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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研究

2018-03-22江佳怡

祖国 2018年2期
关键词:心智刑法调整

江佳怡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已经成为我国刑事犯罪领域的一种新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有着很大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讲,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主观阻却是由,导致刑法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显得“苍白无力”。基于此,相关领域研究者提出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该文结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各种客观因素探讨适当调整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以更好地教育和指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犯罪低龄化 刑事责任年龄调整

一、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背景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事件层出不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从犯罪性质上看,涉及抢劫、盗窃、抢夺、强奸、绑架、杀人等各种案件。从犯罪年龄上看,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12-17岁的未成年人是主要犯罪群体。从犯罪形式上看,以团伙作案居多,作案前部署周密,分工明确,而且犯罪的情节十分严重,有着一定程度的“黑社会组织”性质。总体而言,青少年犯罪领域“危险的14岁”问题比较严重,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自制力差、易冲动,加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入罪标准,缺乏刑法的约束力,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对刑法发展的必要性

青少年犯罪是其自身消极的心理特征与各种社会性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刑法作为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宗旨的法律,必须把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发展纳入到社会关系的规范之中,使青少年犯罪付出必要的法律成本。因此,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有必要适当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把具有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的低龄青少年也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内。其一,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有利于发挥刑法的引导作用。十二至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已经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刑事责任年龄标准过高就等同于对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犯罪的纵容。社会实践证明,部分青少年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律意识,很清楚自己的犯罪行为会得到法律的“豁免”,因而更加明目张胆的犯罪。调整性质责任年龄标准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其明白自己犯罪后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做到“三思而后行”。其二,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有利于发挥刑法的引导作用。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健全,缺乏社会责任感,当前制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本意是保护青少年的成长,为其提供“浪子回头”的机会,引导其犯罪后认错、纠错,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实际上这样的保护在无形中扭曲了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认为青少年犯罪是“法律允许”的,从而逐步在犯罪的道路上“迷途深陷”,对社会、对他人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其三,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标准有利于刑法保护功能的实现。刑法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保护功能。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可以更好地平衡犯罪分子和受害人的利益,给予双方最大的保护,这才是刑法保护的内涵所在。

二、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构想

(一)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算点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青少年犯罪年龄以14周岁为高发年龄,总体集中在12-17周岁。鉴于12周岁的青少年已经具备犯罪心智、动机以及明辨是非的能力,建议把刑事责任年龄最低标准调整为12周岁。笔者这么说,并非毫无根据。心理学家、营养学家等多领域研究者经过研究表明,当前社会12周岁的青少年与过去14周岁的青少年心智成熟程度、认知能力基本持平。这也是为什么当前初中生谈恋爱、集体打架、抢劫,甚至杀人的原因所在。事实上这一建议与世界上不少国家刑法规定也是不谋而合的,是综合各国立法后得出的结论。

(二)实行针对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制度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可建立特别审判制度,采用谈心、聊天的方式对其进行法律、道德方面的教化,使其正视自身所犯的错误,并用于承担责任,重新改造做人。由于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心智还不健全,没有犯罪的恶习,只是受不良外界因素刺激而做出犯罪行为。如果在严肃庄严的法庭进行审理,很容易伤害到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影响其心理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国已经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制定了特殊的审判制度。比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而且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审理完结后,进行法庭教育。以上制度措施值得进一步推广和完善。

(三)对刑法有关未成年人刑罰的修改

1.设立针对未成年人的刑种

第一,从宽处罚,对罪行较轻且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应暂缓起诉。

第二,引进不定刑期,根据犯罪未成年人在接受刑罚时期间悔改表现,决定减少或延长刑期。

第三,限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犯罪未成年人提供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四,刑事惩罚不作为前科,制定严格的审核考察程序考察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前科。

2.服刑方式应有别于成年人

未必年未成年人与成年罪犯交叉感染,可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监狱。未成年人服刑期间的饮食标准、劳动强度、教育方式等各方面内容都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制定,以“引导、感化、帮助”为改造原则。比如,在监狱开设未成年人学校,让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帮助其改造成功后重新走入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娱乐、交友的机会,引导其充分认识改造的意义和生活的乐趣,促使其身心健康发展。此外,尤其要注重亲情教育,未成年人还没有完全脱离家庭,对亲情比较依赖,可以还定较为宽松的探视制度,让未成年人多与父母亲人交流,接受亲情的感化,保证改造顺利进行。

三、结语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加强的必由之路。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能够对低龄青少年起到震慑、引导作用,减少青少年犯罪数量。但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标准不是为了扩大打击面,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惩罚力度,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减少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因此,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建立配套的处罚措施,宽严结合,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杨建华,等.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预防体系构建[J].刑事法学,2007,(08).

(作者单位:青岛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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