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的宗教文化内涵
2018-03-07张海明
张海明
(吕梁学院汾阳师范分校,山西 汾阳 032200)
《聊斋志异》作为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一部空前绝后的作品,是蒲松龄满怀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铸其一生之力完成的短篇小说集。作品多以社会现实为根基,看似妄语鬼、怪、狐、妖的志异故事,实则寄托着对现实社会丑恶的强烈不满,同时还蕴含着深厚的宗教文化色彩。
一、《聊斋志异》的佛教文化思想
纵观《聊斋志异》作品的内容编排,其中蕴含着深厚的佛教思想。正如鲁迅先生对《聊斋志异》的评价,作品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在于刻画了众多鬼、怪、狐、妖、精等非人的异类存在,她们多数具有美艳、俊朗的外表,温暖、善意的人性,与书中的许多“人类”形象形成鲜明的反差,是人者非人,是鬼者非鬼。在蒲松龄虚构的世界中,实际蕴含着深厚的佛教文化思想,其多次提及“地狱”“轮回”“因果循环”“宿命”等佛教理论。[1]
佛教文化中,人为人存于世是为人世,人陨于世便入阴世,两世之外还有天上这一世,因此有“三生三世”之说。天上—人间—阴间,高度契合封建社会中社会大众的认知,也符合佛教对于“六道轮回”的表述,六道者为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聊斋志异》中认为人死后还可以经过轮回转世重回人道,这与佛家轮回之说不谋而合,《三生》就是高度契合“三生三世”之说的故事。“湖南有个人,姑且称之为湖某,能记得前生三世的事。”在第一世他为官,负责科考阅卷,因上层官吏的欺压,被迫革除有才之人,录用了庸才之流,他的做法遭到地狱鬼魂的斥责,他死后因作恶而被阎王判罚转世为狗。在第二世他与前世之仇人同为狗,相互撕咬而死,阎王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因此判他第三世成为前世仇人的女婿,化解了仇怨,翁婿亲如夫子。这里不仅涉及“轮回”“投胎”“转世”之说,而且承认“地狱”的存在,认为人在活着的时候作恶,死后到“地狱”就会遭到“阎王”的审判。转世投胎人成为狗、狗成为人,体现了佛家“众生平等”“六道轮回”的文化内涵。佛家认为“冤冤相报何时了”,强调仇怨不应代代相传,应想方设法化解,在《三生》中也有明确的体现。
《聊斋志异》中的“鬼文化”风格凸显,主张明确。蒲松龄认为人死后会因为人间的诸事未了、余愿未偿而成为鬼魂的形式余留在人间。如《叶生》中,叶生由于一生怀才不遇,郁郁而终,所幸遇到了对他不离不弃、惺惺相惜的丁公,为感念丁公对自己的赏识,叶生化作鬼魂,追随丁公左右,并帮助丁公的儿子考取了功名。最终余愿已了,叶生才知自己已死后化作了鬼魂,方才离开。再如,《聂小倩》中的小倩之所以为鬼魂,也是因为生前遭人迫害,郁愤难平,才化为了鬼魂,这里为小倩死后安排了与如意郎君的一段情事,并帮助鬼魂完成了超脱。
《聊斋志异》中蒲松龄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切的善恶杀罚,都是自有“天道”来监督的,相信“天帝”的存在,也认为“天帝”是公正无私的,包括“地狱”,惩戒的也都是生前有罪之人,“阎王”不会让恶人有好轮回,或为猪狗牛马沦为牲畜,或为奴为婢一生受苦。《王六郎》中的老许,就是善有善报的典型,他经常在捕鱼时将酒倒入湖中去告慰在水中淹死的冤魂,这样的善举就得到了王六郎的回报,他让老许在众多捕鱼者当中,能够每次都得到比他人多许多的收获;《江城》中,老太太每日潜心祷告,百日念诵观音经,换来了高僧施法帮助她的儿子和儿媳,这都是善有善报的具体体现。
二、《聊斋志异》的道教文化思想
作为唯一一个诞生于中国本土的宗教而言,道教的存在和其思想的影响力都是不容忽视的,尤其在《聊斋志异》中,道教的思想贯穿始终,影响深远。
通读《聊斋志异》不难发现,蒲松龄的思想身受道教文化思想的影响。据史料记载,蒲松龄从小便喜欢道教思想的相关著作,受到庄列恢诡谲怪之风的影响,他才在《聊斋志异》中呈现出独特的艺术视角。《庄子·大宗师》中曾有:“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者,撄而后成者也。”这样的思想幻化在《婴宁》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道家文化,被后世人誉为根基文化,深受道教文化思想的影响。道家认为:“道,是人追寻本真存在的一种文化。”道家讲求“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在《聊斋志异》中文人墨客多数喜好名山大川,逍遥人世。一些被科举制度折磨迫害、终不得志的书生,最终都选择将思想归于道家,或归隐山林,或逍遥无为,这与“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十分契合。《贾奉雉》中,他因厌恶官场黑暗心灰意冷,最终选择归隐山林,求仙问道;《续黄粱》中,曾孝廉黄粱一梦,方懂得世间荣华富贵不过是一场虚幻,最终大彻大悟,明白人存于世的本真追求。
道教文化中,对于求仙有着异常的执着,道家相信人可以通过修行或服用仙丹寻求成仙的道路。《仙人岛》全篇讲述的是王勉求仙寻道的见闻,过程中见识仙境,路遇道士,包括寻仙求道的初衷,都极其符合道教文化对于求仙的理念。道教文化中,对于求仙,首先建立在神仙信仰的确立和神仙理论的基础上,其目的在于为世人树立一个精神上追寻的信仰。道教的教徒被称为道士,能够得道成仙是作为道士一生所孜孜以求的目的,而这个过程称之为修仙。《聊斋志异》中受到社会压迫、科举不成、心灰意冷的书生多选择修仙,这与当时社会深受道教思想影响有极大关系,皇帝认为通过修仙可以获得永生,目的是长久地享受统治带来的荣华富贵和权利地位;而作为普通人,则是希望通过修仙脱离人世苦难的路径,也表达了对封建统治的无奈和逃避。[2]
《聊斋志异》中还信封道教的捉妖之术,如《聂小倩》中,就是通过道士捉妖不断推进故事的发展。道教分全真和茅山两脉,素有全真道士武功高,茅山道士捉妖强的说法,以捉妖为己任的道士被称为天师,还有许多著名的捉妖法器,他们相信妖魔鬼怪有些会祸乱人间,因此一生以除妖为己任,在《聊斋志异》中也也多有体现。
三、《聊斋志异》中的原始宗教文化
原始宗教,是在原始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以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为主要内容,属于初期状态的宗教。原始宗教一般在学术界被理解为“近存原始社会的宗教”,主要研究原始民族的宗教崇拜,与后期出现的佛教、道教不同,原始宗教的核心崇拜在于“万物有灵”,这在《聊斋志异》中多有体现。蒲松龄的众多故事中,有花神、水神、土神等,万物都可以幻化成人型,如花可以幻化为花精、树木可以幻化为树灵、狐狸可以修仙等,在修行面前,万物都有平等的机会,这其中就贯穿着“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文化思想。这种幻化思想源自于人们科学认识的不发达,对于千姿百态的自然万物常常存在无法理解的现象,于是通过想象给予其合理的解释,这就是原始宗教产生的内在动因,而对于现实社会的美好想象促进了多神论的发展,也推动了万物有灵的衍生。
四、《聊斋志异》与民族信仰
“民族信仰”是近现代文学中经常提到的词汇,对于封建统治下的民族而言,当时的民族信仰更靠近“民俗信仰”,人们大都相信鬼神的存在,认为鬼神是超脱于人的肉体的一种存在,“鬼文化”更是基于这种封建迷信而产生出的一种民俗文化,虽然没有科学依据,但对于当时的社会而言,是人们对于做人要分清善恶的一种美好愿望的体现。
对神灵、鬼怪、冥界存在的信仰成为了一种民俗观念,也成为约束个人行为的一种准绳,当时社会,人们普遍认为人生在世如果为善,神灵、鬼怪、阎王都会对为善者施以恩惠。相反,人们也相信,如果为恶,即使被迫害者无法报复,神明鬼怪也会代为报复,甚至相信今生活着无法报的仇怨,可以通过死后报复,让为恶者子孙后代一同接受神明和鬼怪的制裁。《聊斋志异》中,为恶者或是被冤鬼缠身,或是被狐仙报复,亦或是子孙患有怪病,这都是为恶者收到的惩戒。
当时社会的民族信仰多半出自老百姓对黑暗丑恶势力的怨恨和对自身渺小无力的遗憾,他们从精神上存在着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意识,但受制于当时社会地位的悬殊与统治阶级的压迫强度,民俗信仰多不能转化为社会意识前进发展的动力,而是沦为了个人理想意识的寄托。
五、结语
无论是对鬼、怪、狐、妖的民俗崇拜,还是对神佛理论、道教理论的遵从,从本质上来说,《聊斋志异》都是将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转换为虚无的故事,再以故事发人深省,作品的成就不仅仅局限于文字的描述,更在于深厚的文化思想内涵和宗教内涵。蒲松龄的一生跨越了明清两个朝代,经历了家族的兴衰,从求取功名不得中心灰意冷转而编写《聊斋志异》,自身带有悲剧人生的色彩,却又受到了浪漫主义的影响和庄列文风的熏陶,以传奇的写法来志怪,以志怪的内容来抨击封建社会现象,反映人民生活疾苦。500篇短篇故事,独自成文的同时,又兼具情节委曲、叙述有序的特点,人物刻画丰满、生动,人物性格描写细腻、手法多变,语言简练易懂却不失艺术特色。因此,《聊斋志异》一问世,就创造了文言文小说的顶峰,甚至在此之后,再难有作品能够超越它,直至今日,其影响力仍是巨大的。但遗憾的是,文学界对于《聊斋志异》深厚的宗教内涵研究尚未取得等同于对其文学价值研究的程度,仍需要不断探索。[3]