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
2018-03-14赵杨
赵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迎来了飞速的发展,同时,各个企业也迅速建设和发展,企业在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同时,由于发展不合理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同时环境问题也日渐突出,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在全新的历史时期下,传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下现代环境保护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创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更加高效的开展。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首先了分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监察工作取得成就,然后论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创新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帮助。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监察工作取得成就
一是重点检查了对企业的监察档案资料,保证了记录内容的完整、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了被稽查单位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和证据的规范性。严格按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的规范性情况打分表》逐案打分,对立案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及案卷法律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标准运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保证了案卷材料和立案程序的严谨性。三是指导被稽查单位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相关台账,确保各项危废台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四是规范了排污费征收工作,对稽查时发现的排污费申报表填报内容不完整、部分数据不准确、核查意见不明确、送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一一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排污费征收工作的规范性;五是达到了现场培训指导的目的,对部分问题,立查立改。此次环境监察稽查抽调了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通过对档案资料逐个评审、打分,现场交流、讨论,加强了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使其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报告是否完整、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建议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是否适合、文书是否规范等,并按照“一企一档”和“一案一档”的要求,规范了环境监察执法文书档案,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执法打下了基础。
2 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持有环境监察执法证或有效的地方行政执法证的监察人员较少
目前,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多、任务重,但环境监察队伍人员不足,工作开展捉襟见肘。
2.2 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察稽查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目前既了解环境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又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又懂得一线稽查办案的“复合型”人才还十分匮乏,基本上是从各个岗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开展稽查,稽查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不能完全保证。
3 创新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对策
3.1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环境监察稽查作为规范下级环境执法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高低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建议自治区环保厅建立健全环境监察稽查人员培训机制,开展专项培训工作,提高环境监察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
3.2 加快建立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体系
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制度,从体系上完善稽查工作,加大力度,克服难度,全力推动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开展。,继续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工业园区等为重点,进一步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每月按时报送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并及时跟踪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明确整治要求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对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企业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所有环境安全隐患按期整治到位。
3.3 严肃环境问题执法
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监管责任。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依法、规范、高效执法,不断完善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责任制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紅旗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