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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金銮殿上新来的年轻人(下)

2018-03-16雪珥

读书文摘 2018年3期
关键词:宪政议会政治

“橡皮图章”雄起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一个喜讯从北京传向全国各地:除新疆之外,全国各省均已成立了地方议会性质的“谘议局”。这是大清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大清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此时正是1909年10月,紫禁城的天空蓝得最为动人的季节。

大清议员

建立谘议局,是以摄政王载沣为核心的大清国新一代领导核心改革攻坚的重要环节,也是1909年的工作重点。

这一年年初 (2月17日,正月二十七) 颁发的一份中央文件 (谕旨) 强调指出:“本年各省均应举行谘议局选举,及筹办各州县地方自治,设立自治研究所,并颁布资政院章程等事。”文件认为,“积小以高大,乃能纲举目张”,要求各省督抚及管理地方之将军都统,务必选用公正明慎之员绅,依限成立谘议局,不得延误,并由大清国“体改办”(宪政编查馆) 考核驳正。

此前,中央颁布了 《各省谘议局章程》,谘议局被定位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其职权为: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件;议决本省岁出岁入的预决算,以及税法、公债及本省“担任义务”的增加;议决本省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及权利的存废;选举国家议会 (资政院) 议员,申复资政院、督抚咨询事件;公断和解本省自治会的争议事件;收受自治会或人民陈请建议事件等。简单地说,谘议局虽然只是立宪改革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机构,但事实上就是地方议会,是大清国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最为主要的制度性途径。

参选谘议局议员,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一、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业,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二、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及其与中学同等或中学以上学堂毕业得文凭者;三、有举贡生员以上之出身者;四、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五、在本省地方有5000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概而言之,作为地方议员,必须符合“有公益贡献、有文化素质、有公共服务经验、有一定资产”四者之一。这样的限制,成为后世论者将谘议局解读为“假民主”的证据之一。其实,平心而论,连这四者之一都不具备的人,却又如何参政议政,“指陈通省利病”呢?

参选议员有条件限制,谘议局的选举本身相当严格、郑重,既不搞事先酝酿、上级圈定,也不搞鼓掌通过等花样形式。议员,包括议长、副议长及常驻议员(类似常委) 等,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更为重要的是,谘议局第一次打破了中国官员终身制惯例,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至多只能连任一届。

各地谘议局基本照搬了西方的地方议会模式,从会议程序到议案处理方式,再到民众的自由旁听权,乃至重要议案的“三读”方式,全盘西化。每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制度化设定,至少在表面上切实达到了公开、民主的要求,在制度层面上令大清国民众第一次参与宪政有了基本的保障—— 尽管后世的太史公们出于某种需要,对谘议局、资政院连同整个晚清政治改革多加抨击,认为其是“假立宪”、“假民主”,而纵观此后的民国议会史,其公开性、民主性并没有比晚清有更大的进步,相反因为执政者更为熟练地掌握了“碰见红灯绕着走”的技巧,宪政民主的话语往往成为非宪政、非民主内核的外包装,有时甚至连这层包装都省略了,直接提出了“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主张。

根据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设计,谘议局与地方政府之间应该是“相互监督、长期共存”的政治协商框架,谘议局就是地方立法机构,地方政府必须坚决服从;而地方督抚虽然有权报请中央后解散谘议局,但依法必须在两个月之内重新选举开会。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地方督抚基本选择了与谘议局紧密合作,共同进退,以期减少行政的阻力,民意也因此得以更为充分地在地方行政中体现出来。

因此,在诞生之初,谘议局就没有定位为橡皮图章,而是锋芒毕露。对于“不听招呼”的地方政府,谘议局甚至不惜以集体辞职施压。江苏谘议局就曾经为预算案而与政府争执,议长和副议长带领全体常驻议员以辞职而抗争。这种风气蔓延到国家议会,资政院议员们为了阻止政府举借外債,也不惜以集体辞职而抗争。根据有关材料记载,在议会如此强势下,相当多的省级官员在议会领袖面前十分惶恐,行政权一权独大的传统局面得到抑制。资政院后来甚至敢于弹劾政坛上的不倒翁、内阁总理大臣奕劻。

时尚猎场

议会政治迅速吸引了精英人士的参与。从1909年各省谘议局第一次选举结果看,约九成的议员既拥有传统功名,又接受过新式教育。这些议员兼跨传统与现代的双重精英身份,具有相当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令谘议局成为全面改革的加速器。1910年开始,各省谘议局四次大串联,组织大规模的请愿团,进京给中央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组织责任内阁,颁布议院法及选举法,以期一年内召集国会,领头人就是大清国的状元张謇,与海外的梁启超遥相呼应。国家议会(资政院) 会议期间,各省谘议局再度向资政院上书,并向各地的督抚施压,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一呼百应,中央不得不缩短此前已经颁布的预备立宪期,迅速组建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届责任内阁。

大清中央之所以积极推动地方议会及地方自治运动,首要目的就是动员民意,对日益尾大不掉的地方督抚实行监督和牵制。当然,政治是一种利益博弈游戏,处于夹缝中的地方督抚转而与地方议会全面合作,由此,作为设计初衷的地方立法机构与地方行政机构的博弈,转化为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地方议会与督抚联手向中央索要更大的地方自主权。宪政这样一种价值体系乃至生活方式,异化为实用政治工具,“宪法”与“民主”成为政争中有力的投枪与匕首。曾经是皇帝候选者之一的溥伦,担任国家议会的议长 (资政院总裁) 后,政治立场似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天潢贵胄摇身一变成为宪政旗手,不仅不接政府的茬,反而带头“刁难”政府。因为其打着宪政大旗,代表着“政治正确”,不仅理直气壮,而且可以结成最为广泛的统一战线,构建自己的政治影响力。这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的行为,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因此而认为溥伦是权贵中的改革者,那至少是不全面的。

权力的本质,既不是职位,也不是头衔,而是影响力。谘议局和资政院这样的代议机构,正是构建影响力的最好平台,从而能够为体制内的失意者提供一个卷土重来的机会。在旗手们的眼中,无论红脸白脸,无非都是一场戏,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自己能上位。不择手段早已成为大清政治舞台上各种角色的“同一首歌”,提倡民主与宽容的立宪运动成为非黑即白的零和游戏,任何的制度设计最后都被不择手段的权争所污染,宪政不仅被工具化,而且被庸俗化。议会成为各色人等捞取政治资本的时尚猎场。根据媒体记载,1911年资政院召开第二届常年会时议员到会人数很少,但在支领旅费、公费的那天却人头济济。

曾经被立宪派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先开民智后开国会”,不久就在夺权的动机下彻底变样,因果颠倒,认为只要开国会就一定能开民智——“吾民资格在争开国会,果能争开国会,则总有资格,吾民之资格在乎争不争”。宪政成为一种权力分割工具后,各地的谘议局极大地推动了地方分离主义,离心倾向遍及全国。一些必须依靠中央统筹才能完成的重大项目,如铁路,在地方分离主义的干涉下,不仅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不与他路联”的“死路”和“不通江海”的“僻路”大量出现,本就有限的社会资源在民营铁路的大跃进浪潮中被大量浪费。

地方谘议局及其地方分离主义更是成为辛亥革命的真正主力。武昌城头一声炮响,依赖黑道和暗杀的革命党还没回过神,地方谘议局就一哄而上,彻底抛弃了旧的中央政权。而宪政改革被革命的大潮所中断,一个大的专制者被推翻,无数小的专制者在废墟上立即站立起来,中国再度进入靠枪杆子和拳头说话的历史循环,议会则成为一件“髦得合时”的新包装,可以随意剪裁。在整个民国历史中,无论是国家议会还是地方议会都彻底地橡皮图章化,理直气壮地提出了“军政”、“训政”作为“宪政”前提的口号,“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成为政治生活的主旋律……

大海航行“拷”舵手

1909年春夏之交,日本前首相、时任朝鲜统监的伊藤博文发出了一个惊人的预测:三年之内,中国将爆发革命。

这位日本政治家俨然就是一个精准的政治巫师:两年半后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又过了4个月(1912年2月),大清皇帝宣布逊位,中国在一场流血并不严重的“革命”中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日本预测大清末日

伊藤博文是在会见英国驻日公使窦纳乐(Claude M.MacDonald) 时作出这番预测的。当时,伊藤博文刚陪同大韩帝国皇帝分两次巡视了朝鲜南方和北方,因伤风而回到日本,在濑户内海著名的道后温泉休养,而窦纳乐即将回伦敦休假。窦纳乐在甲午战争后至庚子事变期间一直担任英国驻华公使,随后与驻日公使萨道义(Ernest Mason Satow) 两人对换,因此对东亚的局势相当熟悉和了解。被深深震撼了的窦纳乐将会见情况向英国外交大臣葛雷 (Edward Grey) 作了详细的书面汇报。

伊藤博文认为,中国的各种政治势力都忙于争夺权势,最为致命的是,中央政府过于衰落,其权威荡然无存,而“各省谘议局被赋予了太大的权力”,这些谘议局对地方督抚形成了巨大的牵制,进一步加剧了地方的离心倾向。

当时,中国民族主义情绪极为高涨,要求从列强手中收回权利的运动此起彼伏,曾经主导了日本挽回权利运动的伊藤博文对此却大不以为然。他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要处理好内政,然后才能对外收回权利。伊藤以日本为例,向窦纳乐指出,“慎重和调和”的政策对于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日本首相桂太郎对此表示赞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窦纳乐,中国的事态令人不安,“宪法、国会、资政院这些东西本身虽是极好的,可是要使一个国家能运用它们,必须要做许多准备工作”,而中国显然并没有足够的准备,“中国现在实在走得太远,会出毛病的。”

半年之后,已经改任日本枢密院议长的伊藤博文,最后一次到访中国。他在拜会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巡抚程德全时再一次表达了同样的担忧。伊藤说:“中国初办宪政,一切正在艰难,民意断难即恃,更不可妄恃强力。贵国现在热心主张收回权利,收回权利固属好事,然不知收回权利尤须能保此权利不更为他人侵害。若徒将权利主张收回,而不能实保权利,则旋收旋失,徒然无益。一切机关俱不完全,则尚非真收回权利。此次我系旁观之人,故特反复言之,尤愿贵国以后千万勿以感情二字作政治上之观念。”

伊藤还提醒说:“贵国土地辽阔,统一甚难,办理宪政亦非容易。中央政府自不可放弃权力,然地面太大,亦易为人倾覆,我为此事,极为贵国忧虑。不怕贵国见怪,此事艰难异常,一时恐难办好。今尚有一不利之言,即是革命二字。贵国政府防范虽极严密,然万一发生,于国家即大有妨害。此时贵国办理新政,外面极为安帖,一旦有意外不测,危险不可不防。”三天后,伊藤博文在哈尔滨遇刺身亡,这段话成为他对中国的政治遗言。

没有舵手的航船

在几乎所有西方列强都对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表态支持并大捞好处时,日本是唯一泼冷水的一家。当时的日本依然忙于消化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的两大胜利果实,最需要维持东北亚地区的现状。日本人直白地表示:安定团结、循序渐进才是大清国一切改革与发展的基础,在政治体制上的激进变革将令大清国崩溃。

尽管日本人主要是为了自身利益,但伊藤博文的预测在后来的历史中应验了: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打开了要求政权分享的潘多拉盒子,不仅没有成为凝聚民心的旗帜,反而成为社会分化、地方分离、族群分裂的加速器。

大清国的改革抉择,对于执政者来说相当艰难:内忧外患,不改革必然是死路一条,这在甲午战争后,尤其在经过“极右”(戊戌变法) 和“极左”(义和团) 两场大风波后,已经成为共识。问题是,改革与革命不同,它不只是一种推翻,更是一种建设,这就需要在“变”的同时必须保持“稳”。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即推进平等和进步,但其路径要求却有一定的矛盾: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的权力集中,集中力量办大事,而政治的发展则要求不断的权力分解与分享。这其中,分寸、角度、时机的拿捏,都是对改革者的严峻挑战。从开始于1901年的新政起,尤其在开始于1906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大清国的中央领导层日益陷入两难处境:一方面,政治上不断地分权、放权,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在财政、组织人事等方面的调控手段,很多好的设想难以推行,或推行后严重走样;另一方面,在日益激进且不需要考虑全局行政问题的地方立宪人士看来,改革的胆子依然不够大、步子依然不够快。

更为严峻的是,自镇压太平天国以来,大清政府为了应急而打开的放权闸门难以关上,地方不仅在一般行政上获得了巨大权力,甚至也干预过问军事、外交等代表国家主权、理应掌握在中央手里的“禁脔”,历朝历代最为忌讳的“问鼎”在大清国似乎成了普遍现象。在权威资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中央虽对改革的节奏、步伐有着相当成熟 (未必完善) 的考虑,比如设定了预备立宪的时间表,却不得不俯就民意的要求,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跑步前进。

最为关键的问題在于,这种日益激进的改革民意其实是地方实力派或其他政治群体要求分享权力的幌子,“政治上垒”的手段取代了“政治改善”的目的,动听的宪政诉求异化成为争夺权力的新式武器。中央政府从公共领域的每一次撤退,并没有带来理想状态的“国退民进”,而是表现为“(中) 央退地 (方) 进”,权力的运作依然是集权和专制,无非是集权者的尺码从中央的“XXL”(特大号) 换成了地方的无数“S”(小号);甚至在不少地方和不少领域,表现为“白退黑进”,一些特殊小集团迅速占领了中央的权力失地,不少地方出现了基层政权“黑帮化”的倾向。大清国对基层政权的控制力被日益削弱,地方自治运动与中国固有的“马铃薯”分离状态相结合,“绅权”极度膨胀,土豪劣绅就在这种改制和转轨的空当中蓬勃发展,并在今后的半个世纪中,史无前例地成为中国社会、尤其是广大的乡村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

大海航行靠舵手,这在大清国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也是当时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局面的必要前提。在立宪的高调之下,包括摄政王载沣在内,没有多少人敢于理直气壮地提出这个国家实在需要伟大的领袖,但在私底下怀揣着“彼可取而代之”梦想的项羽式人物并不在少数。无论康梁,还是孙黄,都身兼高唱宪政 (或共和) 的超级男声与不择手段的权谋大师的双重头衔,大清国的政治便成为对人对己实行双重标准的“伪君子”们的大舞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痞子运动”的主旋律高亢入云。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大清国这条“泰坦尼克”号没有了舵手,距离冰山还有多远呢?

(选自《国运1909:晚清帝国的改革突围》/雪珥 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7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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