趋势

2016-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方案总体思路,是推动各地在“四个注重”上下功夫,即:注重激励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全员自主排查隐患的积极性,督促企业落实“一企一清单”;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段,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水平;注重风险辨识管控,提升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注重绩效考核评估,实施差异化执法,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尚文启指出,要使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通过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要将安全责任从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到全员。

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及各个细分行业的评定标准,都更加突出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体系的运行情况是考核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衡量企业是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生机制的重要指标。

目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总局16号令)的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在16号令修订过程中,与体系建设进行了有效衔接。如明确企业应完善自查自改自报管理机制、应制定隐患排查清单、要依托信息系统记录报送等。

示范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

2017年,继续按照“示范引领,提质扩面,以用促建,创新监管”的原则,新增加了河北省、北京市房山区、哈尔滨市、东营市、嘉兴市等5个示范试点地区,目前全国的示范试点地区已经有25个,其中省级层面的11个,市县级层面的14个,覆盖了全国的大部分区域。

体系建设各项指标大幅提升

截至目前,25个示范试点地区平台注册企业达到15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万多家,各地编制了1 200个排查标准,排查隐患数量超过1 000余万条,其中重大隐患1万3 732条。

工作中不断出现新亮点

第一,制度办法越来越完善。多数地区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安全监管的很多方面,需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文件办法,来规范工作机制。各示范试点地区制定的制度文件有170余项。

第二,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目前,很多示范试点地区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引入了风险辨识管控的理念。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结合,实际上是让隐患排查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关注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隐患排查会做得更加精细化,精准度更高。

第三,融合创新方式方法。德清、房山、湖州等地通过国际劳工组织SCORE项目的试点,借鉴核心小组讨论、指标数据卡、企业改进方案等理念和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运行的内生机制,一线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劳资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员工自主参与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

第四,以用促建,开展差异化监管。很多示范试点地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体系建设最重要的目的是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隐患,督促企业自主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的记录分析、绩效评估等手段,对动态评级低,不能进行自主管理的企业,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执法。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尚文启指出,很多地方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直管行业未发生较大事故。毋庸置疑的是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提高安全监管的水平,督促大量的企业自主排查治理了一大批的隐患。

尚文启指出,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还存在着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体系运转不够顺畅、整体上隐患排查质量不够高等问题。

尚文启要求,接下来,要进一步落实好今年的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区域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北京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树立标杆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陈阳介绍:“2017年,北京市连续三年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为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单位之一,全市初步实现了‘二五五’体系建设构想,‘二’即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体系’;‘五五’即隐患排查发现、整改治理、监控防范、验收审查、惩处问责‘五个运行机制体系’和法规标准、政策措施、信息化支撑、资金投入、社会化参与‘五个支撑保障体系’”。

陈阳介绍,自2016年7月1日,北京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隐患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并正式上线以来,截至2017年10月底,北京市隐患信息系统应用企业25万3 213家,其中按照标准清单模式开展隐患排查的企业5 386家。企业自行创建用户34万2 591个,累计上传企业隐患排查标准3 701个,建立管理制度1万2 331个,设立企业岗位清单18万6 562个,设立企业部门1万8 370个。企业通过应用系统完成隐患排查记录390万余次,排查记录隐患10万7 857项,隐患整改率达到95.3%。

北京市从政策法规做试点、创标杆、推经验,为本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创造了可学可用的经验做法。陈阳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介绍:

创新求实 顶层设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14年,北京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4〕23号),以市安委会文件形式印发了《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京安发〔2014〕16号),设计了首都“二五五”体系建设框架,全面回答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什么、怎么建”的问题。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制定印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进一步细化、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安办通〔2017〕23号),要求各地区紧紧抓住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综合统筹推动和示范引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全面和深入。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研讨班现场

突出首都特色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法制和标准建设

紧密结合首都实际,制定颁布《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6号),于2016年7月1日实施。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细化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首次把隐患信息化建设固化为北京市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编制工业生产、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建筑等36个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及小微企业隐患排查简易标准,有力保障了体系建设的全面开展。创新开展“百部安全生产地标”工程,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隐患排查标准体系。

强化资金保障 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

2014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资金6亿余元,同时带动各区、各有关企业配套落实5.6亿余元,有力支持保障了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几年来,先后完成了液氨制冷消隐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油库自动化消隐改造、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占压隐患整治、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危险化学品企业淘汰退出等10余个隐患排查治理类项目。

以编制岗位清单为突破口 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地

为有效解决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会查、不整改”问题,推动已达标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2016-2017年,北京市选择4 000余家企业,推进实施“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编制工作。通过招投标选择了30家具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专家500余名,指导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个性化隐患排查标准和岗位隐患排查清单,实现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化和台账记录信息化,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截至2017年底,各服务机构深入企业2万1 200余次,指导企业编制完成符合企业实际的个性化隐患排查标准4 199套18万余项,岗位隐患排查清单6.3万套756万余项,排查辨识企业风险10万余项,登记隐患10万余项,整改率达95%。

完善功能需求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应用成熟的“互联网+”技术,如实记录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动态管理。北京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突出个性化功能特点,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需求,成为企业提高自我安全管理水平的工具,对岗位职责、隐患排查标准和岗位清单等关键性内容进行“私人订制”,实现隐患排查的全员参与。2017年,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依托隐患信息系统平台,设置量化评价考核指标,定量评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差异化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源头管控 有序疏解引导高风险行业企业有序退出

北京市落实退出奖励资金,鼓励引导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企业有计划调整退出,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企业存量,3年内疏解退出8个地区80余家企业,实现5座尾矿库退出,根除了安全风险。2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亿2 000余万元,完成67家液氨制冷企业重大隐患治理、930余项油气输送管道及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治理、27家油库自动化改造、500余家加油站升级等消隐工程。

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016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2号),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责任牵头部门和单位,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制定印发《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深入辨识与评估,查清安全风险源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总结凝练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城市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强化典型带动 推进隐患体系建设向纵深开展

2016年12月9日,北京市在顺义区顺鑫集团召开了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系统梳理总结了近年来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做法。副市长王宁强调,要在典型示范上“出亮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培养、树立和发现试点工作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事例,形成本地可学、好学和管用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顺义、通州、房山、大兴等11个试点地区介绍了发挥安委会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标准规程、方式方法、程序内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可学、好学和管用的经验做法,对北京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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