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意志反映 伟大事业要求
2018-03-07张全景,逄先知,赵可铭等
修宪和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张全景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讲修宪,三中全会讲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都是为“两会”作准备的。我谈几点看法。
一、完全拥护对宪法的修改
这次修宪最突出的特点是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加强党的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将会一事无成。列宁讲到党的性质时说,“党是工人阶级一切组织中的最高组织形式,它要领导工人阶级其他一切组织”(《列宁选集·第4卷》)。毛主席也讲到,“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毛泽东文集·第八卷》)。当然这种领导是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并不是包办各方面的工作。这方面,苏共失败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修改宪法第六条,取消党的领导,鼓吹“自由化”、“民主化”,苏共很快垮台了。在制定宪法的问题上,一直存在加强党的领导还是弱化甚至取消党的领导的斗争。1982年修改宪法时,许多持自由化观点的人坚持要把党的领导取消,思想交锋很激烈。还有的说,外国宪法没有提政党领导。其实这是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需要的。中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能一样吗?80年代中后期,我国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不是闹得很凶吗?
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建党学说的重要原则,这些至今对我们都有重大指导意义,不能忘记,更不能抛弃。列宁建党学说的头一条就是政治建设,阐述了党是工人阶级一切组织中的最高组织形式,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等等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共产党的先进性,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列宁还说,“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一个阶级如果不能从政治上正确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列宁选集·第4卷》)十九大讲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头一位,这一点非常重要。不讲政治、弱化政治是非常危险的,过去我们在这个方面是吃过苦头的。
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一致的
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我们党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要正确处理主仆关系,不能颠倒。党既要组织领导群众,又要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而不能当官做老爷,更不能骑在群众头上欺压群众。
三、改进选举制度和办法
现在的选举制度并不那么完美无缺。这些年清查出来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通过选举上来的?选举就能保障选上来的都是好人吗?有时也会使好的落选了,把不好的选上来了。记得《红旗》杂志1968年第4期的社论中说:“迷信选举,这也是一种保守思想”。我看这话还是有道理的,不能因为当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就认为一定是错的。我说这个话,绝不意味着反对选举。选举还是要坚持的,因为目前还没有其他更好的表达民意、实行民主的办法,但对它的不足之处也要做到胸中有数,不要把选举绝对化,更不能迷信选举。
四、中央的修宪建议提出取消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届次的限制,这也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开始并没有届次的规定,宪法上也没说当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不能超过两届。只是后来改了,实践证明这种修改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党情、政情。有些党和国家的重大任务不是一届、两届就能完成的。这一届还没有完成,新领导上来了,有可能将原来没完成的任务搁置起来,甚至一个将军一个令,什么事情也干不成,最后吃亏的是国家和人民。例如“大飞机”项目,本来已经造出来两架,并且七次执行飞西藏的任务。如果当时坚持下去,现在满天飞的就不是“波音”和“空客”,而是我们自己的大飞机了。但是一换领导人,就不搞了,跟“麦道”合作,说造飞机不如买飞机、买飞机不如租飞机。不想想,美国跟你打交道,是为了赚钱,会把核心技术给你吗?上海飞机制造厂跟“麦道”合作的时候,我去看过,我们只负责涂油漆,油漆也是外国的,还负责造机舱的门,结果多年过去了,什么技术也没有学到。最后,“麦道”公司宣布破产,咱们白搭了钱,又耽误了时间。汽车也是这样,本来我们通过多年的努力,也能造汽车了,但是后来一汽、二汽都不造了,与外国合作,结果几十年,还是没有学到核心技术。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商飞公司视察时,明确说要把原来的口号颠倒过来:租飞机不如买飞机,买飞机不如造飞机。这就是说,要把主动权、核心技术攥在我们自己手里,把立足点放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点上。这就回到了正确的道路上,是非常令人鼓舞的。我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只要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领导人,党和人民选出来的领导人,真正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领导人,就让他干下去。这对保障我们党领导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有利,对保障党和国家工作的连续性有利,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农村也要注意这个问题,有的地方一会儿换个书记,一会儿换个主任,“张书记挖沟,李书记填渠”,最后的结果就是劳民伤财。
五、这次三中全会提出机构改革的方案,是很好的、得民心的
这个问题我早就深有体会。记得有一次记者采访我时说:“有的县有11个副县长,你怎么看?”我说:“官多为患。”这个记者就把这句话放在特别醒目的位置,登在报纸的头版上。结果一下子闹开了,全国的小报几乎都登,炒得很热烈。我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那个时候就有党政机构要瘦身的问题,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就有强烈的要求。我们党一向是重视精兵简政的。解放初期,一个县就一个县长,有的加一个副县长;一个县委大院,干部加起来也就是几十人。一个党委或政府要有战斗力,它的机构必然是精干的,选人用人也必然是好的。从历史上看,一个朝代衰败时,机构必然是臃肿的、人浮于事的,因而也必然是贪污腐败的。前两天看到一个关于惩治腐败的材料,说省军级和中管干部抓了多少。我想,整个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也没牺牲这么多高级干部啊!现在人浮于事的情况也很严重。厅局级以上包括离退休的干部,大概每个省超过千人了。现在的机构改革,并不简单等同于过去的精兵简政,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把减机构与减人结合起来,压缩吃财政饭的,真正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机构改革和人减肥一样,只有减得精干了,才能充满朝气和活力,才能提高效率。人浮于事不会有什么效率,正所谓“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天上星多月不明,地上坑多路不平”。在这方面,外国也有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日本的东京市区,有一千几百万人口,可市级官员一共也就六七个人,市长一个人,副市长两三个人,议长一个人,副议长两三个人,但效率很高,管理得井井有条,市容整洁,城市文明水平也不错。美国纽约的情况大体上也是这样的。我们国内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典型,比如河北的周家庄乡,他们的乡党委和政府一共12个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我问他们是怎么分工的?他们说,第一书记专职当书记,思考研究重大问题;一个副书记兼乡长,还兼着农工商合作社的主任,负责经济工作;另一个副书记,负责党群团建设工作,兼任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我问,你管这么多,能行吗?他们说,行啊,因为我们这儿一直搞得比较好,没有什么贪污受贿的,用不着查案子,主要是抓思想教育和建立严格的制度。与之相比,很多乡镇一般都是七八十个干部。周家庄乡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这几年,村干部都改由国家发工资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是从县财政拿钱,每月一、二千元不等,说是工作补贴。人民公社那时候有工分拿,现在没工分了,应该发些补贴的。其实,人民公社那时候的村干部也不是干什么都拿工分的。陈云同志就反对党员开会和参加政治学习还要记工分。他说,党员就是要准备吃亏,光想着占便宜能行吗?现在农村的干群关系为什么这么紧张?恐怕这也是原因之一,因为县里给他发工资,他就得顺着上面说话,结果是农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得不到重视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很好地研究。
总之,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都开得很好,修宪和机构改革都势在必行。作为一个老党员,我希望这两个建议在人大通过以后能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让我们的党和国家不断焕发新气象。
(本文作者系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
完全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
逄先知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既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要与时俱进,适时地作必要的修改,以适应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大大地推向前进,党和国家的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已经对此作出全面的总结。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就是在这个历史时刻提出来的。
我完全拥护这个建议。我认为以下几处修改特别重要,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第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这是一个重要的论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将这个论断载入宪法,形成全民的共识,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和宪法保障。从毛泽东同志到习近平同志一致地强调:“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毛泽东文集·第八卷》)这是中国共产党最宝贵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是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背离了这一点而发生剧变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将这个论断载入宪法,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①全面从严治党永远不能停步,丝毫不能懈怠,要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②党要始终倾听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永远不脱离群众,使自己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这个论断载入宪法,又赋予我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同一切反对共产党领导,妄图改变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言行进行有说服力的斗争。
第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任何一个科学思想理论的形成,都有其思想来源、实践经验和对现实社会状况的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思想来源,既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指导思想,又有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其实践来源,就是习近平同志青年时代在基层的艰苦磨炼和在从县到中央各级主要领导岗位上所积累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使他对中国社会状况和党的状况特别是党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验。习近平同志视野开阔,有长远眼光。他善于学习,既有丰富的知识,又有很强的理论概括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他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中心位置。上述这些,就是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客观条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实践性,也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已在实践中得到证明,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肯定和拥护。把它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极其重大。
第三,关于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建议》提出,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这就是说,取消了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的期限。这个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章程》没有规定党中央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也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次宪法修改建议,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有利于党的总书记以国家主席身份进行重要的国务活动和国际交往,使“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当然,党章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不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上级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这次党中央的修宪建议,还有其他的一些重要内容,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上述三条。
(本文作者系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著名的毛泽东思想与生平研究专家)
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两点体会
赵可铭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先后提出的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内容重大,意义深远,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和热烈称赞。
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历史经验、着眼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着眼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客观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上的某些缺失而提出的决策建议,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深谋远虑和非凡的革命胆略与历史担当。
我学习了中央全会公报,有一些认识。主要谈以下两点: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崇高权威是在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最紧要时期,有这样一个坚强有力的核心,是国家之幸、人民之福。
中央的重大建议和决策,之所以能在广大军民中引起热烈反响和广泛认同,根本原因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深得党心军心民心。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党永远不变的宗旨和初心;提出“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并实打实地付诸实践,表现出高超的战略谋划能力和极强的贯彻执行能力;“八项规定”雷厉风行,中央以上率下,反腐败斗争历史罕见,“打虎”“拍蝇”惊心动魄,持续发力,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表现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非凡胆略和斗争艺术;经济发展转换动能机制,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脱贫攻坚波澜壮阔,数千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创造了中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奇迹;大刀阔斧地实施改革强军,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同时,重塑人民军队,使人民军队的战斗力显著提升,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的能力显著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稳定有序,安居乐业。对于在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发展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人民有呼吁,党和政府就有呼应、有所为,做成了许多过去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解决了许多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国际舞台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平发展理念,推进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大国外交和多边外交、双边外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赢得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我国有了更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权利。
十四亿中国人民,共同经历了十八大以来的辉煌岁月,共同感受了从富起来到逐步强起来的巨大变化,共同体验了社会进步、生活改善的来之不易,理所当然地会发自内心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拥护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极少数人发出杂音、噪音不足为奇,敌对势力的反对,就如同狂犬吠日一般,枉费心机,愚蠢可笑。
二、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和三中全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需要,顺应了时代呼唤和人民心声。
当下,中国人民最广泛的一个共识,就是在近一百年来,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又到习近平,一届又一届党中央领导人和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使苦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在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进军中阔步前进。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扬眉吐气、充满自信与自豪。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并以此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同时,他也多次强调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任务十分艰巨。他形象地把强起来的过程比喻为“滚石上山”,必须一鼓作气往上推,绝不能松劲。这个寓意十分深刻,提醒全党同志越是接近“强起来”的紧要关头,越是要看到面临的和可能遇到的巨大风险和严峻挑战。邓小平同志生前曾有预言: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有发展起来的问题,“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年谱:1975—1997》),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可能更艰巨。我国当前的形势,恰好证明了邓小平同志的远见卓识。在“强起来”的紧要时期,不仅需要解决大量的新问题,而且过去积累的老问题,想解决还未解决的难问题,都一起摆在面前,必须解决,回避不了。比如实现经济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是又一场深刻的变革。市场经济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同时伴随着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当前,深化经济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防范金融风险的难度更突出了。社会不安定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各种错误思想在思想文化阵地特别是网络空间滋生蔓延,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轻视。
从国际上看,中国发展起来、强起来的势头,可谓是“树大招风”。西方敌对势力和霸权主义是又恨又怕,正利用其经济、军事、地缘政治的优势,拉拢一些与我国有领土争议的国家一道加紧对我国实施战略围堵遏制。在我国东海、南海和印度洋海域军事演习不断,军机军舰不停窜扰我国南海岛礁。近期又时时挑起贸易摩擦,以贸易战相威胁。尤其是踩我红线,扬言提升与中国台湾实质性外交关系,阻挠我国统一大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对国内外风云变幻了然于胸。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就是要为中国进一步“强起来”,为实现中国梦,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做好准备。党中央的这些重大决策,集中表现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国家的全面领导,加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部分宪法内容的建议》,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修改了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并通过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和党组织的设置,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这些都是在“强起来”的紧要时期作出的关键决策,是为中国“强起来”提供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宪法法律保障,顺应了时代呼唤、人民心声。
这里,我想强调一下,特别赞成关于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的修改。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政党、领袖关系的重要理论观点来说,还是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来说,领导人的任期都要从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党内条件,从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都要充分考虑怎样规定,党才能更好地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胜利。尤其是在紧要时期,保持已在实践中证明了的,为广大人民所拥戴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职务的连续性,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极为有利的。正如在前面所说到的,习近平同志就是这样一位领导人,就是能够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凝聚起来的有智慧、有能力、有胆魄、有坚强意志带领中国进一步“强起来”的领导人,这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从历史上看,我们党和国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绝大多数时间内,党的主席(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三位一体”的,是由党的最高领导人担任这三个职务的。现在,中央建议人大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修改,也符合“三位一体”的实际情况,是完全正确的。
(本文作者系中国国际战略学会高级顾问,国防大学原政委,上将)
党的修宪建议深得民心
郑科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宪法的地位。这次党中央对于宪法修改的建议公布后,很快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拥护的声音很强烈。普遍反映是,这个《建议》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反映了党和国家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认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是一个顺民心、聚民智、汇民理的重大战略举措。我相信,修改后的宪法,能够为我们在新时代担当新的历史使命、胜利进行新的伟大斗争,提供最强有力的宪法支撑和法治保障。
从历史上看,每当我们党和国家提出一个重大抉择的时候,总会在社会上出现各种各样的反映、议论。有议论,本身不奇怪,关键在于要对种种议论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中,我感觉既有国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的借题发挥,抹黑歪曲,企图搅乱人心,制造混乱,也有一些人因为对历史、对现状不太清楚,对抉择本身了解不够,导致产生一些误解。但是主流舆论的作用极强又好,至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群众是拥护的、赞成的。因为党和国家的抉择,比如这次提出的修宪建议本身,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反映。可以预言,那些恶意进行的歪曲攻击,只能以失败告终,而人民内部的误会误解最后必将化解。对于敌对势力的别有用心,我们当然要坚决进行回击;但对于一些存在糊涂认识的人们,我们理应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建议》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的内容;在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取消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这两条,都是重大修改,具有不可忽视的必然性、必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们看待国家宪法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立足点,宪法修改也必须从这个立足点出发和落足。首先,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能用西方国家那一套政治法律观点和规制来观察、鉴别我们的政治活动。我们国家实行的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来确立自身意志、保障自身权利的政治。这是我们国家政治的本质,这跟任何西方国家之间存在根本区别。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它的立法基础在哪里?在于坚持国家性质,顺应国情变化和时代需要,尤其应当及时反映民心、民意、民志、民愿。宪法的权威和力量在哪里呢?从根本上讲也在这里。因此,我们观察宪法修改应当修改什么?该不该改?改的对不对、好不好?也只能而且必须站在这个根本立场、根本出发点和落足点上来观察、判断。如果离开这个根本立场,认识上就会产生偏差,甚至可能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歪理邪说的俘虏。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总纲中,已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现在通过宪法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指导思想转化成法定的国家指导思想,这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大家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鲜明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围绕这个主题继往开来,不断拓展和深化,取得很不平凡的成绩,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中国奇迹、世界奇迹。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这篇大文章上都写下了精彩的篇章。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继续把这篇大文章写下去。”(2013年6月25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篇大文章的最新篇章,这是对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全面创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方向和道路,又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要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科学地提出和阐明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升华到了一个崭新的境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觉得,这跟习近平同志几十年来从最基层起步,自下而上多种经历和丰富实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不仅有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基因与熏陶,有七年知青扎根农村同广大农民劳动、生活的艰苦磨砺,还有从河北正定到福建、到浙江、到上海主持地方不同层次全面工作的长期积累,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对中国国情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方面知识和实践经验积累越来越丰富,观察世界的视野越来越开阔,驾驭大局的领导艺术越来越高超,对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运用越来越精通,真正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和风格越来越聚集于一身。可见,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发展进程的必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他早在福建工作时就提出来实施,并在浙江坚持和发展的。要求共产党员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也是从浙江带到全国的。这样的科学思想怎么能够不作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呢?
现在,国际上有个流行说法:“中国之治、西方之乱”。我觉得这个话比较符合实际。这是一种纵观历史、环视全球,用发展变化的眼光和对比看问题的方法,较有说服力。在当今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的领导人看到了本国社会政治混乱,谋求经济复苏步履艰难,但费尽心力去治却见效甚微。有的甚至越治越乱,社会乱、政党之间乱、政府和党内也乱。他们想要摆脱这样的困境,出路何在?相比之下,看看我们中国的治,不仅众多中国人,还有不少外国人,都感受到了“风景这边独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尽管国际局势和环境复杂多变,工作面临诸多困难、风险和挑战,中国还是能够创造出一个个人间奇迹,还是能够持续繁荣稳定,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为何能做到这样?说到底,就是因为我们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道路、好理论、好制度、好文化,更因为我们有好的执政党的坚强领导,有深得人民爱戴的领袖掌舵领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发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按照党中央的战略决策和工作布局,正在举全党全国之力,全面深化党政军群和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全面加快经济发展理念转换和发展动能、发展方式转型,全面推进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决战,同时,打响了深度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防控金融等重大风险和坚决整治环境污染这三大攻坚战。在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军的征程上,我们取得伟大斗争胜利的有利条件比以往更多、更坚实,而面临的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也不少。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党和国家保持稳定的连续的坚强有力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凝聚全党、全国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如果没有这种稳定的连续的坚强有力的领导,我们就不可能稳定地连续地阶梯式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这次宪法修改,取消国家主席、副主席两届任期限制,恰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担当新的历史使命、迎接新的伟大斗争的需要,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的这一修改既顺应了时代要求,又顺应了民心。
我们还要看到,国家的任何一部法都是人定的,离开人,法不会自动产生,也不会自动执行。人民为什么要定法?是因为人民需要。人民需要定的就定,同样,需要改的就改。这个定或改,当然必须符合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既然全党全国人民认清并选择了习近平同志,衷心拥戴习近平同志,寄深厚和长远期望于习近平同志,我们就应该为保障他的核心地位、人民领袖地位扫除法律条文上的障碍,这就叫顺应时代潮流、遵从民意民志。如果不改,那就无异于用不合时宜的条文束缚民心、压抑民志,就会阻碍伟大事业发展的滚滚洪流。从世界历史看,当一个国家有了得到大多数人民拥护的领袖和他率领的执政党时,国家事业就一定会兴旺发达;当失去这样的领袖和他率领的党,却没有新的领袖和他率领的党代替的时候,国家事业就一定会衰败。今天,我们有了习近平同志这样的领袖,理所当然要拥戴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戴人民领袖不等于迷信,取消国家主席任期届数限制不是要恢复领导职务终身制,由党的总书记同时担任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也不是搞个人独裁。因为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愿望和根本利益的体现。何况,我们坚持依纪治党、依法治国、按民主集中制行事,永远在路上,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没有例外,也不准例外。
我加入中国共产党71年了,立誓为之奋斗终生。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上,我必须表明自己作为一个老党员的立场和态度。
(本文作者系全国党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宪法是人民的选择
周新城
我国的宪法有一个适应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修改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部有代宪法性质的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那时,新中国刚刚成立,许多民主革命任务还没有完成。《共同纲领》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国家”。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到1952年下半年,大陆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经取得领导地位。从1953年开始,国家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新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向全国政协常委会提出建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
为此,中共中央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小组,进行宪法起草工作。毛泽东开列了详细的参考文献目录,包括苏联宪法和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宪法,我国历史上的各部宪法,以便借鉴不同类型的宪法,比较分析。宪法起草小组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经政治局多次讨论,形成初稿,1954年3月16日提交政协常委会讨论。经过反复修改,形成正式的宪法草案初稿。初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讨论(全国有1.5亿人参加讨论,约占当时人口的四分之一),逐节逐句提出修改意见。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宪法。宪法起草过程表明,我国的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专家认真研究,广大人民直接参与制定的,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愿。
“五四宪法”总结了我国革命斗争的经验以及建国五年来的历史经验,参考和借鉴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的有益内容,体现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它明确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政治制度: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它选举产生政府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并监督这些机构的工作;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我国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义务,保证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有序地参与国家管理。“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好宪法,它规定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各项基本制度,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又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保证和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五四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一直延续至今,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内容,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
“五四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源头。“五四宪法”通过后,先后于1973年和1978年两次修改。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两次修改都存在一定缺陷。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客观上提出了修改宪法的要求。1982年的修改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强调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增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同时对国家机构做了许多重要规定,基本上恢复了“五四宪法”的原则。很明显,“八二宪法”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实践。
自“八二宪法”通过以后,我国宪法还先后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这四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修改,主要目的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的规定。
这次修改宪法的核心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实践证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我们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明确我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大的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些新思想、新理念载入宪法,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指引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凝聚、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奋斗。
这就是这次修改宪法的根本宗旨和核心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符合全国人民的意愿,是人民的选择,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本文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中央修宪建议的法理依据
刘瑞复
党中央的修宪建议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及时的和符合实际的。因为事关重大,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应声虫就一齐跑出来,大喊大叫。他们所集中攻击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和不设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限两条。
对此,我想谈几点看法。
第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反映了社会普遍要求和社会新需要,是有效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保障。马克思反复论证过,法是反映社会要求和社会新需要的一种形式,应当适时制定和修改法律来调整新的社会关系。在国家根本大法上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地位,使之具有一体遵行的效力,就能够保证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所开创的新时代大业顺利推进。况且,改革开放以来,每一时期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入宪,已成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亦依“前例”,无可厚非。
第二,不设国家主席的任职期限,符合国家元首设置的国际惯例,符合各国关于国家机关规定的合宪性原则,符合党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主席任期相统一的先例。国家元首是具有对外代表国家资格的国家机关。实行共和国制的西方国家的元首,一般是总统。总统是行政首长,独立于议会。各国关于其任职期限的规定,并不是整齐划一的。有的国家不规定期限,有的规定终身任职或世袭任职,有的规定一定期限。这是由各国的国情决定的。英国、比利时、瑞典、荷兰、挪威、丹麦等国的元首(君主),实行世袭任职。日本旧宪法规定天皇为国家元首,为世袭任职,现行宪法删除了此规定,实行内阁首长制,但国民仍视天皇为国家元首。美国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规定任职期限,主要动因是适应资产阶级各党派对于国家权力的争夺,并用以标榜“民主”。我国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是重要国家机关,其职权同全国人大职权配合行使。依据1954年颁布的宪法,党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主席由一人兼任,任期相同。《修宪建议》恢复先例,合法合理,合人心所向。
第三,对修宪建议的攻击或模糊认识,是政治立场或认知能力决定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固有的资产阶级的国家观、民主观、法律观。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认为,国家和法是阶级的,超阶级的国家和法是不存在的。国家是阶级统治的组织工具,法是手段工具;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不存在“一般民主”、“纯粹民主”。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的、残缺不全的、无物质保障的。总统的选举制和任期制,是资产阶级各个派别“轮流坐庄”、利益分沾,其你死我活的争夺权力,是比赛统治人民的“哪个法子好”。社会主义民主是完全新型的民主,要用社会主义民主代替资产阶级民主。在我国,西方法学把国家和法的学说弄得混乱不堪,总是妄图使立法和法学理论纳入资本主义轨道。对此,是必须要正本清源的。
新时代之始,对修宪建议的攻击和非难,使我想起了苏维埃初期法学界的情形:当时,欧化法学仍占据主导地位。法学界拒绝为苏维埃国家服务。一些法学家招牌换记,用欧化法学冒充列宁的法学思想。列宁非常担心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立法欧化和法学欧化。他认为立法和法学欧化了,苏维埃国家也便欧化了。列宁常常气愤地说,大多数“法学家”都是反动分子,这位法学家是不是反动的?我记得倍倍尔说过,法学家是最反动的人,而且都是一些资产阶级的人物。
现实和历史何其相似乃尔!西方法学的教师教出西方法学的学生,西方法学的学生当了教师,又教出西方法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年复一年地进入司法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进入教学和科研单位。这样,以西方立法和法学理论为圭臬,代代相传,相袭成制。教师们和法官们、官员们脑子里的西方法学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他们一定要顽固地表现自己,不让他们表现是不行的。
西方法学是资产阶级的、外国的法学,与社会主义的、中国的法学是格格不入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这一切总会改变。只有改变才有出路,才有新时代中国法学的新局面、新作为、新气象。
(本文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这次修宪有“五个好”
王立华
中共中央修宪建议公布后,引起国内外舆论强烈关注,网上网下议论不少。总体来看主要有三种态度:一是发自内心地支持,主要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央领导核心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二是表现得特别焦虑并在百般诋毁,主要是国内外、党内外那些逢中必反、逢共必反的敌对势力;三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些存在模糊认识的人。
第一类不用说了,这是占压倒优势的绝大多数,是中国共产党坚定的支持力量。
第二类人是立场问题,他们不支持不拥护,并且极尽污蔑颠倒之能事,这在预料之中。但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反他们还能起到反面教员作用。他们一度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力,被一些人看成国内党内政治正确的代表和国际社会代表,但经过多年的历史实践检验,他们的真面目被大家看得越来越清楚,他们极力鼓吹推动的基本都是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都是有利于国际垄断资本掠夺和贪腐家族瓜分的事,都是制造种种舆论和谎言让中国共产党下台的事。而且,他们在一段时间内曾经嚣张之极,已经不屑于像初期那样打着红旗来反红旗,而是直接举起反共灭国的黑旗来了,露出的不止是狐狸尾巴而是原形。所以,他们的政治态度可以当作一块试金石。如果一件大事不知道如何对待,就去好好听听他们的反应,他们坚决反对的往往是对党和人民有益的好事,他们大声叫好的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上当。
第三类人尽管存在一些不同认识,但不是根本立场问题,而是思想观念和认识方法问题。独立思考而不盲目认同是件好事,是人民民主国家公民的必备政治素质,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政治要求。面对提出的问题,党和国家的舆论机构要扎扎实实做思想工作才行,一味封堵不但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的思想问题,还会激化矛盾,造成对立面扩大。在开放复杂的舆论环境下统一思想认识,不能只是讲大话、空话、套话、官话,只喊口号、只讲要求而不讲道理,那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用马克思主义真理教育和凝聚人心本来是我们党的看家本领,一个时期以来丢得太多了,把避而不谈甚至禁止讨论重大政治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当成经验,实质上是在误党误国、自欺欺人,放弃了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根本政治责任。新时代需要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拿出以理服人的新水平来。
下面谈一点对修宪内容的认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党员,我认为这次修宪内容主要有五个好:
第一,好就好在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宪法指导地位。
这次修宪不能只看作是一个按照惯例进行的添加,而是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新阶段新境界。这一指导思想,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它必须要回答的重大问题是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被党内外一些人有意无意地搞乱甚至搞反了的重大根本性问题。不严肃回答这个问题,党和国家的事业就无法继续前进,也无法有效统一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思想。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伊始就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并从这一根本政治前提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时代治国理政、改革发展的重大思想理论观点,不但正本清源驱散了思想政治领域的重重迷雾,校正了党和国家前进的方向,还创新前行提出了一整套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使命、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思想体系和科学行动纲领,代表和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展示了党和国家引领未来的坚定自信,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伟大飞跃,让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吃了定心丸。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到宪法的旗帜上,是党心军心民心所向。
第二,好就好在写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本来毫无疑义,改革开放从来没有说要改掉共产党的领导,但在一个时期这却成了一个说不清和不敢说的问题,好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坚持共产党领导成了理亏的事,甚至成了国内外、党内外反共右派势力拿来说事的要点。在他们所造的舆论环境中,谁讲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极左、就是专制独裁、就是封建统治,就是没有与国际社会接轨,就是偏离了人类文明主流,只有把共产党搞下台去才是他们的“民主社会”。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先进制度,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如何执政也需要不断探索前行。改革开放之初提出党政分开的设想,本来也是这个探索的一部分,但到后来却严重变味了,甚至成了一个让共产党自动下台的圈套。从党政分开发展到鼓吹党政分家,再发展到鼓吹多党轮替进行所谓的国际接轨,引起党内和社会上极大的思想混乱。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就是这样一个头脑极其糊涂的领导者和实践者,他在西方垄断资产阶级和国内贪腐特权势力的一片赞扬声中,自动宣布放弃共产党的领导,甚至宣布解散共产党,得到的结果就是亡党亡国亡社会主义,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沉痛的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共产党领导。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自己宣布要党政分开的,那样等于不战而降、自动放弃执政。在领导机关职能中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这就是坚定不移的科学结论。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规定和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总结长期改革探索经验和教训得出的一条根本结论,有力驱散了思想政治领域的妖风迷雾,打中了国内外党内外推墙沉船势力的命门,好得很!
第三,好就好在设立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的国家监察委员会。
把监察机关从政府部门中独立出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领导的政治机关,这是一项重大政治制度改革。这一改革更好地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属性,从制度和机构设计上理顺和强化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把人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由政府自己领导监督自己的机关,到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监察机关,也是深刻总结了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经验教训的结果。宪法赋予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深化反腐败斗争,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其实,这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特点,从秦汉以来中国的历朝历代,监察机构都是最高权力中心垂直领导,独立行使对各级官吏的监督权力。这次通过修宪明确了监察机关归属人大,是把权力关进人民监督笼子里的有力举措,也是中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
第四,好就好在取消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条款。
这个问题引起的反应最强烈,是国内外一些势力攻击的焦点,什么封建专制、终身制等都来了,尽是一些张冠李戴、逻辑混乱的信口胡说。封建专制是一家一姓的统治,是血缘上世袭继承的家天下,国家主席、副主席是党和人民选出来的领导人,既不能像皇权那样子孙世袭,也不能把国家财富像私有财产那样世代继承,怎么就成了封建专制了?终身制是既没有任届也没有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一届任期为5年,党和人民满意或者形势任务需要,按照新宪法任期可以超过一届、两届多干几届,如果不满意或有特殊情况,也有可能干一届就结束,这是哪门子终身制?罗斯福任四届死在美国总统位置上,默克尔也连任四届德国总理了,难道当了皇帝不成?本人赞成取消两届限制,是基于以下认识:
一是这深刻反映了国家政治领导的普遍规律。这个规律的本质就是,相对稳定的政治领导核心与相对流动的执行层面结合。中国共产党能够成功领导直到现在,一个根本性经验就是经过实践考验的成熟领导人成为党和国家的领导核心,几代政治领导核心相对稳定,在重大关头能够正确把握方向安邦定国。上世纪80年代末,如果没有以邓小平为核心的老一辈革命家掌舵,遇上那么大的政治风浪或许党和国家早就完蛋了。苏联共产党之所以垮台,与后期政治领导的频繁变动分不开,没有稳定成熟的政治领导核心,一旦戈尔巴乔夫那种政治上极其幼稚的人成为最高领导后,没有人也没有力量能够有效制约,党和国家就会面临灭顶之灾。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稳定,也是由于这种规律在起作用,前台是几年一届选出的代理人,相对稳定的垄断资本则是后台政治核心,前台无论选好选坏只是表面变化,政治核心和政治本质并没有变。像日本和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国家,除了世袭垄断资本这个后台外,还有世袭不变的皇权王权贵族支撑。如果没有这样的内在结构,像日本上世纪80年末以来平均每两年换一个首相,真的就彻底完蛋了。在这个关乎国家民族兴衰的重大问题上不能犯幼稚病,要看到国家政治的本质和规律。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也不允许少数世袭封建贵族和世袭垄断资本作为政治后台存在,但相对稳定的政治领导核心是必须的,否则就是自取灭亡。
二是这深刻适应了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根本要求。未来30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关键时期,面临一些很难过的坎和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如国家统一问题,这就是一个必须完成的使命,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说留给下一代解决,现在已经过去几代人了?台湾的“台独”势力日渐嚣张,台湾内部的统一力量几乎泡沫化。如果国土长期分裂成为定局,我们就是历史和民族的罪人。我们的目标是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世界上有哪一个强国是国土分裂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自欺欺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强有力的领导,必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统帅筹划实施。换人,不是特殊时期完成特殊使命的好办法。另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进入临门一脚的关键发展阶段,稍有不慎可能会前功尽弃,尽管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还有“修昔底德陷阱”等并非我们的必然和现实,但不能不承认存在这种危险。我们愿意与所有国家平等互利友好,但当你的发展影响并威胁了它的霸权地位,甚至会导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质的变化时,它能让你顺利发展吗?这是不能存有侥幸并且绕不过去的坎和弯,必须有一个成熟稳定的政治领导核心才能高水平应对。拘泥于只干两届,前5年打基础,后5年准备交班,没等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宏伟的规划,任期就结束了,对国家大业来说真的很不利很冒险。中国的严峻现实和伟大使命要求相对延长任期,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根本原则。
三是深刻体现了党心军心民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校正了党和国家前进的航向,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可以说是豁出性命来救党救国。看看那些被抓出来的大批大贪,大批叛徒、内奸、国贼,掌握着枪杆子、笔杆子、刀把子、印把子、钱袋子等,占据了那么多顶级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真的是触目惊心,真的是危险至极!中国共产党能够产生习近平同志这样成熟睿智的政治领导核心不容易,如果没有以他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以大无畏的胆略和魄力去斗争,我们的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就太堪忧了。还有,一个时期以来极其嚣张的反共右派势力,他们已经公开亮明自己推墙沉船的目的,把反共灭国认定为政治正确,而且是党内外、国内外密切配合,因为有了习近平同志高举红旗带领党和人民勇敢进行伟大的斗争,才有现在这样政治形势的好转。但大家心中有数,要彻底解决多年形成的问题还要多年时间,那些反共右派势力、贪腐黑恶势力正在咬牙切齿地等待时机,等着熬过这几年。而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则十分担心“还乡团”回来,修宪取消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两届的限制,绝了那些恶势力的望,定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心。
第五,好就好在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则。
这次修宪建议公布前,大家有一个最大的担心,就是如何对待社会主义公有制。担心会不会改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定义,删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删掉国有企业,同时删掉公有制为主体。大家的这个担心不是多余的,因为长期以来党内外存在一股非常坚定的化公为私和化中为外的私有化力量。有人在讲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公开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姓公姓私、姓中姓外、姓社姓资的区别了,而且有的文件已经明确取消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了,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基本没有了,公有制为主体就彻底失去了支撑和依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就彻底改变了。如果宪法中这一条改变了,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没有了,其他一切努力包括反腐打贪都会变得毫无意义。修宪建议公布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松了一口气。这是因为人们清楚地看到,私有化势力不代表党和人民的意志,党中央对此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是坚决捍卫人民根本利益的,宪法中应当修改的必须修改,属于根本制度性的条款必须坚定不移。全民所有制企业掌管的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财产,其基础是没收旧中国官僚买办资本建立起来的,当时就占全部工业的80%。社会主义发展应当不断壮大全民所有制财产,但这些年来外资和私资已经成为大头,国资占比已经低于30%。尽管如此,全民所有制财产规模还是相当可观的,平均每个中国公民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的法定资产10万元以上。国有企业的产权非常明晰,这是宪法明确认定的属于全体公民也是每个中国人的产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职责是为全体人民管理经营好这份巨大财产。这一产权的任何重大变化必须经过人民同意,怎么能够稀里糊涂地搞没了呢?坚定不移地捍卫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定不移地为绝大多数人服务,党和国家才能有希望和未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的原则必须坚决遵循,一切与宪法冲突的必须坚决纠正。全民所有制是宪法规定的,任何个人和机关没有权力擅自取消。公有制为主体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国家监察委员会必须就根本制度落实问题进行政治监察,必须让全党和全体人民明白我们现在还是不是公有制为主体?把全民所有制取消了是否合法?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搞内部持股,把全体人民所有的财产变成少数人所有是不是违反宪法?如果违宪应当怎样纠正?还有,怎样把属于全体人民的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真正体现出宪法规定的主体地位?这些都是推进改革必须重视的政治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大问题,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根本问题,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