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散预办检查抚州开展散预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18-03-20倪贵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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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贵祥
为加强散预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散预行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6〕45号)文件,按照《江西省散预行业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3月15日至16日,江西省散预办第一监督检查小组对抚州市散办、东乡区散办和南城县散办2017年散预行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江西省散预办第一监督检查小组按照《江西省散预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价内容》的要求,采取听汇报,查阅审核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记录、案卷等资料的方式,对抚州市散办、东乡区散办和南城县散办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三大项十九小项逐项检查、现场评分。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对抚州市散办、东乡区散办和南城县散办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表示满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要求,并就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使受督察单位看到了不足和差距,受益匪浅,对今后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