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管理
2018-03-08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孟令娟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孟令娟|文、图
2014—2017年,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简称炼油部)催化烟气脱硫除尘、200万t/a柴油加氢、C2回收、2#加氢裂化轻石脑油分离、90万t/a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催化烟气脱硫、催化烟气脱硝等新建项目陆续建成投运,职业病危害因素也随之增加。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炼油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全过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加强项目建设阶段的职业卫生管理及试运行阶段的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及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监督管理。实现了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新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减少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通过做好新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炼油部对职业病危害源头进行了有效控制。
安全人员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严审设计专篇做好预评价
炼油部安全环保科组织管理人员,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控制性能、有毒有害物料的控制措施、防噪声措施及通风设施、警示标识及风向标的设置、个体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等,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实际情况的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意见,把好设计审核关。
例如在审查2#加氢裂化轻石脑油分离项目时发现,该区域设有洗眼器,但未提供相应的图纸及洗眼器型号、引用的标准、具体安装位置的说明。经与设计单位沟通,由设计人员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在新建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阶段,安全环保科还汇总执行的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制度、管理情况等内容,收集项目相关车间的岗位、人员设置以及类比装置的工艺流程、岗位设置、健康监护、监测等资料,配合评价单位顺利开展了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对于评价机构完成的新建项目预评价报告,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按时完成了200万t/a柴油加氢、C2回收、催化烟气脱硫、催化汽油吸附脱硫等新建项目的职业卫生预评价。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通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否可行,有效避免建设项目施工投产后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降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性,减少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
试运项目验收评价现场监测
加强培训重视现场检查
在项目建设阶段,做好相关培训和现场检查是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职业卫生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现场检查,可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和违章作业,从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在培训上,以炼油部油品车间增加1#、2#焦化装置回炼轻污油功能项目为例,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依据该项目预评价报告,针对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健康影响、施工过程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施工过程防护措施建议等编辑了培训课件,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个体防护意识。在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中,炼油部采取厂级和车间两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的形式,厂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装置区各项目范围内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车间级督查组的工作情况以及工程承包商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车间级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属地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及职业卫生检查,对发现的一般违章、违纪问题,当场要求整改,较严重的及时上报。形成了承包商自查、车间属地督查和专业部室巡查的施工现场管理模式。通过加强两级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反“三违”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有效降低和避免了职业卫生事故及职业伤害事件的发生。
做好试运行阶段控制管理及效果评价
2014年年底至2017年,200万t/a柴油加氢、C2回收、催化烟气脱硫、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催化烟气脱硫、催化烟气脱硝等项目陆续建成,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主体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期间,炼油部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的检查,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在200万t/a柴油加氢装置试运期间,通过检查发现,该装置未对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警示线。根据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要求,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因此,炼油部在该区域内容器及塔(D-103热高压分离器、D-104热低压分离器、D-105冷高压分离器、C-101循环氢脱硫塔、D-111硫化剂罐)周边喷涂了规范的黄色警示线。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上,炼油部组织项目所在车间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和措施、以及项目试运行情况等,配合评价机构,通过现场调查、职业危害因素现场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价,以明确和掌握建设项目在实际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损害劳动者的健康,有效地实现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
截至2017年,新建投用项目的职业卫生验收评价均按时按要求顺利完成。
做好岗前体检和危害告知
依据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结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天津公司及体检医院的相关要求,炼油部编制《健康监护管理细则》,积极做好职工岗前体检的组织工作,保障顺利实施,不缺项、不漏项,实现接害人员体检率100%。例如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项目,操作人员为内部调配,在原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基础上,新增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汽油。在该项目试运前,炼油部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接触汽油的岗前体检,以及原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中体检,及时发放体检结果告知。对于体检中出现的“职业相关异常结果”,安全环保科及时做好职工体检复查的组织工作。
通过新项目试运前的岗前体检,做到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人员,做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和治疗。通过健康监护,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有针对性的改善防护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统计了炼油部各车间、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配合人事部门和相关车间,组织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以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加强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控制与管理
由于经济水平和生产工艺的制约,某些职业病危害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因此就需要加强对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与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
在新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职业卫生预评价阶段,炼油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设备和材料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项目试运行之前,均符合《职业病防治法》、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具备开工运行条件。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新建项目试运期间,炼油部加强对通风、排毒、除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如检查出洗眼器过滤网堵塞等问题,及时组织进行了处理,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好备用;属地车间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有效状态,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和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组织车间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定期检测性能和效果等工作纳入到基层的日常管理中,提高劳动者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了解和熟练使用。
炼油部还及时为劳动者配发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体防护用品,做好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体防护。为确保职工正确使用、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炼油部编制了《个体防护用品管理细则》,采取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和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行为,立即进行纠正;安全环保科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学习、培训,作出特别强调和要求。通过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在基层职工中形成了自查与互查的良好风气,促进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和减少职业病伤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