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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将“共谍”刑期上限提至15年

2018-03-12

环球时报 2018-03-12
关键词:刑责情报工作机密

台湾“立法院”新会期开始,民进党党团将排审“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草案规定,如泄露绝对机密给大陆,刑责将从最重7年有期徒刑倍增至15年。

由于台法律对两岸有“一国两区”的规定,因此涉入“共谍案”的人只能以违反“国安法”判刑,但绿营向来认为判刑较轻。亲绿的《自由时报》11日称,近年备受瞩目的解放军退役中校“镇小江共谍案”,涵盖新竹乐山雷达站、“幻影2000”性能提升计划、导弹部署、万剑弹等极机密的情报,但镇小江仅判4年;涉案的前“马祖防卫司令部”退役少将许乃权轻判两年十个月,刑满后还能继续领月退俸。因此为防范所谓“共谍”,“立法院”2015年6月三读通过“国家情报工作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大幅提高民间人士触犯间谍罪的刑责。2016年11月,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规定只要官兵在服役期间违反“国安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及“国家情报工作法”,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未宣告缓刑者,就丧失领取退休俸的资格。

此外,“行政院”与民进党分别针对“国家机密保护法和“国安法”等提出修法,本周将审查各个版本。其中“行政院版”规定,涉密人员离开现职3年内出境,须受管制,各机关得视情形延长,不得缩减。此外,对于泄露经核定、未核定机密或刺探机密,现行法并未区分泄露对象是台湾人还是境外人士,刑责全都一样。修法后,泄密给境外、大陆及港澳人士,将刑责从1年至7年,增为3年至10年;若泄露的是绝对机密,更加重1/2刑期,等于从最重7年倍增至15年。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称,现行的“国家机密保护法”没有区分泄密给岛内还是境外,全混为一谈,无法凸显“共谍”的危害,所以有必要加以区分。

蔡当局上台以来,加大对所谓“共谍”的打击力度,包括之前的“陆生共谍案”引发巨大争议。此前民进党“立委”爆料称,“全台共有5000多名共谍”,试图通过渲染所谓“红色威胁”为陷入空前孤立的蔡英文松绑。之后蔡当局大张旗鼓抓走登陆返台的新党党工,但因为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只好又无条件把人放回。有岛内分析认为,民进党大肆渲染所谓“共谍威胁”,目的是为了打压岛内统派势力,这将使两岸关系更加雪上加霜。▲

(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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