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表示未来重点支持智能汽车等9大领域产业 等
2018-03-16
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近期表示,要切实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动能,大力实施生物产业倍增计划,组织实施“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支持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等9大领域产业。加速制造业与信息化融合,开展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及示范应用,推动重点行业智能化示范工厂建设。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实施高端装备提升、关键新材料发展等重点工程。
京牌轿车在津早晚高峰不限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日前发布通告称,为有效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天津市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自2018年2月22日起,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天津市关于外埠牌照机动车早晩高峰限行规定的限制,即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9时和16—19时,在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也可正常通行,同时须遵守天津市关于机动车限行管理其他有关规定。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正式调整
日前,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称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通知要求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等。
上海继续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其车型进行申请
2月22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組办公室发布《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该文件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受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及其车型申请”。这意味着并不是所有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车型都能在上海本地销售。2月9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2018年2月至2020年底,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市财政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L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给予市财政补助,但补贴车型要“符合本市管理规定”。
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公告出炉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这将推动成品油价持续上涨。业内人士表示,成品油消费税的消息不断发酵,将支撑汽油价格上行,而目前柴油价格本就处于相对低位,因此,有望推动油价迎来新一轮触底反弹。受美国原油库存持续降低及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整体震荡上涨,本轮发改委涨价预期不断增强。截至1月9号,原油期货收盘价格已刷新2014年12月份以来高位。受此影响,成品油价有望迎来2018年首次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