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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与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小微企业融资

2018-03-19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小微融资企业

何 静

(铜陵学院 金融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一、皖江城市带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小微企业发展及融资现状比较

(一)两城市带小微企业发展现状比较

小微企业在安徽和江西两省发展非常迅速,但是两省的小微企业发展有各自特点:从小微企业数量来看,都呈逐年增加趋势,但自2012年以后,安徽省企业数量增长速度明显落后于江西省。从行业分布来看,皖江城市带小微企业由传统餐饮业、制造业向科技服务业转型,比如科技服务与地质勘查业小微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4%、2.1%;同样是传统行业的住宿餐饮业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变化趋势也不同,餐饮业比重逐年下降,而租赁商业比重却不断攀升(见表1)。环鄱阳湖城市群小微企业涉及行业广泛,但企业对原材料依赖性强,产品差异性较小,表现为技术含量低、利润薄,主要集中在农林渔牧业、制造加工业、建筑建材、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等传统行业,占全部行业比重分别为13.1%、13.6%、13.9%、25.1%和14.7%,总比重达到80.4%。而运输物流和教育传媒分别占5.1%和3.2%,租赁中介、家政服务及其他行业占比约11.3%,总体而言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相对落后,高科技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小微企业是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力军,约占民营企业数90%以上,2015年安徽省中小微企业产值8 590.5亿元,增长了8.4%,占全省GDP的41.2%,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占全省工业比重由上年的58.4%提高到60.2%;小微企业税收总额达931.68亿元,比上年增加442.20亿元,增长90.34%[1]。2015年江西省小微企业总产值6 283.2亿元,增长9.5%;小微企业纳税总额804.15亿元;2016年上半年,工业园区内小微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 102.3亿元,同比增长了13.2%[2]。

表1 皖江城市带小微企业部分行业分布趋势 %

数据来源:安徽统计年鉴。

(二)两城市带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比较

2013年安徽省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总借款余额为4 283.9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36.6%[3];2014年皖江城市带小微企业借款余额由2013年的11.61亿元增长到15.12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银行借款增长26.9%,民间借款增长48.6%,微型企业借款余额增长43.4%;从借款数量上看,银行依然是主要渠道,占77.9%,民间借款比例有所上升[4]。2015年对安徽省内1 200户小微企业贷款渠道调查显示,41%的企业依靠银行贷款,37%的企业依靠民间借贷,13%的企业依靠担保贷款,且76.3%的企业资金缺口严重。至2016年上半年,皖江城市带小微企业通过政银担获得281亿元,户均508万元,使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增加5个百分点[5]。

江西省小微企业的借款余额成逐年增加趋势,民间投融资活跃。2011年底,小微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余额1 695.81亿元,占总借款余额的18.87%。小微企业大部分资金都是创业者自有资金,内部融资比例达到83.3%,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占16.7%[6]。至2013年底,民营企业获得资金的各种渠道比重分别为:自筹资本占91%,金融机构借贷融资占4%,非金融机构融资占2.1%,其他渠道融资占2.9%。

二、皖江城市带与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比较

(一)金融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情况比较

1.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与2010年相比,2013年安徽省拥有各类金融单位12 623家,增加56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达464家,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和农户发放贷款692.6亿,占总贷款额的87.2%。全省获许可的融资性担保机构378家,注册资本495.8亿元,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责任余额1 342.3亿元,占总在保额96.6%,完成413亿元融资性担保代偿额,同比增长100.3%,担保代偿率由1.2%增加到1.6%。2014年安徽省金融业各项贷款余额22 754.7亿元,增长15.6%。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 088.8亿元,增长11.7%[3]62。

江西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额比例不到20%[6]56,2014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比为19.65%。通过对317个小微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得到小微企业融资对象选择表(见表2),结果发现: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小微企业数量较少,银行渠道融资的小微企业占35.51%,民间金融是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渠道,比例高达64.49%。

2.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模式

安徽省采取新型政银担合作,制定“4321”分险模式,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管、优势互补、多赢互利。2015年,安徽担保集体放款145.48亿元,服务小微企业2 837户,户均512.8万元[5]46-47。江西省实施“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两大财政金融工具,全省两通产品已累计为1.3万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26.1亿元,户均贷款额404.69万元,并将“财园信贷通”的收益企业扩大到园区外规模以下小微企业[7]。

表2 环鄱阳湖城市群小微企业融资对象选择

数据来源:参考文献[6]中的问卷调查。

3.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安徽与江西都建立了资本风险补偿机制,但具体措施有所不同:安徽省每年注资31亿元用于做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担保风险专项补偿基金[8]。江西省2015年注资24亿元风险补偿金,撬动了银行372亿元贷款,帮助全省9 019户企业获得贷款,2016年江西省风险补偿资金为29亿元。

(二)地方政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比较

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采取了各项措施扶持小微企业。两省分别制定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1.降低企业税费比较

安徽省人民政府制定《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而江西省国税局印发《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2.金融服务平台比较

安徽省以安徽省担保集团为基础,搭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新型“政银担”融资担保体系,采取“4321”风险分担模式。江西省采取“财园信贷通”,开创了财政、银行、企业多方参与的融资型模式,通过省财政补偿金来撬动银行贷款。至2016年5月 ,通过财园信贷通贷款累计达748亿元,汇集了中小微企业2万户[7]。

3.金融政策支持企业融资比较

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江西省政府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设立“续贷过桥基金”和开展“税融通”业务;同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和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江西省提出25条融资措施,推出融资产品“赣融通”系列产品;同时还成立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鼓励小微企业挂牌。

三、皖江城市带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内部因素

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管理能力低

皖江城市带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小微企业都存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落后这一问题,很多企业忽视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大多企业无健全的财务制度、无完整的财务报表及无真实数据等。另外,小微企业认为财务是企业的经济命脉,自己或亲信把握即可;同时高层次财务人员不愿意到小微企业工作。

2.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竞争力

企业生命力在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在市场中有竞争力。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具有市场反应快、灵活性强、迅速抓住商机等优点,但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人才缺乏,资金短缺,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加上很多研发需要长时间投资,很多小微企业放弃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具有小富即安的思想。

3.小微企业信用能力不足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分小微企业开始转型升级,但多数小微企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粗放型和资源型的传统行业,从事原料生产和产品初加工,产品附加值低,规模小资本少,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差和信用等级低等特点使其信用能力不足。

(二)小微企业融资外部金融环境

1.金融机构很难详细了解小微企业情况,放贷积极性不高

由于给小微企业贷款利润低、份额小,而贷款手续比贷款给大中型企业多,金融机构不愿意费力调研。另外,两城市带小微企业数量较多、分布地域广,企业特色显著,共性不突出,金融机构难以深入了解,而小微企业出于防范泄密等因素,又不愿意向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企业信息。

2.企业对金融产品了解较少

面向小微企业金融创新产品较多,企业对产品缺乏深入认识。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小微企业金融创新产品达200多种。同时金融机构对产品宣传力度较小,小微企业因地理位置、行业特殊性等原因,对金融产品信息获取途径较少。

3.金融业发展区域差异大,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

一方面,金融业发展水平与地方经济水平相匹配,安徽与江西各地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地区金融业发展不平衡。金融资源集中分布在合肥、芜湖、南昌、九江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小微企业大多数分布在县及乡镇,各地专业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形成体系,信用担保体系也不完善,金融资源难以有效、快速服务小微企业。另一方面,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力军,银行业资产超过GDP250%,导致银行部门内部竞争不足。

另外,两城市带小微企业融资外部环境不同因素在于:(1)资金流向偏好与小微企业融资对象选择不同。安徽地区小微企业偏重于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而本地投资者不愿意把资金投放到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江西地区小微企业则更热衷于民间借贷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而该地区投资者热衷于高风险高回报投资。(2)融资渠道发展不同。安徽地区非正规融资行业市场混乱,问题多、管理难,民间资本数量少且分散,民间金融规范度不高。江西地区非正规融资基础好,内部调节和自律约束机制完善,拥有好的民间基础。

(三)政策制定与落实方面

两省地方政府政策制定自由度低,可选择空间小,小微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地方政府受行政命令和财政税收限制,在制定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上常常滞后于企业发展,不能及时灵活地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小微企业门槛限定,没有根据地区经济发展不同采取不同的融资条件。虽然安徽省和江西省帮扶小微企业融资分别采取新型政银担模式和财园信贷通,但是融资平台搭建较少。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特别是民间融资方面,法律地位不明确,还处于灰色地带及没有专业机构核实评定监管。

四、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一)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寻求解决对策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养专业财务人才

地方政府要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宣传,对于不同类型小微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解放企业管理思想,树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对部分企业财务人才欠缺情况,要加大校企人才对接培养。短期内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困难、财务管理优化也难的企业,实行企业部分机构职能外包。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增加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实行融资前的信息披露和融资后资金的规模、投向和周转情况及时公布,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化,经营业务明确,改善金融机构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局面。

2.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企业信誉

小微企业要从供给侧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大企业创新和加快产业转型,可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生命力,改善企业的社会信用度。通过建立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等各种产业基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包括人才、场地、技术、金融等,吸引小微企业入驻,并帮扶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加快传统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对园区外小微企业要跟踪帮扶,给予适当行业指导、政策宣传和税收减免,将弱小的企业扶植起来。同时,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为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便利条件,进行统一管理与企业宣传,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3.形成区域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要加快小微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和相关服务行业建设,形成区域产业集群,使相关产业链企业绑成团,既节约生产运输成本,又可以相互担保,解决融资问题,还可以帮助企业组团出去引进项目。其次,通过形成小微企业产业集群,便于对小微企业进行统计,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建立全面的企业信息系统,形成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更新企业最新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最后,将各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到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起互通互联的全国一体化信用体系(见图1)。上报信息及时有效的企业给予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便利,而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

图1 构建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结构图

(二)搞好企业融资外部环境

1.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引导小微企业融资结构多元化,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网络融资和风险投资基金。首先,鼓励小微企业不断扩大短期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联合票据及其他产品的发行规模,实现区域集优票据发行融资。积极鼓励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新四版挂牌交易,要激活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小微信贷通等形式参与,扩大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2]。其次,充分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降低融资成本、募集民间资金等方面优势,实现小微企业高效间接融资。最后,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使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优势互补。

2.完善专营化金融机构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专营化金融机构是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由商业银行专门设立的小企业信贷融资机构。在风险容忍度、贷款发放标准、金融行业管理考核等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针对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精细、特色、差异化”服务。利用专营化金融机构,为不同类型小微企业创新独特金融产品,比如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产业链贷款等金融产品,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和代理服务。

(三)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完善法律法规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搭建小微企业“互联网+投融资”平台

数字经济时代,政府要明确目标、定位职能,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发挥投资者与小微企业联系的中介作用,执行并完善已有金融政策,适时创新金融政策。同时要根据市(县)特点和小微企业类型,放宽扶持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制定针对性强的可操作的金融政策,比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税收保护期。通过互联网数字信息,增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认知度,构建银企沟通合作常态化和长效性融资机制,成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服务部门,调动社会各界与民间资金支持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共同构建银企合作平台。政府要搭建网贷平台,规范网络贷款流程。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化融资担保模式和融资租赁模式,做好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2.建立并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体系

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下,积极构建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法规,根据地方小微企业特点制定法律规章加以约束,有目的地针对性制定《小微企业法规》和《企业网络融资法规》来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基础,规范融资途径的合法性,防止融资风险发生。积极废除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对小微企业不合理的规定,为小微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1] 李强.安徽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J].长沙大学学报,2015(4):11-13.

[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EB/OR].(2013-09-11)[2017-10-12].http://www.jiangxi.gov.cn/zzc/azt/jr/201311/t20131104_990155.html

[3] 王扶林.安徽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D].蚌埠:安徽财经大学,2015:62.

[4] 巫濛.地方金融体系构建与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研究[J].时代金融,2014(5):52-53.

[5] 杨玉华,姜刚.安徽:政银担合作纾困小微企业融资[J].特别策划,2016(5):46-47.

[6] 唐青松.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基于江西省小微企业的调查[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3:56.

[7] 林雍.财园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748亿元[N].江西日报,2016-06-28.

[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EB/OL].(2013-10-16)[2017-10-12].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00/2013/12/5/918740602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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