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新探
——以山东某师范院校为例
2018-03-08王戈弋
王戈弋
(齐鲁师范学院,济南 250200)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1]高校推广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教学质量的提高,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目前,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师范类院校也不例外。女大学生在师范类高校所占比例较高,加之专业局限性及女大学生特有的心理、生理特点,导致此类群体创新创业的困难系数更高。因此,如何引导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正确地认识创新创业并付诸实践,是师范类高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现状调查
为了更好地了解师范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状况,笔者以山东某师范院校为例,对在校女大学生开展了问卷调查。其中,随机发放问卷680份,回收660份,问卷有效率为97.1%。问卷调查对象全部为女生,一年级167人,二年级193人,三年级168人,四年级132人,涵盖教育、文学、数学、生物、化学、美术、音乐等专业,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创新创业概念认知度、创新创业教育满意度、创新创业重要性、女大学生创新创业优劣势等方面,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调查问卷分析如下:
(一)能较好地理解创新创业概念,但存在感性多于理性的特点
“创新”是指在前人已经发现、发明的成果的基础上,做出新的发明、提出新的见解、开拓新的领域、解决新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创造新事物的过程。[2]创新不仅是创造新事物的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一种追求变化,倡导更新的精神状态。“创业”是指开创、创新、创立事业的基础、根基[3]。亦或者,创业是以获得报酬为目的的一种创造、决策的过程。通过调查显示,该校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概念的宏观把握较前几年相比有了明显的客观认知,64%的女大学生认为“创新创业”属于一种理念或思维方式并将其贯穿于创造过程中,只有少部分学生将“创新创业”局限于开启一项事业、开办一个企业或者开发一项科技(表1)。多数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有一定了解,但对其真正含义仅停留于表面。数据表明,仅有5.6%的女大学生深入学习过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更多的学生只是了解一些皮毛知识,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研究,甚至还有11.8%的学生对该词语从未听说过(表2)。由此可见,该校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知识储备量亟待提高。
表1 对“创新创业”概念的理解
表2 对“创新创业”理解的程度
(二)对创新创业的兴趣浓厚,但付诸实践比率较低
关于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度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六成的女大学生表示对创新创业非常感兴趣(表3)。但由于各种原因,只有16.2%的女大学生认为即使有困难,也会坚持将创业作为毕业后的就业方式;73.1%的女大学生曾经有过创业的想法,但是不会付诸实践;还有10.7%的女大学生坦言对创业不感兴趣(表4)。这说明,准备尝试或已充分准备创业的女大学生仍占少数,创新创业意识薄弱。
表3 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程度
表4 “创新创业”作为就业方式的比例
二、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欠缺,师资力量薄弱
调查显示,只有13.0%的女大学生已经得到校方组织的有关双创课程的培训和学习,46.2%的女大学生表示偶尔会有双创教师为学生普及相关知识(见表5)。可见,该校有关创新创业的教育并没有完全覆盖于受众群体,开设的一些课程局限于创办产业的理念、产业流程及相关政策的教学,针对女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讲座更少,缺乏从性别差异的角度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途径。另一方面,相比其他课程,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不处于优势地位。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师往往由校内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老师构成,这类教师知识专业性不强,教学模式相对单一,缺乏稳定性,了解女性创业、谙熟女性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心理问题的专业老师更是寥寥无几。他们大多缺乏创业经验,在教课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在实践方面,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大多依赖大四时期的实习,因此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很多问题。
表5 学校、学院开设双创课程(讲座)情况
(二)师范类专业受阻,创新创业教育环境不佳
首先,师范类高校女生因培养计划相对单一,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限制了学生创新创业渠道的多样性。经调查,大部分女生表示师范类专业的创新创业形式过于单调,认为创办教育机构(如开办幼儿园、创办辅导培训班等)是创新创业的主流方式。其次,家庭因素对女大学生创新创业也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有七成左右的女大学生表示,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家长并不支持自己创业,认为创业只是男性的特权,父母给予她们的更多的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以婚姻家庭为中心,求“稳”的价值观(表6)。歧视女性创业和认为女性较软弱的落后观念仍旧存在,传统文化的熏陶导致女性创新创业社会认可度低,严重影响了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最后,国家政策支持不明显。近年来,虽然我国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但针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有待提升。现阶段,女大学生创业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民间借贷和家庭经济支援,专供女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的机构数量极为有限。针对女大学生在创业期间遭遇到的不平等对待,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确立行之有效的保护机制,确保女大学生平等创业的权益。
(三)性别差异存在,客观因素难以避免
女性作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特有的心理、生理特点导致了她们在创新创业中存在短板。超过60%的女大学生认为,与男性相比,女性天生性格敏感、抗压能力差等原因成为阻碍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重要因素之一(表6)。很多女大学生在就业不久就面临生育问题,特有的生理特征增加了女性职业生涯的发展成本,对应的人力、物力等投资风险也会随之提高。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降低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参与率。
表6 女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三、创新创业教育在师范类女大学生中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高等教育由早期的精英化教育模式逐渐过渡到大众化教育模式,鳞次栉比的大学生似乎褪去了天之骄子的光环,就业难成为每年毕业季的热门词语。2014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理念。这无疑给大学生就业指明了新的方向,要求大学生在新的经济形态下,抓住机遇,为创新创业做好准备。
(一)思想解放,多数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感兴趣
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具有时代性。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网络教育的普及,知识的传播和接收形式发了巨大的变化。作为主力军的大学生已经顺应了社会的变革,女大学生也不例外。通过数据显示,超过60%的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感兴趣,超过90%的女大学生希望学校开设关于创新创业的相关课程,并表示期盼在大一、大二进行学习(表7)。此外,调查显示,有接近四成的女大学生认为学习创新创业课程非常有必要。这表明,女大学生虽然在创业的道路上受到传统观念和家庭因素的制约,但她们勇于突破自我,敢于创新,为创新创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表7 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时间
(二)优势明显,女大学生具备创新创业的有利条件
由于社会性别角色不同,虽然女性自身心理生理等特点给创新创业带来一定的局限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女性正通过利用天然优势淡化劣势。通过笔者的进一步调查研究发现,与男大学生相比,女大学生创业的优势有三:
第一,心思细腻、注重细节,是女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关键所在。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日本松下创始人松下幸之助认为,不要放过细节,若企业无视细节,它的发展必定在粗糙的砾石中停滞。师范类高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育理念要求女大学生具有细致入微的特质,加上女性天生的母性,她们往往比男性更加细腻温柔、和蔼可亲、善解人意。在创业过程中,女大学生会自然而然地将性格特点转移到工作中,较于男性,更能以柔克刚,以人为本,为大局意识着想,进而确立企业目标,形成企业信仰,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是女大学生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沟通能力是经营管理的桥梁和翅膀。师范生从业技能的培训,塑造了女大学生文思敏捷、泉思慧涌的特点。在创业中,她们不仅能够精妙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决策,还能准确传达他人的意见和要求。通过与合作成员平等交流,不仅能够增加合作意向,还能使其他同事感受到参与感和认同感,为创业成功助一臂之力。
第三,拥有良好的理财能力,是女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先天优势。本次问卷调查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女大学生认为,她们比男性更擅长理财。调查结果与《中国女企业家发展报告》的观点不谋而合。该报告认为,在原始资本积累方面,女性更擅长理财,成本控制更稳妥、经济,不轻易挥霍浪费。[4]与男性相比,她们更擅长克勤克俭,细水长流。
四、促进师范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有效措施
(一)坚守思想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有效引导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逐渐向高校大学生渗透,由于网络言论自由,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加之女大学生甄别信息、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容易受到误导。女大学生需时刻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牢筑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将创新创业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运行。
(二)深化高校教育改革,优化师范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
1.转变传统性别思想,增强女大学生主体意识
师范类高校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创业型女性人才,首先要对旧的教育理念进行反思。女大学生在师范类高校学生中占比较大,在群体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然而,我国长期去性别化的教育理念,让女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屡遭不平等待遇。针对这一现象,师范类高校应首先提高女大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树立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创业教育、个性教育等新型教育理念。加强女性主义意识建设,结合师范类专业优势,努力培养获取未知知识的能力,学会用现有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养成创新的习惯。
2.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
首先,优化课程结构,遵循“少而精”的原则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确保学生扎实掌握知识,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教师应根据师范类女大学生的特点,结合动态成果引进相关前沿创业信息,拓宽学生眼界,加强女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她们在第三产业中创业。
其次,合理安排创新创业课程,做到因“女”施教。师范类院校可以根据女生的心理特点和行为模式,开设具有针对性的课程,比如《女性心理学》、《女性学概论》、《礼仪训练教程》等,使女大学生从专业的角度了解并提升自己。依托所学专业,增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例如《中国女性创业管理》、《创业企业与管理》、《商务谈判》等,使女大学生对创新创业、企业的运行和管理深入学习。
最后,实施创新创业女导师制,增设创新创业学分。很多女大学生虽有创新创业的潜质,但仅凭自己的一腔热血很难迈出第一步,需要有经验的老师去引领并和导师共创项目。相比男导师而言,女导师更能理解女大学生的生理变化和心理波动,女导师的辅导能更好地帮助女大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行创新创业学分制,有利于提高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提供可行性保障。
3.着力培养创新创业型教师,全面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教育思想的更新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应该从传统的“授业传道解惑者”转变成学生学习的启发者亦或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者。在此过程中,教师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全面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因此,师范类高等学院要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当务之急是要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的教师。
4.营造优良教育环境,重点打造创新创业式校园文化
师范类高校应顺应时代潮流,把握有利的创新创业环境,结合学校特色,借助互联网平台,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条件。通过在校园内积极创建创新型社团组织,举办创业模拟大赛,利用校园自媒体,编导校园创新创业专栏,开设创业成功女性讲坛等系列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鼓励女大学生走出教室,走向创新,将女大学生从被动接受知识的环境中解放出来,让主体意识得到充分发挥,和创新创业导师一起在活动中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
(三)政府重视、社会参与,与高校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合力
提高师范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仅靠高校资源和社会资源颇为有限,还需政府和社会的鼎力支持。
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并保障师范类女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权益。提供多渠道创业服务窗口,打破师范类专业限制,扩大女大学生创业面;降低女大学生录取成本,建立女性生育保障机制,由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因女性生育带来的后续问题;鼓励师范类女大学生发展优势行业项目,并在政策上给予财政支持,优化融资环境,设立各类女性职教基金,女性健康保障基金等[5];倡导就业性别平等理念,杜绝女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歧视现象,营造有利于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环境。
再者,社会企业应深入师范类高校,实现校企合作。企业应结合专业特色,主动向女大学生提供合适岗位,提供企业参观、观摩实习的机会,便于她们由浅入深的了解企业文化,为创新创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锐意进取,师范类女大学生需进一步自我完善和发展
师范类女大学生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女大学生应该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升自我:
其一,通过学习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师范类女大学生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具备政治敏锐力和辨别力,始终坚持党的大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法律法规,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掌握经济动态。只有专业知识过硬,理论联系实际,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其二,通过实践提高自身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坚持实践才能在创业中实现创新。师范类女大学生应遵循教学相长、学以致用的原则,在实践中养成健康的人格品质,培养女性魅力。通过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团队精神,打造良好创业氛围。
其三,通过思考总结实现自我价值。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创新精神和挑战精神,不断的对自己的所见、所闻进行总结思考和升华,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逐步剖析自己,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以不变应万变,适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师范类高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问题任重而道远,只有政府、高校和企业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各尽其能,通力合作,才能使师范类女大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中独领风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E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8/201505/187212.html,2015-05-04.
[2]耿乃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1:38.
[3]王鑫.创新创业教育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 教育观察,2017,(05):83-85.
[4] 刘静.女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现状研究——以南京市五所高校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13:34.
[5] 林莉,周建平,闫娟. 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困境分析及社会支持[J]. 巢湖学院学报,2016,(04):15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