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特点、趋势及作用发挥情况的研究报告
2018-03-20傅金峰李兴家卢召民宋付艳
傅金峰,李兴家,杨 风,卢召民,董 雪,宋付艳,侯 羚
(1.济南市总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2.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处于攻坚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也出现了新变化、新情况和新趋势。按照全总和省总的部署要求,济南市总工会在完成全总和省总安排的调查任务基础上,成立专门课题组,同步开展济南市职工队伍状况专题调查和研究。课题组通过填写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个案访谈、查阅文献资料等形式收集数据资料,结合抽样调查数据、工会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等数据资料,深入分析了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特点、趋势以及主力军作用发挥情况,系统分析了济南市职工队伍劳动经济权益、民主管理权利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特点
(一)职工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1.就业人员持续增加
《山东统计年鉴2012》数据显示,2011年济南市就业人员总量为392.7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95.3万人,农村就业人员197.4万人。《山东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2015年济南市城镇就业人员252.4万人,农村就业人员216.2万人,两项合计为468.6万人。2015年济南市从业人员总量比2011年增长了19.33%。
2.已建工会单位职工人数不断增加
《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工会统计年鉴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底,以下直接用年份表示,不再赘述),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职工约248.55万人,比2012年的231.38万人增加了17.17万人。2012—2016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职工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82%。
3.已建工会单位农民工数量增长较快
《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显示,2012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农民工规模为38.62万人,2016年为53.42万人,2016年农民工数量比2012年增加了14.80万人。2012—2016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农民工年均增长率为8.45%,比已建工会单位职工年均增长率(1.82%)高出6.63个百分点。
(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1.职工队伍文化水平有所提升
201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以下简称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职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4.95年,比2010年职工受教育年限11.48年提高了3.47年;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0.40%,初中、高中(含职高、中专、中技)文化程度者占比为17.20%,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者占82.40%,其中大专(高职)水平职工占32.20%,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50.20%。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占比、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5.5%、34.9%。职工队伍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的重要原因是济南市教育培训费用持续增长。2011年以来,济南市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和教育公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2011—2015年,济南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合计为445.77亿元,年均增长15.53%。
2.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不断改善
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职工队伍技术素质不断提升,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济南市技术工人由2012年的16.29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20.89万人,2016年减至18.18万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此期间的规模也发生了明显波动。2012—2016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技术工人规模变动状况如图1所示。
图1 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技术工人规模变动(2012—2016年)
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本次调查的职工队伍中,35.33%的职工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其中,18.44%的职工拥有初级职称,13.11%的拥有中级职称,3.78%的拥有高级职称;28.41%的职工拥有专业技术等级。
3.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广大职工拥护党的大政方针,支持改革开放,对改进党的作风、反对消极腐败充满期待。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对我国到202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满信心的占43.89%,比较有信心的占26.45%,两项合计高达70.34% ;认为“‘十三五’规划目标”切实可行的占34.67%,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占19.04% ;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非常了解的占7.01%,比较了解的占19.44%;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常了解的占17.67%,比较了解的占33.33%;“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做法”非常支持的占87.35%,比较支持的占6.02% ;自“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出台以来,觉得贪污腐败有明显减少的占43.49%,有一定减少的占40.28%。
职工队伍中党团员的比例较高。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29.12%的职工是中共党员,31.73%的职工是共青团员,两项合计高达60.84%。
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总体积极向上,大多数职工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54.91%的职工认为“雷锋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人人都应该向他学习”;88.18%的职工表示“如果路上遇到老人摔倒自己会去扶”,其中36.27%的职工表示“会,有困难就要帮”,51.90%的职工表示“会,但要证明不是我的责任”。
职工队伍的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济南市总工会不仅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窍门”为主要内容的“五小”竞赛,而且会同市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把搭建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平台、职工革新发明创造平台、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引领平台、优秀工匠培育选树宣传平台“四个平台”作为深化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载体,并取得良好成效。《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2—2015年,济南市年度技术革新项目、职工发明创造项目、荣获国家专利项目年均增长率分别是20.47%、52.83%、19.00%;2016年年度技术革新项目、职工发明创造项目、荣获国家专利项目与2015年相比有所下降。2012—2016年,济南市年度技术革新项目、职工发明创造项目、荣获国家专利项目变动状况如图2所示。
图2 济南市年度项目变动(2012—2016年)
职工队伍的就业观念不断变化。随着移动互联网、APP、移动支付等新技术的出现,“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迅速发展,对职工就业带来较大冲击,就业观念随之发生深刻变化,自主择业、创业意识不断增强。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47.90%的职工认为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对自己所在的行业有较大冲击,37.00%的职工认为对自己的就业岗位有较大冲击,59.40%的职工认为对自己的就业观念有较大影响,64.20%的职工认为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65.73%的职工认为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创业可能性。可以看出,在职工看来,“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所带来的机遇大于挑战。
(三)职工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1.职工队伍年龄结构为年轻型
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职工队伍年龄结构比较年轻,平均年龄为33.97岁,78.60%的职工在40岁及以下。抽样调查职工队伍年龄结构分布状况如图3所示。
图3 济南市职工队伍年龄结构
2.职工队伍性别结构有所波动,但总体平衡
《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2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职工中,男性职工占比为62.96%,高出女性职工占比25.93个百分点;2016年,男性职工占比提高到64.13%,比女性职工占比高出28.27个百分点。
3.职工产业分布趋向于第三产业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职工在不同产业的比重也有所变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尤其是各类服务业发展迅速,对劳动力的吸纳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济南统计年鉴2016》显示,2015年,我市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之比为18.47︰32.08︰49.45。2011—2015年,济南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持续下降,第三产业占比继续攀升,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分布变动状况如图4所示。
图4 济南市职工就业结构变动(2011—2015年)
4.职工行业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适应
2015年济南市制造业、建筑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比2011年下降了2.09%、2.0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比2011年增加了4.73%、1.05%、1.0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大幅增长与近年来济南市积极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设计服务业密切相关。2011—2015年,济南市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占比变化状况如表1所示。
表1 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占比变化(2011—2015年) %
5.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成为职工队伍主体
《山东统计年鉴》(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1—2015年,济南市城镇从业人员由195.3万人增加至252.4万人,增加了57.1万人,增长了29.24%;城镇公有制单位(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由50.5万人减至45.0万人,减少了5.5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由25.86%减少至17.83%,下降了8.03个百分点;城镇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由2011年的144.8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207.4万人,净增62.6万人,增长了43.23%,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由74.14%增加到82.27%,上升了8.03个百分点。
6.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农民工成为职工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6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农民工总数为53.42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21.49%,比2012年增加了14.80万人,增长了4.80个百分点。
女性农民工占比有所波动。《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6年济南市女性农民工占女性人口的17.01%,占农民工总量的28.38%,分别比2012年增加了2.96个、减少了2.78个百分点。
职工队伍技术结构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6年济南市技术工人占已建会单位职工总数的7.32%,比2012年同类比重高出0.28个百分点。技术工人占职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表明技术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变化趋势
(一)职工队伍将不断发展壮大
1.城镇人口规模增加带动职工规模增长
《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指出,到2020年,济南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城镇常住人口达到570万人左右,增加100万人左右,积极吸纳外来知识型、技能型人口成为济南市城镇常住人口;努力增加城镇户籍人口102万人,积极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97万农业转移人口在济南市城镇落户,促进55万左右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完全市民化。2015—2020年,济南市常住总人口预计增加63万人,常住城镇人口增加100万人,常住农村人口减少37万人,城镇户籍人口增加10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加7%,城镇户籍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增加8.7%。随着济南市城镇人口数量增长,未来职工队伍将不断发展壮大。
2.经济平稳发展拉动职工规模增长
经济平稳发展对拉动就业增长效应明显,从而带动职工规模增长。2016年,济南市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实现了“一年有势头”的阶段性目标。从济南市2016年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来看,全年各类企业用人明显增长。“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分列前两位,占比分别是50.95%、17.22%;“制造业”提供岗位的比例最高,占比为24.08%,“居民服务业”位居第二,占比为22.35%,“批发零售业”处于第三位,占比为18.24%。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济南市制造业、服务业、商业用人需求逐步增大,间接反映了济南市制造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智慧城市”信息基础建设稳步推进。
3.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职工规模增长
济南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从而带动职工规模增长。济南市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末,济南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7%以上。
(二)职工队伍素质将会进一步提升
1.创新驱动发展对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中发展省会优势突出、市场空间广阔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加快打造“四个中心”。为促进全市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优势,助推“四个中心”建设,济南市政府确定集中突破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产业。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技术行业、新兴行业的发展必将对从业人员素质(技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二是围绕人才强市目标,济南市将建成能够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创业活力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济南市人才资源总量将达到17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7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2∶33∶55,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18.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30%以上。
2. 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加快
《〈中国制造2015〉济南行动计划》指出,济南市将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交通装备、电力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八大领域,打造“济南智造”。从制造向“智造”转型过程中,将有越来越多的一线产业工人岗位成才,在企业内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骨干力量,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后济南市将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深化提升“金蓝领”培训工程,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和社会奖励为主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这些措施的实施必将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涌现。
(三)职工队伍群体结构分化愈加明显
1.职工队伍群体出现分化
主要群体之间分化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职工队伍内部逐渐形成了普通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几个主要群体,这几个群体在政治地位、文化(技术)水平、经济收入、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分化较为明显。
亚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普通工人阶层内的金领、灰领、白领、蓝领之间的利益也不尽相同,他们之间不只是职务、岗位、收入待遇的不同,更主要的是体现出他们各自上升空间大小的差异。
2.部分职工群体之间存在利益固化的趋势
合理有序的分化对于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效率的提升有积极意义。职工队伍的群体分化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是历史的进步。合理有序的分化有助于形成全社会有效的激励和竞争,促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为社会进步提供不竭动力。
我们需要合理有序的分化,但要警惕职工群体之间利益固化。由于行业垄断利益固化,不同行业职工收入差距有所加大。2010年,济南市城镇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25461元)比金融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70863元)低50536元,2015年,城镇建筑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54406元)比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116628元)少62222元。伴随收入差距而来的是职工队伍的不断分化,这对增进不同职工群体和谐共处、团结协作,调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活力,将带来更多现实挑战。由于阶层利益固化,产业工人实现向上流动的比例相对较低,晋升空间更加狭窄。
三、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一)职工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1.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经济实力跨越提升。“十二五”时期,济南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2015年达到 6100.2亿元,是2010年的1.6倍,人均1379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了3.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6%,进出口规模明显增加。五年来,济南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度增速逐步达到和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大幅前移到全省前列。
发展动力加快转换。服务经济优势更加突出,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4%,物流、商务、软件信息、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2%。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位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以上。
2.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建功立业竞赛活动
济南市总工会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幸福劳动”为主题,不断深化“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围绕“十艺节”、二环西路高架桥、保障性住房建设、振兴市属国有企业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在交通、卫生、邮政、教育等重点行业和市政、供电、公交等重点部门中,组织开展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挂牌亮岗等活动。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10839项,参赛职工高达100多万人。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广大职工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聪明才智
1.创新发展成绩斐然
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起势良好,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按照“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部署要求,济南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部分重点领域实现了突破。2016年,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3.65%,占比继续保持山东省第一;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5件,继续保持山东省首位;获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高新区跻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优势明显。浪潮集团高端容错计算机、高性能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容量存储器、云服务终端等云计算产业链全国领先。山东量子公司自主研发的量子安全通信系统和光电子器件系列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中国重汽集团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已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二机床集团自主研发的大型快速高效数控全自动汽车冲压生产线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山东天岳作为国内最大的碳化硅单晶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成为世界上仅有的两家同时掌握N型和半绝缘型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晶正电子攻克铌酸锂单晶薄膜制备关键技术,填补了世界空白。齐鲁制药抗生素类原料药、抗肿瘤类原料药等产品具有国内乃至世界领先水平。圣泉集团拥有亚洲最大的酚醛树脂生产线,呋喃树脂产销量居世界第一位,在全球首创生物质石墨烯并率先实现商用。
高技术产业呈现较快增长。2017年上半年,济南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5.4%,较同期提高21.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增速13.9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0%,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快5.7个百分点,比全国、全省高技术产业增速快2.9和4.9个百分点。
2.广大职工为技术革新、技术进步贡献聪明才智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驶入快车道。形成了“以政府为引领,以行业为主体,以企业为基础,以院校为根本”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逐渐驶入发展的快车道。技能人才从2012年的64万人增加至2015年的84.52万人,增长了32%。其中高技能人才由2012年的19.04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24.85万人,增长了30.5%。高技能人才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从2012年的15.96万人、2.84万人、2383人,增加至2015年的21万人、3.6万人、3190人,分别增长了24%、27%、34%;另有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有省首席技师48人,市首席技师222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省首席技师工作站3家,市首席技师工作站22家。这支人才队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开展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技能大赛、技术革新。2016年,济南市总工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交流、名师带徒等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竞赛5019项;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窍门”为主要内容的“五小”竞赛,实施技术革新发明7366项。全年新创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176家。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工会号召,踊跃参加技能大赛,在技术创新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多出成果。2012—2016年,职工向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29.76万件,被采纳实施建议13.67万件;职工技术革新项目2.50万项,职工发明创造项目1.15万项,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2.15万项,荣获国家专利项目4414项。
(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推动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1.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2012—2016年间,济南市26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5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6个;300多人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评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先进单位53个、山东省工人先锋号70个。职工群众中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引导激励职工群众争当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善于攻坚、技术精湛的高素质劳动者,始终当好推动省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功立业。
2.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积极营造弘扬工匠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济南市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也面临产业层次偏低、第二产业占比较大、创新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大省小省会”的困境始终存在。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时代形势下,弘扬工匠精神,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职工群众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建功立业显得尤为重要。济南市总工会把弘扬工匠精神和培育、选树、宣传优秀工匠作为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着力点,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济南工匠”选树管理办法》,对授予“济南工匠”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并授予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制作“工匠风采”专题片,宣传优秀工匠,组织优秀工匠报告团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宣讲先进事迹,弘扬工匠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53”工作体系,市总工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了“弘扬工匠精神,深化劳动竞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功立业”活动,把工匠精神贯穿于“453”每项工作、每个项目、每个工程、每个环节之中,比境界、比素质、比技能,用工匠精神塑造出彩济南人。对劳动竞赛进行评选表彰时,把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建设者作为评选表彰的重点。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注重发挥“济南工匠”评选示范效应。2016年,30人获评“济南工匠”荣誉称号,10人获得“济南工匠”提名奖;2017年,10人获评“济南工匠”荣誉称号,10人获得“济南工匠”提名奖,1人获得2017“济南工匠”特别贡献奖。通过评选,发现并弘扬最具济南特色和时代精神的匠人、匠行、匠心,通过他们的代言,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心向工匠,争当工匠,成为建设现代泉城的生力军,让工匠精神成为现代泉城的一种特色气质。
四、济南市职工队伍发展变化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职工就业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但总量性、结构性、用工性和群体性矛盾并存
1.就业数量稳步增长,总量性矛盾仍然严峻
《山东统计年鉴》(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1—2015年,济南市就业人员总量增加了75.9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增加了57.1万人,乡村就业人员增加了18.8万人。就业人员年均增长率为4.52%,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年均增长率为6.62%,乡村就业人员年均增长率为2.30%。201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7%,控制在4%以内,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作为省会城市、人口大市,济南市劳动力供给总量不断增加,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三大群体不断增加,导致就业压力长期居高不下。2017年,济南市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有所增加,就业压力持续增大;去产能造成部分职工下岗失业,对就业形势产生较大影响。
2.就业结构逐渐优化,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近年来,济南市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并且取得了明显实效。2017年上半年,济南市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继续发挥主引擎作用,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8.4%,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0.7%,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此外,物流、信息、商务、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21.5%,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提高了2.1个百分点。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济南市就业结构逐渐优化,第三产业用人需求占主导地位,第二产业需求逐渐向第三产业转移。特别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迅猛发展,对就业人员的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就业存在的问题仍然以结构性矛盾为主,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具体表现在招工难、技工短缺、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和困难企业隐性失业显性化等方面。由于济南市节能减排、产业改造升级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所以结构性失业的阵痛短期内仍然不可避免。
3.就业渠道拓宽,用工性矛盾依然较为明显
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单位招聘是职工获得目前这份工作的主要途径(49.12%),排在第二位的是网络招聘(18.20%),另有亲友帮忙(9.21%)、毕业分配(6.14%)、人才(劳务)市场(3.07%)、政府安置或工会帮助(2.19%)、其他(12.06%)。可以看出,职工就业渠道较为广泛。
民营、私营和个体经济不断发展,致使职工就业渠道拓宽、形式更加灵活,但同时带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规范化程度较低等用工性矛盾问题。《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2—2016年,济南市工会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工会、涵盖单位、职工、农民工、女性农民工与已建工会单位相关指标占比变动状况如表2所示。
表2 工会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占比变动(2012—2016年) %
根据表2数据绘制工会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占比变动及趋势图,如图4所示。
图4 工会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占比变动及发展趋势
由表2及图4可以看出,无论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工会、涵盖单位占比,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占比都呈下降趋势。由此来看,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任重道远。
4.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群体性困难职工存在隐忧
近年来,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但是由于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形成了困难职工群体,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较低,存在“有活干不了”的现象;部分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存在领低保、等着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现象,有的还“挑肥拣瘦”,怕苦怕累,缺乏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一些大学毕业生择业定位不准,“高不成、低不就”现象比较普遍。
(二)职工经济权益得到总体保障,但收入差距、工资拖欠、生活支出呈现伴随性增长趋势
1.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收入差距不断增大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山东统计年鉴2016》显示,2015年,济南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67112元,比2011年高出25397元,增长了60.88%。
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收入水平不断增长。《山东统计年鉴2016》显示,2015年,济南市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37381元,比2012年高出13990元,增长了59.81%。
职工对自己的工资收入较为满意。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12.09%的职工对自己现在的工资收入水平满意,24.40%的职工比较满意,31.43%的职工认为一般,20.22%的职工不太满意,11.87%的职工不满意;认为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高收入的占0.88%,中等偏上的占7.91%,中等的占32.31%,中等偏下的占30.99%,低收入的占20.88%,说不清的占7.03%。
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增大。《山东统计年鉴2016》显示,2015年,济南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中,年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116628元;最低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33935元,前者是后者的3.44倍,比后者高出82693元。《山东统计年鉴2012》显示,2011年,济南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中,年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为84443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为23751元,前者是后者的3.56倍,比后者高出60692元。分析发现,城镇单位金融业职工工资遥遥领先。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年均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相对差异缩小(由3.56倍降至3.44倍),但是绝对差异不断增大(由60692元增至84443元)。
不同所有制之间收入差距增大。《山东统计年鉴2016》显示,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67112)比全省平均水平(57270元)高出9842元,在全省17地市中排在第二位,比排在首位的青岛市(68703元)少1591元。与此相对,济南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为37381元,在全省17地市中排在第8位,比排在首位的东营市(43495元)少6114元。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上月从单位获得的到手全部货币收入中,外商企业职工为4750元,港澳台商企业职工为6032元,私有企业职工为3532元,集体企业职工为3003元,国有企业职工为4774元。港澳台商企业职工收入最高,集体企业最低,前者比后者多出3029元,是后者的2倍多。
不同岗位职工收入差距比较明显。与一线职工相比,中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偏高现象较为突出。智联招聘给出的一份调查显示,从济南市2015年第三季度各行业的薪酬情况来看,物业管理/商业中心行业以7435元的月薪高居榜首。但另据调查,济南市一些物业公司的部分高管的收入的确能达到7435元/月,但高管仅占物业公司员工的5%,95%的是保安、保洁、客服等一线中低层人员,他们的收入远远低于这个数,平均收入不超过2000元。
2.职工收入权益进一步实现,拖欠工资现象仍较为突出
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间,济南市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执行1100元和11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济南市市内五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由此来看,市内五区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是2012年的1.46倍,其他县区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是2012年的1.49倍。
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5月16日,济南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意见》。根据部署,自201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普遍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在济南市的世界500强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济南市总工会聘请了1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在乡镇(街道)及部分工业园区普遍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基础上,重点在产业聚集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济南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6%,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为95%。
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自2015年起,山东省开始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农民工按月支付工资,杜绝隐性欠薪现象。对因拖欠行为造成恶劣后果的建筑企业,将暂缓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及调剂补贴,不予受理资质升级和项目评优申请,不予受理外省进鲁施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并视情节采取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措施。尽管惩罚措施较为严厉,但部分企业依然“铤而走险”,继续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6年12月10日起,济南市人社局联合市城建委集中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截至2017年1月27日,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309户,涉及劳动者8012人,清欠农民工工资426.4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09起,涉及农民工1227人。涉及农民工比例之高、拖欠金额之大由此可窥见一斑。
3.职工可支配性收入持续增加,但生活负担较重
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山东统计年鉴》(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1—2015年,济南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8.06%,年均增长率为8.4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了36.69%,年均增长率为8.13%。进一步分析得知,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长主要得益于工资增长。2015年,济南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59.10%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的56.56%来自于工资性收入。
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职工生活负担有所加重。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与五年前相比,认为家庭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占9.82%,有所提高的占59.72%,没什么变化的占21.44%,有所下降的占7.41%,有很大下降的占1.60%;职工所在家庭现在的总体收支状况分布是:认为“能够攒下一些钱”的占18.35%,“收入够用,有少量结余”的占36.09%,“花销较大,基本月光”的占37.10%,“花销太大,还欠了债”的占8.47%,后两项占比近一半;认为现在的物价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很大的占60.60%,有一点影响的占35.20%,基本没有影响的占4.20%。
(三)职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存在不均衡、惠及面窄和支付压力增大等问题
1.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整体提高,但“五险”发展不均衡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山东统计年鉴》(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5年底,济南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66.1万人、627.4万人、130.1万人、144.5万人、136.4万人,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63.6万人、352.2万人、26.4万人、12.8万人、46.3万人,增长了 31.41%、127.98%、25.46%、9.80%、51.39%。
“五险”参加人数不均衡。《2016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末,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4.28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4.48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5.78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1.22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2.17万。由此来看,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多,参加失业保险的最少,前者是后者的2.09倍;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占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47.76%、50.01%、56.71%。
2.社会保险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职工参保情况差别较大
2017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没有办理或不知道是否办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别占15.35%、12.94%、6.84%和34.88%;外商所有制企业参保率最高,港澳台商企业次之,国有企业处于第三位,集体企业处于第四位,私有企业处于末位。具体分布状况如表3所示。
表3 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参保情况 %
3.社会保险支付压力增大,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面临倒挂危险。2012年,济南市本级基金收入85.1亿元,支出75.9亿元,当期结余9.2亿元,除去清欠和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的一次性收入6亿元、国家和省下拨的调剂金2.3亿元,收支基本平衡。《山东统计年鉴2016》显示,截至2015年底,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亿元,基金支出8.2亿元,累计结余21.3亿元。累计结余金额在17地市中排名第10位。
生育保险基金已经倒挂。2012年,济南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4亿元、支出3.35亿元,倒挂0.51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64亿元、支出3.27亿元,倒挂0.63亿元,累计结余仅有3544万元。
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都是对养老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职业年金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的,而企业年金的参加范围则是企业。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尽管济南市企业年金起步较早,发展却很滞后。2004年3月,山东尝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省及市都选择3至5户企业进行试点。截至2015年初,济南市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仅有30家,参保职工2万余人。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单位为职工提供了补充养老保险(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占13.32%,没有提供的占65.86%,不知道的占20.82%。
(四)职工劳动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力度加大,但企业重视程度存在差异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市总工会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督导手册、评选表彰等措施,推动“组织职工查隐患、抓好安全促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2016年,全市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20233家、职工892336人,查出安全隐患29076项,整改完成20861项;全市有1900家企事业单位、59万名职工、3.4万个班组参加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各级工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工伤事故处理。《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显示,2016年,各级工会参加安全生产71070次,比2012年增加了76.67%;参加处理工伤事故491件,比2012年增加了59.93%。
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发展不平衡。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除了不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外,认为单位能按时足量发放劳保用品的占73.99%;按时发放,但不够用的占10.14%;发放不及时的占4.39%;有需要,但从未发放过的占11.49%。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发展方面,总体来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企业、港澳台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对较好,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相对较少;部分私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私有企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容易出现侵犯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的现象。
2.职业病防治取得长足进展,但存在一定问题
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2015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为契机,督促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纠正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采取强制措施,要求企业依法进行检测、体检。
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够。尽管济南市职业病防护措施有效率占比较高,但是防护措施不够以及没有防护措施问题不容忽视。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济南市部分行业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不够或没有防护措施问题严峻,辐射污染尤其明显。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职业病防护措施情况 %
由表4可以看出,企业对能感知、看得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较为得力,防护措施有效率相对较高,高温、低温作业防护措施有效占比接近八成,粉尘污染防护措施有效占比为64%;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不太重视或有意忽略,防护措施不够或没有防护措施占比较高,辐射污染防护措施不够与没有防护措施两项占比达到55.81%。
职业病预防环节薄弱。预防职业病,规范的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体检非常重要,可以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包括职业性与非职业性损害),提早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劳动者健康损害,同时也可减少企业的损失。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最近一年来,参加过单位组织体检的职工占比为67.26%,没参加过的占比为32.74%。
3.职工安全生产培训相对薄弱,检查内容亟待扩充
安全生产培训相对薄弱。部分企业组织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不容乐观。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2.37%的职工没有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最近一次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为2016年的占23.03%,在2017年调查日期前的占51.54%。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亟待扩充。近年来,济南市总工会精心组织职工开展“组织职工查隐患、抓好安全促发展”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各级工会在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身体力行。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培训9075次,培训职工482756人。鉴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应扩充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把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作为各级工会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和评选“组织职工查隐患”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
(五)职工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实现,但建制覆盖面、操作规范化和作用发挥有待提高
1.职代会制度得到巩固,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相对滞后
职代会建制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6年,济南市7810个基层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涵盖企事业单位52760家、职工139.92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3374个基层单位,涵盖单位增加了2833家,职工增加了29.62万人。
《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6年,济南市10254个基层单位建立了职工大会制度,涵盖企事业单位28255家、职工61.38万人,比2012年减少了47个基层单位,涵盖单位增加了6067家,职工增加了7.24万人。2017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1.15%的职工认为单位已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77.98%的职工认为本单位职代会作用发挥很好或较好。
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相对滞后。随着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其职代会建制工作总体上相对滞后于建会制度。
2.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但是效果有待提高
深化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数据显示,2016年济南市已建工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达1.81万家,比2012年的12.91万家增长了39.96%。2016年,济南市已建会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5%,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建制实现全覆盖。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53.29%的职工所在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业务、校务或院务公开),56.36%的职工有机会对工作单位管理和自身权益发表意见或反映愿望,30.77%的职工表示自己所在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管理者对民主管理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民主意识淡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不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职工队伍中,认为工作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由“领导(老板)个人说了算”“管理部门单独制定”的分别占12.97%、32.97%。
企业民主管理运作不规范。有的企业公开内容避重就轻,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问题,不能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有的企业只重视公开办事结果,而忽视公开办事程序。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59.63%的职工认为自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发挥一般、较差、很差或说不清;职工队伍中,认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不是或不知道“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制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决定”“事先张贴出来征求职工意见”“先实行再根据职工意见修改”的占比依次为77.03%、60.44%、55.07%、60.57%。
企业民主管理效果有待提高。2017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46.71%的职工认为自己所在单位没实行或者不知道是否实行了厂务公开(业务、校务或院务公开);38.85%的职工认为自己所在单位没有建立或者不知道是否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69.23%的职工认为自己所在单位没有开展或者不知道是否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43.64%的职工表示没有机会或者说不清对工作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自身权益发表意见或反映愿望。
3.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数量上升,但职工监事比例下降
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进入企事业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的规模总体上升。《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济南市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进入董事会的1770人,进入监事会的1677人,分别是2012年的5.28倍、15.67倍。
职工进入企事业单位监事会的规模以及占比有较大波动。《山东省工会统计数据》(2012—2016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济南市职工进入监事会的2047人,是2012年的6.02倍;职工监事占监事总量的40.12%,比2012年提高了3.21个百分点。
五、加强济南市职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1.加强和改进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强化和创新职工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在职工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及时把劳动模范、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好困难企业、改制企业中工人党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突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深入开展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引导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培育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职工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找准主流思想宣传教育与职工需求的契合点,探索更多灵活多样、亲和力强、喜闻乐见的教育引导方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
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对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历史功绩的宣传,不断激发广大职工历史主动精神和伟大创造力量。引导激励职工争当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善于攻坚、技术精湛的高素质劳动者,激发职工“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做出彩济南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当好推动省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和巨大贡献,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做好劳模选树表彰、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劳模事迹宣讲和“济南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建设济南工人运动史展览馆,使其成为集存史、资政、育人于一体的红色教育基地。
(二)强化职工队伍建设制度支撑
1.健全保证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
畅通职工参政议政渠道。适当增加一线职工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职工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
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依法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职工意见,严格职代会召开的时间和程序,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并逐步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2.创新工人发展制度
拓宽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制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改变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独木桥”现象。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制定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把优秀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搭建工人职业成长平台。
畅通工人流动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丰富就业服务内容,增强服务针对性,促进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工人特别是产业工人行业供求状况分析制度,为工人流动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扶持工人创新创效。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完善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培养选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和支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全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三)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 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跟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完善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推进产教融合企业试点,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完善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创新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方式,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开发课程,鼓励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推进“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快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国内一流技师学院。
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
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搭建工人教育培训“立交桥”,将终身学习贯穿工人职业生涯全过程。鼓励名师带高徒,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学徒制培训,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
2.实施职工技能提升行动
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深入开展“弘扬工匠精神,深化劳动竞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功立业”活动。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机制,市、县(市、区)成立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成立劳动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领导本地区、本单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劳动和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将竞赛成绩与职工的技能评定、效益工资、培训学习、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等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扩面机制,推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的企业和职工有效参与。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评估机制,在原有参建方自查评估、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等。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高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工匠型人才。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交流、技能晋级、名师带徒等技能提升活动。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
探索“互联网+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新模式。适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要求,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新模式,将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纳入城乡信息化建设,优化数字学习环境,满足广大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丰富民主参与形式,畅通民主参与渠道。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和《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强化国有企业厂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覆盖面。积极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法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规则。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督促企业严格用工管理、履行合同义务、纠正不规范合同。
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作用。发挥工会组织作为枢纽型组织的作用,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增强职工的社会主体参与意识,规范职工参与的行为和秩序,提升职工参与的层次和水平。
2.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建立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不断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督促企业解决欠薪问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向一线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职工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规范提高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群众性监督,促进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推动实现同工同酬、同工同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明确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三方会议,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工作检查,切实发挥其在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和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继续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农民工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努力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
(五)创新工会工作方式方法
1. 建立群众参与机制
建立“职工群众提出—工会组织主导—社会力量承办—职工群众参与”的自下而上的工作任务、工作项目形成机制、推进机制和评价机制,特别是让职工群众考核评价工会工作效果,真正做到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职工满意为标准,把工作做到职工的心坎上。建立工会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把握职工的所急所盼,增进与职工群众的真挚感情。
2.建设群团阵地共同体
工会等群团组织按照构建基层“大群团”工作格局的要求,整合群团组织优势资源,在县(市)区特别是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通过自己建、联手建、巧借用、搞嵌入等方式,加快构建信息阵地、惠民阵地、活动阵地、维权阵地“四位一体”的大群团阵地共同体,努力做到政府搭台、群团唱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3.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
建设新的市级职工服务中心,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推进实施“工会会员服务卡”,着力提高普惠性服务水平。做实做细工会帮扶服务品牌,推动帮扶活动常态化,把“四季服务”集中行动与日常救助服务结合起来,及时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帮扶活动长效化,把一次性救助与全过程跟踪帮扶结合起来,帮助职工真正走出困境。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将困难农民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推动帮扶活动社会化,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4.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
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密切与职工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让职工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就业援助、医疗帮扶、困难救助、维权服务等内容,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群众新通道。深入了解职工需求,不断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