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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通报不满意”怎么看?
近日,在武汉市新年作风建设大会上,武汉市纪委不仅公布了年度“十优满意单位”,还通报了武汉机关中层处室、基层站所的 “十差不满意单位”,還请三个代表单位分别作了交流或检讨发言。在您看来,“通报不满意”是否能让群众满意?
“治疗不满意”是关键
整治“不满意”要分类施策
“群众不满意”分三个层次,所以治疗“不满意”也要分类施策。一是轻度不满意,通报无疑是有效的手段,可以督促单位加以整改;二是严重不满意,单凭通报无法让群众满意,应该仔细调查,拿出具体解决方案,若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工作方法问题,则需单独教育,使其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法,若是单位整体的突出问题,则需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甚至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本质;三是瞎说不满意,无事生非,与事实相悖。应本着保护单位、保护干部形象的态度及时清除谣言,公示公开,对言语不实且极端者予以行政处罚。 (荆门 李保华)
干得怎么样 群众说了算
当机关事业单位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这已然说明该单位工作极其懈怠,由此可以推测,群众对这些被通报的单位是深恶痛绝。工作干得怎么样,群众说了算。最能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好坏的是人民群众,通报应该最大范围、最深维度地来调研收集群众对行政单位的满意度,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单位,不仅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更要对其主要负责人采取诫勉谈话、严肃问责等相应处理,并将结果通过网络视频、电视电台向社会通报。
(红安 张景阳)
不满意变满意,关键在变干部
用科学公正的测评制度、让群众评价单位,是发扬群众监督的有效手段。群众不满意的是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效果,这些都是单位里的干部做出来的,所以问题主要还是出在干部身上。可以说,是一些失德少能的慵懒干部导致了群众不满意。被群众评为“不满意”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深刻反思,找出问题,雷厉风行地改进作风,全力甩掉“不满意”这顶帽子。如果“不满意”者得过且过,连续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纪检部门就应启动问责程序,问题严重的甚至可以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松滋 文冬)
通报“不满意”有必要
为作风建设指明新路向
对群众不满意的单位直接“评差”,这正是作风建设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鲜明写照。在以往评议活动中大都是本着“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原则,评议表中要么选“优秀”要么选“合格”,总结大会上也只是公布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武汉市的这次“评差”行为令人耳目一新。
因为,“评差”具有鞭策作用,让当事人知耻后勇,迎头赶上;“评差”具有警示作用,可以警示广大干部对照自查,深刻反思。可以说,这种“评差”为今后的作风建设指明了新路向。但“评差”行为只是作风建设创新的第一步,只有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才能让群众满意、让群众舒心。
(咸宁 王清鹤)
一项刀刃向内的革新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报不满意”是一项刀刃向内的革新,敢于向自身开刀,刮骨疗毒,确保机体长期保持健康的探索。无论“通报不满意”能否让群众满意,这项举措都是一种民主政治建设的尝试。窗口服务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一项服务都与群众面对面、心对心。我们要直面某些服务意识不高、服务态度不友好的党员干部,让这些干部红脸出汗,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同时,“通报不满意”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形式,以此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凤 刘佐华)
“评差”后要看下文
改进作风是初衷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满意度是反映单位作风扎不扎实、服务到不到位的一面镜子。一个单位是否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群众是最有切身体会,也最有发言权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动真格的却不多,有时搞搞形式、走走过场,给个“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就完事了,如此“蜻蜓点水”又怎能让那些“十差不满意单位”积极改进,更加重视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呢?群众要的不仅仅是通报“不满意”,而是希望这些单位能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蕲春 陶玲娟)
“通报不满意”不能一“通”了之
让群众满意,绝不可一“通”了之。首先“通报”不是请客吃饭,不能讲客气,必须直指问题要害,真正让被通报单位“红红脸”“出出汗”。其次,要求“不满意”单位限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向群众公示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最后,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定期回访、多渠道监督,了解群众对“不满意”单位的整改情况是否满意,并对整改情况不满意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群策群力抓好整改,真正让“不满意”单位变成“满意”单位。 (枣阳 姚竞宇)
不能让“评差”成为“烂尾工程”
“评差”展现了武汉市委市政府敢于揭短亮丑的决心和勇气,值得称赞,但还应该有下文。接下来必须要督促、指导这些“评差”单位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认真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接受上级和群众的再监督。上级机关要充分利用这个活动“杀一儆百”,让其它部门和单位有危机感,千万不能仅仅只是曝光了事;“评差”单位更不能“破罐子破摔”,必须时时自查自纠。只有强化监督检查,综合施策,才能使“评差”的作用真正体现出来,使其成为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改善机关作风的一剂良方。
(黄陂 刘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