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辩证的论证
2018-03-14郝芳
郝芳
一.要学会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2014年全国新课标第一套: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一位商人发现并买下一块晶莹别透、大如蛋黄的钻石。他请专家检验,专家大加赞赏,但为钻石中有道裂纹表示惋惜,并说:“如果沿裂纹切割成两块,能使钻石增值;只是一旦失败,损失就大了。”怎样切割这块钻石呢?商人咨询了很多切割师,他们都不愿动手,说是风险太大。后来,一位技艺高超的老切刻师答应试试。他设计了周密的切割方案,然后指导年轻的徒弟动手操作。当着商人的面,徒弟一下子就把钻石切成两块。商人捧起两块钻石,十分感慨。老切割师说:“要有经验、技术,更要有勇气。不去想价值的事,手就不会发抖。”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难度确实不大,而且立意——材料最后一句话,鲜明,积极。
但是,我们看一则常见作文练习材料:有人问三个砌砖工人:“你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工人不假思索地说:“砌砖。”第二个工人想了想说:“我在赚工资。”第三个工人却说:“我正在建造世界上最富特色的房子。”后来,前两个工人一生都是普通的砌砖工人,而第三个工人却成了有名的建筑师。
立意并不难确定:你在做任何琐碎的小事时都要想到它远大的价值。也很积极、健康,但是否与高考立意矛盾?
可见,任何事理只要它有一定依据,而且符合当时的情境与条件,那么,就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任何道理,都绝不会是真理!所以,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学会辩证的看,学会一分为二。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件事,或一种道理,我们都要仔细考虑,它正确的方面在哪里,而它有没有錯误、不足之处。
二.有时,要会合二为一
比如,某位交警严格执法,对酒驾、毒驾、随意停车等行为,毫不留情;但同样是他,在病人垂危、孕妇临产等紧急情况下,对其闯红灯行为毫不在意,甚至亲自开警车开道。这些现象看似矛盾,但从本质说,都是一样的:严格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震慑错误行径,保障大多数民众安全。而某些权宜之举,也是为人民的生命负责。所以,他所有的行为,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善举。
有时,从矛盾中看到统一,也是辩证的根本方法之一。
三.运用辩证论证的基本方法
(一)开拓思路,要学会多角度、多方面思考问题。
我们说任何一种道理都有它适合实际的一面,也有它不足的一面,所以,任何道理,任何材料,就不可能只有绝对的唯一利益;最起码,我们要会正反两方面思考问题。例如: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这种精神我们如何看待?①他兢兢业业,事必躬亲,所以蜀国繁杂错综的朝局才一件件被理顺。②但另一方面,他事事亲力亲为,只是想给刘禅一个和谐、平定的局面,而没有从根本上教会这个当朝统治者应有的治理方法,更没有培养他的领导责任意识,所以,在自己死后,也就终结了这个费尽心血的王朝的命运。同时,他事事追求完满,因而,他选用的人才也正直完美,但水至清则无鱼,怎么会有各种人才汇聚,蒸蒸日上、百花齐放的常新局面?可以说,成也诸葛,败也诸葛!
(二)正面也好,反面也罢,针对实际的,才是深刻的。
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大家都熟悉。下面,我们看看正反两方面的评价:
正面:持肯定态度
人们往往嘲笑东郭先生,认为他不分好人坏人。但当一个人向你伸出手求救时,你不可能说:我先去调查一下,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一味的责备东郭先生糊涂,只能给那些见死不救的人提供借口——他们会振振有词的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要是所救的人是一个坏蛋,我岂不是助纣为虐。令人悲哀的是,生活中确实有像狼那样的人,人家救了他,他非但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你真难以区分这人是人还是狼。但这不是说,像东郭先生那样救助别人就是错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需要援助的人,还得伸出援助的手。所以,我们与其嘲笑东郭先生,还不如谴责并惩治那些丧尽天良的恩将仇报之徒。
反面:持否定态度
东郭先生之所以救狼,因为它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扩展开来:植物也是有生命的,对于植物也坚持不杀生的仁慈原则,那么,人也只有饿死了。如果我们把这种仁慈原则绝对严格的推广到自然界,那么,不仅人类会饿死,狼虎等食肉动物也必须饿死。
比较上面两段论述,虽然各有道理,但明显的,正面论述就更有感染力。因为它针对了社会上最热点的问题之一:老人倒了,扶还是不扶!他给出了明确答案,而且对人性论述透彻,震撼人心。
四.学生作文
这其实是个昏官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中学
郝泰宇
“一钱斩吏”的故事流传甚广,其中的县令张乖崖历来被人评为疾恶如仇、执法严明的清官。我今天重读一次,倒是越想越气。怪了!这种人怎么能算清官呢?分明是个昏官嘛!
故事说:张乖崖在崇阳当地方官。有一个库工从库房出来,张乖崖看见他的头巾下藏有一钱,就责问他,查出钱是库房中拿出来的,张乖崖就命令下属棍棒惩罚。那个库工狡辩,说:“一文钱,小事情,你怎么能棒打我呢?你就算能棒打我,也不能杀我.”张乖崖提笔评判道:“一日偷一钱,千日偷千钱,时间长了,绳子能锯断木头,水能滴穿石头。”他就自己走下台阶,用剑就将那个库工斩了。然后到府中详细说明经过揭发自己的罪行。崇阳人至今还在赞扬这件事。
乍一看,张县令确实执法严明,尤其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说得相当精彩。可惜,许多人就是被这句话所蒙蔽,才没有看到张县令的真面目。
其一,张县令办案受自己的情绪控制。当小吏偷钱后,张县令只是把他责打了几杖,这时心情还可以,并不想置他于死地。但小吏不服,大叫:“我只偷了一文钱,你竟然这样打我!”张县令就火了,他可能认为:你的身份这么卑微,居然敢顶撞我,不把你杀了,我的官威何在?张县令仅仅因为小吏的一句话,便将其杀掉,可见,这是位喜怒无常、全凭感情用事的人。这怎能说是真正的清官?
其二,张县令办案全凭主观臆断。他为了斩小吏,便找个借口:“一日一钱……”大家想想看,张县令并没有仔细审问,凭什么断定他会每日都偷?很可能小吏家有急事,万不得已,只好出此下策;又不敢多偷,便拿了一文。“就算他是初犯吧,可他以后每天都会偷的!”好个“英明”的张县令啊!
其三,假定张县令说的是真的,“千日千钱”就真能够得上死罪吗?按宋代最严苛时的律法,也只有到三贯(三千钱)才可以处死,那这个小吏至少要盗窃十来年后才可以斩杀!张县令这是把死刑提前了十年吗?恐怕只是他为自己草菅人命、滥杀滥刑的遮羞布吧!
算了,我不想再说这个“清官”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