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南通百年特教新华章
2018-03-15卢志华
● 卢志华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积极落实国家、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精神,作为“教育之乡”的南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迅速采取切实行动,于2017年12月由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同时印发了《关于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制度的通知》及《关于设立“南通市特殊教育研训基地”的通知》,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为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南通特殊教育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南通特殊教育发展的新基点
南通特殊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16年,清末状元、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南通盲哑学校,这是我国第一所由中国人自办自教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1950年,南通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办,其设点办学、普及特殊教育的经验曾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广。1991年,南通盲哑学校建校75周年纪念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原国家副主席王震致贺词“南通残疾人教育历史悠久、成绩显著、难能可贵、值得发扬”。新时期,南通特教人奋勇争先,特殊教育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南通特殊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覆盖全
一是区域覆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并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大力兴办聋校。到1979年,全市所有县(市)都建成聋校,南通市“县县有聋校”的办学格局被作为全国典型予以推广。
二是功能覆盖。1979至1999年间,各县(市)在聋校的基础上又陆续完善了培智教育功能或建设了培智学校(辅读学校);市聋校进一步优化盲童学校功能;2008年,南通市福利院成立了南通市智障自闭症康复训练中心。由此,实现了盲、聋、培智和自闭症康复等特殊教育类型的全覆盖。
三是学段覆盖。1983年,南通聋哑学校在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同时,开办全托型聋幼儿班,率先将特殊教育向学前延伸;1989年开办了聋初等职业中学班,1994年开办职业中专班(含高中班和职教班),推进了全市特殊教育覆盖学段的“两头延伸”。
(二)绩效优
一是学生发展好。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实现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中职班学生毕业证书、职业技术证书双证获得率100%。全市盲和聋学生就业率达100%,培智学生就业率达30%。1994年开设职业中专班以来,全市已有200多名盲聋学生先后考入长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深造,占比75%。盲生季烨剑的科技小发明“实用新型盲文书写器”“盲文助学器”等项目共获五项国家级金奖,受到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的接见,并荣获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和国家“宋庆龄奖学金”。
二是课改成果多。1989年,南通建立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在全省最早开展聋幼儿语言康复工作;将李吉林老师的“情境教育”引入特殊教育,坚持开展实践性探索研究;尝试打破年级界限,推行走班制教学,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积极推广融合教育实验,安排盲、聋、智障学生每周一定时间到普通学校学习,实行“双班安置”。
三是学校质量优。全市先后有五个县(市)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称号;2004年11月,教育部在海安县召开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2009年,海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南通特殊教育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六县(市、区)特教学校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
二、南通特殊教育发展的新探索
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了未来四年全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则结合江苏实际在许多项目、策略上予以细化。南通市根据自身教育特点及当前特教现状,在达到省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略作提升,如:到2020年,全市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各学段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残疾学生占该学段残疾学生总数的85%以上,体现了南通特教发展的目标追求。
为了实现美好愿景,《南通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坚持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的三大原则,围绕“体系”“保障”“质量”三个关键词,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一些新举措。
(一)实施两项突破,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残障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实施范围,目前实名登记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到98.8%。全市各特殊教育学校都创造条件开设了学前三年特教班,南通特教中心、启东特校针对各类学生特点开设了服装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平面设计、工艺美术、美容美体、宾馆服务等职教专业,同时南通特教中心还开设高中班,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全市盲聋生提供继续教育和高考复习培训。全市有组织地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随班就读1930人、送教上门461人均登记注册并开展个别化教学。新一轮特教提升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特别是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将“一人一案”做细、做实。
1.在学段延伸上求突破
一是加快发展学前三年特殊教育。根据残疾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家庭意愿和当地特殊教育资源状况,通过普通幼儿园就学、特教学校就学、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接纳等方式,逐步实现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85%的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中等以上职业教育。探索实施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特殊职业教育机构深度合作、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模式。努力创造条件,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条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三是创造条件发展高等教育。支持在南通的普通高等学校增设相关残疾人教育专业,增加招生总量。支持在南通的各类高等院校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为残疾人打造终身学习通道。同时,残疾学生在参加中考高考时,相关机构也应提供合理便利。
2.在普特融合上求突破
一是做好融合式入学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随班就学方式,坚持就近安排,并配足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打通特校学生与普校学生定期交流的渠道,确保每名学生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为义务教育阶段需要送教上门的学生提供专业、持续支持,尽量创造条件鼓励其到学校就学,其人数一般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5%。同时,对于在各类特教办学点就学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均将其纳入相应学段学籍管理。为保障融合教育质量,南通特别提出,各类普通幼儿园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幼儿数量不超过2人。普通班级每接收1名残疾儿童,可减少3个或以上班额。招收的残疾幼儿达到3人,义务教育残疾学生达到5人,应当设置康复个训教室、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
二是建立全覆盖、多功能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每个乡镇(街道)依托省级优质幼儿园至少建设一个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依托普通中小学校至少建设小学和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1个,各县(市、区)依托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实现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在区域和学段上的全覆盖。同时,提高资源中心专业性,充分发挥其功能,根据生源状况配备专用设备和专职特教教师,有序、高效、专业地为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二)完善两个机制,持续优化特殊教育保障
南通市积极实施“特教特办”,全面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和支持保障机制,推进“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建设,持续优化特殊教育保障。
1.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一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其对象包括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残疾人之家特教办学点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和送教上门的学生。
南通特殊教育中心 供图 卢志华
二是增加经费拨付渠道。根据办学机构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经认定符合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标准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等,可按规定拨付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支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用于就业保障外,还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康复等支出。
三是设立专项补助。市、县政府要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为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配建符合需求的资源教室、康复个训教室等。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四是实施全过程免费教育。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残疾幼儿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残疾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还可优先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政策待遇。
2.健全支持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保障。一方面,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专家资源库,为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并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争议。同时,进一步完善指导中心职能,突出其区域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示范性教学教研、特殊教育诊断评估、特殊需要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发展研究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等功能,提升专业支持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南通市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二期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体系,建立年度通报制度。市相关部门将针对特教编制、经费保障、资源配备等核心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联合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三)突出两个重点,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南通市注重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科研、展示四大平台,着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及课程开发与实施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各校均根据区域特色开设多种校本课程,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新一轮特教提升计划的实施,将更加注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改善特教教师工作条件,加强特教课程资源及信息化建设。
1.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培养培训。南通市设立市特殊教育研训基地,加强对特教骨干教师和校长的培养培训。基于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的实际需要,鼓励在南通的高等院校加强学前、职业教育的特教师资培养,支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在教师招聘考试中,专门列出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尽快实现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持双证上岗。
二是深化医教结合。全面实施家庭自愿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0~3岁残疾儿童早期关怀与教育、0~6岁儿童残疾筛查等项目,探索特教学校+康复机构、特校康复教师+驻校顾问医生、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医教结合模式,逐步实现3~18岁残疾儿童少年医(康)教结合全覆盖,努力建成一支专业、高效、持续的医教结合师资队伍。
三是增加教师福利。全面落实国家、省特殊教育津贴政策,各地对特殊教育学校可按不超过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参与特殊教育的医生、康复师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及交通补助。
四是完善职评体系。贯彻落实省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职称评价标准,增加中高级教师职称比重。对于认定为普通幼儿园特教办学点的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的儿童福利机构中从事特教办学点工作的教师,其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开展省级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评选,加大对特教教师表彰奖励的力度。
2.提高特教课程实施品质
一是建立专业化管理机制。建立诊断安置机制、融合教育机制、个别化教育机制及质量评估机制,对课程实施进行专业化管理,推动普通学校在个别化教育的大背景下逐步深入推进适宜性教育改革。
二是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在继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与资源建设的同时,重点研究孤独症、脑瘫儿童少年的课程开发与实施策略。
三是重视信息化建设。为每个残疾儿童少年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实现特殊儿童相关数据平台化一站式共享和跟踪式医(康)教结合服务,为区域特教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融合教育的有效实施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个别化特殊教育远程协作平台,有效推进特教课程的高质量实施。
四是注重交流合作。加强特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引活水,借智源”,在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特教课程实施与管理经验的同时,勇于展示南通自己的课程特色,在交流合作与智慧碰撞中显著提升课程实施质量。
立足新的历史基点,南通将继续贯彻“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为了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获得合适的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南通百年特教的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